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义务植树网围栏 美格围中标结果公示(西藏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西藏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桑日县2024年义务植树网围栏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XFDCGXMZB-2024-0221(招标文件编号:SXFDCGXMZB-2024-0221)
二、项目名称:桑日县2024年义务植树网围栏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英雄路雅砻金盾苑2栋2单元4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2.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西藏**实业有限公司
美格围栏、立柱、铁丝

高2m,长4m,120cm*120cm,浸塑美格孔,浸塑前铁丝直径为3.5mm; 4*4角铁,高3m厚2.5mm; 8mm铁丝
6000.00;3000.00;6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相成、梅成、章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价换算得出。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37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桑日县        
联系方式:卓玛 13908937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同源·翡翠城30栋3002号楼            
联系方式:黎女士 19989413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电 话:  1998941358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桑日县2024年义务植树网围栏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西藏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
桑日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21:1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相成、梅成、章荣

总成交金额
¥22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9989413580

采购单位
西藏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桑日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卓玛 13908937317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同源·翡翠城30栋3002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黎女士 19989413580

附件:

附件1
桑日县2024年义务植树网围栏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

桑日县2024年义务植树网围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XFDCGXMZB-2024-0221谈判文件采购人:西藏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贰零贰肆年贰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1第二章投标单位谈判须知附表4第三章对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审核要求16第四章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19第五章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0第六章报价要求21第七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2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九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50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571.谈判邀请桑日县2024年义务植树网围栏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山南市乃东区同源·翡翠城30栋3002号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SXFDCGXMZB-2024-0221项目名称:桑日县2024年义务植树网围栏采购项目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332,7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贰仟柒佰元整)最高限价:¥332,7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贰仟柒佰元整)采购需求:义务植树网围栏采购项目(服务内容详见后附谈判文件第四章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南市乃东区同源·翡翠城30栋3002号楼。方式:投标单位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份/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提交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山南市乃东区同源·翡翠城30栋3002号楼开标室注: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2.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政府采购政策扶持:(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3)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方信息名称:西藏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山南市桑日县联系方式:卓玛139089373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南市乃东区同源·翡翠城30栋3002号楼联系方式:199894135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女士199894135801.第二章投标单位谈判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西藏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项目名称桑日县2024年义务植树网围栏采购项目4招标编号SXFDCGXMZB-2024-022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332,7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贰仟柒佰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6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332,7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贰仟柒佰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提供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 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9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0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注: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投标全部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且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 4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 4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注: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1评审情况公告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12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3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4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15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17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保单。(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18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约定19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20谈判文件、评审工作咨询联 系 人:黎女士联系电话:1998941358021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22供应商询问、质疑供应商询问、质疑由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 系 人:黎女士联系电话:19989413580通讯地址:山南市乃东区同源·翡翠城30栋3002号楼23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24谈判备选方案和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和多个报价。2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价的1.5%换算得出。2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包含采购需求所有内容,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各项因素。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采购要求。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西藏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领取了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4“货物/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服务供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1具备谈判文件“谈判邀请”第二条的基本条件;3.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7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9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谈判费用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构成5.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及所有发出的补充文件和答疑会议记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第三章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采购项目一般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第五章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六章报价要求;第七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八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九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5.2谈判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6.谈判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6.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6.3任何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谈判文件的澄清与谈判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后的为准。6.4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回复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上述文件。7.谈判文件的修改7.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通知谈判文件的购买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将被视为编制响应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谈判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7.4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8.答疑会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召开谈判前答疑会。组织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8.2本次项目不组织答疑会。9.现场考察9.1组织现场考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9.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9.3本次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四、谈判与报价10.谈判1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0.2谈判开始前将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现场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谈判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谈判工作的正常进行。10.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密封;(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4)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10.4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已按规定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的技术、商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与之谈判。11.报价(单独密封)11.1所有谈判报价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谈判单位未按规定报价或报价超过采购人制定谈判控制价的为不合格谈判;作废标处理。11.2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附件格式提供最终报价。11.3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详见第九章)13.确定成交供应商13.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采购代理机构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谈判报告)送采购人。13.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五、合同的授予14.成交供应商确定标准供应商将授予提供的货物/服务完全符合采购方需求,报价合理且最低的合格供应商。15.成交通知书15.1采购人按货物/服务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15.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1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如适用)16.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16.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17.签订合同17.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双方约定地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17.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17.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7.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17.5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18.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力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9.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19.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9.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为:详见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22.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理由,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质疑及投诉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供应商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七、保密条款1、有关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的购买谈判文件的人。2、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供应商。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活动,否则其谈判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4、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评审过程中的全部联系工作。2.第三章对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审核要求对投标单位提出的资格条件(一)资格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一提供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2)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内部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②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③或提供相应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至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格式自拟】。(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提供,至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代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序号审查内容1响应文件响应情况:①响应文件内容齐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②签字、盖章齐全无漏处;③投标总价唯一且未超过项目最高限价;2投标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3其他: 不存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作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结论(通过/不通过)4.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一、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技术参数/配置/性能单位数量备注1美格围栏高2m,长4m,120cm*120cm,浸塑美格孔,浸塑前铁丝直径为3.5mm米6,000.002立柱4*4角铁,高3m厚2.5mm根3,000.003铁丝8mm铁丝圈60.00二、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条款(实质性要求):1.服务地点:桑日县;2.服务期限: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3.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执行;4.此次报价为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即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餐饮费、税费等。为避免恶意竞争,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则视为其投标无效。3.第五章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1.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资格性要求。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不能实质性偏离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3.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第六章报价要求1.报价按谈判文件“第八章第二部分”中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要求进行报价。2.项目承包本次谈判内容,由供应商参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承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3.报价要求3.1供应商应以谈判文件内容作为报价基础,同时可结合自身实力,考虑项目实施因素及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自主确定报价。3.2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供应商须提交项目总报价及报价说明。3.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总报价。4.报价货币响应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5.第七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报价语言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2.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声明函、承诺函;(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3)谈判文件第三章所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4)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5)响应函;(6)报价表;(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起单独封装)(7)分项报价明细表;(同报价表一起单独封装)(8)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响应偏离表(9)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0)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实施方案;(11)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及承诺等文件;(1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3.3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4.响应文件格式4.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第八章”的要求。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5.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5.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5.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的印制与签署(实质性要求)6.1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同类事项,表述不一致),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其中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印制和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6.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6.3响应文件的打印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6.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6.5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6.6响应文件统一用A4纸印制。7.响应文件的包装、标记和密封7.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可以单独封装,也可以密封于一件包装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项目编号、包号(如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7.2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供应商公章,谈判前不得启封。7.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xxxx年xx月xx日xxxx(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7.4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将响应文件退回供应商。8.谈判截止时间8.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谈判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规定地点;8.2出现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8.3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8.4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部分第6条-第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谈判”字样。9.3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9.4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9.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司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6.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法人/授权代表)愿意参加谈判,提供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及要求”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服务,本(法人/授权代表)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6.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如有)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日期:6.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报价、签约等。授权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性别:身份证号:授权代表: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名称:部门:职务:详细通信地址:被授权人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正反面。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6.5.营业执照本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现附上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6.6.承诺函致: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四、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我公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八、我司完全同意谈判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6.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谈判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6.8.关于投标人控股关系声明函致: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声明:除本公司外,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均未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均未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前期未提供整体规范设计编制等服务声明函我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未参与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满足参与此次投标的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成交,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成交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6.9.良好商业信誉承诺函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有发现我单位的承诺不实,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10.诚信情况的承诺依据《相关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失信行为。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6.1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本投标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我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服务/制造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若未提供此表的则不享受残疾人企业价格扣除优惠。6.14.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家相关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本单位特此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均在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采购范围要求内和达到国家标准。并承诺在交货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其他响应文件或证明材料、声明函格式自拟,如适用。2.其他响应文件响应函致: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档1份。单独密封的报价资料一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或服务、工程,本次采购活动报价详见报价表。2.我们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本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90个日历日。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谈判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6.15.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内容概况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备注(如有)投标总价¥ 大写人民币:注:此次报价为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即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餐饮费、税费等。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6.16.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位数量单价 合计备注 总计大写人民币 : 元整 小写人民币:¥注: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须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6.17.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履约条款响应情况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资格审查、服务要求、合同履约条款及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注:谈判文件格式未作要求的,投标单位自拟格式。6.18.项目实施承诺函(含:服务方案、项目实施计划、作人员配置等)格式自拟,如适用。6.19.投标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证明材料、佐证材料(格式自拟,如适用)6.20.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序号年限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履约完成时间签订的合同金额备注(如有)注:上述所列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予以佐证9.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细则。一、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原则(1)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下一轮评审;(3)对所有供应商的谈判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评审过程中遵循物有所值及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原则。2、评审标准(1)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2)报价合理,并且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3)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谈判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4)有能力提供优良的采购服务;(5)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4、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有效地签字。5、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供应商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亦视为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认定。(3)除按本章规定的澄清,供应商不得就与其谈判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违规联系。(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错误的修改(1)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报价文件的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本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7、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谈判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时,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说明理由或谈判小组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其报价按低于成本处理。二、评审程序1、谈判小组及专家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和评审工作。2、谈判组织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3、评审程序本项目评审程序分为资格、符合性响应评审、二次报价、推荐成交供应商、编写谈判情况记录、谈判报告。3.1资格审查3.1.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3.1.2供应商资格审查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为依据,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3.1.3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3.1.4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1.5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3.1.6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3.1.7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终止。3.2谈判3.2.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3.2.2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3报价3.3.1谈判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报出不得修改的最终价格。3.3.2供应商报价单(含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确认。3.3.3复核。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3.4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4.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委员会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3.4.2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4.2.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3.4.2.2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4.2.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3.4.2.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等;3.4.2.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3.4.3谈判报告应当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3.4.4对于违反谈判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合同编号:(注:同本项目招标编号)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内容与要求1、XXXX;2、XXXX;3、XXXX.…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支付方式:知识产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甲方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谈判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双方以实际情况进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义务植树网围栏 美格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