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外运 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标结果公示(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4-4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按照河南省住建厅要求,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场需在2023年11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并进行封场整治,根据我市中心城区现有生活垃圾数量,对巩义市中心城区12座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进行外运,运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运输距离约40公里。2、采购内容:对巩义市城区12座垃圾中转站每日产生的约200吨生活垃圾进行外运,运送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3、服务期限:1年4、质量要求:日产日清,必须运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并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巩财公开采购-2024-4-1
对巩义市城区12座垃圾中转站每日产生的约200吨生活垃圾进行外运,运送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
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园丁街19号
44.80
元/吨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和学庆、展华辉、王中、赵明慧、柴冬生(采购人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4,42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2.定标日期为:2024年02月20日。 3.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中标单位为: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68.00分 4.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巩义市建设路78号
联系人:柴冬生
联系方式:0371-64569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0层南1号
联系人:秦飞
联系方式:0371-88959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飞
联系方式:0371-88959178
附件1:主要中标信息.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得分及排名表.pdf
附件4: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pdf
附件1:主要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投标总报价(元/吨)大写:肆拾肆元捌角每吨小写:44.80元/吨投标内容对巩义市城区12座垃圾中转站每日产生的约200吨生活垃圾进行外运,运送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项目地点巩义市中心城区服务期限1年1年质量要求日产日清,必须运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并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日产日清,必须运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并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备注//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具体情况如下: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5人,营业收入为526.76万元,资产总额为46.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2月20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才能享受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件3:得分及排名表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根据综合评分法规则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该价格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费用)进行综合评分(见下表):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单位:元/吨)最终得分排序1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4.8068.0012巩义市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4.9054.3633河南捷安盛运输有限公司45.0055.11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巩义市山河美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捷安盛运输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巩义市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4-4G采购人:巩义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苏层建设投资顾间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4-4采购人:巩义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1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4-42、项目名称: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285000.00元最高限价:3285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巩财公开采购-2024-4-1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3285000.003285000.00是3285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按照河南省住建厅要求,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场需在2023年11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并进行封场整治,根据我市中心城区现有生活垃圾数量,对巩义市中心城区12座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进行外运,运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运输距离约40公里。5.2采购内容:对巩义市城区12座垃圾中转站每日产生的约200吨生活垃圾进行外运,运送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5.3服务期限:1年5.4质量要求:日产日清,必须运至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垃圾焚烧厂并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2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3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3、方式: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资料;注: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GYTF)须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凭CA密匙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线上文件递交需要CA认证,加密电子响应文件(.GYTF)逾期上传,采购人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必须通过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五、投标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4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3)所有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响应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等。(6)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电话:0371-64389803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地址:巩义市建设路78号联系人:柴冬生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5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371-645699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0层南1号联系人:秦飞联系方式:0371-889591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飞联系方式:0371-88959178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24年01月19日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6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7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76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十一、服务及优惠承诺(供应商格式自拟)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77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十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资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78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十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79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十四、供应商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单位名称)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才能享受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80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81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82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十五、其他资料(一)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和巩义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不挂靠、借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胁迫他人投标(放弃中标)、恶意投诉、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四)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老赖”,符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五)本单位不存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之情形,若中标,本单位将自觉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措施,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六)若中标,本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七)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八)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用)记录。(九)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83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84巩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8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外运 生活垃圾处理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