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文数据库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理工大学2024)



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16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FTC-BJ01-2401001(招标文件编号:CFTC-BJ01-2401001-16)
二、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
中标(成交)金额:6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16包)
中文数据库16
详见招标文件
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晶岩、冯菁、魏付坤、张兆忠、王晓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6包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92.2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8912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联系方式: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刘思雨、边璐、张含勇010-53681306/1309(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10-53670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刘思雨、边璐、张含勇
电 话:  010-53681306/1309(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10-5367013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16:38

评审专家名单
孙晶岩、冯菁、魏付坤、张兆忠、王晓山

总中标金额
¥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刘思雨、边璐、张含勇

项目联系电话
010-53681306/1309(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10-53670136)

采购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010-68912384

代理机构名称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刘思雨、边璐、张含勇010-53681306/1309(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10-53670136)

附件:

附件1
2-招标文件-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05包、07包、09包、13包、16包、17包)二次-发售稿.pdf

附件2
中标公告-16包.docx

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05包、07包、09包、13包、16包、17包)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FTC-BJ01-2401001采购人: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国金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月温馨提示:投标人投标特别注意事项(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一、请投标人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因此,请投标人适当提前到达开标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45分钟。二、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达指定账户,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投标保证金”信封中。三、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条款,投标人必须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四、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投标项目建议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五、请仔细检查本招标文件附件的落款中关于签署、盖章的要求,写明签署、盖章,未按要求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六、建议将投标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七、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九、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北京银行),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指定的服务费账户(民生银行)。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缴纳、退还的时效。我公司地址:导航搜索: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国金招标,从大厦一层宁波银行与广大银行中间的旋转门进大厅。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第四章服务需求--------------------------------------------------17第五章评审内容--------------------------------------------------37第六章合同条款--------------------------------------------------42第七章附件------------------------------------------------------49第一章目录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第四章服务需求--------------------------------------------------17第五章评审内容--------------------------------------------------37第六章合同条款--------------------------------------------------42第七章附件------------------------------------------------------49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FTC-BJ01-2401001预算金额:人民币441.27万元(本项目总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57.666666万元(二次招标各采购包限价合计)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最高限价(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服务期限5中文数据库52520.8333331套开通数据库内容访问、下载权限否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7中文数据库74033.3333331套开通数据库内容访问、下载权限否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9中文数据库91512.51套开通数据库内容访问、下载权限否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13中文数据库1330251套开通数据库内容访问、下载权限否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16中文数据库1679.2661套开通数据库内容访问、下载权限否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17中文数据库171201001套开通数据库内容访问、下载权限否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合计309.2257.666666////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网上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jzbyxgs@126.com,邮件标题命名【获取采购文件】)。(1-1)法定代表人获取: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须体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获取: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制作标书费转账凭证;(3)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下载电子版后,填写,回传Word版);(1-1)和(1-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制作标书费:500元/包(网上获取须电汇支付,公对公转账,收款账户: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170149276;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劲松支行;行号:01160732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会议室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2、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或服务参加投标。3、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进口产品管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理工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89123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联系人: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刘思雨、边璐、张含勇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10-53670136业务咨询电话:010-53681306/1309电子邮箱:gjzbyxgs@126.com计划财务部2024年1月3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4)投标保证金额(元):序号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内容说明说明说明说明说明说明说明说明说明1采购人名称: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41.2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7.666666万元(二次招标各采购包限价合计)采购包预算金额及采购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41.2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7.666666万元(二次招标各采购包限价合计)采购包预算金额及采购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41.2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7.666666万元(二次招标各采购包限价合计)采购包预算金额及采购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41.2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7.666666万元(二次招标各采购包限价合计)采购包预算金额及采购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41.2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7.666666万元(二次招标各采购包限价合计)采购包预算金额及采购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41.2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7.666666万元(二次招标各采购包限价合计)采购包预算金额及采购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41.2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7.666666万元(二次招标各采购包限价合计)采购包预算金额及采购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41.2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7.666666万元(二次招标各采购包限价合计)采购包预算金额及采购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3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4投标语言:中文投标语言:中文投标语言:中文投标语言:中文投标语言:中文投标语言:中文投标语言:中文投标语言:中文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和货币5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6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66包号5791316176金额400060002500500010000200007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0000034139900038022284开户行:北京银行九龙山支行营业部行号:31310000023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0000034139900038022284开户行:北京银行九龙山支行营业部行号:31310000023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0000034139900038022284开户行:北京银行九龙山支行营业部行号:31310000023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0000034139900038022284开户行:北京银行九龙山支行营业部行号:31310000023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0000034139900038022284开户行:北京银行九龙山支行营业部行号:31310000023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0000034139900038022284开户行:北京银行九龙山支行营业部行号:31310000023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0000034139900038022284开户行:北京银行九龙山支行营业部行号:31310000023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账号:20000034139900038022284开户行:北京银行九龙山支行营业部行号:3131000002328代理服务费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各包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各包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各包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各包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各包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各包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各包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各包中标人支付。9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10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要求(各包须分别按以下要求密封,不得将多包资料合并密封!):密封袋1:投标一览表(一份);密封袋2: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一份);密封袋3:投标人资格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密封袋4:商务技术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密封袋5:电子版(一份)。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书脊位置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如资格册过薄,不方便书写,可不书写)。11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以及可编辑版word文档,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存储载体为U盘。(为了方便区分各投标人,请在U盘表面粘贴单位标识,如:项目编号后三位+投标人三个字简称)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第一章为准13投标截止时间:以第一章为准1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以第一章为准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内容)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16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选取标准:中小企业选取标准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进行划分,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型企业。17退还保证金、开发票咨询电话:010-67741991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17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以下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投标人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2019年度或2020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件1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附件19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16包)(二次)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CFTC-BJ01-2401001-16二、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16包)(二次)三、中标情况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标金额:66.0000万元4.主要标的信息服务名称: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中文数据库服务采购(16包)服务范围:中文数据库16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5.评审专家名单:孙晶岩、冯菁、魏付坤、张兆忠、王晓山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6包0.99万元,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商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6包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92.20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理工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89123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振豪、刘晓红、孙涛、王树凡、刘思雨、边璐、张含勇电话:010-53681306/1309国金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2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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