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4

2、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2月2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和郑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精神,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各单位在公务出行中租赁车辆情况,现采购1家新能源车辆租赁公司。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内容:为新密市各单位在公务出行中提供租赁服务。4、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6、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投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密公开采购-2024-4-1
为新密市各单位在公务出行中提供租赁服务
新密中航星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五里店村五里店小学东300米路南
5.000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为新密市各单位在公务出行中提供租赁服务
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符合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磊、邵勇、李源源、王建兵、冯战营(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相关标准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1,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8.2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联系人:冯利娟

联系方式:0371-69881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院7号楼6层614号

联系人:宋晓东

联系方式:0371-60280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东

联系方式:0371-6028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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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4采购人: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xinm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42、项目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密公开采购-2024-4-1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30000003000000是30000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和郑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精神,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各单位在公务出行中租赁车辆情况,现采购1家新能源车辆租赁公司。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采购内容:为新密市各单位在公务出行中提供租赁服务。5.4、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5.6、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投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5.4项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xinmi.gov.cn)3.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凭数字认证证书(CA)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GP格式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3.监督部门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183MB1Q25975T联系人:孟晓明联系电话:0371-86576566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联系人:冯利娟联系方式:0371-698815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院7号楼6层614号联系人:宋晓东联系方式:0371-602806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晓东联系方式:0371-602806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联系人:冯利娟联系电话:0371-6988155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院7号楼6层614号联系人:宋晓东电话:0371-602806761.1.4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1.1.5项目地点新密市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为新密市各单位在公务出行中提供租赁服务1.3.2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要求其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扫描件;②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③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应要求其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④供应商是个体工商,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⑤供应商是自然人,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模板提供承诺)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模板提供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函(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模板提供承诺)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模板提供承诺)。1.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模板提供承诺)。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实质性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承诺函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豫财[2019]4号文规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签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4.1.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5.2开标程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参加投标视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参加投标视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其他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的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六)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七)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中若为中标人,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商务响应文件1.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描述项目金额(万元)金额项目单位联系电话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服务承诺、信息化平台、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格式自拟)(七)技术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案:1.租赁服务方案2.车辆配备方案3.协调机制4.车辆租赁程序及流程5.企业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6.应急预案7.质量保障方案8.车辆审验、保险方案9.日常车辆维护10.培训方案11.团队配置(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投标人新密中航星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标内容为新密市各单位在公务出行中提供租赁服务投标总报价(优惠率)(大写)百分之伍(小写)5%用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标专投标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投5F3B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E6平台198其他说明交易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CCFA40A源,48投标人:新密中航星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C,(盖单位公章)资,08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D共,02日期:2024年2月27日1日期:2024年2月27日公,B211-19-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新密中航星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兰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新密市标榜汽车销售售后服务有限公司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的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用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专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标,B3F体情况如下:,8体情况如下:,投,591.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台,属61租赁和商务服E平,FA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密中航星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C,从业人员20人,易0C营业收入为17.124396万元,资产总额为734.6531万元,属于,4,小型企业;交9A2.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3,属租赁和商务服源,48C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资,0新密中航星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8,,从业人员20人,BD营业收入为17.124396万元,资产总额为734.6531万元,属于,共,0,小型企业;21公......B.11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密中航星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