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升级 知识库 临床医学辅助决策 输血系统中标结果公示(沁源县医疗集团(沁源县人民医院、沁源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1404312024CCS00005
二、项目名称:沁源县医疗集团(沁源县人民医院、沁源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升级(临床医学辅助决策系统项目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采购包1
电子病历升级(临床医学辅助决策系统项目建设)
1

963500(元)
963500(元)
山西锦睿视讯科贸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22号晋睿苑住宅小区2号楼11B商铺
91140100MA0GT91E5A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知识库
临床医学辅助决策
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建设周期4个月,质保期一年
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2
采购包1
输血系统
临床医学辅助决策
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建设周期4个月,质保期一年
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
采购包1
患者主索引系统
临床医学辅助决策
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建设周期4个月,质保期一年
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鹏,赵军,吴鹏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45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山西锦睿视讯科贸有限公司总得分93.36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沁源县医疗集团(沁源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沁源县人民医院)
地 址:沁源县城关镇桥西街6号
联系方式:0355-7832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楼411
联系方式:0355-352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璞璟
电 话:0355-3522503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ZFCG-001.doc476.2K

中小企业声明函421.3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沁源县医疗集团(沁源县人民医院、沁源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升级(临床医学辅助决策系统项目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4312024CCS00005存档编号:SXHXCZ-ZFCG-2024-001采购单位:沁源县医疗集团(沁源县人民医院、沁源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沁源县医疗集团(沁源县人民医院、沁源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升级(临床医学辅助决策系统项目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312024CCS00005项目名称:沁源县医疗集团(沁源县人民医院、沁源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升级(临床医学辅助决策系统项目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9945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994500.00)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分1包,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建设周期(月)预算金额(万元)一1知识库499.45一2输血系统499.45一3患者主索引系统499.45合同履行期限:90个工作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售价:免费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2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2、截止日期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五、开启时间:2024年2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平台系统。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启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启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沁源县医疗集团(沁源县人民医院、沁源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地址:沁源县城关镇桥西街6号联系电话:0355-78320582、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盛德世家A座410室联系电话:0355-35225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璞璟联系电话:0355-352250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报价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就磋商文件中所列服务内容进行报价。3、磋商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中列明的所有服务送达指定交付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2响应文件份数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1、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不收取现金、不接受个人交纳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银行帐号:99020017930641792、必须注明如磋商供应商和项目编号及包号(可缩写);3、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中“9.4磋商保证金”。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中“9.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5磋商备选方案不接受6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条款。7项目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8项目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9项目交付方式现场交付检验、卖方承担使用前所有费用。10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按双方合同办理1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2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13声明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技术、安全标准或规范。如发现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并拒付所有服务款。14磋商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15现场考察不组织16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7其他不需要18政采智贷为了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慢、贵”的问题,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首页,点击“政采智贷”申请申请融资,缓解资金压力。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需任何质抵押物,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在线申请融资。19质保期通过验收后12个月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指导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磋商或者代理磋商,不得为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咨询。3.5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5.1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5.2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审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5.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磋商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3.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或者代理磋商,不得为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磋商咨询。3.7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8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磋商4.磋商费用4.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线上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2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可以向磋商小组进行了解。6.3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7.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7.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5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6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公告的方式发布。7.7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果召开,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两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磋商供应商为了体现自身优势可另提供有关资料。上述内容均应打印或手写做出,字迹要求工整、清楚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授权代表”)的签字。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9.2.1资格证明部分*(1)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报价文件格式’);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曾作出政府采购虚假承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报价文件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报价文件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4)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扫描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文件(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9.2.2商务技术部分:*(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报价服务响应及偏离表;*(4)详细的服务方案;*(5)售后服务承诺;*(6)商务条款响应表;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编排(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标,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给出格式的内容,磋商供应商均应按照该格式如实填写。磋商供应商仅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细微调整,如有实质性变更将导致无效响应。9.4磋商保证金9.4.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交纳到采购代理机构专用账户上,具体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4.2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不收取现金、不接受个人交纳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银行帐号:9902001793064179磋商保证金交纳时必须注明如磋商供应商和项目编号及包号(可缩写)。9.4.4未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响应无效。9.4.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4.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当天,须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4.8磋商保证金退款明细及要求单位全称公司地址(营业执照地址)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磋商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与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相一致,不得有误。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此为依据退还保证金。因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5磋商报价9.5.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5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底价,但低于成本价格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有权决定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9.5.6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7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涉及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①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报价货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本文将第七部分的格式将所有涉及的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报价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其中所投台式计算机还须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②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并按本文件第七部分的格式填写《正版软件承诺》。(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磋商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磋商小组核实有效后,可给予对小、微企业15%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全部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才能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小、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磋商小组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与小微企业重复享受价格扣除。磋商供应商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磋商小组会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才能享受报价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见‘磋商文件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9.6.9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9.6.1-9.6.4条内容的要求,均须作出响应,如不涉及,可不作响应。10.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2磋商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10.3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有可能被拒绝。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1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3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12.4磋商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磋商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2.5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提交响应文件。12.6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12.7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四、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13.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方式13.1山西政府采购网线上投标五、磋商程序15.成立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15.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磋商。15.4评标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不能继续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5.5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6.磋商响应文件审查16.1磋商小组应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过程准守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16.2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6.2.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2.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3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6.4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磋商响应文件。16.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6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磋商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6.7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6.8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只能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7.磋商17.1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接到该书面通知要按照要求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7.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7.5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文件。(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磋商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7.6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7.7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审查。17.8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7.9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7.10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11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18.最终报价18.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综合评审1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19.3磋商小组对须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专家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0.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0.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20.3.1磋商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0.3.2磋商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20.3.3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9.2.1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0.3.4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的,或签字人无有效授权书的;20.3.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0.3.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20.3.7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0.3.8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20.3.9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20.3.10磋商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20.3.11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21.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2.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3.采购项目终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D、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E、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3.4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应在终止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4、磋商过程保密24.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4.2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六、签订合同25.成交通知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线上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有效性。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6.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6.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将与成交货物相关的完整技术材料交付采购人,以保证所供货物符合采购方的采购需求。26.76违反29.1-29.5条的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7.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接受“成交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项目服务项目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900-500)×0.8%=3.2万元。合计收费=1.5+4.4+3.2=9.1(万元)。28.履约验收28.1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28.2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办理。七、保密和披露29.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服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入围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入围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入围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1.询问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质疑33.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3.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33.3磋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视为无效质疑。33.4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3.5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信息公告发布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法律依据(应标明具体条款)、质疑事项的相关请求、质疑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座机、传真号码、手机、邮箱)、地址;被质疑人名称、提出质疑的日期。33.6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1)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3)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4)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5)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6)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的;(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8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当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九、违约处罚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磋商文件提交截止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2)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磋商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磋商报价及折扣;2、所提供服务方案的合理性;3、所提供服务与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的偏离;4、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各种服务能力等;5、经营信誉;6、供应商的业绩情况;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审方法本次磋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商务、服务、技术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照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1、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评审标准和综合评审方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各项审查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的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本次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权重如下:商务和技术部分:权重为90%,满分即得90分;磋商报价:权重为10%,满分即得10分;三、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四、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5分)1供应商业绩3分供应商业绩是以磋商供应商提供自身同类业绩合同为准,要求必须至少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影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售后服务方案12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科学合理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全面优化的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内容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在质保期内的升级维护等响应情况的承诺);由磋商小组根据所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打分。A、售后服务方案细致、突出,服务措施完善、明确、可行性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得12分;B、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服务措施较完善、明确、可行性较强,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得8分;C、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措施不完善、可行性一般,售后服务体系一般,得4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二、技术部分(75分)2技术得分75分1、技术指标。(20分)全部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性能指标得20分,采购需求的技术性能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分扣至0分为止。2、技术方案(15分)根据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建设内容、系统设计、系统架构、系统功能描述及系统兼容性等,对工作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流程等是否能满足工作要求,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A、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逻辑性强、问题解决方案科学合理、完全符合项目要求,得15分;B、方案内容完整、表述较清晰、逻辑合理、问题解决方案基本合理,比较符合项目要求,得9分;C、方案不够完整、不够严密、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没有切合实际,问题解决方案不够合理,得3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3、项目人员配置(10分)(1)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3分,否则不得分;(2)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清单,根据成员、技术团队人员的经验、专业程度、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的能力综合打分。A、人员配置安排合理,技术能力强得7分,B、人员配置一般,技术能力较强得4分,C、人员配置较差,技术能力较弱得1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4、安全方案和应急方案(10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方案和应急方案(包括应用安全设计、数据安全设计、运行保障设计、应急预案设计等)进行评价。A、方案内容完整、成熟可行、描述全面具体的,得10分;B、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较高、描述较全面的,得6分;C、方案内容完整性或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5、项目管理方案(12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管理方案(至少包括项目管理、进度控制、质量保障管理等)进行评价。A、方案完整、可行性高、项目安排合理的,得12分;B、方案较完整,可行性较高、项目安排较合理的,得8分;C、方案可行性或项目安排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6、项目整体培训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分岗位、分模块、分层次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团队、培训时间、培训资料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A、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描述,对用户进行深入的培训,使用户能熟练掌握软件的安装、升级、维护以及工作流程调整等内容,能够满足系统运行维护、业务运行、风险防范等工作需要的得8分;B、提供较为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方案能使用户基本掌握软件的安装、升级、维护以及工作流程调整等内容,可以掌握系统运行维护、业务运行、风险防范等工作需要的得5分;C、有相关培训方案,但培训方案描述不清晰,内容欠缺,影响培训质量的得2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三、报价部分(10分)3磋商报价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它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知识库功能项明细子系统名称一级功能二级功能简述诊疗知识查询辅助诊疗\\输入患者体征、一般信息、检查检验结果,基于病例文献,聚类与患者情况高度相似的病例,提示类似疾病、提示该疾病的相关病例文献、展示病例文献篇名、作者、中文刊名、年期、中文摘要,可全文下载诊疗知识查询疾病智能检索\\输入疾病名称、获取疾病相关内容,查看疾病别名、ICD号、疾病类别、疾病概述、流行病学、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其他辅助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治疗、预后、预防、相关药品、相关检查、相关操作、临床相关文献诊疗知识查询药品智能检索\\输入疾病或药品名称,获得药品相关内容,查看商品名、药品类别、成份、性状、适应症、规格与剂型、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孕哺期用药、FDA妊娠药物、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包装、贮藏、有效期、批准文号、执行标准、修改日期、核准日期、生产企业、临床相关文献诊疗知识查询指南智能检索\\输入疾病或指南名称,获取指南,查看发布机构、指南摘要、发布年、发布来源,可全文下载诊疗知识查询临床路径智能检索\\输入疾病名称,获取临床路径相关内容,查看临床路径名称、适用对象、诊断依据、推荐检查、标准住院日、进入路径标准、术前准备、抗菌药物选择、手术日、术后恢复出院标准、变异及原因分析诊疗知识查询辅助检查智能检索\\输入疾病或检查名称,获取辅助检查相关内容,查看辅助检查别名、概述、原理、试剂、适应症、禁忌症、准备、操作方法、临床意义、注意事项、正常值、附注、临床相关文献诊疗知识查询操作规范智能检索\\输入疾病或操作名称,获取相关内容,查看规范类别、适应症、禁忌症、准备、方法、注意事项、临床相关文献诊疗知识查询麻醉知识智能检索\\输入麻醉名称、概述、术前术中术后管理等,可获取相关内容,查看概述、术前管理、麻醉前评估、术中管理、术后管理、麻醉管理、相关临床文献等内容。诊疗知识查询护理智能检索\\输入疾病名称,获取护理知识内容,查看护理名称、护理英文名称、护理类别、护理概述、流行病学、病因与发病机制、病理生理、病理、临床表现、并发症、辅助检查、诊断标准、治疗要点、预后、预防、护理评估、护理诊断、预期目标、护理措施、护理评价、目的、评估和准备、操作步骤、注意事项、适应症、禁忌症、健康教育、知识拓展、临床相关文献诊疗知识查询循证文献智能检索\\输入疾病名称,查看循证文献篇名、英文篇名、作者、机构、关键词、中文摘要、研究疾病、适用范围、文献类型、年,可全文下载诊疗知识查询政策法规\\输入政策名称、发布机构等信息,可检查并获取政策法规信息,查看发布时间、正文、发布机构、附录等内容。诊疗知识查询医学计算\\内嵌564个评估量表和计算公式、40多个单位换算公式。编码对应检验项目精准匹配链接\\下达申请时可获得检验项目和标本信息,如适应症、采集要求、作用;查看检验报告时,可获得项目说明。编码对应药品精准匹配链接\\关联项目获得药物知识,提供药物说明编码对应检查项目精准匹配链接\\下达申请时可获得检查项目信息,如适应症、作用、注意事项二、输血系统具体功能要求:模块功能二级功能功能说明信息追溯患者管理通过对接方式,管理临床患者信息,并支持患者合并、收费等功能。信息追溯费用管理实现HIS计费、终止计费、退费等功能。信息追溯患者追溯对患者历次输血情况全程跟踪管理,提高医院对患者的服务质量。输入病案号,可查询患者的用血申请信息、检验信息、配血信息、发血信息等。信息追溯血液追溯对血液整体流动过程进行追踪控制,确保血液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输入献血码,可查看血袋的入库、复核、交叉配血、发血出库、输注等信息。信息追溯系统审计记录所有进入系统的操作痕迹,全方位保障信息安全。信息追溯接口监控记录与HIS数据同步的状态信息。信息追溯预警提醒灵活的预警方式和规则,做到常规业务定时提醒、异常业务即时预警,包括:血液效期预警、血液库存预警、特殊血型患者提醒、异常配血结果预警、历史输血反应患者提醒等。信息追溯交接班记录记录输血科医生交接班新,包括温控、库存等信息。库存管理联网订血联网订血与供血机构联网,同步供血机构血液品种信息,实现订血单据的网上收发与确认工作,支持按规格和血量两种订血方式。库存管理联网订血合理订血根据订血类型、库存基线、血液品种等指标,合理化订血。库存管理联网入库与供血结构联网,下载供血机构发血信息,并入库。可根据输血科业务选择核准入库或批量入库。库存管理手工入库血液信息手工入库,不受供血结构联网信息的限制。可根据输血科业务选择核准入库或批量入库。库存管理库存明细通过组合条件查看当前血液库存信息。对于血液质量和效期有明显颜色标识,方便用户快速定位。系统提供库存明细和汇总两种显示方式。库存管理库存明细血袋质控血站发布血袋质控报告后,可冻结血库中血液。库存管理库存盘点盘点库存血袋数量,并记录盘点状态。库存管理联网退血退血信息与血站联网,执行审批流程(输血科出申请-血站审批-血站退血相关流程),保证血液流动的完整性。库存管理手工退血输血科自行退血,不与血站联网,不受网络环境制约,无相关审批流程,确保输血科业务的灵活性。库存管理调血出库医院间血液调配出库。支持联网模式。库存管理血型复核支持入库前、入库后、配血时三种复核方式。库存管理血液报废对于不合格血液进行报废处理,并提供相关的查询和统计分析。检验管理标本接收输血科登记护士送达的标本、送检类型、用血申请单、患者、接收时间等信息,保障标本的准确性,保证用血安全。检验管理标本接收支持血液品种接收验证。检验管理患者检测检测报告登记、审核与发布。所有检测项目、检测方案、计费方案用户可定制,检测结果支持定性、定量两种录入方式。异体输血用血申请用血申请补录涵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的录入项目与合理用血相关检测项目信息。用血申请单样式用户可定制。异体输血用血申请医生站用血申请登记包含输血指南、分级审批等用血申请所有功能,同时提供血液库存共享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测信息,保存时给予输血相关的警示信息,如:疑难配血患者警示、特殊ABO血型和Rh血型患者提醒、不规则抗体筛查阳性警示、输血反应患者警示等。异体输血交叉配血配血规则用户可定制。包括:备血规则、配血计费规则、不同配血结果的血液发放规则、ABO血型与Rh血型异型配血规则等。异体输血交叉配血支持配血相合标签打印。异体输血交叉配血支持临床提醒和查看配血报告。异体输血疑难配血支持输血科登记疑难配血申请,并上传血站。异体输血临床发血系统根据用户定制的配血规则监控血液发放业务,避免配血不合血液发往临床;对于特殊情况(如:ABO异型输注、Rh异型输注、主次侧产生凝集或溶血反应等)执行双人审批机制;血液发出后系统自动计费;计费规则、单据样式用户可定制。异体输血快捷配血实现输血检测与交叉配血同时录入。支持备血、计费、打印功能。异体输血快捷发血实现输血检测、交叉配血、临床发血同时录入。支持计费、打印功能。异体输血快捷发血配发血提醒。输血科配血或发血完成后,提示临床护士取血。异体输血快捷发血支持血袋相合标签打印。异体输血血液输注血液输注登记记录临床血袋核对,和血液输注登记信息。异体输血血液输注血液输注查询支持护士站血袋核对,和血液输注登记信息。支持临床医生查询血液输注信息。异体输血输血反应输血反应登记对于输血反应信息进行追踪管理,可与临床、供血机构进行联网,三方可分别对本次输血反应进行分析和评价。支持输血科反馈功能。异体输血输血反应医生站、护士站支持护士站和医生站登记输血反应。异体输血血袋回收记录血袋回收信息。异体输血血袋回收支持未回收血袋提醒异体输血血袋销毁记录血袋销毁信息。实现回收血袋一次销毁功能。异体输血临床退血实现临床血液退回入库、退费的功能。异体输血配血回退实现备血取消、配血退费的功能。自体输血自体输血申请记录患者自体输血申请信息。支持患者用血历史查询。自体输血自体输血申请支持HIS代理(医生站)录入功能。自体输血自体输血入库支持自体血标签打印。支持自体血液追溯。自体输血自体输血出库支持自体血分批出库功能。自体输血自体血液库存查看自体血液库存信息。自体输血自体血液报废实现自体血液报废功能。合理用血合理用血评价系统内置输血指标,从不同角度与维度对医院的整体合理用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其中包含:医院科室、临床医生、血液品种、临床病种、用血申请类型等,辅助管理者对全院合理用血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与指导。同时系统支持图形和报表两种展示方式。合理用血医院用血评价按科室统计输前检测比例、合理用血率、输血指征平均值、输血反应比例、发血总量、人均用血量等信息。合理用血科室用血评价按医生统计输前检测比例、合理用血率、输血指征平均值、输血反应比例、发血总量、人均用血量等信息。合理用血医生用血评价按科室、用血类型、血型、用血量等统计医生的合理用血排名和占比。合理用血输血前评估输血前评估用血申请保存时,根据输血指征,进行输血前评估,提示和控制医生用血申请。支持登记患者体征信息,如血压、呼吸、心率、贫血原因、是否手术、手术类型、失血量、输血前用药、诊断说明等。根据指征规则对用血申请单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不同科室设定不同输血标准,不合标准如确需输血则另作说明。所有评估记录要进入病历系统。合理用血输血前评估输血评估统计支持按科室、医生分类,统计不同合理状态申请单的数量。合理用血输血后评价输血后评价登记临床医生记录输血后评价信息。包括输血明细、体征变化、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医生评价、输血科反馈等。合理用血输血后评价输血后评价支持HIS代理(医生站)录入功能。支持自动生成输血病历。合理用血输血后评价输血后评价支持未评价提醒功能。合理用血输血后评价输血疗效统计按照输血指征,统计输血后患者体征改善情况。合理用血输血后评价输后评价统计统计输注血液的合理性评价,包含是否评价、合理状态等。合理用血申请审批规则根据85号令,实现申请血量分级审批。支持例外申请类型和申请血液品种的设置。合理用血输血指征设置评价规则可根据用血科室、用血品种、申请单申请类型、临床病种分别进行自由设置,对于不同科室、不同血液品种、不同申请类型、不同临床病种执行不同的评价规则,确保了合理用血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合理用血科室指征设置评价规则可根据用血科室、用血品种、申请单申请类型、临床病种分别进行自由设置,对于不同科室、不同血液品种、不同申请类型、不同临床病种执行不同的评价规则,确保了合理用血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统计分析患者血型分布统计住院患者的血型分布比例。统计分析患者综合分析统计医院用血患者明细、患者配血明细、患者配血汇总、患者用血明细、患者用血汇总、患者费用明细、患者费用汇总。统计分析用血申请统计按申请类型、血液品种和血型,统计用血申请的血量和实发血量。统计分析临床发血统计统计临床发血单的明细信息。统计分析血袋回收统计按科室统计血袋的发送数量、回收数量和回收率。统计分析库存综合分析按血液品种、规格、血型等,统计血液入库、血液出库和库存血量信息。统计分析血型复核统计统计输血科进行血型复核的血液信息。统计分析血液报废统计按血液品种、报废原因、血型等,统计血液报废的袋数、血量和报废率。统计分析血站发血统计按供血单位、费用名称、规格、血型,统计血站发血的袋数和金额。统计分析医院调血统计按照血液类别,统计用血单位的用血袋数、用血量和金额。统计分析临床用血统计统计医院各个科室的用血量和收费情况。可按照血液大类、血液品种、科室3个维度进行多角度分析。统计分析科室费用统计统计医院各个科室由输血科产生的费用情况。统计分析科室综合月报统计科室的期初库存、出入库情况、期末库存,可按照血液大类和血液品种两个维度进行统计。统计分析工作综合分析统计输血科各岗位的工作量和占比。系统管理机构管理维护用户医院、调出医院、供血机构的基本信息。系统管理数据同步设置供血机构、HIS、LIS等系统接口信息,并实现数据初始化功能。系统管理参数设置控制系统流程和功能的参数设置。系统管理科室管理设置科室信息。系统管理员工管理设置用户信息。系统管理基础字典维护系统基础字典信息,如订血类型、病区、输血目的、检测项目、申请类型等。系统管理标签设置标签设计设置打印标签的样式信息。系统管理报表设置报表配置设置和预览报表功能。系统管理报表设置报表设计设计报表样式和数据。系统管理费用设置入库单价维护血液、附属品等订血入库的价格信息。系统管理费用设置出库单价维护血液、附属品等发血出库的价格信息。系统管理标准编码查询查询系统的标准编码信息。系统管理本地化设置提醒设置设置预警的提示内容、频率、声音、启用等。系统管理本地化设置打印机设置设置打印样式信息。系统管理本地化设置配血规则设置配血方法、配血结果、配血规则信息。系统管理本地化设置单号规则设置业务单号的格式信息。系统管理本地化设置参与者设置设置参与者的操作属性。系统管理本地化设置血液设置维护血液属性信息,如HIS编码、备发血修正血量、单位换算系数、计费规则、过期颜色、合理基线、库存共享规则、输血指南等。系统管理本地化设置代理申请设置设置HIS代理用血申请的参数。系统管理本地化设置界面本地化设置业务登记、报表(含查询条件)等个性界面效果。系统管理本地化设置单据颜色设置设置业务单据状态的颜色效果。系统管理血液预警设置血液库存和血液效期的预警规则,包括:预警条件、预警颜色等。系统功能桌面帮助系统操作帮助功能。系统功能桌面设置设置登记页面分辨率。系统功能桌面锁定锁定系统界面功能。系统功能桌面注销退出系统。系统功能桌面修改密码修改用户密码。系统功能桌面快捷菜单设置常用菜单功能。系统功能桌面公告显示血站发布的公告信息。系统功能桌面预警提醒血液效期提醒,HIS计费提醒,库存预警,输血业务提醒等。综合监管数据上传接口实现医院临床用血信息同步到监管系统的功能。血站联网血液信息交互自动获取供血结构的供血信息。血站联网用血信息同步医院患者用血信息同步到血站信息系统。(服务计划)血站联网疑难配血联网实现疑难配血报告的血站联网。血站联网输血反应联网实现输血反应信息同步到血站等机构的功能。血站联网血液库存共享实现医院血液库存信息同步到血站。(服务计划)HIS联网数据同步提供标准数据库接口,同步更新医院工作人员、科室、计费项目信息。HIS联网标准页面接口支持用血申请代理页方式。HIS联网患者信息用血申请时自动提取患者信息,无需工作人员手工录入。HIS联网医嘱回传用血申请保存时,自动生成医嘱记录并同步HIS系统。HIS联网费用信息回传输血科产生的费用信息同步HIS系统,包括:检验费、配血费、血费等。LIS联网检测信息用血申请保存时,自动提取患者检测信息,无需工作人员手工录入,系统根据检测结果给予相关提醒和警示信息。接口方式WebServiceWebService接口方式数据库直连三、患者主索引1.1.1.主索引管理1.1.1.1.患者注册1.支持在业务系统新增患者或者更新患者信息时,能将患者信息注册到EMPI系统中;2.支持在患者信息注册时根据规则进行匹配对患者关键信息字段进行自动校验,包含字段有身份证号、姓名、电话、地址、标识符;3.支持在患者信息注册时根据相同匹配规则与EMPI中已有的患者信息进行自动匹配后合并;4.支持在患者信息注册时根据相似匹配规则与EMPI中已有的患者信息进行自动建立相似关系;5.支持在患者信息注册到EMPI时对操作日志进行记录。1.1.1.2.患者合并6.支持将符合相同匹配规则的患者信息进行自动合并;7.支持对相似患者进行详细信息差异比对,具体比对的信息包含患者标识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地址、电话、联系人、母亲姓名、婚姻状况、民族、出生顺序、就诊信息,当判定是相同患者时,可分别选取各自的真实信息部分进行手动合并;8.支持在患者信息合并时对操作日志进行记录。1.1.1.3.患者拆分9.支持在时间轴页面对手动合并后的患者合并操作进行详细信息差异比对,具体比对的信息包含患者标识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地址、电话、联系人、母亲姓名、婚姻状况、民族、出生顺序、就诊信息,当判定是不同患者时,可按照合并前的信息进行手动拆分;10.支持在患者信息拆分时对操作日志进行记录。1.1.1.4.患者查询管理11.支持查看患者基本信息,可查看的信息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家庭电话和卡数,并能够对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进行脱敏处理;12.支持通过患者标识符对患者基本信息列表进行检索查询;13.支持对患者基本信息列表进行高级检索查询,可自由组合的查询条件包含有患者主索引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卡数、电话、地址、就诊日期;14.支持通过详情下钻查看患者详细信息以及门诊、住院、体检就诊信息和相似患者信息;15.支持手工将相似患者信息添加到待合并列表中,并可进行详细信息差异比对;支持当判定是相同患者时进行手动合并。1.1.2.相似患者管理16.支持模糊检索,支持按照姓名、身份证号、交叉索引号、联系电话进行相似患者检索查询。17.支持患者合并,且支持查看相似患者合并字段。18.支持解除合并患者功能。1.1.3.模型管理1.1.3.5.患者模型管理19.支持患者基本信息模型扩展,根据需要扩展字段。1.1.3.6.字典映射20.支持外部系统注册患者基本信息的字典字段与主索引系统中的术语字典映射转换。1.1.3.7.字段优先级配置21.支持配置患者基本信息的字段来源系统的优先级1.1.4.匹配规则管理1.1.4.8.匹配规则配置22.支持多种匹配规则实现方式,能从规则型匹配和权重型匹配中选取其中一种使用。1.1.4.9.相同规则23.支持提供默认的相同匹配规则,一般是由多个患者信息字段组合的,包含身份证号和姓名全拼、医保卡号和姓名全拼,且是不允许删除的;支持当增加医疗机构时,EMPI将同步增加配套的相同匹配规则;支持当删除医疗机构时,配套的规则也随之删除;24.支持新增自定义的相同匹配规则;支持在新增规则时与已有规则进行校验,若已有规则包含新规则时,将进行提示说明,且不会新增该条相同匹配规则;25.支持对相同匹配规则进行修改;支持查看相同匹配规则,且支持模糊检索;支持对相同匹配规则进行打印。1.1.4.10.相似规则26.支持提供默认的常用相似匹配规则;支持新增自定义的相似匹配规则;支持新增规则时与已有规则进行校验,若已有规则包含新规则时,将进行提示说明,且不会新增该条相似匹配规则;27.支持对相似规则进行修改;支持查看相似匹配规则,且支持模糊检索;支持对相似匹配规则进行打印。1.1.5.首页28.支持查看注册到EMPI中的患者注册总数、患者合并总数、今日相似患者、今日合并率的周同比、日环比;29.支持以曲线图的形式查看今日和昨日注册到EMPI中的患者总数、新增患者总数、合并患者总数;30.支持以饼状图的形式查看业务系统患者注册到EMPI中的患者来源分布;1.1.6.患者数据管理1.1.6.11.数据源管理31.支持通过功能界面,配置初始化数据来源数据库的数据源配置1.1.6.12.数据导入32.支持通过界面操作方式,从配置的数据库中直接导入患者数据1.1.7.域管理1.1.7.13.医疗机构管理33.支持医疗机构信息的新增;支持医疗机构信息的修改、删除和查看;34.支持设置多院区的上下级对应关系。1.1.7.14.订阅管理35.支持业务系统对EMPI发布、订阅服务管理1.1.8.系统管理1.1.8.15.参数设置支持设置系统参数,并提供默认值;支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修改参数的取值,以提高患者主索引程序的灵活度;支持模糊检索系统参数。1.1.8.16.订阅日志支持新增通知消息,须指定通知类型,通知类型包含新增、修改、合并、拆分;支持通知信息的修改、删除和查看1.1.8.17.消息日志支持查看调用EMPI服务的消息日志,默认显示当天消息日志,包括调用方名称、消息接收和返回时间、耗时、方向、参数类型、操作类型、成功失败以及入参和出参的详细信息;支持根据消息状态和消息类型对消息日志进行检索;并支持模糊检索;支持手动将消息重新注册。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确保应答信息的真实准确,任何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者,将导致废标或处罚。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设备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具体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服务清单)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服务款项支付服务实施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服务款项支付手续。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五、交货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六、交验1、依据服务方案,对所有服务进行初步验证,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2、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认服务正常运行后,完成服务验收。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所****服务均为磋商响应文件承诺服务。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九、违约责任1、供方所交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段号:磋商响应文件(上册:资格证明部分)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公章)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年月日(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段号:磋商响应文件(下册:商务技术部分)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公章)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仅供参考)资格证明部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审计报告等…………………………………………………3、依法纳税凭证…………………………………………………………………………4、依法缴纳社保金凭证…………………………………………………………………5、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8、保证金汇款凭证及保证金退款明细及要求;……………………………………9、“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详情页面网页截图…………………………………………10、“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报价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商务技术部分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4、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保障、培训计划等售后服务方案……………………5、合同业绩………………………………………………………………………………6、磋商供应商企业简况表……………………………………………………………7、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材料………………………………………………………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如资信证明,荣誉证书等………………格式1:报价函(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名称)的服务,服务建设周期为,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具体报价明细见报价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报价一览表等。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5、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全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格式4保证金汇款凭证致:(供应商单位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包号)磋商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若未中标,请按磋商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粘贴处)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格式5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如我方获得成交资格,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作出如下声明:一、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我公司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我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报价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格式6同类项目合同书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合同价格起始时间备注123…………………………注: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格式7磋商供应商企业简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经济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名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名注册资金其中执业/职业人员 名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格式8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所投包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建设周期(月)质保期(年)总价(元)备注1234…总报价: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大写)¥(小写)报价人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9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序号姓 名职 务职 称从事专业工作时间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负责人2成员………………注:以上人员须附本单位的人员。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0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包段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说 明项目服务建设周期项目服务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售后服务服务方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质保期其他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1:技术规格响应表报价人在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条款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报价人针对这些条款逐条详细列表提出应答。如有偏差,须在“技术规格偏差表”中详细列出偏差的理由及其内容等。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报价文件技术应答规格技术规格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报价文件技术应答规格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注:在“技术应答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栏中相应位置逐一标注。报价人(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年月日技术规格偏差表报价人在时应对“技术应答书”中填写的与本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存在偏差的条款作出详细的说明。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报价人应将这些偏差逐条提出。未在此附件中详细写明的任何偏差,均按报价人响应了磋商文件相应部分的要求。(如无偏差,请在本页上写“无”)。项目编号:页号章节号招标规格规格投 标 人偏差的理由引起的价格变动备 注报价人(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年月日第七部分相关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附件3: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第包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年限单价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附件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附件5: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附件6:正版软件承诺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山西锦睿视讯科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知识库(标的名称),属于软件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锦睿视讯科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81.64万元,资产总额为663.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输血系统(标的名称),属于软件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锦睿视讯科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81.64万元,资产总额为663.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患者主索引(标的名称),属于软件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锦睿视讯科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81.64万元,资产总额为663.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山西锦睿视讯科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0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37页共3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病历升级 知识库 临床医学辅助决策 输血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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