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后勤服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LX24-01-003Z(F)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麦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196号1幢地下一层
1,6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

服务类(陕西麦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
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局机关、特勤中队、直属二中队、凤城南路、建管科办公点提供厨师、保洁、门卫等后勤服务,保证机关工作场所拥有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3.2.2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6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月英、张艳萍、刘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
1.98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的规定,本项目中标(成交)人(陕西麦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审得分(平均分):87.00分;
2.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日期:2024年2月5日,采购人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日期:2024年2月21日;
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本着 “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以自愿选择政府采购贷款进行融资,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实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连心路51号
联系方式:燕旭童 029-86284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79-8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甜、郑婧婧、冷冰、高小淇
电话:029-88489979-8105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1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1.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集.zip

2.陕西麦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二次(最终)报价表.pdf

3.陕西麦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未央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17:16

评审专家名单
靳月英,张艳萍,刘超

总中标金额
¥1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甜、郑婧婧、冷冰、高小淇

项目联系电话
029-88489979-8105

采购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连心路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燕旭童 029-86284301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8489979-8105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码:SXLX24-01-003Z(F))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麦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61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品目目号名称其1-他1服务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局机关、特勤中队、直属二中队、凤城南路、建管科办公点提供厨师、保洁、门卫等后勤服务,保证机关工作场所拥有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响应招标文件3.2.2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1,610,000.001.00批1,610,000.00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2月21日-第1页-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是否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是甲方(甲方):乙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乙方按照采购要求,为甲方的局机关、特勤中队、直属二中队、凤城南路、建管科办公点提供厨师、保洁、门卫等后勤服务,保证机关工作场所拥有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甲方要求。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要求(1)厨师服务内容:餐厅清洁保洁、设备管理维护、一日三餐制作、易耗品保护(碗筷清洗)、安全防护(水、电、气、火灾、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就餐人员秩序管理等相关餐厅事务。(2)保洁服务内容:包括不仅限物业公司日常管理、房屋日常维护、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服务区域内车库、交通、消防和公共秩序协助等。(3)门卫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服务日常工作,24小时门卫守护、巡逻及交通指挥值班执勤;大院内的治安、消防、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维护信访秩序,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门禁疫情防控的扫码登记管理等工作。(4)因工作需要,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5)以上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表述,甲方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或增加,变更或增加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据实调整。2、服务要求:(1)各地点人员配置要求:序号工作地点厨师保洁门卫1局机关3人3人2人2特勤中队3人2人2人3直属二中队2人1人2人4凤城南路办公点3人1人/5建管科办公点2人1人2人(2)总体要求:1)厨师服务:总配置人数≥13人,18周岁≤年龄≤60周岁,所有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菜品要求(不限于):早餐:小菜*种,稀饭(豆浆等)*种,主食类(馒头、油饼、包子、花卷等)*种,早餐必须有鸡蛋、牛奶;中餐/晚餐:*种,其中热菜*种,小吃*种,面食*种,汤*种,水果*种,米饭,酸奶。提供早、中、晚三餐及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定期检查厨房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如有隐患,须立即向甲方主管人员报告;2)保洁服务:总配置人数≥8人,18周岁≤男性年龄≤60周岁,18岁≤女性年龄≤50周岁;能吃苦耐劳、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有从业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完成甲方划定的区域的卫生(包括但不限于楼地面、卫生间、玻璃等)及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3)门卫服务:总人数配置≥8人,18周岁≤男性年龄≤50岁周岁,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城区内有固定住处,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退伍军人优先;须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够简单地操作计算机,以保证车辆闸机等设备的安全操作;4)在服务期间,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工作纪律、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甲方的用人科室负责对其实行考核和考评;乙方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本人、乙方公司自行负责,与甲方及甲方其他相关科室无关;5)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对于在工作中获悉的一切政府工作的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对于违反者,给甲方单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给甲方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消极怠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对于影响甲方单位正常秩序、造成甲方单位经济损失的或被追究相应责任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其劳务关系;7)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与甲方单位无任何人事或劳动关系;乙方应及时与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由乙方为派遣的服务人员每月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8)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应保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报甲方单位管理人员考勤备案,不得自行加班;甲方单位因工作性质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的派遣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9)因工作性质需要休息日安排服务人员工作的,应保证调休或补休;不能调休或补休的,由乙方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需要安排配置人员工作的,由乙方按规定支付加班费;10)因不可抗力因素(疫情、自然灾害、事故等)需要服务人员处理临时工作及紧急任务的,则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时间限制,但要合理安排临时休息;11)对于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服务人员,乙方应和所派遣的服务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3、服务质量: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甲方要求)4、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服务规范规定,对乙方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或检查,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各类考核或检查;若服务质量不合格采购要求,乙方应在一定期限进行整改完善,以甲方要求的标准提供合格服务;若乙方在接受检查整改后,仍不能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合格服务,甲方有权按违约予以撤项。第三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元)。2、服务费按下列比例支付价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始服务,甲方按月结算服务费用,次月5日前乙方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甲方,经甲方审核且双方无异议、甲方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后支付上月服务费用。3、付款前,乙方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以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的全部服务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服务费用。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4、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工作的人员,乙方应在3日内选派符合要求的人员来替换,但不得向甲方提出费用要求;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派往甲方的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5、因乙方人员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6、甲方人员受到人身威胁或伤害时,乙方人员应积极保护甲方人员人身安全并协助甲方人员脱离危险,必要时实施正当防卫,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限度。7、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的人员进行编队管理,对参与管理的(大)队长、班长的选任享有否决权,队员的入职、升(降)职须经甲方同意;8、甲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准则的规定,凡属甲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过错,应由甲方承担损,并实际赔偿因该过错对乙方人员造成的损失;9、甲方有权通过乙方回访等途径反映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的问题,并在三日内向甲方书面反馈;甲方有权向乙方派往的工作人员确定工作职责并提出合理的管理要求10、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要求派出合格的服务人员,依据岗位职责结合甲方交予的任务执行服务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甲方提供保障服务。2、乙方人员在上岗期间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坚守岗位、遵守纪律、认真负责。3、乙方定期征求甲方的意见,以便及时沟通并做好服务工作。4、乙方人员因工作失职或疏忽直接造成损失,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5、乙方负责现场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并承担其职务行为职责6、乙方在甲方的具体指导下为甲方指定人员、场所、物品及其财物提供门卫、巡逻、安全检查、清障拔钉、值守及信访维稳等。7、乙方保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派往甲方的人员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确保为人员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合理的休息、休假时间。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由乙方及时出面处理,并按照规定办理工伤申报和理赔事宜,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但不承担责任。8、乙方负责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甲方的要求。9、甲方人员受到有身威胁或伤害时,乙方人员应积极保护甲方人员人身安全并协助甲方脱离危险,必要时实施下当防卫,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限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警。10、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着相关制式服装;乙方人员处理问题应当果断、迅捷、并有专业、谦恭、及时的态度。乙方处置突发事件应当把握好尺度,既能制止事态的发展,又要兼顾保护甲方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注意保障肇事人员的合法利益。突发事件需要警方介入处理时,乙方应当协调警方的关系,依法追究沷案人员的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应精力充沛,禁止在工作期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后保证充足的休息。1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更换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派往甲方的人员或负责人,接替人员应当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发放劳务费。1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1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服务保证1、服务方案科学、可行,人员配置合理,全面满足要求。2、符合国家有关服务规范要求,确保服务要求达到本项目要求。第十条保密1、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及接触的甲方的任何形式的保密信息,乙方人员不得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这些信息和接触这些信息的手段。2、乙方应管理和教育好拟派人员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如果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的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合同违约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5、甲乙双方如因为其他原因要解除合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有一方违反将补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处罚。6、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或因其它理由突然终止合同,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即废除同乙方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当月服务费。7、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乙方服务费或无故拖欠服务费一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撤回派驻人员。甲方须承担追加一个月服务费违约金;如因财政审批原因,导致甲方赤焰付款的,不算甲方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8、乙方在工作中故意或疏忽而出现的责任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严重损失甲方声誉的,每出现一次,乙方除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9、乙方人员违反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影响合同约定区域的安全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磋商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时间:签约时间:见证方: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2层商务技术部分目录一、分项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条款偏离表……………………………………………………………………三、承诺文件…………………………………………………………………………四、售后服务文件……………………………………………………………………五、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六、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七、服务要求偏离表……………………………………………………………………八、服务方案(技术响应)……………………………………………………………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一、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地点服务人数金额(元)所属行业类型厨师保洁门卫1局机关3人3人2人2特勤中队3人2人2人3直属二中队2人1人2人4凤城南路办公点3人1人/5建管科办公点2人1人2人说明:1.供应商应详细报出磋商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磋商报价一览表”总报价相等;3.所属行业按磋商文件明确的行业填报;类型指小型、微型、中型、大型企业;4.本表行数不足的,可自行扩展。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偏离偏离及其影响说明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三、承诺文件1.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供应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1.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不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3.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4.其他承诺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要求,认为有必要做出的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作出质量保证承诺、服务务计划、优惠条件等)承诺或说明承诺,格式自定。四、售后服务文件1.供应商依据服务特性和需求,按磋商文件要求自拟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2.供应商应提供在陕西省境内的售后服务中心证明材料或与合作方的协议书,这些服务中心和特约维修服务点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应在磋商文件中一一列出(参考样式如下)。售后服务点联系表服务机构名称所在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 址注:采购人将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机构,如果不属实,则从扣除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处罚。五、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1.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说明:(1)本服务项目若包含货物的,所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属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本采购项目除强制节能产品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不予加分。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六、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说明:1.业绩证明材料;2.其他非必备证明材料。1.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单位:万元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说明1.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服务或类型、使用功能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标的”“日期”“签字盖章”等信息应在合同复印件中有体现;3.未按要求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评审时不予加分。2.其他非必备证明材料说明: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荣誉或信誉认证证书,非必备证明材料,有需要时仅作为评审参考。七、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服务(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服务(技术)响应偏离偏离及其影响所在位置说明1.偏离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11条款定义理解;2.采购文件中如有带“★”和“▲”号的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所响应的技术指标需在此表中逐一列出,其他技术参数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离的内容;3.响应文件中所有有偏离的技术参数均需在“所在位置”处注明其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4.如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指标响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须提交空白表;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5.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八、服务方案(技术响应)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内容,格式自定。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说明:包含但不限于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事项,格式自定。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资格证明部分目录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6.税收缴纳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9.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书………………………………………………………………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资格证明………………………………………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资产总额上年营业额员工总人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手机办公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邮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供应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等级类型证书号所供产品制造商名称所供产品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等级类型证书号注:1.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2.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填写上年营业额3.表格空间不足时可自行扩展。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20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被委托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日历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开启响应文件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提供。2.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委托代理人签名。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根据供应商类别进行审查:(1)供应商属于企业的:营业执照(3证合1或多证合1)复印件;(2)供应商属于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属于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投标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外,其他行业分支机构在参与投标时,应当同时提供分支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总所)授权后,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5.财务状况报告说明:5.1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2要求:(1)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2022全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账户信息);(4)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注:财务会计报告“四表一注”不齐全的,为不合格;资信证明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附件1: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6.税收缴纳证明说明:(1)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任意税种,个人所得税除外)凭证(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2)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新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未发生缴纳税收事项的供应商,应按附件2格式提供依法缴纳税收书面承诺;(4)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注: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附件2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税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说明:(1)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自响应截止时间前1年内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新成立(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未发生缴纳社保资金事项的供应商,应按附件3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书面承诺;(4)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注:缴纳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附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承诺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一)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1.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2.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当前分工3.技术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当前分工4.辅助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当前分工说明:1.职务是指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2.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可另页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二)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生产企业使用年限自购/外协注:1.设备可以填写单台设备,也可以填写成套设备;2.表格行数不足时,可自行扩展;3.本表后可附相关证明材料;4.如采购项目特性无需供应商提供任何必备设备(物品)可不填写此表,但需提供空白表格并签署、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9.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书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事宜,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真实有效;2.我方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举行听证会的)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3.我方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4.我方承诺在磋商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恶意串通,不出让磋商资格,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行贿;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声明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年月日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资格证明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资格要求,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4-01-003Z(F)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2月04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拟对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SXLX24-01-003Z(F)二、项目名称: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局机关、特勤中队、直属二中队、凤城南路、建管科办公点提供厨师、保洁、门卫等后勤服务,保证机关工作场所拥有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连心路51号邮编:/联系人:燕旭童联系电话:029-86284301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邮编:/联系人:任甜、郑婧婧、冷冰、高小淇联系电话:029-88489979-8105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未央区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29-8627625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624,17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 (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布。 请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土门支行 账 号:129904064810902 财务部电话:029-88489979-8501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六)磋商办法;(七)响应文件格式;(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6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4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7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对供应商的交付成果按采购文件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6.8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任甜、郑婧婧、冷冰、高小淇联系电话:029-88489979-8105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邮编:/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局机关、特勤中队、直属二中队、凤城南路、建管科办公点提供厨师、保洁、门卫等后勤服务,保证机关工作场所拥有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24,17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24,17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1.001,624,170.00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2024年后勤服务外包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局机关、特勤中队、直属二中队、凤城南路、建管科办公点提供厨师、保洁、门卫等后勤服务,保证机关工作场所拥有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服务内容与要求1.服务内容:(1)厨师服务内容:餐厅清洁保洁、设备管理维护、一日三餐制作、易耗品保护(碗 筷清洗)、安全防护(水、电、气、火灾、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就餐人员秩序管理等相关餐厅事务。(2)保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公司日常管理、房屋日常维护、公共设施设备 运行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服务区域内车库、交通、消防和公共秩序协助等。(3)门卫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服务日常工作,24小时门卫守护、巡逻及交通指挥值班执勤;大院内的治安、消防、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维护信访秩序,防 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门禁登记管理等工作。(4)因工作需要,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5)以上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表述,采购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或增加,变更或增加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据实调整。2.服务要求:(1)各地点人员配置要求:序号工作地点厨师保洁门卫1局机关3人3人2人2特勤中队3人2人2人3直属二中队2人1人2人4凤城南路办公点3人1人/5建管科办公点2人1人2人(2)总体要求:1)厨师服务:总配置人数≥13人,18周岁≤年龄≤60周岁,所有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菜品要求(不限于):早餐:小菜*种,稀饭(豆浆等)*种,主食类(馒头、油饼、包子、花卷等)*种,早餐必须有鸡蛋、牛奶;中餐/晚餐:*种,其中热菜*种,小吃*种,面食*种,汤*种,水 果*种,米饭,酸奶。提供早、中、晚三餐及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定期检查厨房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如有隐患,须立即向采购人主管人员报告;2)保洁服务:总配置人数≥8人,18周岁≤男性年龄≤60周岁,18岁≤女性年龄≤50周岁;能吃苦耐劳、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有从业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完成采购人划定的区域的卫生(包括但不限于楼地面、卫生间、玻璃等)及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3)门卫服务:总人数配置≥8人,18周岁≤男性年龄≤50岁周岁,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城区内有固定住处,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退伍军人优先;须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够简单地操作计算机,以保证车辆闸机等设 备的安全操作;4)在服务期间,服务方派遣的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工作纪律、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采购人的用人科室负责对其实行考核和考评;服务方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本人、服务方公司自行负责,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其他相关科室无关;5)服务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对于在工作中获悉的一切政府工作的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对于违反者,给采购人单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给采购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6)服务方派遣的服务人员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消极怠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不负责任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对于影响采购人单位正常秩序、 造成采购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或被追究相应责任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其劳务关系;7)服务方派遣的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单位无任何人事或劳动关系;服务方应及时与服务方派遣的服务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由服务方为派遣的服务人员每月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8)服务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应保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报采购人单位管理人员考勤备案,不得自行加班;采购人单位因工作性质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服务方的派遣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9)因工作性质需要休息日安排服务人员工作的,应保证调休或补休;不能调休或补休的,由服务方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需要安排配置人员工作的,由服务方按规定支付加班费;10)因不可抗力因素(疫情、自然灾害、事故等)需要服务人员处理临时工作及紧急任务的,则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时间限制,但要合理安排临时休息;11)对于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服务人员,服务方应和所派遣的服务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4.服务、产品(如有)执行的标准、规范:(1)国家标准、规范 / ;(2)行业标准、规范 / ;(3)地方标准、规范 / ;(4)团体标准、规范 / ;(5)企业标准、规范 / 。5.本章4条款未明确服务(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的,按下列方法进行选择:□ 顺序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以此类推);□ 最高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哪个标准高执行哪个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按本项目服务要求,实行标准规范化组织与管理,投入经过严格培训,能够胜任项目工作任务的相关人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根据项目特性,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投入有利于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类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专业设备、辅助设备、工具、软件等)。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采购人按月支付服务费用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采购人单位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服务规范规定,对成交方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或检查,成交方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各类考核或检查;若服务质量不合格采购要求,成交方应在一定期限进行整改完善,以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提供合格服务;若成交方在接受检查整改后,仍不能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合格服务,采购人有权按违约予以撤项。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5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成交商将上月实际服务清单及服务费用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且双方无异议、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批流程通过支付上月全部服务费用;(2)每次付款前成交商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成交商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意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5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违约责任1、合同违约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5、甲乙双方如因为其他原因要解除合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有一方违反将补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处罚。6、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或因其它理由突然终止合同,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即废除同乙方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当月服务费。7、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乙方服务费或无故拖欠服务费一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撤回派驻人员。甲方须承担追加一个月服务费违约金;如因财政审批原因,导致甲方赤焰付款的,不算甲方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8、乙方在工作中故意或疏忽而出现的责任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严重损失甲方声誉的,每出现一次,乙方除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9、乙方人员违反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影响合同约定区域的安全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解决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3.4其他要求一、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电子光盘一份(光盘需包括系统生成的全部已签章响应文件(PDF格式)、光盘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文件须密封(密封以不泄露供应商商业机密、资格内容、技术及商务内容为标准)。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线下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与项目电子化响应时间一致,线下开启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2层第二会议室二.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浏览器、驱动、CA等),并确保磋商环节随时在线,因供应商擅自离席未及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二次磋商或报价的,视为其自动退出磋商,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三、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服务费、设备使用费、管理费、验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四、磋商有效期1.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五、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的处理1.评审过程中,若出现合格供应商只有2家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第4项情形的,或者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的,可以继续进行;只有1家时,采购人应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评审过程中,除符合第1条条款规定情形外,若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应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分公司独立参与磋商时,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单独参与磋商时,除总公司所投产品为分公司生产的产品外,不能使用分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七、恶意质疑、投诉的法律后果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绿色发展政策:《******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并按磋商文件中的附件“资格证明部分”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证明部分 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以上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部分 响应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部分 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六章磋商办法6.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6.2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6.3评审程序6.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3.2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二、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三、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商务技术部分 标的清单 报价表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有关签署、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商务技术部分 资格证明部分 标的清单 报价表 响应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响应文件格式应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响应)商务技术部分 资格证明部分 报价表 响应函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商务技术部分 标的清单 报价表5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纸质响应文件(仅限于需要提供纸质文件的要求)相互混装;响应文件封面 商务技术部分 资格证明部分6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商务技术部分 资格证明部分 标的清单 报价表 响应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服务期限应符合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规定商务技术部分 标的清单 报价表 响应函8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要求商务技术部分 响应函9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有)应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商务技术部分10磋商有效期应符合磋商文件中的规定商务技术部分 资格证明部分 响应函6.3.3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6.3.4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推荐3家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处理。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七、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八、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九、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6.3.5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6.3.6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6.3.7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除资格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下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采购包1:3家;相同排名规则: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取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6.3.9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6.3.10评审争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6.4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4.1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4.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整体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有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管理工作目标、定位实施方案、岗位职责制度与考核办法、工作秩序、以及本项目重点、难点把控等。 服务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管理责任清晰,服务标准高,质量标准明确,可操作及可行性强的得10分。 服务方案较为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好,管理责任较为清晰,服务标准较高,质量标准较为明确,可操作及可行性良好的得6分; 服务方案简单、欠缺针对性,服务标准较低,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 未提供整体服务方案或整体服务方案完全脱离项目实际的不得分。 (说明:1.评审因素中所称的:“全面具体、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描述详尽、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合理可行”等是指内容不缺项、完整、不缺少关键点;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适用本项目特性、未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一致;不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2.供应商针对相应评审因素条款无响应或响应内容与评审要求不相符的不得分。)10.00主观商务技术部分管理措施及制度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各岗位管理制度、自查制度、内控制度、工作质量标准、奖惩考核机制等有明确方案措施。 管理措施及制度完整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且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0分; 管理措施及制度较为完整全面、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基本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6分; 管理措施及制度不完整、不科学,可行性低,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3分; 未提供管理措施及制度或管理措施及制度完全脱离实际的得0分。 (说明:1.评审因素中所称的:“全面具体、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描述详尽、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合理可行”等是指内容不缺项、完整、不缺少关键点;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适用本项目特性、未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一致;不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2.供应商针对相应评审因素条款无响应或响应内容与评审要求不相符的不得分。)10.00主观商务技术部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时间、完成质量、人员到位情况等有实质性方案措施或相关承诺;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或相关承诺完整详细、科学合理,人员及时到位、能保质保期完成的得10分;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或相关承诺较为完整详细、较为科学合理,人员基本能及时到位、基本能保质保期完成的得6分;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或相关承诺存在缺陷,完成时间和完成质量无法保证,人员无法及时到位,服务质量无保障的得3分; 未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或完全脱离项目实际的不得分。 (说明:1.评审因素中所称的:“全面具体、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描述详尽、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合理可行”等是指内容不缺项、完整、不缺少关键点;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适用本项目特性、未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一致;不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2.供应商针对相应评审因素条款无响应或响应内容与评审要求不相符的不得分。)10.00主观商务技术部分专项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需求有包含①厨师服务、②保洁服务、③门卫服务的专项服务方案。 单项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3分; 单项方案较为清晰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可行得2分; 单项方案不清晰不合理,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得1分;; 未单项服务方案或单项服务方案完全脱离项目实际的不得分。 (说明:1.评审因素中所称的:“全面具体、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描述详尽、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合理可行”等是指内容不缺项、完整、不缺少关键点;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适用本项目特性、未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一致;不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2.供应商针对相应评审因素条款无响应或响应内容与评审要求不相符的不得分。)9.00主观商务技术部分整体人员配备方案根据针对本项目要求,有详细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置架构、人员工作年限、身体素质、员工数量、素质标准等 整体服务人员数量充足,身体素质强、配备合理,业务素质过硬,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整体服务人员数量较为充足,身体素质较强,配置较为合理,服务素质较好,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无人员配置方案或配置方案完全脱离项目实际的得0分。 (说明:1.评审因素中所称的:“全面具体、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描述详尽、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合理可行”等是指内容不缺项、完整、不缺少关键点;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适用本项目特性、未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一致;不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2.供应商针对相应评审因素条款无响应或响应内容与评审要求不相符的不得分。)4.00主观商务技术部分人员从业经验(1)厨师具备二级及以上烹调师证书的,每具备2人得1分,最高得2分;厨师具备高级面点师的,每具备2人得1分,最高得2分;厨师具备三级四级厨师证的,每具备2人得0.5分,最高得1分; (2)保洁需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出具甲方或业绩发生时所就职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期为准),每具备2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门卫人员需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出具甲方或业绩发生时所就职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期为准),每具备2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11.00客观商务技术部分应急预案按照服务规律和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提出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的时间、调动人员的数量和合理地处理方案。 应急预案完备健全,科学性强、合理性强、可行性强的得8分; 应急预案较为完备健全,方案具有一定科学性、合理性较好、可行性较好的得5分; 应急预案完备程度一般,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或需要优化后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2分。 未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或完全脱离项目实际的不得分。 (说明:1.评审因素中所称的:“全面具体、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描述详尽、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合理可行”等是指内容不缺项、完整、不缺少关键点;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适用本项目特性、未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一致;不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2.供应商针对相应评审因素条款无响应或响应内容与评审要求不相符的不得分。)8.00主观商务技术部分保密、廉洁措施针对本项目有严格的保密、廉洁措施; 保密、廉洁措施完善,针对性强、成熟具体的得6分; 保密、廉洁措施较为完善、针对性较好、较为成熟具体的4分; 保密、廉洁措施方案简单、可行性低、不够具体的得2分; 未提供保密、廉洁措施或保密、廉洁措施完全脱离实际的不得分。 (说明:1.评审因素中所称的:“全面具体、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描述详尽、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合理可行”等是指内容不缺项、完整、不缺少关键点;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适用本项目特性、未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一致;不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2.供应商针对相应评审因素条款无响应或响应内容与评审要求不相符的不得分。)6.00主观商务技术部分合理化建议根据对本项目理解程度提出有利于采购人的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内容明确合理、科学可行性且完全有利于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的得6分 合理化建议内容有部分阐述不明确、可行性较强、不能完全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分; 合理化建议内容中有较多缺失或内容欠缺针对性的得2分。 未提供合理化建议或合理化建议完全脱离项目的不得分。 (说明:1.评审因素中所称的:“全面具体、详细完整、科学合理、描述详尽、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合理可行”等是指内容不缺项、完整、不缺少关键点;专门针对本项目或适用本项目特性、未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一致;不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2.供应商针对相应评审因素条款无响应或响应内容与评审要求不相符的不得分。)6.00主观商务技术部分业绩具有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复印件)为依据;每提供1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10.00客观商务技术部分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6.00客观商务技术部分价格分价格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四条和 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本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最后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磋商报价为满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0客观报价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无6.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服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