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拖车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FZX-ZBDL-2024-001)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FZX-ZBDL-2024-001(招标文件编号:YFZX-ZBDL-2024-00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七支路六号
中标(成交)金额:3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辉、庄岚、赵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四川路8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022-23161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2号楼1301室            
联系方式:居工、李工,022-2366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居工、李工
电 话:  155229639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城市交通服务/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0日 17:0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辉、庄岚、赵斐

总成交金额
¥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居工、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15522963932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四川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先生,022-23161916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2号楼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居工、李工,022-23662999

附件:

附件1
YFZX-ZBDL-2024-00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非)最终版.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FZX-ZBDL-2024-001采购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要求5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9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15第五部分合同草案25第六部分评分办法28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委托,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YFZX-ZBDL-2024-0012.项目内容:主要服务内容: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3.项目总预算:38万元(磋商响应报价不应超过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1.4.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线上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磋商文件费交至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时间以磋商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报名处理。电汇后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及事项)发至1445324038@qq.com,并联系15522963932获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汇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银行帐号:77010078801400004180。(2)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下午14:30时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2月20日下午14:30时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2206室)7.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居工、李工2.联系方式:155229639328.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四川路8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先生,022-231619169.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2号楼1301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662999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要求本项目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二、技术要求1.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2.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4.本部分内容如与项目需求书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需求书为准。三、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供应商须填报:1、磋商总价,2、分项报价(详见表一),3、据实结算项目单项报价(详见表二);磋商总价为伴随勤务和警卫任务保障清拖、突发事件清拖、废旧、无主车辆清理等两部分分项报价组成(分项报价相加超过预算金额均按无效磋商处理)。表一:伴随勤务报价清单(固定服务费用部分含交通设施运送及摆放费用)单位:元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内容单位分项报价(单价/年)1伴随勤务11.路况巡查并按照交警的指令对违法车辆进行清拖清移至采购人指定的停车场停放;2.需要配备2部中型拖吊型清障车(同时备用一部平板型清障车不做计费),共计需要提供中型拖吊型清障车2辆,平板型清障车1辆,对应工作人员24名。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随叫随到伴随服务;3.采购人因警卫任务或其他工作(如大型活动/夜检任务/防汛工作)需要,供应商需要配合摆放、回收任务眼线需要的临时交通设施以及警用防护装备(如防撞/隔离护栏/锥桶等。);4.参照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5.为完成该项工作内容所需的辅助工作请供应商在综合单价中考虑;6.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自行考虑包含现场各项风险费用。项2警卫任务保障清拖、突发事件清拖、废旧、无主车辆清理等1数量车型以保证完成服务内容实际为准(须根据表二填写单项报价)项1)伴随勤务为提供固定服务所产生的单项年费用合计,成交供应商依据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固定车辆设备、固定人员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2)警卫任务保障清拖、突发事件清拖、废旧、无主车辆清理等依据任务发起单位及任务确认单据实结算,此项服务每年最高费用成交分项报价,超出部分不予计算,成交供应商依据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固定车辆设备、固定人员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以上磋商报价为提供合同要求服务内容的费用总和,包括车辆和设备的折旧费、人员费、燃料费、站点租赁费、保险费、管理费、风险、利润、规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此项磋商为购买服务包干形式,在合同服务期内,采购人完全支配以上设备的使用内容及使用方式,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表二:据实结算项目单项报价清单单位:元序号车辆名称型号单位最高限价(台班单价)单项报价(台班单价)备注1 中型拖吊型清障车/ 台班978一辆车配两人2 中型平板型清障车/台班978一辆车配两人3 重型拖吊型清障车25T台班2634一辆车配两人4 重型拖吊型清障车40T台班3668一辆车配两人5 吊车16吨/台班1210一辆车配两人6 吊车25吨/台班1359一辆车配两人7 吊车50吨/台班3031一辆车配两人8 吊车80吨/台班4533一辆车配两人9 吊车100吨/台班5689一辆车配两人10叉车/台班776一辆车配两人11装载机/台班910一辆车配两人12翻斗车/台班901一辆车配两人13电气焊、切割设备/台班616/14调度车/台班491/15液压移车器/台班200/(2)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3)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2.服务要求(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域范围内(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3)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漏项、错项等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磋商响应总报价中,成交金额以磋商响应总价为准。(4)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5)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严禁转包和分包,否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总合同金额上限为成交金额,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合同金额上限部分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且成交单位不能以此为理由拖延或者拒绝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否则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4.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6.磋商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一、本项目标的名称: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二、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为规范和平区静态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二)日常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内容为:1、伴随勤务天津市和平区范围内的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清拖、道路车辆清移的伴随勤务以及公安交通民警现场开据的强措扣留的车辆,无论是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及无主机动车等违法车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移到指定停车场。2、警卫任务保障清拖主要工作为和平区范围内的各级交通警卫任务和重要会议、活动等交通安保任务路线和驻地的车辆清拖。并负责摆放、回收任务沿线需要的临时交通设施以及警用防护装备(如防撞/隔离护栏/锥桶等)。3、突发事件清拖主要工作内容为恶劣天气时对车辆的紧急救援以及突发事件时对车辆的应急清拖。4.废旧、无主车辆清理对和平区范围内道路两侧及占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废旧、无主车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移到指定停车场。(三)服务要求:1、文明救援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措施保证救援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履行车辆清移前拍照取证,车辆移交时有书面记录,当事人签字确认等程序。2、救援时限要求接到救援命令时,6:00至22:00时间区段,须保证20分钟内到达指定救援现场。22:00至6:00时间区段,须保证30分钟内到达指定救援现场达现场进行救援。3、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成交供应商除了满足正常救援能力外,还应具有应对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临时任务的救援组织和车辆清移能力;4、人员培训和演练成交供应商的员工应当熟悉交通法规和业务操作流程。成交供应商应当制定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强化安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5、设备维修保养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车辆和设备不带病上路。6、对拖移损坏的车辆赔偿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拖移损坏的车辆承担维修、赔偿责任。7.配合审计和日常检查的要求成交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工作管理台账,根据工作任务逐次登记,任务单经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的日常检查和审计工作,对于检查和审计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量化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四)作业要求:1、伴随保障勤务的要求(1)和平区内要求有伴随勤务,每日配合采购人进行路况巡查,并按照交警的指令对违法车辆进行清拖,清移至采购人指定的停车场停放。拖移前确认拖移前车辆外观状况。成交供应商在拖移过程中对拖移车辆造成损伤的,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对于违法强措扣留车辆清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移到停车场,清移期间保证被清移车辆的无损坏。(2)需要配备2部中型拖吊型清障车(同时备用一部平板型清障车不做计费),共计需要提供中型拖吊型清障车2辆,平板型清障车1辆,对应工作人员24名。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随叫随到伴勤服务。(3)采购人因警卫任务或其他工作(如大型活动/夜检任务/防汛工作)需要,成交供应商要配合摆放、回收任务沿线需要的临时交通设施以及警用防护装备(如防撞/隔离护栏/锥桶等)。2、警卫任务保障及要求(1)警卫路线任务主要包括和平区范围内的各级交通警卫任务和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交通安保任务路线和会场周边的驻地任务,作业区域以和平区为主,根据需要可辐射整个天津市行政区域。(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救援、起吊或清拖。由于该项任务具有临时性、突发性以及统一协调性等特点,成交供应商应随时满足任务期间按照采购人的关于任务点位、车型、车辆数量的具体要求,安排足够的车辆和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进行警卫清拖作业,成交供应商要提供足够的清障车辆,保证安保路线以及驻地任务的正常实施,(基础配置至少满足4辆中型拖吊型清障车,1部重型专项清障车,以及为应对不同救援需求的特种车型如不同吨位的吊车、叉车等,成交供应商应具备至少上述清障车型、数量能够同时出勤作业)来充分保障采购人安保任务随时可能发生的需求。(3)此任务结算依据是成交供应商提供由任务发起单位确认的任务确认单。3、突发事件任务及临时性任务要求(1)突发事件任务主要包括恶劣天气时对车辆的紧急救援以及重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时对车辆的应急清拖。作业区域以和平区为主,根据需要可辐射整个天津市行政区域含高速路段。(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突发性的重大事故、事件,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或事故、故障、灾难性现场等情况进行针对车辆的救援、起吊或清拖。对存在危险的地段(桥梁、涵洞)进行驻守备勤,任务期间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安排足够的车辆和人员随时进行清拖作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调用伴随保障勤务的包服务费车辆。(3)根据交管部门应对的预警级别,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配合应对突发事件以及恶劣天气等任务的顺利完成。(4)此任务结算依据是任务发起单位的委托单及任务确认单。4、废旧、无主车辆清理的要求(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对辖区全部道路、占路停车泊位需要清理的废旧、无主车辆清拖至指定停车场内。(2)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措施对车辆清移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取证,车辆移交时有书面记录,当事人签字确认等程序。(3)此任务结算依据是任务发起单位的委托单及任务确认单。5、工作站点、作业车辆、服务人员要求(1)工作站点要求本项目服务区域覆盖天津市和平区,为实现道路车辆清移服务工作的快速反应,要求供应商在天津市和平区域范围内合理设置能够满足项目实施的工作站点,设置至少3个工作站点服务本区。工作站点设置的基本需求见下表:区域工作站点需求依据说明南市地区1每区设置至少1个工作站点服务本区泰安道大队1每区设置至少1个工作站点服务本区贵州路大队1每区设置至少1个工作站点服务本区总计3每区设置至少1个工作站点服务本区(2)作业车辆要求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4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外埠车牌的机动车按照不同时间段在天津市部分道路通行受到限制。因此,为保证道路车辆清移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在项目中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均要求注册登记天津市机动车号牌。其中对部分作业车辆种类数量的基本需求见下表:序号作业车辆种类车辆主要功能和用途特点1中型专项作业车(拖吊型清障车)行业内俗称:中型拖吊型清障车具有托举装置(如:托臂、托架)、起吊装置(吊臂、吊钩.液压机械臂)和绞盘等,主要用于快速拖移中型、小型车辆2中型专项作业车(平板型清障车)行业内俗称:中型平板型清障车具有托举装置(如:托臂、托架)、装载平板和绞盘等,主要用于拖移小型车辆,并且一次最多可以同时拖移2辆3重型专项作业车(清障车)行业内俗称:重型拖吊型清障车具有托举装置(如:托臂、托架)、起吊装置(吊臂、吊钩)和绞盘等,主要用于拖移大型车辆4小型客车(调度车)任务中执行调度注明:1)作业车辆要求统一标识,每车须装备GPS及行车记录仪。2)其他所需车辆见报价清单,其他所需车辆允许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需要时临时租赁。(3)服务人员要求要求供应商在项目中配备与投入车辆情况相匹配的道路车辆清移服务人员(专职)和作业车车辆驾驶人员(每辆清障车至少1名驾驶人员,1名服务人员),作业车辆驾驶人员要求具有准驾车型为A2(可驾驶牵引车)机动车驾驶证。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内容:1)所有服务人员名册清单,其中需包括每位服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在岗时间、准驾车型,以及是否已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信息;2)每个准驾车型为A2的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3)每名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4)每名工作人员应由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纪录。6、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关于人员、设备的承诺,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额的0.5%;(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任务单位的要求及时到位,延误任务进度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额的0.5%;(3)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除承担赔偿责任外,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额的0.5%。(4)供应商至少需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投保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50万以上的车上货物损失险。(5)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原服务车辆不能按时到场服务的情况下,须提供同车型、同吨位的备用车辆(具有合法、完备证照),并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4.供应商须知1.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2.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邀请书;(2)竞争性磋商要求;(3)项目需求书(3)供应商须知;(4)合同草案(仅供参考);(5)评分办法;(6)响应文件格式。2.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3.更正公告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5.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响应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响应文件编写要求(一)总体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二)语言及计量单位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3.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对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做出应答,其中《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情况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四)磋商有效期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磋商响应单位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1.2磋商响应单位应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电子版(office文档无加密Word版)光盘或U盘单独密封提交。见下图第一阶段正本1份第一阶段副本2份第一阶段电子版文件1份第二阶段电子版文件1份第二阶段正本1份第二阶段副本2份第二阶段电子版文件1份1.3磋商响应单位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包封上注明“于正式磋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4磋商响应单位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磋商响应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1.5如磋商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磋商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按1.1-1.4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文件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1.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询问与质疑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3.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5.其他说明事项1.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磋商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与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与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4)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参与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磋商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中允许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关于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中小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响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20%评审价=总磋商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2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2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评审价=总磋商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20%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6%评审价=总磋商报价×(1-6%)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磋商报价为准。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参与磋商企业及其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7.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6.磋商要求1.由磋商小组提出相关技术方面问题,供应商进行应答。2.按照使用要求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供应价格。7.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评分办法见第五部分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4)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的情况下,只有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最终报价阶段。(不适用于本项目)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6)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7)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8.授予合同1、成交供应商的产生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2、合同授予标准2.1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2.2合同将授予实际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而且是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3、结果通知3.1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由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3.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签订合同4.1获得磋商成功的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4.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解释权6.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6.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部分合同草案合同一般条款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YFZX-ZBDL-2024-001)的采购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1.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2.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帐号:。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九、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时间:20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六部分评分办法1.评审原则和依据1、本评审原则和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2、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委正常的评审活动和结果。2.磋商小组及评审工作纪律1、本次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专家2人。2、评审活动在保密状态下进行,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自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评审现场。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承担个人责任。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4、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发表带有歧视性、倾向性、诱导性的言论,不得将个人成见带入评审过程。发现授意、暗示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抵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5、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自己的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评审工作完成后,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任何资料带离评审现场,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供应商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7、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退离现场的,要征得有关工作人员同意。3.评审过程的保密1、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3、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4.磋商响应文件的质询及澄清1、书面澄清:为了有助于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当面质询:磋商小组可以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及技术、商务负责人到评审现场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当面的澄清、说明及应答。在当面的澄清、说明及应答后,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将现场质询内容以书面形式尽快提交磋商小组。5.评审方法●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供应商出现以下任何情形按无效响应处理:5.1.1.响应单位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5.1.2.磋商文件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5.1.3.响应单位的磋商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或者磋商文件要求出具的其他实质性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1.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5)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的(6)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或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的。●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按照以下的评审方法和办法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比较。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10分)分值1价格(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10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10分)分值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内容相类似的成功案例,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按照以下要求提供:(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双方名称及盖章页、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2)验收报告复印件(需加盖甲方章或用户章)。(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甲方章或用户章)。(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提供1份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未提供不得分。10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80分)分值1服务方案评价提供服务方案,至少包含对采购人需求的理解、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决方案以及具体服务安排等。服务方案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4分;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1处瑕疵:9分; 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14分2拟投入人员评价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姓名、年龄、在本项目中的拟担任的岗位、工作履历及曾参与的类似项目名称、获得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总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类似项目经验丰富,人员安排数量充足,岗位安排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实施需求:10分;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1处瑕疵:7分; 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10分3应急预案评价提供应急预案,至少包含应急预案处理机制、具体的响应时间、适用本项目的处理方式及其详细流程。应急预案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分;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1处瑕疵:7分; 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10分4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提供人员稳定性方案,至少包含保障人员稳定的措施、人员替换保障方案等。方案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分;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1处瑕疵:7分; 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10分5质量保障方案评价提供质量保障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质量控制方案、质量保障措施等。方案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分;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1处瑕疵:7分; 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10分6故障管理处理方案评价提供故障管理处理方案,至少包含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的预判及对应的处理方式等。方案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8分;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1处瑕疵:5分; 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2处瑕疵:2分; 其他: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8分7售后服务方案评价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响应时间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合理、响应时间及时、售后服务方案详尽:10分;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1处瑕疵:7分; 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10分8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提供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至少包含财务制度、人员保密制度、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培训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制度详实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8分;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1处瑕疵:5分; 提供上述要求内容,但存在2处瑕疵:2分; 其他: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8分合计100分6.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每位评审专家根据上述评审办法对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值;磋商小组根据报价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报价得分。7.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正/副本)第一阶段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详细地址: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附件1响应书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分别提交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附件2实质性资格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方对填写的上述供应商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磋商代表人身份证背面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建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5-2(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真诚投标承诺书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供应商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响应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响应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磋商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服务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指磋商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磋商应答指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不可直接复制磋商要求。4.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情况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1232. 项目需求书要求序号磋商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指磋商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情况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编号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分办法要求提供供应商实施能力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服务方案见评分内容要求附件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主要人员姓名职称从事类似工作年限备注1项目负责人2……3……4……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拟投入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相关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开始/结束日期担任的职务注: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如有)、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声明等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拟投入本合同的设施设备表(格式)序号设施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备注注:提供设备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正/副本)第二阶段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详细地址: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附件1一、报价书致:(采购人名称)依据(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对我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完全责任、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价格为报价元(注明币种)大写(文字表述)。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1包号2总报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3服务期45…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三、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表一:伴随勤务报价清单(固定服务费用部分含交通设施运送及摆放费用)单位:元序号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分项报价(单价/年)1伴随勤务1.路况巡查并按照交警的指令对违法车辆进行清拖清移至采购人指定的停车场停放;2.需要配备2部中型拖吊型清障车(同时备用一部平板型清障车不做计费),共计需要提供中型拖吊型清障车2辆,平板型清障车1辆,对应工作人员24名。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随叫随到伴随服务;3.采购人因警卫任务或其他工作(如大型活动/夜检任务/防汛工作)需要,供应商需要配合摆放、回收任务眼线需要的临时交通设施以及警用防护装备(如防撞/隔离护栏/锥桶等。);4.参照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5.为完成该项工作内容所需的辅助工作请供应商在综合单价中考虑;6.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自行考虑包含现场各项风险费用。项12警卫任务保障清拖、突发事件清拖、废旧、无主车辆清理等数量车型以保证完成服务内容实际为准项1表二:据实结算项目单项报价清单单位:元序号车辆名称型号单位最高限价(台班单价)单项报价(台班单价)备注1 中型拖吊型清障车/ 台班978一辆车配两人2 中型平板型清障车/ 台班978一辆车配两人3 重型拖吊型清障车25T台班2634一辆车配两人4 重型拖吊型清障车40T台班3668一辆车配两人5 吊车16吨/台班1210一辆车配两人6 吊车25吨/台班1359一辆车配两人7 吊车50吨/台班3031一辆车配两人8 吊车80吨/台班4533一辆车配两人9 吊车100吨/台班5689一辆车配两人10叉车/台班776一辆车配两人11装载机/台班910一辆车配两人12翻斗车/台班901/13电气焊、切割设备/台班616/14调度车/台班491/15液压移车器/台班200/注: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列表细化报价清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YFZX-ZBDL-2024-001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交警支队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2025年度支队拖车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请填写承建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1人,营业收入为3494.72万元,资产总额为4645.7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线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5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拖车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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