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 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配套减振体非金属件 非金属件 减振扣件 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 减振体非金属件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2024)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单一来源采购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项目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配套
减振体
非金属件项目
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项目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配套减振体非金属件项目。
四、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巢铸公司中标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项目减振扣件。业主方要求: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分供应商与深圳8号线二期扣件型检报告供应商相匹配。8号线减振扣件配套的减振体非金属件的供应商为: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为保证产品顺利交货通过验收,必须按业主方要求执行,该项目扣件配套的非金属件只能向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根据《皖中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谈判采购。
五、采购预算金额:67万元。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按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皖中集团公司招标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陕西长美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洛阳市高新开发区滨河路40号。
九、专家论证意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谈判采购;
十、公示期限: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一、 异议反馈联系方式: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办公室 万工 电话:0551-82308595 电子邮箱:
纪委监察室 郭主任 电话:0551-82308214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轨道及疏散平台工程 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配套减振体非金属件 非金属件 减振扣件 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 减振体非金属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