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2024)
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CJY20240112(招标文件编号:ZCJY20240112)
二、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16号
中标(成交)金额:29.73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
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2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 东(组长)、奚之强、贾 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
联系方式:李茂华 0951-3851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蒙知雁、赵文宏 0951-864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知雁、赵文宏
电 话: 0951-864750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
行政区域
西夏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14: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 东(组长)、奚之强、贾 铎
总成交金额
¥29.73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蒙知雁、赵文宏
项目联系电话
0951-8647500
采购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茂华 0951-3851138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蒙知雁、赵文宏 0951-8647500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项目(审).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JY20240112采购人: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0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第四章项目说明和服务需求22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磋商邀请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依据:会议纪要项目编号:ZCJY20240112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元)最高限价: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元)采购需求: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方式:邮箱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3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报名资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发至邮箱80509696@qq.com进行报名,报名邮箱请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拨打代理公司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磋商文件。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联系人:李茂华电话:0951-38511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联系方式:蒙知雁、赵文宏0951-86475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蒙知雁、赵文宏电话:0951-8647500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02月0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2采购人: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政通路联系方式:李茂华 0951-3851138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业务联系人:蒙知雁、赵文宏 电话:0951-8647500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注:以上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应出具《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节能产品应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注: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1)响应文件(纸质/电子)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上午09点30分至2024年02月23日上午10点00分;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左侧胶装,双面打印,不得活页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U盘,须为响应文件WPS版本及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 (3)响应文件封套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在2024年 月 日 : 时之前不得启封(4)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9项目预算金额(元):叁拾肆万伍仟元整 (¥345000.00元)最高限价(元):叁拾肆万伍仟元整 (¥345000.00元)10保证金:无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上午10:00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14磋商时间:2024年02月23日上午10:00整磋商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15信用查询时间:现场查询(如潜在投标人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16评标委员会组成:2+1 评委:2名 采购方:1名注: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8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19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是 20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21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收取形式:转账收款单位: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账 号:6405 0112 1500 0000 0226收取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2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2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递交纸质版质疑文件,送达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4澄清或者修改时间: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投标人1.1采购人: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1.2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3磋商投标人: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投标人: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人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6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邀请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人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政府采购合同范本4.6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人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2.响应保证金(无需缴纳)12.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响应保证金。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2.4.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4.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14.2响应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电子版”单独装入一包并加贴“密封”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16.响应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五)磋商评审18.成立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8.3.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磋商1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1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9.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并给所有磋商投标人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保证金。19.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19.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19.11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响应无效20.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0.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保密要求21.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2.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总分:100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1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10。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优惠的,以优惠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最后报价。2类似业绩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至发布公告之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备注: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附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技术响应情况(指标、参数)30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0 分,带★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有一项不满足减 2 分,减完为止,一般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减 1 分,减完为止。注:加“★”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检测报告、证书、说明书、证明书、彩页截图等)4实施方案3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货服务方案、项目进度安排、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应急处理预案、验收方案等。1)供货服务方案全面具体,项目进度安排清晰明确,人员配备合理,培训方案内容充实,应急处理预案涉及范围全面,方案内容详细,验收方案明确的得 30 分;2)供货服务方案全面,项目进度安排较为清晰明确,人员配备较为合理,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应急处理预案涉及范围较为全面,方案内容较为详细,验收方案较为明确的得 20 分;3)供货服务方案具体,项目进度安排简单,人员配备简单,培训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应急处理预案涉及范围和方案内容简单,验收方案单一的得 10 分;4)供货服务方案简单,项目进度安排不清晰明确,人员配备不合理,培训方案单一,应急处理预案涉及范围不全面,方案内容不详细,验收方案不明确的得 5 分;5)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5运维及保障服务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运维及保障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运维及保障服务方案、终端安全保障措施、运行调试方案、培训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等。1)运维及保障服务方案全面具体,终端安全保障措施完善,运行调试方案详细,培训方案内容充实、质量控制方案全面的得 10 分;2)运维及保障服务方案全面,终端安全保障措施较完善,运行调试方案较为详细,培训方案较为充实,质量控制方案较为全面得7 分;3)运维及保障服务方案具体,终端安全保障措施简单,运行调试方案完整,培训方案完整,质量控制方案简单的得 4 分;4)运维及保障服务方案简略,终端安全保障措施欠缺,运行调试方案不完整,培训方案内容单一,质量控制方案不完整的得 1 分;5)未提供运维及保障服务方案的不得分。6售后服务15分投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措施及响应时间、技术人员安排等。1)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故障解决措施全面具体,故障响应处理时间明确、技术人员安排合理的得 15 分;2)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细,故障解决措施合理,故障响应处理时间较为明确,技术人员安排较为合理得 10 分;3)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售后服务体系简单,售后服务内容完整,问题解决方案较合理,故障响应处理时间迟缓,技术人员安排简单的得 5 分;4)售后服务承诺简略,售后服务体系欠缺,售后服务内容片面,故障响应处理不够及时,技术人员安排不合理的得 1 分;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1投标书的盖章和签署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书的盖章和签署2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3符合政府采购法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投标人23.1磋商小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人在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23.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投标人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24.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3如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投标人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投标人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无需缴纳)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履约验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规发[2022]10号文件执行。28.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成交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成交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0.质疑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0.3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递交纸质版质疑文件,送达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投标人和相关投标人。31.投诉31.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服务需求一、服务终端数量:60台二、服务终端参数要求1.★存储:不低于16GBRAM+256GBROM;2.芯片:4nm制程高性能CPU,不低于“八核”,其中单核主频不小于3.3GHz,GPU性能不低于Adreno750;3.★屏幕:尺寸不小于6.8英寸,屏幕色彩不小于10.7亿色(10bit),分辨率不小于2800×1264像素,屏幕刷新率不小于120Hz,支持4320Hz高频PWM调光;4.网络:支持移动/电信5G/4G+/4G/2G,联通5G/4G+/4G/3G/2G,广电5G/4G+/4G;5.蓝牙:BT5.3,支持BLE,支持SBC、AAC、LDAC,AptX,AptXHD;6.WLAN:支持802.11a/b/g/n/ac/ax/be,2x2MIMO;7.★拍照/摄像:前置摄像头不低于5000万像素,后置摄像头主摄不小于5000万像素广角摄像头(f/1.9光圈,支持OIS光学防抖)+3200万像素长焦摄像头(f/2.4光圈,支持OIS光学防抖)+5000万像素超广角摄像头(f/2.0光圈);8.定位:支持北斗(B1I+B1C+B2a三频)/双频GPS(L1+L5)/AGPS/Glonass/伽利略(E1+E5a双频)支持蜂窝网络定位,支持WLAN网络定位;9.★电池:电池不小于5450mAh(典型值),支持66W超级快充,支持50W无线快充,支持无线反向充电;10.支持重力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指纹传感器,陀螺仪,指南针,NFC,环境光传感器,接近光传感器等;11.★认证:支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视觉舒适性测试VICOA+等级认证;支持德国莱茵TÜV全局护眼及无频闪认证;三、数据流量服务要求1、普通语音通话时长≧1000分钟/部/月;2、网络流量≧100GB/部/月;3、主发短信服务≧100条/部/月;4、可增开500M宽带1条;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2024年月(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示范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七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3.1预付款比例:%,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履约诚信良好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系统展示信用等级为A级的,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由乙方以支票、本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予以退还。乙方若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响应报价表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四、采购需求响应表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六、资格证明文件一、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投标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响应价格人民币小写(元): 响应价格人民币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备 注响应价格为投标人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合同履行期限12345678…合计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偏离情况12345…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本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六、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化管控系统移动终端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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