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改造提升中标结果公示(浠水县汪岗镇财政所2024)
浠水县汪岗镇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39764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4-00019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汪岗镇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奉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紫荆路188号
中标(成交)金额:91.830256(万元)
综合评分法:87.84(分)
工程类
名称: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约定 项目经理:方建平 执业证书信息:鄂 242161771903
五、评审小组成员
刘静,张丽华,何必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2-19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南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0.9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浠水县汪岗镇财政所
地址:浠水县汪岗镇新兴街186号
联系方式:13607251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92号
联系方式:0713-4228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13-4228052
相关下载
招标文件_24081.pdf
结果公示-76293.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20240219165802598.pdf
相关合同
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9764001项目名称: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采购人:浠水县汪岗镇财政所代理机构: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步骤及方法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976400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5-2024-000193、项目名称: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预算:92.33万元6、最高限价:92.33万元7、采购需求: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全、合格有效;(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务合同;(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每天8: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免费下载领取。3、方式:供应商在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home)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并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4、售价:人民币: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9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通过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4年02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2024年02月19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之间进入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4、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浠水县汪岗镇财政所地址:浠水县汪岗镇新兴街186号联系方式:饶先生136072515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92号联系方式:0713-42280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女士电话:0713-42280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浠水县汪岗镇财政所。2.2“监管部门”指:浠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2.3“代理机构”是指: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5“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2.7“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9“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10“磋商地点”是指:浠水县市民之家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条。4.磋商费用4.1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3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4.4供应商不得在报价中将代理服务费单列。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1磋商公告5.2供应商须知5.3磋商步骤及方法5.4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5.5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5.6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浠水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义,需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将进行书面答复。如答复内容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将按照第6.1条执行。6.3磋商修改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4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6.5供应商如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仍有疑问,应在磋商中向磋商小组提交书面文件,要求磋商小组予以解答。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文件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6.6供应商应自行现场踏勘、调查,因未现场踏勘、调查或踏勘调查评估不准而引起的失误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从磋商响应文件中将“报价一览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PDF格式文件,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云签章要求,在平台上盖云签章后依次上传。7.2.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7.3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home)注册,并获取云签章。7.4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重新递交。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7.5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7.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7.7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7.8.1磋商书;(附件一)7.8.2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部门针对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出具的公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8.3磋商报价表;(附件二)7.8.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三)7.8.5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资源配备方案、工程预算书及施工主要设备、材料说明、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方案等)7.8.6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等专业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8.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磋商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四)7.8.8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7.8.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附件五)7.8.1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附件六)7.8.11中小企业声明;(附件七)7.8.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单位声明函;(附件八)7.8.1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7.8.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等);7.8.15上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加盖公章);7.8.1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九)7.8.17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附件十)7.8.18近三年(2021年02月至今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文件)。7.8.19投标相关承诺;(附件十一)7.8.20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格式自拟)。7.8.21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附件十二);8.计量单位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四、磋商保证金9.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磋商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将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五、磋商报价要求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或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92.33万元。当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为无效投标。11.1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2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1.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发现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磋商竞标,其磋商将被拒绝。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监狱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定。2、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件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名称及基本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一年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与服务有关的情况: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数据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计划投入时间备注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起讫时间项目概况项目金额完成情况项目负责人业主单位…注:1、须后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投标相关承诺1、投标工期承诺;2、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承诺;3、不转包、不分包承诺;4、周边环境关系承诺;5、不拖欠农民工资承诺;6、项目管理人员不更换以及驻工地时间承诺;7、拟派项目负责人只承担本工程,若中标后本项目负责人另有负责其它在建项目有投诉并查实后作放弃处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承诺附件十二:参与网络远程磋商的注意事项及会议纪律一、注意事项1、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的要求,本次磋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本次使用的视频系统为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home)、微信小程序“一毂清风”,为了磋商会议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准备视频系统。2、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并按本文件附件十一的格式要求详细列明参会人员信息,如因供应商填写的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影响参与视频磋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小组将会按照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home)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一对一进行网络远程磋商,磋商会议开始后,随时等候进入网络会议室,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咨询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home)的客服系统咨询。4、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二、会议纪律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未接受邀请的供应商不得自行进入视频会场,违规进入会场的,将被移出会场并提出警告,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取消其磋商资格。2、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3、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即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经多次邀请未能及时进入视频会议的,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承诺书根据财办库〔2020〕29号文件要求,同意以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参与本次磋商,并承诺参与本项目磋商代表在网络远程磋商中与磋商小组磋商的内容真实有效,具有法定效力。如经磋商小组评审,我公司获得成交资格,将严格按照磋商内容和结果履行合同。附: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备注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9764001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5-2024-00019三、项目名称: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湖北奉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紫荆路188号中标(成交)金额:91.830256万元工程类项目名称: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内容施工工期:合同约定项目经理:方建平执业证书信息:鄂 242161771903五、评审专家名单:刘静(主任评委)、何必军(业主评委)、张丽华六、评审信息1.评审时间:2024年02月19日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南三楼)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2.收费金额:0.92万元。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浠水县汪岗镇财政所地址:浠水县汪岗镇新兴街186号联系方式:饶先生136072515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92号联系方式:0713-42280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女士电话:0713-4228052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浠水县汪岗镇财政所的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且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l.浠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且,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奉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400.1136万元,资产总额为134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涌水县汪岗财政所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且,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奉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5人,营业收入为400.1136万元,资产总额为134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长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南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2月19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房改造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