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石横村村民委员会2024)



石横村六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WQ[2024]CS-003号(招标文件编号:FJWQ[2024]CS-003号)
二、项目名称:石横村六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信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893号2302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8.65655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厦门信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石横村六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45日历天
吴晓威
闽235201920191615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顺发、陈典范、林永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林墩办事处中介、服务费用限价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5.2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石横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石横村        
联系方式:孙先生 13459412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220室            
联系方式:小薛,13395969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薛
电 话:  1339596956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横村六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石横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长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15:5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顺发、陈典范、林永成

总成交金额
¥18.6565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薛

项目联系电话
13395969566

采购单位
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石横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石横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先生 1345941237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2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薛,13395969566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石横村村民委员会(单位名称)的石横村六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横村六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厦门信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1418.72万元,资产总额为9264万元1,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意筑建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要性负费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盖章):厦间信筑建日期:20244年月29※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竞争性储商文件FW0120241500号附件3-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建维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申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代表(签字)公供应商名称厦门信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4年02月29日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