智慧口岸模式建设 网络摄像机 网络球型摄像机中标结果公示(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KSJJKFQZFCG(GK)2024-03
二、项目名称: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4777745.8(元)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95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摄像机
海康威视
26
1000
DS-2CD2T27XYZ-ABC
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摄像机
海康威视
6
5900
DS-2XD8A47F/LP-LZS(8-32mm)
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球型摄像机
海康威视
3
9880
iDS-2DF8C425MHR-A(T5)(B)
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球型摄像机
海康威视
34
6300
iDS-2SE7C124MW-DB/ZS(23xF1)(P3)
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摄像机
海康威视
1
62000
iDS-2VPD12-A845-D(F0)(P5)
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摄像机
海康威视
4
13500
DS-2SK8C246IMXR-D/AR(25F0)
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立杆
定制
3
4890
定制8米,臂长2.5米
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立杆
定制
10
1500
定制 2.5米、管径 80mm
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收发器
鑫北大方正
22
500
光纤端口传输距离,标配20km(单模单纤)
1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交换机
华为
2
2150
S5735S-L24T4S-QA2
1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存储设备
海康威视
1
187800
DS-A71050R/8T
1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电源箱
烽火
1
740
14路光转电源箱
1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无线光电键鼠套装
罗技
4
230
MK275
1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高清数字电视
创维
4
3900
65寸
1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2000
5.65
RVV2*1.5mm2
1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1600
10.25
RWV2*4.0mm2300/500V
1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300
4.5
GYTA型层绞式4芯室外单模光纤
1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2000
6.5
GYTA型层绞式24芯室外单模光纤
1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20
1150
六类室外防水网线
2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跳线
国产
44
25
光纤跳线
2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终端盒
铭威
6
210
4口满配
2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水晶头
TCL
2
200
RJ-45(六类)
2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金属软管(包塑)
国产
20
80
32mm
2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引导牌
定制
10
29800
定制
2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室内无线接入点
迈普
4
2150
WA2600-721-PE
2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室外无线接入点
迈普
1
7900
WA2600-726-PTE
2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无线控制器
迈普
1
12650
WNC6600-60-D-AC
2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授权函
迈普
1
7200
WNC6600-L-32
2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收发器
鑫北大方正
5
500
光纤端口传输距离标配20km(单模单纤)
3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电源箱
烽火
1
740
14路光纤收发器电源箱
3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电源电缆
扬州联信
600
5.65
RVV2*1.5mm2
3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尾纤跳线
国产
10
25
单模 FC-FC
3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水晶头
TCL
1
200
六类非屏蔽
3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2
1150
六类室外防水网线
3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户外双色条屏
海峡彩亮
121.64
8780
P10-1R1G
3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视频处理器
深圳市灰度科技
1
8600
A6L
3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显示屏控制软件
深圳市灰度科技
1
3000
显示屏控制软件
3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IP网络广播主机
广州华睿
1
32000
RE-M3000
3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IP网络话筒
广州华睿
2
4780
RE-M3070S
4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IP网络音柱(80W)
广州华睿
8
4300
RE-M3680P
4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IP网络广播软件
广州华睿
1
5300
RE-M3000R
4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分控软件
广州华睿
2
4500
RE-M3000F
4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电脑主机
联想
2
3500
I5/16G/1T/2G独显,带HDMI和DVI接口
4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显示器
联想
2
1500
27寸
4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道闸
威捷
6
15400
CBO2-XJ
4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雷达地感
德立达
6
2820
TRD-103
4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云智能采集柜
中国
6
17680
B-200定制
4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接口板
中国
6
2535
定制
4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应急对讲
中国
6
3200
A-68定制
5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语音播报
信视通
6
610
HLINK
5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显示屏
宝莱纳
6
4100
B156-QR
5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漏电开关
正泰
6
150
NXBLE-63-2P
5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浪涌防雷器
正泰
6
230
NXU-2
5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读写器
明华澳汉
6
1280
MW RF-35
5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卡口前端采集控制系统
易波特
6
35000
符合海关相关要求
5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出入口视频单元
海康威视
6
7880
DS-TCG405-E
5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车牌识别系统服务器
海康威视
3
68000
定制
5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安装支架
中国
6
150
定制
5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车牌识别一体柜
中国
6
4860
B-100
6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雷达地感
德立达
6
2800
TRD-103
6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LED显示屏
中国
6
4100
HL-LED-05
6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补光灯
中国
6
500
LL-301
6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工控机
研祥
6
11000
研祥IPC820
6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材及耗材
中国
6
10000
国标
6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车牌识别系统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6
35000
HHD-REG识别多国车牌
6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交换机
海康威视
6
1080
DS-3E1516-E
6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交换机
海康威视
2
1600
DS-3E0524-E
6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收发器
鑫北大方正
6
500
标配20km(单模单纤)
6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KVM切换器
视腾
2
4550
MT-1708UL
7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VGA延长器
中科
2
1200
ZK-VWAU
7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HDMI网络延长器
绿联
6
830
MM116
7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UPS主机
科华
1
34500
40K主机YTR3340-J
7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电池
科华
64
1090
12V100AH 6-GFM-100
7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电池柜
科华
2
2500
A32含电池连接线
7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道闸
威捷
4
15400
CBO2-XJ
7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雷达地感
德立达
4
2820
TRD-103
7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云智能采集柜
中国
4
17680
B-200
7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接口板
中国
4
2535
定制
7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应急对讲
中国
4
3200
A-68
8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语音播报
信视通
4
610
HLINK
8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显示屏
宝莱纳
4
4100
B156-QR
8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漏电开关
正泰
4
150
NXBLE-63-2P
8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浪涌防雷器
正泰
4
230
NXU-2
8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读写器
明华澳汉
4
1280
MW RF-35
8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卡口前端采集控制系统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4
35000
符合海关相关要求
8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出入口视频单元
海康威视
4
7880
DS-TCG405-E
8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车牌识别系统服务器
海康威视
4
68000
定制
8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安装支架
中国
4
150
定制
8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车牌识别一体柜
中国
4
4860
B-100
9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雷达地感
德立达
4
2800
TRD-103
9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LED显示屏
中国
4
4100
HL-LED-05
9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补光灯
中国
4
500
LL-301
9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工控机
研祥
4
11000
研祥IPC820
9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显示器
联想
4
1500
联想B2713E
9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材及耗材
中国
4
10000
国标
9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车牌识别系统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4
35000
HHD-REG识别多国车牌
9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关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4
4600
F100-C60-WINNET
9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交换机
海康威视
4
1080
DS-3E1516-E
9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交换机
海康威视
4
1600
DS-3E0524-E
10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收发器
鑫北大方正
8
500
标配20km(单模单纤
10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机柜
华亿
4
1500
22U
10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UPS主机
科华
4
3500
科华YTR1103L
10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电池
科华
24
850
12V65AH铅酸免维护蓄电池
10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VGA延长器
中科
4
1200
ZK-VWAU
10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HDMI网络延长器
绿联
4
830
MM116
10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摄像机
海康威视
8
720
DS-2CD2T27XYZ-ABC
10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球型摄像机
海康威视
4
5480
iDS-2SE7C124MW-DB/ZS(23xF1)(P3)
10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立杆
定制
8
1500
定制2.5米、管径80mm
10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收发器
鑫北大方正
8
500
光纤端口传输距离标配20km(单模单纤)
11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立杆
定制
4
4890
定制8米,臂长2.5米
11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设备箱
中国
4
380
40*50*25cm
11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终端盒
铭威
8
210
4口满配
11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800
4.5
GYTA型层绞式4芯室外单模光纤
11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700
5.65
RVV2*1.5mm2
11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2
1150
六类室外防水网线
11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跳线
中国
8
25
光纤跳线
11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水晶头
TCL
1
200
RJ-45(六类)
11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金属软管(包塑))
国产
2
80
32mm
11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LED显示单元
海康威视
18.432
29800
DS-D4012FI-CSF
12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LED控制器
海康威视
10
10980
DS-D40C08-H
12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支架
海康威视
25.8
3980
LED一体化(弧形)支架
12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显示设备
海康威视
1
19800
DS-D40D30
12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交换机
华为
3
2150
S5735S-L24T4S-QA2
12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视频综合平台
海康威视
1
8900
DS-B30-S23
12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输入板卡
海康威视
3
19800
DS-B30-04HI
12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输出板卡
海康威视
4
28000
DS-B30-04H0
12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服务器
海康威视
3
47860
DS-VM21S-B(310810900)
12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1
450000
Infovision IHS
12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6
2980
Infovision IHS_NUM
13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1
3200
Secure Center-SM
13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200
100
iSecure Center-NS
13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200
100
iSecure Center-VQD
13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1
9000
iSecure Center-NCG
13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1
25000
InfoCom AR_SM
13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1
22500
InfoCom AR_AR
13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1
52500
InfoCom AR_ARStd
13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平台功能模块
海康威视
4
29000
InfoCom AR_MLAR
13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控制台
精诚创信
4
35000
4工位,尺寸:4854mm长*1000mm宽*750mm高,钢木结构钣金部分采用优质冷轧钢板1.2mm~2.0mm冷轧钢板,其中主框架2.0mm厚。
13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办公椅
精诚创信
16
799
网面、五轮、活动式,带头枕,带扶手,高度可调节
14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电脑主机
联想
8
3500
I516GB 1T+256G硬盘2G独显
14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显示器升降器
中国
4
3980
27寸显示器升降器
14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显示器
联想
8
1500
27寸显示器
14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无线投屏
上海冠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4500
WHD-801
14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收发器
鑫北大方正
4
500
光纤端口传输距离标配20km(单模单纤)
14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无线光电键鼠套装
罗技
4
230
MK275
14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PDU
艾德生
4
580
16A
14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HDMI线
深圳市秋叶原实业有限公司
5
580
20米
14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无线会议话筒系统控制主机
恩平市力创科技有限公司
1
9800
MT-9800
14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无线会议主席话筒
EELEUNI/艾联
1
3500
UT13C
15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无线会议代表话筒
EELEUNI/艾联
5
3500
UT13D
15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音频噪声隔离器
EELEUNI/艾联
1
3200
LA-8Plus
15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数字音频处理器
恩平市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19890
HT-DSP0808
15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后级功放
恩平市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3980
HT-MP400
15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全频会议音箱
恩平市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
6800
HT-G324
15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全智能电源时序器
恩平市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3800
HT-3108
15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机柜
国产
1
2300
22U
15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3
1150
六类室外防水网线
15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400
7.25
RWV2*2.5mm2
15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线缆
扬州联信
500
98
YJV4*16+1*10
16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水晶头
TCL
6
200
六类非屏蔽RJ-45
16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云卡口控制子系统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300000
定制开发
16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云卡口管理子系统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300000
定制开发
16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与安全智能锁系统对接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500000
定制开发
16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进出口集中查验场所管理子系统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1000000
定制开发
16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数据可视化展示子系统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1000000
定制开发
16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预警及异常处置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350000
定制开发
16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数据交换子系统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550000
定制开发
16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统计查询子系统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200000
定制开发
16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基础功能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200000
定制开发
17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服务器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2
175000
NF8480M6
17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交换机
华为
1
42300
S6720S-S52X-A
17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安全智能锁
深圳市航鸿达科技有限公司
3500
3300
G-508
17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自助式智能充电柜
深圳市航鸿达科技有限公司
60
9500
带安卓工业平板、支持4G(双排柜17+21=38柜门(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17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服务器
联想
2
60000
SR588
17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软件平台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800000
定制开发、含北斗智能锁平台、地图、手机APP(海关端、企业端、管理端、售后端)
17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防火墙
天融信科技集团
1
38500
MGFW4000-UF TG-A2614
17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防火墙
天融信科技集团
1
49800
NGFW4000-UF NG-A3110
17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网络摄像机
海康威视
3
0
DS-2CD2T27XYZ-ABC
17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摄像机电源
海康威视
10
0
配套
180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交换机
华为
1
0
S5735S-L24T4S-QA2
181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户外双色条屏单元板
海峡彩亮
10
0
P10-1R1G
182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LED显示单元板
海康威视
5
0
DS-D4012FI-CSF
183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道闸
威捷
1
0
CBO2-XJ
184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档杆
威捷
1
0
5米
185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出入口视频单元
海康威视
1
0
DS-TCG405-E
186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专用工具
/
1
0
无
187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安装、调试、检验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1
0
安装、调试,
188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培训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
0
现场培训五次,远程培训不限次数
189
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
技术服务
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
/
0
质保期二年,二年内免费提供运维管理、系统管理、前端运维模块及网络平台和设备维护,保持网络平稳状态,配备6名运维工程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惠,王永新,韩璞,孙军委,阿布来提,张军,王丽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0.5%计取、下浮50%计取招标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1944.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欧亚大道1号喀什综合保税区408室
联系方式:15154486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东湖街道多来提巴格社区青年南路192号
联系方式:18197668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怀军
电 话:18197668299
附件信息:
采购结果确认单.pdf1.0M
20240119【最终版】—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pdf1.3M
中小企业声明函380.0K
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评审结果告知书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我单位受贵单位委托,对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KSLIKFQZFCG(GK)2024-03)_实施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定程序,本项目于2024年01月19且_发布采购信息,2024年02月09日11时00分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下列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请贵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反馈我中心。第1中标候选人: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报价:24777745.8元(贰仟肆佰柒拾柒万柒仟柒佰肆拾伍元捌角)第2中标候选人:上海戊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25108618元(贰仟伍佰壹拾万捌仟陆佰壹拾捌元整)第3中标候选人:新疆贝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25298846.6元(贰仟伍佰贰拾玖万捌任捌佰肆拾陆元陆角)我单位将根据贵单位的确认意见,对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贵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04年D2月09日采购单位确认意见2R20年)年02月D91/2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SJJKFQZFCG(GK)2024-03第一册采购单位: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肖强采购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龙怀军发出日期:2024年01月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扫描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2所有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开评标系统。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时间以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17.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7.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7.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17.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17.6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使用上传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五开标及评标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上传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在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依法从政采云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7名)。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函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澄清函的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过后,由甲方另行解决。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或其他要求交付货物,那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乙方迟延履行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有权书面催告甲方付款,经书面催告后,甲方仍不付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自书面催款文件确定的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及其他损失;1.6.7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第三方产品导致的差价以及运输、人工等费用)、诉讼/仲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拍卖费,以及甲方因乙方的违约应向第三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各项费用在内的全部违约金、赔偿金等,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金与本条不一致时,以其他条款约定内容为准;1.6.8乙方存在违约情形且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因实现合同争议债权支出的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2.10.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0.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30个工作日条款号约定内容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4包装和装运2.4.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2.4包装和装运规定。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第一部分合同书的约定。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增加一款:2.7.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2.9货物的风险负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给甲方负担。2.13不可抗力2.13不可抗力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7检验和详见第一部分合同书的约定。验收2.21履约保证金2.21履约保证金:2.21.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5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银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总价7%的履约保证金。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本项目结束并经甲方最终书面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责任则按照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条款进行履约保证金扣减,扣减后按结算后的最终数目进行返还。2.21.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应当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至合同总价7%。如乙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2.18通知和送达2.18.1修改为: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且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一方变更联系人或收件人的,应当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在3日内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变更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增加一款:2.18.3双方在第一部分合同签署页中注明的送达地址及电子邮箱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为正本两份,副本六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质保期增加关于质保服务的内容:2.23.1质保期:【】年。2.23.2质保期内,乙方提供正常工作日全天候服务,终身技术服务支持;如设备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2.23.3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的维修零配件,若设备、系统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维修响应,24小时内到位检修,并在到位检修后4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在到位检修后48小时内未处理完毕,需在接到故障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提供相同档次设备予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2.23.4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运维管理、系统管理、前端运维模块及网络平台和设备维护,保持网络平稳状态。2.23.5运维期限: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至少配备5名运维工程师。2.23.6质保期内所产生设备流量费用和设备损坏维护更换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2.24售后服务增加售后服务条款:(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乙方须具备非常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在项目当地配备培训中心,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及应用工程师有效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保证仪器的正常操作。(2)在质保期内,派遣维修或技术人员巡访甲方,协助并指导运维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与直接使用人交流设备使用相关事宜。(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参与项目验收。主动向甲方提供全套技术指导及培训。(4)乙方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指导安装,解决安装过程中的相关问题。(5)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对质保期内及其以后的服务做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不能及时兑现服务承诺内容而影响使用方使用,乙方应当对甲方给予补偿。(6)人员培训:乙方应提供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厂家工程师驻场培训、网路在线培训、内地交流培训)。在质保期内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对甲方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进行免费培训,直至甲方、实际操作人员完全掌握操作、基本维护技术为止。培训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及咨询服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均可享受到终生的免费咨询服务。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再单独计取,随时排除所有设备故障进行明确的计划阐述,并对所有设备保修期过后维保进行阐述。一、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喀什集中查验场地智能管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9人,营业收入为4031.92万元,资产总额为7722.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安全智能锁系统设备,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航鸿达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入为1036万元,资产总额为14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8日说明: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引起的质疑、投诉、信访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等,投标人须自行澄清,并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对于不能出具企业划型证明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声明内容视为无效、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附:小微企业名录注册登录一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图小微企业Q查询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库说明信息争议申诉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04564378148P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9日登记机关: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党政关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查询深圳市航鸿达科技有限公司Q小微企业库说明深圳市航鸿达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300697131122F成立日期:2009年11月05日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中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党政机关找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附:小微企业供应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位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喀什集中查验场地智能管理系统一、软件系统1云卡口控制子系统定制开发1项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300,000.002云卡口管理子系统定制开发1项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300,000.003与安全智能锁系统对接定制开发1项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4出口集中查验场所管理子系统定制开发1项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5数据可视化展示子系统定制开发1项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6预警及异常处置定制开发1项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350,000.00350,000.007数据交换子系统定制开发1项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550,000.00550,000.008统计查询子系统定制开发1项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200,000.009基础功能定制开发1项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200,000.00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喀什集中查验场地智能管理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喀什集中查验场地智能管理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喀什集中查验场地智能管理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喀什集中查验场地智能管理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喀什集中查验场地智能管理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喀什集中查验场地智能管理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喀什集中查验场地智能管理系统小计:4,400,000.004,400,000.00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1★安全智能锁G-5083500把深圳市深圳市航鸿达科技有限公司3,300.0011,550,000.002自助式智能充电柜带安卓工业平板、摄像头、支持4G(双排柜17+21=38柜门)60台深圳市深圳市航鸿达科技有限公司9,500.00570,000.004软件平台定制开发、含北斗智能锁平台、地图、手机APP(海关端、企业端、管理端、售后端)1套新疆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800,000.00800,000.00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小计喀什地区智慧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项目-安全智能锁系统小计12,920,000.0012,920,000.00中小微企业设备明细清单:中小微企业设备明细清单:中小微企业设备明细清单:中小微企业设备明细清单:中小微企业设备明细清单:中小微企业设备明细清单:中小微企业设备明细清单:17,320,000.0017,320,000.007-2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非监狱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8日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新疆易波特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8日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口岸模式建设 网络摄像机 网络球型摄像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