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地评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2024)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SHXM-15-20240117-1072

采购项目名称:
土地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12310115425168757U

公告标题:
土地评估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SHXM-15-20240117-1072二、项目名称:土地评估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
1694000.00元
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船研大厦11楼

2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2)
1694000.00元
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1号新金桥广场11楼-17楼

3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3)
1694000.00元
上海联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979号

4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4)
1694000.00元
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泉北路201号10楼

5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5)
1645600.00元
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路99号22楼

6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6)
1452000.00元
上海申杨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本溪路61号224、225、227室

7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7)
1694000.00元
上海国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868号9楼

8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8)
1694000.00元
上海万千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金丰路359号B座3楼

9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9)
1694000.00元
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11楼(凯迪克大厦)

10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0)
1694000.00元
上海财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上海市延安西路1357号3楼房产

11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1)
1694000.00元
上海同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10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2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2)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2)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3)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3)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4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4)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4)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5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5)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5)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6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6)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6)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7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7)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7)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8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8)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8)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9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9)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9)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10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0)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0)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11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1)
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1)
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执行。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媛,钱义康,朱仲琦,张磊,吕敬怡,包名凯,储经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件1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包件2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包件3上海联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包件4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包件5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包件6上海申杨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包件7上海国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包件8上海万千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包件9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包件10上海财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包件11上海同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健全、人员经验丰富,整体服务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周全、机制完善,整体服务水平高。地价动态掌握情况熟悉,工作经验丰富,整体专业能力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地 址:南泉北路201号
联系方式:58881688*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B05室
联系方式:20227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伟锋
电 话:2022789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2.1M
附件信息:

土地评估服务.pdf3.0M

首次公告时间:
2024-02-22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王地评估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77人,营业收入为5721万元,资产总额为37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02月06日5.2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土地评估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土地评估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3人,营业收入为5213.23万元,资产总额为6580.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31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土地评估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国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2401.089967万元,资产总额为7258.2019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国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7日5.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土地评估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万千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2600.06万元,资产总额为5535.4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上海万千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4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包件2、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包件7、包件8、包件9、包件10、包件11),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财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9人,营业收入为4333.11万元,资产总额为1,857.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财瑞房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2月07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土地评估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2人,营业收入为3217.34万元,资产总额为1557.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国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28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包件2、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包件7、包件8、包件9、包件10、包件11)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包件2、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包件7、包件8、包件9、包件10、包件11),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9人,营业收入为14224万元,资产总额为1173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BEKLEST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房地产爱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相做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6日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0.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0,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1,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生地估价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30H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府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土地评估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同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1973.0247万元,资产总额为774.030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国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5日6.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土地评估服务、包件1,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土地评估服务、包件2,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土地评估服务、包件3,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土地评估服务、包件4,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土地评估服务、包件5,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土地评估服务、包件6,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土地评估服务、包件7,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8.土地评估服务、包件8,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5713.576094万元,资产总额为3850.69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土地评估服务、包件9,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八达国瑞房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土地评估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申杨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2422万元,资产总额为21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日期:2024马L(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的(土地评估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土地评估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联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3374万元,资产总额为261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海联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2月06H项目编号:SHXM-15-20240117-1072土地评估服务招标文件(正式稿)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1月,1电子投标特别提醒一、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采购人、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CA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招标文件。如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验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先行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与修改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予以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工具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只有投标状态显示为“标书提交”时,才是有效投标。投标人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投标人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应提交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PDF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应规范完整、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其中的扫描文件应清晰完整。考虑到电子采购平台运行现状,上传电子加密标书最大支持150M,详细技术问题可咨询电子采购平台运维单位。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中的主体方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投标流程和要求参照以上条款。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五、投标截止投标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六、开标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投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要求的材料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参加开标。为确保您所参与的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在此期间因数字证书办理更新、变更等而导致您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特提示您:在开标业务未完成期间,请勿进行数字证书的更新、变更等操作。—2—您可以在投标前或开标业务完成后再进行数字证书更新、变更等操作,以避免因此给您的招投标工作带来不便。七、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操作时长以平台显示时间(目前为30分钟)为准。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集中采购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时长以平台显示时间(目前为30分钟)为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八、开标记录的确认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各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填写并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为此,投标人应正确填写,使投标客户端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与其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是否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记录表》内容。九、其他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下述免责内容:1、电子采购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2、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电子采购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本项目所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十、电子采购平台技术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881-7190—3—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土地评估服务2、招标编号:SHXM-15-20240117-10723、预算编号:1524-00054336、1524-00054337、1524-00054338、1524-00054339、1524-00054340、1524-00054341、1524-00054342、1524-00054343、1524-00054344、1524-00054345、1524-00054346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受采购人委托,对浦东新区出让地块及补地价项目的市场价格提供专业调查评估服务,出具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等服务。本项目共11个包件,每包件预算金额1,700,000元。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17楼。6、服务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7、采购预算金额:18,700,000元(国库资金:18,700,000元;自筹资金:0)其中,包件1: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2: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3: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4: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5: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6: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7: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8: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9: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10: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包件11:预算金额:1,700,000元(国库资金:1,700,000元;自筹资金:0)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01-17至2024-01-24,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10:00时(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7日10:00时(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无。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17楼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邮编:200120,邮编:200135联系人:储老师,联系人:栾伟锋电话:58881688*1701,电话:20227899传真:,传真:68542614—5—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规定备注1.1.项目名称:土地评估服务5.1关于现场踏勘(1)集合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2)地点:********(3)联系人:********(4)联系电话:********本项目不适用6.1关于澄清答疑(1)提问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12:00整(北京时间)(2)提问递交方式: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投标邀请》/八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地址。6.2答疑会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4A11室本项目不适用10.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①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②《中小企业声明函》(7)开标一览表(8)投标报价明细表(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无;(10)拟分包项目一览表(本项目不适用)(11)投标人可提交的商务部分其他证明材料(不仅限于以下资料)①投标人综合实力介绍,包括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履约能力和水平的《近2年类似项目承接及履约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书②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仅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10.1.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应含必要的图、表)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条款号内容规定备注①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提出管理服务的总体思想、管理框架、服务定位、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②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管理服务的工作计划,阐述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③日常维护、维修计划与实施方案(如果有)(2)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辅以图、表)①项目管理服务分项标准与承诺(针对本项目管理服务的要求,细化的各分项服务标准以及服务承诺)(3)地价评估专业能力的相关证明及做过的典型案例等(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组成情况(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拟派人员汇总表》、《项目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材料情况(如果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拟投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6)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如果有)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12.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90天(日历天)13.1投标保证金:**元本项目不适用13.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注:投标保证金(纸质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室联系人:******各包件的投标保证金应独立开具本项目不适用15.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2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满足下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6)条款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1、本条款所涉及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2、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关键信息模糊、难以辨认或甄别的,视作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21.3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承诺书本条款所提及内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件,若所列实质性检查内容判断标准与其他条款号内容规定备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4)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实施或服务期限;(5)未出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说明材料的;(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7)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报价未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5.4条款所列情形之一的;(8)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无;(10)按“投标人须知”第21.4条款规定,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予以确认的;(11)投标人接受“项目招标需求”中明确的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的;(12)投标人未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13)投标人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14)未因电子文档本身的计算机病毒、或电子文档损坏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法完整读取的;(15)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要求:①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1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各处有矛盾之处,以此处所列要求为准。23.3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29.1采购服务数量的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1.1履约保证金额:(单位:元)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本项目不适用二、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总则1.1本项目(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写明的项目,以下简称“前附表”)已纳入本年度政府集中采—8—购预算。本项目年度预算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已经核准。1.2本招标文件及今后的招标补充文件等是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文件,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承包合同的依据,作为项目承包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项目现场及周围地形、水文、空间、交通道路等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及周边等情况为理由要求提出经济补偿,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4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并不得擅自改变上述文件条款的规定,一旦作出投标决定,即视作投标人已完全理解和确认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等)的一切内容与要求,已不需要作出任何其它解释和修改。凡投标人对上述文件条款的文字与数字的误读、漏读而引起投标文件的错误、遗漏、费用计算有误等,形成投标报价内容的差异,均属投标人失误,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除招标文件明确作相应调整外,一律不得作出其他任何调整。1.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或对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6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投标或收到的全部投标。1.7本次招标采购确定的是完成本项目的承包供应商,如果涉及到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采购,国家、上海市或行业管理部门另有相关要求的,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的相关采购工作也应从其规定。1.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开标后、评标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上述网站查询中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9本招标文件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应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1.10本招标文件中的政策性调价是指经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社保金和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1.11本招标文件未尽之处,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1.12本招标文件中出现前后矛盾的,以在招标文件中出现顺序在后的解释为准(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1.13本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内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1.14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2招标范围和内容—9—2.1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中“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的要求。3.2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6)条款要求。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承担。5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适用)5.1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5.2现场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应向采购人事先提出,采购人应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答疑会(本项目不适用)6.1在“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通过“前附表”明确的方式和途径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关于招标文件、提供资料及项目现场踏勘中存在的影响本次投标的疑点问题。6.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答疑会,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问题。6.3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书面问题,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对收到的书面问题作统一解答,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也可以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与补充。澄清、修改与补充的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各方起约束作用,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工作区,各投标人应主动获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责任。7合格的服务7.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招标需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内容8.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3和9.1条款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8.1.1投标邀请8.1.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8.1.3项目招标需求8.1.4投标报价须知8.1.5合同文本(草案)—10—11投标人可提交的商务部分其他证明材料格式11.1近2年类似项目承接及履约情况一览表格式近2年类似项目承接及履约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或包件号: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价履约评价履约评价备注123…合计数量合计数量合计金额说明:1、近2年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24个月以内。2、本表中所涉项目均须附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协议书(二选一),相应资料提供不完整的,该项目在分项评审时不予考虑。3、履约评价可以提供业主评价或项目验收报告(二选一)的复印件,相应资料提供不完整的,该项目在分项评审时不予考虑。4、投标人还可提供项目履约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项目取得的奖项荣誉证书。5、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备查。—80—11.2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说明:扫描件应为A4纸大小投标人需提交的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扫描件粘贴处1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1—二、投标人提交的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格式1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应含必要的图、表)说明:具体组成内容和编写要求详见“前附表”2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辅以图、表)3地价评估专业能力的相关证明及做过的典型案例等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组成情况4.1拟派人员汇总表格式拟派人员汇总表项目名称或包件号:_______________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岗位基本要求岗位基本要求岗位基本要求岗位基本要求岗位基本要求岗位基本要求备注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工作年限相关工作经验备注123456789说明:1、拟派本项目管理、各专业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为本项目主要人员,请在备注栏备注“主要人员”。主要人员每人需填写4.2项目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2、“相关工作经验”是指:各管理岗位人员的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等内容。3、上表如若行数不够,可自行扩充。4、请勿空格,如无内容,请填写“/”。—82—4.2项目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格式项目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项目总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等)项目名称或包件号: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职称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如果有)拟在本合同中担任的职务毕业院校和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年~年参加过的项目参加过的项目担任何职担任何职备注说明:1、“主要人员”指实际参加本项目管理、各专业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2、表后需附项目主要人员相关证书(包括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学历等)和在职证明材料,所附证书和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单位提供相关人员在职承诺书(格式自拟)。3、如果表格填写不准确,或证书(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4、表式不够,可另附页填写。—83—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情况(如有)5.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项目名称或包件号:_______________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名称产地质保期单价备注123456789说明:1、此表中“规格参数”这一项请详细描述,如遇篇幅过长,另制表描述。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所投产品信息。6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84—第五章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一、初步评审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一、资格性检查1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的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6)条款提交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检查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2未发现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3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4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实施和服务期限5未出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说明材料的;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7未发现投标报价存在“第二章”第15.4条款所列情形之一的8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①无;10按“投标人须知”第21.4条款规定,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予以确认的11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12未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13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14未发现因电子文档本身的计算机病毒、或电子文档损坏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法完整读取的15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要求:①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16未发现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注意:1、以上符合性检查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最终审定,未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投标将被作—85—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不纳入详细评审范围。2、集中采购机构详细列出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目的在于方便投标人进行自查,请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和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自查,以避免投标文件出现非实质性响应的情况。本表中所列实质性检查内容判断标准与“前附表”中所列要求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中所列要求为准。—86—二、详细评审【土地评估服务】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本评标办法作为本项目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依据,在评标全过程中应遵照执行,违反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无效。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此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而不纳入详细评审范围。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和补充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商务标的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确认商务标的有效性和评标价,以此为基础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5、评标基准价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如果评标委员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7、(本项目不适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享受以下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型、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扣除;(2)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且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反之,依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8、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价格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政策。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价格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仔细审阅、评定后各自独立打分,评委应并提出技术标的详细评审意见(方案的优缺点均加以评述),打分可在规定幅度内允许打小数。11、本项目技术标评审项中标有“*”内容属于客观评审因素,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应一致。12、技术标、商务标两者之和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照上述排序方法后仍出现得分相同时,由评委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名靠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3、本项目包含11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最多中标1个包件。若同一中标人在多个(即大于允许中标包件数)包件中排名均为第一的,由电子采购平台按以下选择顺序和原则确定投标人中标包件:按包件号顺序号确定中标包件。(二)评审内容及打分细则—87—类别分值项目项目权重评分办法评定分商务10价格投标报价1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评标基准价为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管理制度101、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组织机制完善,力量配备充足,项目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得8~10分;2、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项目组织机制比较完善,力量配备比较充足,项目人员相关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得6~8(不含8)分;3、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组织机制不完善,力量配备不足,项目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不多,得4~6(不含6)分。技术90服务水平人员配备10根据拟投入服务的在本单位从业且在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上以土地估价师名义备案的执业土地估价师数量进行评分。每1名得1分,最高得10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人员或材料的,不得分。技术90服务水平整体服务方案151、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完整性、可行性强,对本采购项目的需求有明确的响应承诺和举措对策,服务运作关键环节、重点突出,承诺服务响应快,提出有保密承诺和特色服务、后续服务并且针对性、可行性强,得12-15分;2、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完整性、可行性较强,对本采购项目的需求响应比较明确,服务运作关键环节、重点比较突出,承诺服务响应比较快,提出有保密承诺和特色服务、后续服务并且针对性、可行性比较强,得9-12(不含12)分;3、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完整性、可行性一般,对本采购项目的需求响应不够具体,表述不够完善,保密承诺缺乏,针对本项目无特色服务、后续服务承诺,得6-9(不含9)分。类别分值项目项目权重评分办法评定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51、方案关于保证项目服务质量的策划周密,措施周全,机制完善,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举措有力,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具体明确,得12~15分;2、方案关于保证项目服务质量的策划、措施比较周全,机制比较完善,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举措比较有力,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比较具体明确,得9~12(不含12)分;3、方案关于保证项目服务质量的策划、措施、机制一般,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措施力度较弱,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有所欠缺,得6~9(不含9)分。专业能力土地评估业绩及经验20投标人所提供的近2年内完成的土地评估项目数(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每份合同得1分,满分20分。专业能力地价动态的掌握能力201、投标人对上海市地价动态掌握情况非常熟悉,且在此方面工作经验非常丰富,能提供典型项目介绍以反映项目操作流程、操作细节等综合业务能力强,得16-20分;2、投标人对上海市地价动态掌握情况比较熟悉,以往在此方面工作经验比较多,并能提供典型项目介绍,得12-16(不含16)分;3、投标人对上海市地价动态掌握情况一般,且在此方面的工作经验较少或欠缺,得8-12(不含12)分。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00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交易事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1月—8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评估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