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食堂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2024)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
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JSJW-C2024-0006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泰州市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泰东商业广场南楼501室
3.成交金额:1972000元
4.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1)、食堂管理,提供食品制作供应、食品安全保障、就餐服务接待、员工招聘管理、食堂内部清洁卫生等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本控制。提供全年早、中、晚工作餐服务及食堂内部接待用餐服务等(食材及烹饪辅材等由采购人提供)。(2)、会务的准备、管理、清洁、系统保障和服务等。(3)、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4)、档案资料的保管。(5)、协助做好由采购人提出的其他临时性事务工作。(6)、其他未尽事宜业主与服务公司相互协商。服务期限:两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 军、仲 琳、沈冬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0.45计取服务费,服务费为10249.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三水大道59号
联系方式:陆玉婷 0523-88279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98号
联系方式:章 洁 0523-8827466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200-JSJW-C2024-0006采购单位名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9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0-JSJW-C2024-00062、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98万元(99万元/年)5、最高限价:198万元(99万元/年)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7、服务期限:两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凡有意投标者,将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整盖章后以PDF形式(彩色)发送至1173565005@qq.com,上传成功后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15061092045确认。采用微信方式支付磋商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响应人邮箱。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00,逾期送达拒绝接收。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98号江苏建威代理公司2楼开标室。3、响应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2、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三水大道59号联系方式:陆玉婷0523-882794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98号联系方式:章洁0523-88274666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职务: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项目名称)为委托人。委托事项:领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授权,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委托期限:。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或“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0.45计取,上述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缴纳给招标代理服务机构。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时效内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供应商相关文件为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进行,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磋商材料不符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本次响应文件份数:1份正本,2份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规定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供应商应当按要求提交,其他文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投标、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供应商的任何违反本条款行为将会直接导致其响应文件有效性的判定或者使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3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评定,且不允许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补正。2.3.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3.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2)★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5)★按照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应当提供的证书、承诺、材料;(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其中如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2.3.3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文件第六章统一提供的规范表格式填写)(1)★首次响应报价表;(2)★首次分项报价表;(3)根据项目需求和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应当提供的用于评审的其他文件和证明资料;(4)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5)评审索引表。3、磋商响应报价表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3.3有关费用处理3.3.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制,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供应商报价须为全包价,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价款按最终所报总价结算,固定总价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3.3.2中标后,供应商最终报价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该项目合同的价格。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考虑任何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一切费用。3.3.3供应商应依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不得串通投标,不得以低于自身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如磋商小组有理由怀疑供应商涉嫌以低于本企业成本的价格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在限定时间内给予详细成本核算并论证报价的合理性,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3.3.4供应商要认真阅读项目需求,慎重报价。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3.3.5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3.6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磋商报价。3.3.7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4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5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3.6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无须提交磋商保证金。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不易破损的信封密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1.2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应:(1)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注明的时间送达规定地点;(2)密封包装上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项目编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1.3由磋商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响应文件3.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起90天。供应商声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有效期不做说明的视同认可本条款设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会议1.1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会议,并当众公布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宣读内容不涉及磋商价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开标会议。2、磋商小组2.1磋商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将对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响应文件中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等问题的评审原则如下:首次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件评审现场出示。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5.1首次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7.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8.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10.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3.项目(标段)总报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4.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5.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1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7.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5.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理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随机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自主决定磋商轮次,直至与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达成采购人认可的磋商意见。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含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在服务要求没有增加、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报告依法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供应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磋商活动。1.4评审结束后,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代理机构(采购人)并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供应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磋商活动。除此之外,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该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行政监督部门也将对该供应商的上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质疑处理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起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9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和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2)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3)供应商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提供服务。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的最后5天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服务费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2、履约保证金2.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合同价的/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无质量索赔事件无息退还。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下一个成交候选人定为成交人,或重新招标。七、落实的相关政策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1)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投标人填写是小、微型企业的,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供应商违反承诺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供应商违反承诺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4)★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一、采购标的1、服务名称:2、服务内容:。3、服务期限:。4、补充条款:。二、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圆整。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参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补充条款:。四、验收: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依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或总体验收。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指:,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五、合同责任: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甲方指定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乙方指定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六、履约保证金:七、付款方式:八、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随意泄露、擅自使用。如违反本条款规定,乙方应当承担如下责任: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九、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作如下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泰州市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三)中标通知书;(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二〇二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二〇二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采购清单2.1.基本情况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座落在姜堰区天目路南侧、三水大道东侧;大楼地上15层,地下1层,物业总面积5.76万平方米;大楼主要功能为办公室、各类会议室、指挥大厅、各类功能室、档案室、设备房、计算机房、食堂等。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两幢楼,每幢楼三层,面积约3000平方米,楼层主要有办公室、卫生间等。2.1.1.(一)委托内容1、本次招标的服务范围包括:(1)、食堂管理,提供食品制作供应、食品安全保障、就餐服务接待、员工招聘管理、食堂内部清洁卫生等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本控制。提供全年早、中、晚工作餐服务及食堂内部接待用餐服务等(食材及烹饪辅材等由采购人提供)。(2)、会务的准备、管理、清洁、系统保障和服务等。(3)、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4)、档案资料的保管。(5)、协助做好由采购人提出的其他临时性事务工作。(6)、其他未尽事宜业主与服务公司相互协商。2、客服服务工作要求1.会前准备:A、对会议室进行检查,保洁。确认会议室音响、灯具等设备的完好,发现故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保证会议使用。做好会议室的保洁、整理,达到《会议服务工作标准》的要求。B、按会议要求,准备合格的会议用品,在开会半小时前准备好开水、茶叶、小方巾和会议桌上的纸、笔。(具体视情况而定)C、根据会议要求进行摆台,对会议室进行通风和气味处置。D、准备工作结束后,进行会前的全面保洁和安全检查并经业主单位确认。②会中服务:A、会议服务员应在会议主办方负责人到来时,主动上前与其进行联系,问清会议是否有其他要求,并加以落实。B、如无特殊情况,服务员应在客人落座后倒水。大型会议中,服务员也可在会前10分钟将主场茶水倒满,会议开始后每隔15-30分钟对主场进行续水,并做好续水时间记录,会议时间超过2小时更换一次小毛巾。C、会议服务员在会议开始后将会场门关上,站在会场一角观察会议进展,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必要时先汇报会场管理员,再进行处理。D、会议结束,服务员应立即打开会场大门,在门外站立,微笑送客。③会后清场A、检查会议厅(室)是否有客人遗失的物品,如有遗失应立即还送给客人,如未能及时送还,应上缴给会场办公室妥善管理,做好记录,同时立即通知会议主办单位。B、检查会议室及相关的物品是否有缺失或损坏,及时报告会场管理员,协助追补损失,做好记录。C、物品归还,清理租借、调用的物品,检查有无缺失或损坏,清洁后归还,做好相应记录。D、清场保洁:回收可重复使用的会议用品,清点数量并记录,清洁桌椅、地面等,将座牌、桌椅等归位。E、关闭会议厅(室):包括音响、空调、灯光、门。(协助电工)、物品的清点、归还(归位)、存库等工作。2.1.2.(二)人员要求编号岗位服务人员数量人员要求编号岗位姜堰公安局姜堰巡防大队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年龄45周岁(含)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师证或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或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上岗资格证书,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2客服2/女,45周岁(含)以下,身高160cm以上,语言表达清晰,形象较好,需具备相应工作经验。3主厨11男,50周岁(含)以下,具有中式烹调师证,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与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4帮厨21男,5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主动热情。5面点师1/男,5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主动热情。6服务员5/女,4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主动热情。7勤杂工51女,5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主动热情。总计人数20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投标单位承诺除客服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具有健康证,在签订合同前能够出示所有人员的健康证书,否则采购人有权作出不利于成交人的决定。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未列明行业。3.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所有专家的打分进行平均汇总,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价格标得分按法规规定的计算公式直接计算取得。技术、商务评审得分和价格标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评分标准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5分)15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保留二位小数)。业绩(15分)15投标供应商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服务项目业绩的(至少包括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提供一份合同得3分。注:1、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签订后任意一次付款开具的发票,加盖投标人公章。2、时间以项目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企业荣誉(12分)12投标供应商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非住宅物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荣誉称号的得4分,获得地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荣誉称号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由住建部门颁发,不含各类协会、个人所获荣誉)注:1、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同一项目按得分高的计算,不累加得分。企业信誉(6分)61、投标供应商2020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市级(含以上级)社保部门授予的诚信示范单位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获得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物业企业信用排名中A级信用的或者2022年获得AAA级信用的得2分,B级或者BBB级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投标供应商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非住宅物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建引领示范点的得2分,市级党建引领示范点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体系认证(7分)7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SA8000)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评价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7分。注: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的网页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厨师(6分)6拟派本项目主厨其中一人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持有四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的得2分,同时具有营养配餐师证的得2分,同时具有中式面点师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为该人员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客服人员(2分)2拟派本项目客服人员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得2分。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为该人员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员(2分)2拟派本项目服务员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得2分。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为该人员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方案(35分)351.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和策划思路(5分)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完善和策划思路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5分,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完善和策划思路一般得3分,管理服务的整体方案一般和策划思路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5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完善及管理制度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5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完善及管理制度一般得3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不完整及管理制度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进场准备工作及承接查验方案(5分)方案切合本项目,内容全面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得3分,方案空洞,内容不全面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客服服务方案(5分)方案切合本项目,内容全面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得3分,方案空洞,内容不全面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方案(5分)方案切合本项目,内容全面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得3分,方案空洞,内容不全面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人员配备的合理性(5分)人员配备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3分,空洞,不全面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员工培训计划(5分)员工培训计划详细、具体得5分,基本具体得3分,不全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件1:3.1.磋商响应函致:根据贵方的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_________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处理。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2: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备注: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附件8:3.3.首次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总报价大写: 元(小写: )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等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2、各项成本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附件9:首次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名 称数量单价(元)合 计(元)备 注123456响应总报价(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小写):(大写):投标报价具体要求如下: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请各供应商按照上述表格形式按预算清单逐项填写,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3.4.最终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总报价大写: 元(小写: )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等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最终响应报价表》请供应商盖好章后,带到开标现场准备最终报价。附件11:评标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响应文件页码范围一资格证明文件1………P ~P 2………P ~P 3………P ~P …………P ~P …………P ~P 二商务技术文件1………P ~P 2………P ~P 3………P ~P …………P ~P …………P ~P …………P ~P 注: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2.评标要素索引表的位置应布置在响应文件前面(顺序:响应文件封面后、响应文件目录前)。3.供应商应按上表的格式,对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评审内容,建立起响应文件相关评审内容与页码之间的索引。3.5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投标文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的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食堂服务,属于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泰州市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8人,营业收入为4330万元,资产总额为264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泰州市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3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泰州市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至诚36服务至诚精益求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