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复旦大学2024)



复旦大学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成交结果公告

复旦大学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W2024012205
二、项目名称:复旦大学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众绘虚拟现实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澜西园三区37号楼5层501室(顺创)
成交金额:人民币479,000.00元
交货期:2024年3月31日前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总金额 (元)

1
北京众绘虚拟现实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
众绘
V1.0
1套
479,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丽红、华子义、邓寅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标准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乘以62.68%计算收取。
2.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3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复旦大学
地    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1-6564129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 系 人:戴小军、付荣
联系方式:021-62091273*8009

a01eb8a5f2f643929c5ad0c5fc133a9a.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HW2024012205复旦大学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快速交易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W2024012205项目名称: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采购人:,复旦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复旦大学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目录响应邀请书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各种格式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办法,第1页共81页快速交易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W2024012205响应邀请书,第2页共81页响应邀请书根据《复旦大学快速交易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复旦大学委托进行快速交易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近三年未被国家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响应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2、项目编号:HW20240122053、采购需求:货物名称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数量1套项目简要描述拟采购一套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该设备为基于计算机图形技术的口腔仿真训练设备,能够在视觉上模拟口腔三维环境,同时模拟口腔工具的左右手操作手柄,左右手均需要有符合手术操作习惯的力反馈系统;主要用于口腔基础教学、手术技能训练、手术操作考核;能同时提供牙周、种植、口腔修复、牙体牙髓、正畸、儿科、临床思维诊疗等至少7个数字化仿真子系统。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31日前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预算(人民币)48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否购其他本项目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注:1.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若响应供应商的任意一项响应报价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则评审小组将对其该包件的响应文件做否决处理。2.本项目采取快速交易的采购方式进行,属于未列入中央预算单位现行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预算也未达到中央预算单位现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可以自主采购的项目。三、公告期限: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日历日。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愿参加响应的潜在响应人应于2024年2月7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16:30止(北京时间),通过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zzx.fudan.edu.cn)点击“校外用户登录”在线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潜在响应人进入系统后可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版块中查看项目并在线领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零元。未按规定在系统内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将不得参加唱价。获取采购文件所需上传的材料: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五、唱价和响应截止时间:1.唱价和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9:30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受。六、唱价和响应平台:1、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按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的操作步骤对其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后递交(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2、唱价程序在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上进行,所有响应人应登录到系统内参加唱价,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七、其他须知: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线上方式进行。系统登录方法:进入https://czzx.fudan.edu.cn网站,点击校外用户登录。2、响应文件需使用到CA加密和解密,操作步骤需严格按照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3、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使用技术咨询:400-808-5975转2。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1-6564129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第4页共81页邮编:200070联系人:戴小军、付荣电话:021-62091273*8009传真:021-33045877邮箱:daixiaojun@shzfcg.cn提交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方商城支行账号:121924394410101,第5页共81页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W2024012205第一章响应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6页共81页分目录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合格的响应供应商4响应费用5异议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构成7采购文件的澄清8采购文件的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语言10响应文件的构成11响应函12响应报价13响应货币14资格证明文件15证明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16响应保证金17响应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截止期21迟交的响应文件22响应截止期之后的响应文件不得修改、撤回和撤销五、唱价与评审23唱价24资格审查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6响应文件的澄清,第7页共81页27评审办法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9资格复审30采购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响应的权利31成交通知书32签订合同34采购代理咨询服务费,第8页共81页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对响应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公布媒体: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22采购人名称:复旦大学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200070联系人:戴小军电话:021-62091273*8009传真:021-33045877邮箱:daixiaojun@shzfcg.cn42电子采购平台: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响应人应使用该系统专用工具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最终生成并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520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按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对其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2)由于响应人的原因造成其文件未能加密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息的泄露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递交的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文件(如有),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加密或未按规定上传的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618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响应人应严格按照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凡响应文件的格式中要求响应人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之处,由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响应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响应人的单位公章(公章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的单位正式印章。响应人是自然人时,无须加盖公章。下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的规定。3)响应人应按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响应文件转换成规定的格式。4)当要求在递交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的基础上在系统指定页面(或编制工具)的价格填报栏中直接填报价格时,上述数据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响应人应保证相关内容间的一致性。如果在资格审查、评审或签署合同时发现不一致时,除按评审办法规定的报价计算错误修正外,评审委员会和采购人都将按不利于该响应人的原则进行处理。72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1)文件递交后,可以通过系统修改已提交的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第9页共81页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W2024012205第七章评审办法第72页共81页1基本情况1.1本项目评审以《复旦大学快速交易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本评审办法为主要依据,由评审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评审将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2评审细则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2.2评审步骤本次采购的评审工作将按下列步骤进行:(1)符合性审查;(2)详细评审;(3)排序并推荐成交候选人。3符合性审查3.1评审小组首先将审核响应报价,响应报价的错误修正方法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修正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评审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响应将被拒绝。3.3评审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1)响应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包括:响应人、响应货物制造商或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一情况,其响应将被否决:(a)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c)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g)不同响应人的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基本信息雷同;(h)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i)不同响应人响应文件所记录的硬件信息如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信息相同;(j)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提交等信息雷同,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涉嫌串通响应的,第73页共81页(k)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的其他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的情况。(2)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号的技术要求;(3)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和采购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的情况。3.4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将否决所有响应:(1)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4详细评审4.1评审小组将按照本评审办法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响应情况的详细评审。4.2针对表1所列的各项评审要素的评审内容,由评审小组成员对进入详细评审的各响应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分。表1各评审要素的评审要素、满分分值及主要评审内容一览表序号评审因素满分分值主要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1价格55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响应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552业绩5供应商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三年的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的业绩情况(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作为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出业绩内容和合同的签署时间,有1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本评审因素满分为止)。3质保期3质保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分,在满足的基础上,每再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到3分。4技术响应15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产品参数要求”中未加注符号的技术要求,经评审全部响应且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对应条款要求的,得15分;有1项未响应或响应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条款要求的,得13分;有2项未响应或响应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条款要求的,得10分;有3项未响应或响应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条款要求的,得6分;有4项或以上未响应或响应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条款要求的,得1分。5技术实施方案5a)技术方案所执行的标准、规范是否恰当。b)是否有利于节省系统产品的日常运行费用。c)原理性描述是否详细、成熟,是否有成熟的应用案例或者现场验证。以上评审内容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6供货和安装调试方案5a)是否拟定了完成项目的进度目标。b)投入的每一项或每一步工作任务的人力等资源能否确保完成进度计划。c)安装前配合采购人完成安装环境的设置的充分程度。d)配合采购人确认产品调试成功的配合方案情况。以上评审内容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7培训方案3a)是否承诺了实现培训服务目标的里程节点。b)是否提供了能实现服务目标的详细进度计划和教员安排。c)是否提供了保障产品运行高效的技术诀窍。以上评审内容情况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8设备故障解决和备品备件5a)对运行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典型或常见故障问题,是否提供分析与有效的解决办法。b)解决设备故障及响应的时间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c)是否提供了优质的与拟供设备配套的相关附件和备品备件说明并设置了维修中心。d)拟供设备配套的相关附件和备品备件的折扣的情况。以上评审内容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9其他售后服务保障方案4a)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检测、保养和维护方案情况。b)是否作出了终身维修的承诺。c)供应商内部的售后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和考核机制情况。d)承诺的售后问题处置方案可行性,违约赔偿是否足以保护买方的权益。e)是否提供了有价值的其他服务承诺(如:软件免费升级、免费移机服务等)。以上评审内容情况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4.3各评审委员对响应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响应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响应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响应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5推荐成交供应商5.1评审小组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供应商。根据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响应供应商作为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5.2若响应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按响应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若排序仍相同,按除评审价以外满分分值最大的评审要素的得分(若满分分值同时达到最大,则以序号较小的评审要素为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若排序仍相同,则由评审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利于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择优排序。5.3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第75页共81页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条款有约定),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第76页共81页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第77页共81页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第78页共81页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第79页共81页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80页共81页附:政府采购主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响应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政策。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审时的依据。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响应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81页共81页十、中小企业声明(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复旦大学)的(项目名称: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学生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众绘虚拟现实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6人,营业收入为7036.78万元,资产总额为7842.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众绘虚拟现实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1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