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 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天长市杨村镇人民政府2024)
天长市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道路排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天长市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道路排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tccg202401-014
二、项目名称:天长市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道路排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苏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长市炳辉路南侧天一阳光城5栋501室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
成交评审总得分:82.1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天长市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道路排水】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内容包括: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管道敷设、铺沥青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等。 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娅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22208159(市政公用工程)
五、评审专家名单:金锋、李怀义、汤明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0565元(不含专家评审费2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杨村镇人民政府或安徽高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建设路84号或天长市金融大楼西楼6层,联系电话:0550-7762002或0550-7720999。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天长市市政府大楼五层5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77705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长市杨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建设路84号
联系方式:董主席、0550-776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高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长市金融大楼西楼6层
联系方式:苏主任、0550-7720999、18356075568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主席、苏主任
电 话:0550-7762002、0550-7720999、18356075568
十、附件
1.业绩
2.最终报价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天长市杨村镇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4/02/20 15:05:22
提交用时:
0天2小时34分13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2/20 15:38: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3分52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2小时34分13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3分52秒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最终报价.jpg
中标公示.pdf
业绩.pdf
视频: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E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长市杨村镇人民政府的天长市农村振兴创新示范区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道路排水】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长市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道路排水】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安徽苏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4095.48万元,资产总额为2209.7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二: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行(盖章):安徽苏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2月1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4最终报价单序号名称事项项目名称天长市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道路排水】项目项目编号cztccg202401-0143报价次数最终报价单4报价时间2024年02月20日11时30分5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5总报价人民币)(小写):1850000元6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书图读碳商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书图读碳商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12供应商(签章或盖章):安徽苏湖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备注:1、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否则,取消碳商资格。2、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争性碳商文件》:理解并完全响应文件中所有实质性要求。3、最终报价的各分项结合一次报价中的各项单价按第一次报价总价同比例下浮,价款结算时按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本表无需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填写最后报价时使用并上传)天⻓市乡村振兴创新⽰范区项⽬农村⼈居环境提升⼯程-⼼【,⻓⽰⽬⼈⼯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村建设【道路排⽔】项⽬成交⽔】⽬结果公告⼀、项⽬编号:cztccg202401-014⼆、项⽬名称:天⻓市乡村振兴创新⽰范区项⽬农村⼈居环境提升⼯程-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村建设【道路排⽔】项⽬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苏源路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天⻓市炳辉路南侧天⼀阳光城5栋501室成交⾦额: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成交评审总得分:82.12分四、主要标的信息⼯程类名称:天⻓市乡村振兴创新⽰范区项⽬农村⼈居环境提升⼯程-杨村镇季桥美丽乡村省级中⼼村建设【道路排⽔】项⽬施⼯范围:主要内容包括:路⾯拆除及修复⼯程、⼟⽯⽅⼯程、给排⽔管道敷设、铺沥⻘道路⼯程、管线⼯程等。施⼯⼯期:110⽇历天项⽬经理:徐娅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22208159(市政公⽤⼯程)五、评审专家名单:⾦锋、李怀义、汤明媛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额10565元(不含专家评审费2200元)。七、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起1个⼯作⽇⼋、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天⻓市杨村镇⼈⺠政府或安徽⾼智⼯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天⻓市杨村镇建设路84号或天⻓市⾦融⼤楼西楼6层,联系电话:0550-7762002或0550-7720999。也可以通过⽹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形式向天⻓市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天⻓市市政府⼤楼五层5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7770527。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式联系。1.⼈采购⼈信息名称:天⻓市杨村镇⼈⺠政府地址:滁州市天⻓市杨村镇建设路84号联系⽅式:董主席、0550-77620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智⼯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市⾦融⼤楼西楼6层联系⽅式:苏主任、0550-7720999、183560755683.⽬项⽬⽅联系⽅式项⽬联系⼈:董主席、苏主任电话:0550-7762002、0550-7720999、18356075568⼗、附件1.业绩2.最终报价3.中小企业声明函合同编号:((HT-YL-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天长市汉润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徽苏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美丽乡村项目天长市汉涧镇三店村景观绿化工程(小额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美丽乡村项目天长市汉涧镇三店村景观绿化工程(小额工程)。2.工程地点:天长市汉润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1、绿化栽植,面积约6237m2:2、景观包含戏台亭廊一座、百姓景墙、笼式篮球场、乒乓球场、电动车棚、宣传栏、党建牌、标识景石、块石花池、石笼坐凳、指示标牌、广场铺装、村庄竹篇笛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222年计划开工日期:日22年04月计划竣工日期: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_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零叁万柒仟伍佰零捌元叁角玖分(¥3037508.39元);其中:2(1)安全文明施工费:(¥5883119元)人民币伍万捌仟捌佰捌拾壹元壹玖分(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大写)(¥80000.00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大写)(¥100000.00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_贰拾玖万伍仟元整(大写)(¥295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罗许静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3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日签订2022年2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天长市汉涧镇人民政府_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盖章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承包人:(公章)鑫章)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口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发包鑫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其委托代理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天长市万寿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张安村)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天长市万寿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徽苏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长市万寿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张安村)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长市万寿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张安村)项目。修2.工程地点:天长市万寿镇张安村_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5.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沟塘清游,绿化工程,竹筒芭及改造提升工程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2073年4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_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伍仟元整(¥1555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元整(¥99000.00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罗许静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2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年4月2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天长市万寿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修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叁份。(公章)承包人: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邵启南(签字)S(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 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