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 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服务 病理技术服务、外送病理检测中标结果公示(乐山市中医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001
二、项目名称: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华银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西区)天欣路101号3号楼2、3楼
3,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华银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服务
病理技术服务、外送病理检测
1.中标人应协助病理科标准化建设,协助医院开展新项目、提升科室病理技术水平,提高病理服务效率,扩大业务范围,逐年提升业务量;协助做好临床病理沟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药物临床试验等,提高科室学科水平。 2.提供到院驻场服务,配备驻场人员和驻场设备。 (1)到院驻场服务人员病理技术员12名,负责病理技术服务;多点执业高级职称病理医师2名,负责远程病理会诊平台7×24小时远程诊断服务,并承担解决疑难病例探讨、专业讲课及质控工作等。以上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2)提供驻场病理检测设施设备,并保证驻场病理检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病理检测业务需要。合同期满半年后,供应商可撤走上述设备。 3.定期在院内举办病理诊断及新技术开展的学术讲座,每年至少4次;为医院工作人员安排外出到高一级医院短期培训每年至少1次;为科室人员提供线上病理教学的平台。 4.负责提供本项目病理检测所需的试剂耗材,并保证试剂耗材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 5.提供7×24小时远程病理会诊服务,满足病理检测工作需要,负责远程病理会诊平台的搭建,包括数字切片扫描仪、软件应用系统等。 6.协助医院病理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协助处理质控事件,协助医院病理科开展相关项目室间质评工作。 7.负责病理样本数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保存,提供临床数据整合服务,包括:协助医院实现去隐私采集的临床病理数据整合与结构化、相关数据统计与分析。 8.紧急情况响应 (1)若远程病理会诊平台不能正常运转,须及时派遣病理检测专家到医院现场进行病理诊断,解决紧急需求,病理检测专家到院时间≤24小时; (2)若驻场设备故障原因不能做的病理检测,应及时将标本外送检测出具诊断报告,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及时维修设备; 9.如医院病理诊断医生或技术员休假、病假等因素,需供应商派遣相应人员代班,保证医院病理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承担派遣人员所有费用。 10.供应商对其签发的病理报告永久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供应商出具的病理诊断结果导致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与经济赔偿。 11.在未经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不得向医院病理科、医务科、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病理检测项目的内容与结果等。 12.驻场设备至少包括以下设备(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一年或350万元预算执行完毕
详见招标文件
3,5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涂金成(采购人代表)、杨阳、李俊华、陈丽容、李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代理费按定额182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按照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报统一下浮率,中标下浮率为64%。其它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联系方式:0833-2165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联系方式:0833-241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3-2418666
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9日
相关附件:
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二次)招标文件(2024020402).zip
评审报告.pdf
招标编号:N5111012024000001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二次)招标文件中国·四川(乐山)采购人:乐山市中医医院编制代理机构: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79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80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82第七章资格审查办法90第八章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94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105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中医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5111012024000001二、招标项目: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二次)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6.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括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等;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八、供应商报名及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1、招标文件获取: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平台注册,登录后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文件后竞标资格不能转让)。注:供应商只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2、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3、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4、方式:在线获取;5、售价:0元;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快递的投标文件。十、投标、开标地点: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具体操作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查阅。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市中医医院地址:乐山市中医医院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833-2165287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邮编:61400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3—241866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的相关情况描述与此表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 350 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佰伍拾万元整);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 350 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佰伍拾万元整);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项目属性服务类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认可的;4、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6无偿、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2、投标人投标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3、现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规定的需要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鲜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在确定中标人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注:1、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但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标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投标人担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3、项目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四川省、乐山市相关促进政策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格式)。3、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标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4、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投标人报价清单进行认定,投标人的表述不清,影响评标委员会公正评定的,应要求投标人现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3、投标人在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应当就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监狱企业声明(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格式)。无声明的不享受上述的价格扣除,虚假声明的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处理。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对于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投标人在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应当就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在投标文件中编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格式)。无声明的不享受上述的价格扣除,虚假声明的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处理。8失信行为处理(实质性要求)1、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处理:(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三)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项目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项目再次分包的;(四)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参与各方有行贿、受贿违法行为的;(五)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主体,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恶意投诉、举报和信访的;(六)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违规获取他人商业机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七)交易双方对交易作出承诺意思表示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八)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九)拒不履行合同给国家造成大损失的;(十)存在其它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2、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按照采购法律法规构成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处理,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法定公告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10评标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检查情况及相关无效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1投标保证金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3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盖章1.投标人应按招标要求准备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副本、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开标一览表等投标文件。2.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副本、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3、“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供用于开标、唱标。(实质性要求)4、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有明确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还应同时单独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投标人投标文件因其编制版面、排版等原因,在同一页面中如有多处要求供应商签署、盖章的,此页面有供应商一个签署、盖章即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盖章要求。(未按上述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按无效响应处理)5、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6、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未按上述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按无效响应处理)7、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副本、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尽可能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对于未胶装的,每页须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每页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8、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9、投标文件统一用A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图纸或其他需要大幅纸张展现的或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10、除上述要求盖章的页面外,投标文件正本中其他页面每页应加盖有投标人鲜章,采用清晰可见的骑缝盖章代替此条要求盖章的亦可。14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标注1、投标人应在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副本、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副本、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实质性要求)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鲜章)。4、投标人的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或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因页数较多,无法按上述要求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的,可以自行分装,但封面应明确表明分装的内容。注: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包装、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被认定为无效。15供应商异常经营、信用记录应用(实质性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应当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sc.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sc.gsxt.gov.cn)等渠道查询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签收时,若存在上述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6投标文件拒收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适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人代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适用)、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的;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招标文件密封包装要求单独密封包装递交如下投标资料的:(1)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2)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3)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内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4)要求单独密封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有);3、存在本须知附表15规定情形的;4、通过邮寄、快递等非面呈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5、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按实办理递交手续的。注: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具体接收时间段由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执行。2.开标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的,视同拒收处理,对相关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不纳入开标范围。(由开标现场监督人员证明签署)3.评审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的,视同拒收处理,对相关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不纳入评审范围。(由评审现场监督人员证明签署)17招标文件中的日期及时间说明1.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日期,均为公历;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3.招标文件中标注的X年内,指截至开标日期的时限不大于X周年;4.招标文件中对日期及时间说明已有明确标注的,按其标注。18本采购文件电子文档使用风险告知本文件采用wps office文字编辑软件制作底稿,投标人的阅读、使用本文件电子文档时,请自行注意使用相应的软件,出现阅读、使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9中标通知书的发出、领取(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的同时发出(发出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中的落款日期为准);2、中标公告中的中标人应在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人须对此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全面响应承诺(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格式),未承诺或承诺不全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0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1、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方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之中,具体为: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代理费按定额18200元收取。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现金或转账方式);未交纳的,视为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即放弃中标。供应商须对此条款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全面响应承诺(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不承诺或承诺不全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户名 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乐山市商业银行蜀嘉支行账号 :02000025577621供应商询问与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询问与质疑均由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和答复;2、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的询问与质疑,采购人不予接收和答复,询问与质疑的内容需要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请采购人回复后,由代理机构统一答复;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或多次递交资料的,后续提出的内容及递交资料不予接收。4、本项目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18666。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即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833-2427703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608 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3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 白玉 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杨潇负责本采购项目各项具体事务经办工作人员:刘佳钰回避:1、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其回避;2、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3、上述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4、供应商如有回避申请的可在项目开标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核实情况,对属于应当回避的人员要求其回避。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依据采购代理协议内容或采购人书面通知: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是: 无 25关于进口产品的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货物类属性项目适用)。2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2、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3、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其他未尽事项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注:1)本项所指的法定代表人适用于独立法人单位供应商,主要负责人适用于其他组织形式的供应商(如分支机构等)。2)因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为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档案及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的全面、完整、准确、权威,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均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相关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查询相关信息的,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27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较大数额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本项目“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1、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2、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28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29答疑会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30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六章;(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1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现场抽签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审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方式: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32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3强制、优先、扶持采购政策要求强制、优先、扶持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九、促进、支持、惩戒、强制、优先、扶持采购政策要求中的相关规定。34就本次招标后续措施的友情告知与提示1、根据采购人总体的工作部署,采购人经过本次公开招标后,如没有成功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本项目采购人可能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乐山市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采〔2015〕23号第五条、第六条等文件之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2、请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谨慎、认真应答本次投标活动。35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36招标文件解释1.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如有前后不一致的,按相同事项在文件表述的先后顺序,以靠前的表述为准;2.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表述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背离或冲突的,以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乐山市中医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采购代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其中“采购代理机构”又称“采购组织单位”2.4“投标人”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6本项目所称“产品”或“货物”系指项目采购清单中对应的产品、货物,在采购清单名称栏中有对应名称描述;产品或货物经拆分后的产品或配件或部份内容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文件所称的产品或货物(采购文件有明确标注的除外)。2.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8“鲜章”系指带有印泥原始加盖的公章,非复印、扫描、彩色打印的方式取得的印章(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许可使用的电子印章视同有效)2.9采购文件中所称的“复印件”,指与原件资料(文书文件、证书证件等)一致的等比例或缩放比例翻印、影印等材料。2.10“资格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系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满足的资格性条件或符合性条件方面的实质要求条件,供应商投标响应不满足的将按其对应情况,对供应商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11“☑”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资格审查办法;(八)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九)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引起投标人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解释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2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潜在投标人的申请事项。7.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未尽事项,按照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7.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有冲突或背离的,按照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见投标人须知附表。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应当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但不需联合体成员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1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12.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1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的永久使用权。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本条款进行全面的响应承诺,无承诺的或承诺不全面的按无效标处理。(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格式)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或多个报价备选。(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几部分:14.1第一部份开标一览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九条“(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之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单独密封提供用于开标、唱标;“报价明细表”在第三部份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文中编制体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2)投标人根据采购清单序号编制的每项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3)投标人报价,须按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清单序号逐条报价,不得拆分、合并、漏项、增项报价。(实质性要求)具体的编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4.2第二部份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格性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编制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4.3第三部份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报价明细、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主要合同条款、履约能力等评标内容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具体响应内容见招标文件全文,编制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第三章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格式文档中标注为“必须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没有标注的,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质性要求)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盖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0.2投标文件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附表。20.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应当与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名称及其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与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名称及其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实质性要求)21.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现场提交通知代理机构。(实质性要求)21.2投标人的补充书、修改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鲜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包装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改”字样。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要求)21.3投标人的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鲜章。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采购人可能拟派的监督检查代表参加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非投标人代表、非采购人代表及非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室内)。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3.8.4相应规则执行。22.6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7对投标人不足3家,导致无法开标的,代理组织机构可按投标人申请退还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办理相关手续。22.8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22.9对于扰乱开标程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其警告,严重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23.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4.评标情况公告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评标情况公告。25.确定中标供应商25.1采购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适用如下:25.1.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3.1.2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23.1.3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1)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中标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中标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5.2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适用如下:25.2.1评审委员会按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排序:中标供应商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供应商得分且报价、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供应商并列。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通过自主、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以书面形式现场告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人现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填写评审报告。注:本条所述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自己作主、不受他人支配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在评审现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在并列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选择中标供应商,此权利行使的过程中既不需要相关供应商参与,也不需要采纳相关供应商的意见或建议;所有供应商须尊重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的自主行为。25.2.2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5.2.3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25.2.4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确定后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中标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中标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26.中标通知书(实质性要求)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中标人应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领取的将视为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5中标通知书的发出、领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实质性要求)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实质性要求)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采购合同送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联系电话:0833-2418666)进行合同备案。(实质性要求)28.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8.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符合其投标文件中的已有载明内容,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28.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实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8.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8.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5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6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3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履行合同3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验收小组按照招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核验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则验收合格。如有违背的情形,应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再验收。如经三次整改仍不符合,则上报市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34.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等有关规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35.资金支付(实质性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支付方式、程序为:按双方的合同约定(约定不得违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已明确的要求)。特殊说明:如若中标(成交)后本项目存在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投诉、举报等异议情况的,本项目的资金支付按处理结果执行。七、投标纪律、限制投标情形36.投标纪律(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五)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六)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八)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九)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十)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十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十四)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五)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六)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七)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十八)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九)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二十)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十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投标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承担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处理或处罚。37.禁止竞标情形(资格性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过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处于财政部门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供应商;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明确书面承诺是否具有上列禁止竞标情形,不承诺或承诺不全面的按无效标处理。(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格式)38.限制竞标情形(资格性要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1.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的;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限制竞标情形;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中第十八条规定的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竞标情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明确书面承诺是否具有上列限制竞标情形,不承诺或承诺不全面的按无效标处理。(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格式)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9.询问、质疑、投诉39.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39.2质疑期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39.3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疑,由此造成的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九、促进、支持、强制、优先、扶持采购政策要求40.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附表41.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附表42.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附表4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不涉及)44.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本项目不涉及)45.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采购(本项目不涉及)46.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本项目需求内容若涉及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生产产品或企业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执行。47.其他采购政策1、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评审价格执行政策(本项目不涉及)2、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按现行政策执行。供应商应保障其在本项目中提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的各项政策要求。48.其他相关政策执行(实质性要求)48.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8.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48.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执行。48.4本项目若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十、其他50.法律及规定变化的调整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5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评审等的特别要求(实质性要求)51.1供应商在编制《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给出的格式文档进行编制,供应商不得自拟格式进行编制,自拟格式的按无效声明进行认定。51.2《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中:(1)其中的“标的名称”应当与本项目“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的“采购标的名称”一致;(2)其中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当与本项目“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给出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得按供应商(或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登记时的行业进行编制;(3)其中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工商登记的全名称一致;(4)其中的“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数、“资产总额”数为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写。(5)其中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单一选填项,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结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进行自行选择编制。51.3项目评审委员会或资格审查小组在对《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判审查时:(1)“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与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标的清单标的名称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按无效声明进行认定(属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进行判定);(2)“企业名称”与供应商《技术(服务)应答表》中的对应制造商(承建商、承接商)名称不一致的,属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应当要求供应商以《技术(服务)应答表》为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一致的,按无效声明认定;(3)没有完全逐一对应编制采购文件中采购标的清单中所有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承建商、承接商)中小企业划型情况的,按无效声明认定;(4)“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数、“资产总额”数,不在评审委员会或资格审查小组评审审查范围,采购标的制造商(承建商、承接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评审委员会或资格审查小组仅依据供应商对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单一选填情况进行评定;(5)通过上述审查、评判后:1)如若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所有采购标的对应制造商(承建商、承接商)均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要求;否则,对该供应商作无效竞标响应处理。2)如若本项目(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所有采购标的对应制造商(承建商、承接商)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要求;否则,对该供应商作无效竞标响应处理。3)如若本项目(包)为非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所有采购标的对应制造商(承建商、承接商)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其余的供应商不进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51.4其他相关规定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企业名称”为虚假的企业名称,或者与制造(承接、承建)采购标的实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按《办法》第二十条中的“内容不实”认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2)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标的对应制造(承接、承建)商的中、小、微企业划型上出现与实际有偏差,造成该供应商本不应该享受本项目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如专门面向或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等),而该供应商却享受了本项目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的,按《办法》第二十条中的“内容不实”认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反之,则不按《办法》第二十条中的“内容不实”认定,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3)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虽然采购标的对应制造(承接、承建)商在中、小、微划型上符合享受本项目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如专门面向或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等)条件,但该制造(承接、承建)商实际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实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者实际为大型企业分支机构的,按《办法》第二十条中的“内容不实”认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4)货物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虽然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制造商在中、小、微划型上符合享受本项目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如专门面向或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等)条件,但该货物为使用非该制造商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按《办法》第二十条中的“内容不实”认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5)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数、“资产总额”数出现与实际有偏差,但不影响该供应商是否应当享受本项目规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如专门面向或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等)实际的,不按《办法》第二十条中的“内容不实”认定,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招标文件中明确将该内容作为资格性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投标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正文时,应按本章节的顺序编制。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或未按顺序编制的,由此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日期为本项目从挂网开始到投标截止日当日的日期。提示:1、本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下页起的所有加有双下划线的部份是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提示或编制说明及编制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将其删除。2、本投标文件格式是按本项目实际提供,除注明了投标自行编制或增减说明的外,投标人应按此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本文件中没有做出要求的,投标人自行自编。3、本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空格部份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人认为无具体内容的可用“/”填充或留空,但无论投标人怎么填写均表示投标人已根据自身情况做出了完整的投标应答,投标人投标应答是否满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对本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注为“(必须提供)”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编制并格式内容不得更改,格式中有注明自行编制或允许变动的除外;(实质性要求)5、对本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没有标注为“(必须提供)”的或标注为其他内容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选择编制;但无论投标人编制与否,均表示投标人已根据自身情况做出了完整的投标应答,并且是投标人真实意思表达,由此产生的投标审查、评标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如果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须进行分包编制分包提交。第一部份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密封封面 项目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年 月 日2.开标一览表正文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单独密封提供,用于开标、唱标,并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投标下浮率(%)服务时限备注1病理技术服务、外送病理检测项目(二次)项1 %一年或350万元预算执行完毕按照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报统一下浮率,统一下浮率报价必须>60%,且下浮比例须为整数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机具、差旅、保险、税金、验收、评估、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售后服务)、利润及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投标人鲜章。(实质性要求)3、“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单独密封提供,用于开标、唱标,并与报价明细表一致。4、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本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内容逐项编制,内容不得拆分、合并、漏项、增项。(实质性要求)5、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及编制情况,采用横版或竖版。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第二部份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一、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封面(一)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封面格式 项目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内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年 月 日(二)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胶装装订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 项目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年 月 日二、资格性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文目录(目录及页码投标人自行据实编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根据投标人投标代理身份情况二选一,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自然人投标参照适用)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全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授权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式二份,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体现原件一份,另外一份原件用于项目开标(可不密封),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实质性要求)2、其他组织形式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参照编制。(三)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我单位在此声明并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注:依法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我单位在此声明并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我单位在此声明并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前,我单位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不存在下列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情形:1、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2、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等规定的认定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其他情形。若我单位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等)。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就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内容、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和充分的理解。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完全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因我单位在本项目所投入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原因致使本项目合同履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以及按国家采购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一切违约责任,我单位自愿全部承担。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含较大数额罚款)。若我单位虚假声明,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活动)。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九)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中,已认真阅读并认知了关于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方面的规定要求,在此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1、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十年内(单位注册不满十年的,按实计算),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如若中标,我单位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查询时限为:投标前十年内(单位注册不满十年的,按实计算)。3、如若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规定期限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单位承担如下:1)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2)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处理;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处罚;4、如若我单位伪造、变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未尽事项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注:本声明及承诺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区分,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此处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如分支机构等),此处为主要负责人;自然人投标的,参照法定代表人编制。(十)禁止竞标情形声明及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供应商,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并正确领会招标文件中关于禁止竞标情形的相关政策、要求,我单位在此声明和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下列禁止竞标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过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处于财政部门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供应商;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供应商;如经查实,我单位存在上述禁止竞标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自愿接受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时我单位自愿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而形成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处罚与处理。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一)限制竞标情形声明及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供应商,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并正确领会招标文件中关于限制竞标情形的相关政策、要求,我单位在此声明和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下列限制竞标情形之一:1)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的;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限制竞标情形;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中第十八条规定的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竞标情形。如经查实,我单位存在上述限制竞标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自愿接受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时我单位自愿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而形成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处罚与处理。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二)投标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声明及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我在此声明并承诺如下:我单位满足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若我单位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等)。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三)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要求提供如下内容。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括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三部份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一、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封面(一)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封面格式 项目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内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年 月 日(二)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胶装装订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 项目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 年 月 日二、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正文目录(目录及页码投标人自行据实编制)(一)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在投标文件正文中编制,并与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投标下浮率(%)服务时限备注1病理技术服务、外送病理检测项目(二次)项1 %一年或350万元预算执行完毕按照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报统一下浮率,统一下浮率报价必须>60%,且下浮比例须为整数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机具、差旅、保险、税金、验收、评估、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售后服务)、利润及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报价明细表”应当与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一致,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人“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本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内容逐项编制,内容不得拆分、合并、漏项、增项。(实质性要求)4、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及编制情况,采用横版或竖版。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响应如下: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报价统一下浮率为:。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用于向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原件”一正本,用于开标、唱标;“资格性投标响应文件”一正本二副本,用于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一正本四副本用于评审委员会评标;5、我方完全接受并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6、我方完全接受并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并通过我方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作出了全面的积极响应,如因我方提供的响应没有完全到达或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评审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监督等单位或组织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作出的认定、处置行为,我方完全同意;7、我方完全尊重并认可招标文件中规定并赋予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的权利,对采购人选择的结果完全认同并无异议;8、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及第三方资料(包括产品制造商的任何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准确,如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及第三方资料存在虚假(或不实)及如若中标后查证存在虚假(或不实),我方自愿承担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相关处理;对因第三方资料存在虚假(或不实)给我方可能造成的损失与损害,我方依法向第三方主张或诉求,同时不改变我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9、我方的产品为正规渠道来源、合法生产销售的全新产品,在本项目投标前,我方已与该产品制造商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商榷,产品制造商该产品的供货能力能保障我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时限内如期完成本项目,如若成交后不能按时履约完成或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时产品不一致,我方自愿相应的法律责任;10、我方完全尊重并认可招标文件中规定并赋予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代表采购行使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权利,对采购人选择的结果完全认同并无异议;11、在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我单位现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的,我单位将在评标现场按招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及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确认,并作为我单位投标响应的组成部份;因我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或者修正确认后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不及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或者不及时进行修正确认,造成对我单位的投标响应无效或评审不利,我单位完全认可;12、我方一旦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1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14、我方完全认可并同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及财政监督部门对我方提交的响应中的属于可以依法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包括:(1)被依法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2)如若成交后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3)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4)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5)履约验收结果;(6)可以依法公开的其他内容;15、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16、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关于“招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验收”、“其他相关政策执行”等的实质性要求及其他所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17、如报价产品有属于CCC认证范围而我单位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的,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并保证报价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1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9、我公司完全认可并承诺遵守招标文件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特别约定,我公司若存在任何时候不遵守此约定的情况均可视为我公司对此进行了虚假响应,我公司愿意接受虚假响应的一切相关处罚。20、采购人确认中标人期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需提供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备采购人核查,在此期间未提供的,采购人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21、本投标人对上述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22、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注:1、表格可以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扩展;2、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有证书、证件、证明要求,证书、证件、证明材料依序附于本页后;如涉及对人员评定的,评标委员会以此表为评标认定依据。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五)服务方案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编制)(六)投标服务应答表(必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应答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的全部实质性内容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4、如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未提供的投标应答内容按负偏离认定、处理;5、投标人填制“投标应答”时,如完全响应且没有正、负偏离的,可填制“完全响应”;若有正偏离的,可只写出正偏离的具体内容,若有负偏离的,可只写出负偏离的具体内容,没有写出的其他的内容视同无偏离并完全响应;6、偏离情况由投标人根据投标应答实情,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7、本表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编制情况,可用横版也可用竖版。8、如涉及服务评定的,评标委员会以此表为评标认定依据。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七)商务应答表(必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四、商务要求”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内容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4、如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未提供的投标应答内容按负偏离认定、处理;5、投标人填制“投标应答”时,如完全响应且没有正、负偏离的,可填制“完全响应”;若有正偏离的,可只写出正偏离的具体内容,若有负偏离的,可只写出负偏离的具体内容,没有写出的其他的内容视同无偏离并完全响应;6、偏离情况由投标人根据投标应答实情,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7、本表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编制情况,可用横版也可用竖版。8、如涉及合同条款、商务要求评定的,评标委员会以此表为评标认定依据。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八)证明投标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 备注注:1、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2、表格可以由投标人根据自身业绩情况自行增加行或减少行。3、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依次附于本页后。4、如涉及业绩评定的,评标委员会以此表为评标认定依据。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九)证明资信、荣誉、能力相关的材料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信、荣誉、能力方面的证明材料,是复印件的加盖投标人鲜章;如果投标人认为不必要提供或是没有的,可填写“无”。如涉及资信、荣誉、能力评定的,评标委员会以此条投标响应内容为评标认定依据。(十)知识产权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人,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1、投标人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货物)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一)失信行为声明及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人,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并正确领会招标文件中关于失信行为的相关政策、要求,我单位在此做如下声明和承诺:1、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填写:“具有”或“不具有”)招标文件规定失信行为情形之一;若有,具体的失信行为是:.(填写:具体的失信行为内容,若无填写“/”),并该失信行为(填写:“已受到”或“没有受到”,若无填写“/”)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2、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如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失信行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自愿接受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若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已有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采购组织单位拒绝接收我单位投标文件的行为。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不具有被采购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其他不良行为的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招标近三年内,我公司不具有被采购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其他不良行为的情形。若我单位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响应及中标资格、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竞标等活动)。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三)中标通知书发出、领取认知响应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项目(招标编号:)招投标活动,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规定关于中标通知书的发出、领取以下要求: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的同时发出(发出日期以中标通知中的落款日期为准);2、中标公告中的中标人应在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同时一次性缴纳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放弃中标。在此,我单位完全认知并认可上述事项要求,并郑重承诺:如若我单位在本项目包中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内容执行,如有违反,我单位自愿接受下列处理:1、按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2、本招标文件已载明的应当由投标人承担的法律后果;3、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规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四)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认知响应承诺书(必须提供)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项目(招标编号:)招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的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同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事项中注明为准,我单位对此事项已全面了解并认可。同时,我单位承诺如下:1、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已涵盖了此费用,并在投标前已作好了如若中标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交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资金准备,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2、如未按上述执行,造成我单位无法领取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甚至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被视为放弃中标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的自行承担。3、如未按上述执行,造成我单位本条认知响应承诺为虚假材料(承诺)的事实而由我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单位已清楚认知并认可;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十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实质性应答和承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内容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非小微企业不提供;小微企业可以提供,可以不提供,不提供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1、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除个体工商户外)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投标人在项目中提供其他企业制造货物的,请谨慎甄别填写其他企业是否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情况,尽可能取得其他货物制造企业的书面材料,避免投标人自行判断后盲目填写声明函给自己带来的法律责任。5、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特别约定:以下情形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数、“资产总额”数出现与实际有偏差,但不影响该供应商是否应当享受本项目规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如专门面向或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等)实际的,不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实质性要求)(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以提供,可以不提供,不提供的,不享受残疾人福利单位政策)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注:以下内容在()中标注“√”或“×”,不标注代表“×”)()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需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内容;2、供应商在项目中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货物的,请谨慎甄别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情况,尽可能取得其他货物制造企业的书面材料,避免供应商自行判断后盲目填写声明函给自己带来的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十八)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提供;监狱企业可以提供,可以不提供,不提供的不享受监狱企业政策)本企业郑重声明,按照《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填写:“是”或“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填写:“满足”或“不满足”)以下条件:1.本企业(填写:“是”或“不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监狱企业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鲜章)【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法定应具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参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9、禁止竞标情形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10、限制竞标情形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1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1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内容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为准】1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当提供和认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资料: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括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等。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相应的格式及内容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对应要求。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做无效处理。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征集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服务供应商。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50万元,项目采购标的对应《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川财采2022【145】号)的品目名称为:专业技术服务,对应的编号为:C19000000。二、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病理技术服务、外送病理检测项目(二次)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一)病理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派遣相应的技术人员到医院驻场服务,负责以下病理项目的标本前处理技术工作。以上价格为目前收费的参考价,合同期内,所有项目的结算单价以付款周期内根据当月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采购人可根据自身业务的发展增加或减少病理技术服务项目,增加的病理技术服务项目按照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序号项目参考价格(元)1体液细胞学检查与诊断522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与诊断733病理大体标本摄影474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655内镜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606骨髓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657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1828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729液基细胞学薄层技术18010冰冻切片检查与诊断19511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6512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4613免疫荧光染色诊断6814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3515全自动快速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13616显微摄影术23序号项目参考价格(元)1体液细胞学检查与诊断522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与诊断733病理大体标本摄影474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655内镜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606骨髓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657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1828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729液基细胞学薄层技术18010冰冻切片检查与诊断19511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6512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4613免疫荧光染色诊断6814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3515全自动快速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13616显微摄影术23(二)外送病理检测项目序号项目参考价格(元)1宫颈细胞学计算机辅助诊断1732远程病理会诊2633原位杂交技术1204荧光原位杂交(FISH)检测9905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3606相关分子生物检测及基因检测按项目制定7普通病理会诊1178疑难病理会诊240供应商必须具备开展以上病理检测项目的能力。供应商负责标本的接收运输,在接收标本后宫颈细胞学计算机辅助诊断2个工作日内出具诊断报告,其他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诊断报告。以上价格为目前收费的参考价,合同期内,所有项目的结算单价以付款周期内采购人根据当月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采购人可根据自身业务的发展增加或减少外送病理检测项目,增加的外送病理检测项目按照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协助病理科标准化建设,协助医院开展新项目、提升科室病理技术水平,提高病理服务效率,扩大业务范围,逐年提升业务量;协助做好临床病理沟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药物临床试验等,提高科室学科水平。2.提供到院驻场服务,配备驻场人员和驻场设备。(1)到院驻场服务人员病理技术员12名,负责病理技术服务;多点执业高级职称病理医师2名,负责远程病理会诊平台7×24小时远程诊断服务,并承担解决疑难病例探讨、专业讲课及质控工作等。以上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提供驻场病理检测设施设备,并保证驻场病理检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病理检测业务需要。合同期满半年后,供应商可撤走上述设备。3.定期在院内举办病理诊断及新技术开展的学术讲座,每年至少4次;为医院工作人员安排外出到高一级医院短期培训每年至少1次;为科室人员提供线上病理教学的平台。4.负责提供本项目病理检测所需的试剂耗材,并保证试剂耗材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5.提供7×24小时远程病理会诊服务,满足病理检测工作需要,负责远程病理会诊平台的搭建,包括数字切片扫描仪、软件应用系统等。6.协助医院病理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协助处理质控事件,协助医院病理科开展相关项目室间质评工作。7.负责病理样本数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保存,提供临床数据整合服务,包括:协助医院实现去隐私采集的临床病理数据整合与结构化、相关数据统计与分析。8.紧急情况响应(1)若远程病理会诊平台不能正常运转,须及时派遣病理检测专家到医院现场进行病理诊断,解决紧急需求,病理检测专家到院时间≤24小时;(2)若驻场设备故障原因不能做的病理检测,应及时将标本外送检测出具诊断报告,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及时维修设备;9.如医院病理诊断医生或技术员休假、病假等因素,需供应商派遣相应人员代班,保证医院病理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承担派遣人员所有费用。10.供应商对其签发的病理报告永久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供应商出具的病理诊断结果导致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与经济赔偿。11.在未经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不得向医院病理科、医务科、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病理检测项目的内容与结果等。12.驻场设备至少包括以下设备序号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 1取材台1.5×0.75×1.95m(长×宽×高)12全自动组织脱水机组织缸容量≥30013大体标本拍照系统分辨率:2592*194414通风柜1.5×0.75×2.3m(长×宽×高)45电脑液晶显示器≥23英寸,CPU英特尔13代I5及以上,内存≥8G,硬盘≥1T26冷藏柜立式双开门1860*680*213017石蜡包埋机(含冷冻台)冷台温度:-10℃~0℃18石蜡切片机切片厚度:1-60μm19漂烘仪(一体机)漂片、烘片、烤片三部份均为30—85℃可调,自动恒温110冰箱立式单开1600*60112干燥箱控温范围:4-60 ℃113奥林巴斯显微镜物镜:平场消色差物镜4X(N.A. 0.1,W.D. 18.5)10X(N.A. 0.25,W.D. 10.6)20X(N.A. 0.4,W.D. 1.2 )40X(N.A. 0.65,W.D. 0.6 )314显微镜摄像头(采图)含0.5X接口215数字切片扫描仪单次装载量≥6片216晾片柜W450*D478*H1295217玻片柜W403*D478*H1625218蜡块柜 W450*D478*H1295219办公桌2.2*0.5*0.8m配套椅子3把620打印机具有打印、复印、彩印功能221资料柜0.8MM222防爆柜1120*1090*460223冰冻切片机切片厚度2-60um124全自动HE染色盖片一体机染色架容量:20片/架封片速度:≥700片/小时125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切片96通量以上126宫颈细胞学分析系统对宫颈脱落细胞样本的显微图像进行观察、筛选、标记及分析,利用计算机辅助医生进行宫颈细胞学诊断。1采购人根据临床医疗实际情况,可要求供应商增配相应设备,满足临床医疗工作需要。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服务期限:一年或350万元预算执行完毕。(二)付款方式:根据每月实际发生项目次月据实结算,结算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结算金额=〔病理技术服务项目数量×病理检测项目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价×(1-中标下浮率)〕+〔外送病理检测项目数量×(外送病理检测项目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价×(1-中标下浮率)〕,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收到供应商开具正式票据后30天内支付。(三)采购合同签订后十天内,驻场设备必须安装调试完成,服务人员必须派遣到医院开展工作。(四)验收及标准1.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2.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小组按照招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核验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则验收合格。如有违背的情形,应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再验收。如经三次整改仍不符合,则上报市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五)违约责任1.采购人逾期支付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款项外,应向中标供应商偿付逾期支付款项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90天的,中标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2.中标供应商派驻人员经采购人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需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发生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采购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中标供应商驻场设备必须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如未按合同约定完成驻场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5.甲、乙双方保证对于合作期间所知悉或获取对方的包括不限于原始资料、技术路线、专业方案、商业秘密、检测报告及与检测有关的资料结果及价格等保密。如发生相关内容的泄露,由此引发的责任由泄漏方承担,如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部赔偿。6.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协议的,包括国家政策、地震、水灾、战争等原因,可免除双方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的,属于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自有的财产,分别由各方自行处置。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六)争议解决办法1.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七)其他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本表报价是中标人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包括中标人履约过程中的人工、机具、配件、材料、差旅、保险(至少含五险)、维护、税金、验收、资金利息、合理利润、后期服务(如有)及与中标人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响应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竞标人自行承担;(2)按照乐山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报统一下浮率,统一下浮率报价必须>60%。(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在此投标人实际报价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按政策执行。2.其他相关事宜: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意:1、本章节标注有“(实质性要求)”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实质性负偏离。2、本章节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第七章资格审查办法1.总则1.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本项目资格审查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资格审查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1.3资格审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并以相同的审查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方法和标准进行审查,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响应要求;(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响应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四)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名单;(五)编制资格审查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资格审查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资格审查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1.6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资格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资格审查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7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1.8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文件规定。1.9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书面形式(须由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原则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本项目中,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审查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和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不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资格审查标准及程序2.1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事项证明材料内容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有效、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要求,并印制、签署、盖章符合投标文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不提供,自然人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不提供,自然人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原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原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禁止竞标情形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限制竞标情形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1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括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声明及承诺书(原件);注意: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的,认定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2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具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令)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无效情形的;(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3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名单。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4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2.5资格审查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及其《评标审查响应投标文件》(不拆封)移交给依法组建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项目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评标,进入评标程序。2.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构成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情形,本次招标采购废标。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废标理由。第八章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对投标人评标响应部份投标文件中技术、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 病理技术服务及病理外送检测服务 病理技术服务、外送病理检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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