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车辆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东2024)
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车辆租赁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CZ-2403020065-24019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2-2024-00171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车辆租赁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6229号 (6)
中标(成交)金额:72(万元)
综合评分法:92.00(分)
服务类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 3 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叶芳(包1)、陶锴(包1采购人代表)、尹政(包1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2-29
2、评审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100%计取
2、收费金额:1.0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码头潭综合楼
联系方式:027-83061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东湖西路特2号
联系方式:15337163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15337163503
相关下载
采购需求.doc
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车辆租赁服务磋商文件.pdf
相关合同
1.1.一、项目概况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业务用车工作实际需要,做好出行车辆风险防控,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一)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1.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车辆租赁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74万元(二)采购标的序号类别用途说明单位最高限价(元)(一)工作用车5座乘用车工作用车5台全天轮候随时调用元/年730900临时用车17座客车临时活动用车全天轮候随时调用元/年910056座大客车临时活动用车全天轮候随时调用全天轮候随时调用元/年7座商务车临时活动用车全天轮候随时调用全天轮候随时调用全天轮候随时调用注:1、工作日未用车或休息日加班用车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最终结算价不变。2、临时用车每年发生次数为7次。供应商报价最高不超过9100元。据实结算。每次结算价格为临时用车成交价/7。3、一个年度内最终结算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成交金额。1.2.二、服务要求1、本项目运输保障目标对象主要包括:涵盖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业务范围所需的车辆服务。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的响应情况,包含总体服务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维护保养方案、应急方案及响应时间等。2、提供各车辆行驶证件原件、各类商业保险的原件等证明材料交采购人审核备查。车辆出车前后需要对车辆进行清洁工作,车辆及驾驶员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清洁用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配备齐全。成交供应商所配备车辆应整洁美观,不得有损采购人形象,对达不到要求的车辆,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调整;★3、工作用车要求:每天根据采购人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到岗。在采购人指定的主要运送地点备有车辆待命,专车专用,该车不再承接其他工作,司机24小时待命。接到用车需求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响应文件中应对车辆到达响应时间进行承诺,并提出延误处罚承诺。★4、临时用车要求: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能根据采购需求随时增配车辆,临时用车需求应能在30分钟内响应并到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5、车况车龄的要求:车龄均不超过4年。6、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方案等。能够规避风险,保障采购人的权益,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7、具有完善的维护保养措施,根据项目情况及车况在专业保养服务地点合理安排定期保养。日常检查清理雨刮器等。围的垃圾,检查汽车是否漏油,开车时注意辨别汽车是否有异响。在季节变化时,对汽车进行相应的保养,如更换冬季或夏季轮胎,检查空调系统等。8.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车辆实时监控、车辆日常管理、司机管理等服务。9.具备完善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恶劣天气、事故处理及道路救援、车辆故障等情况的应对。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在车辆故障、恶劣天气、出现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时,能够在4个小时内处理意外情况,并有备用车辆投入使用。1.3.三、项目服务人员要求★1、驾驶员人员数量应满足本项目需求。除驾驶员外,供应商应配备专业服务团队用于本项目保障工作,岗位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调度、客服人员总共不少于2人。★2、所有驾驶员、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均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3、驾驶员须具有5年及以上C1及以上等级车辆驾驶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所持驾照法定年龄。★4、服务期间禁止司机有酒驾、醉驾、毒驾等不法行为。若出现司机酒驾、醉驾、毒驾等不法行为,由司机本人和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发生交通事故、违法违纪责任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包含对投入的车辆、乘坐搭乘人员、相关财物等安全负责),供应商应承诺如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乘车人员的伤亡,由成交供应商与保险公司协调处理,做好理赔善后工作,因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一年内发生3次全责交通事故,采购人有权利终止本项目合同。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1.4.四、商务要求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 1★服务期1年,采购人根据第一年的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2★交付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1、本项目工作用车费用为包干价,不进行调整。临时用车根据次数据实结算。2、半年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于次月支付成交供应商租赁费用。 4保险供应商应为租赁服务提供第三者险不低于100万,乘客险不低于20万。 5验收(考核)要求(1)考核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问题将进行相应处罚:①车辆调度不及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接送点,每次处罚500 元。②车辆不整洁,每次处罚500 元。③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投诉,每次处罚1000 元。(2)验收时间:合同履约期间,按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参与方式进行验收。(3)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技术资料;功能、服务标准等指标。(4)验收合格的确认:经采购人确认通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6★报价要求(2)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使用费、能源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保养维修费、车辆折旧费、保险费、驾驶人员食宿及工资,管理费、税费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全部员工的食、宿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通勤车辆所需的各类装备用品由供应商自行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 7其他商务要求(1)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周边情况、道路交通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2)成交供应商雇佣人员工作时间应符合相关法规,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3)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执行函号:420112-2024-00171项目编号:HBCZ-2403020065-240190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车辆租项目名称:赁服务采购内容: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2月-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2、定义3、工程、货物及服务4、费用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磋商报价12、备选方案13、联合体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17、磋商有效期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及标记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磋商程序及步骤23、竞争性磋商小组24、磋商代表六、成交与签订合同七、其他要求八、适用法律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服务要求三、项目服务人员要求四、商务要求第四章评定办法评定办法前附表计算办法评分细则评定办法1.初步审查标准2.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3.评定结果4.其它第五章合同书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供应商的资格声明7.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证明文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偏离说明表10.技术文件(自拟)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12.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13.类似业绩一览表14.响应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15.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不填写此表格)(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企业不填写此表格)1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19.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项目概况】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车辆租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CZ-2403020065-240190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4-001713、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车辆租赁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5、预算金额:74(万元)6、最高限价:74(万元)7、采购需求:车辆租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选择是否续签,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dxh.gov.cn:9090/dxh/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2月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五、开启1、时间:2024年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节能环保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政策支持。2.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83893519。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码头潭综合楼联系方式:027-830616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联系方式:153371635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全蒙电话:15337163503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东湖大厦正对面)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2.2监管部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5磋商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的相关内容4.2成交服务费支付标准: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取费标准的100%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开具发票,成交供应商在看到网上公布的结果公告时,请携带开票信息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7楼财务窗口缴费开具发票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费可使用现金或电汇办理,汇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72976591978清算行号:840085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467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6.2提疑截止时间提疑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次日上午10:00前提疑方式:请将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提疑内容PDF及Word版本发送至1935957188@qq.com。提疑回复:我司将在提疑截止时间次日上午10:00前予以回复,如有特殊情况我司将提前电话及邮件告知。如提疑回复内容涉及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我公司将在回复提疑邮件同时在指定网站发布澄清修改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无12.1备选方案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联合体磋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4.1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完整视为无效投标):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特别通道服务的通知》武财采【2020】776号及《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号的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仅须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格式自拟);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下·力的证明材料(自拟)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的证明资料。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清晰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中《采购需求》相关内容16.1磋商保证金额、递交方式、时间及接受磋商保证金的账户信息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7.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1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投标时供应商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9.4样品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20.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相关要求23.1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评委数量不超过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外聘技术和经济专家在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26.4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其他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质疑管理菜单中选择质疑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质疑信息并附质疑函盖章件。联系部门及联系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王保东联系电话:027-87816666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具体质疑相关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其他其他内容1、报价方式:供应商所报总价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总价超过采购文件的最高限价规定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登陆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http://219.138.32.92:7001/dxhq/),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其提供融资服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登陆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http://219.138.32.92:7001/dxhq/),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其提供融资服务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1“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5.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12.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当职位年龄从业经历其他1项目负责人2345678…说明:后附相关人员简介及证明材料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时,间:年月日13.类似业绩一览表完成时间业主单位项目概况项目经理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说明:1.响应供应商应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填入本表中;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额;3.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14.响应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生产厂家名称数量单价备注1234…………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2.供应商应提供响应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报价表,如无此服务则可不提供。本表中的报价不含在竞标响应总报价中。3.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他”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15.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不填写此表格)(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企业不填写此表格)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请仔细核查附注相关要求,如不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可直接删除上述声明函内容,并直接声明本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单位名称(盖章):时间:年月日附注: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案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情)。19.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单位全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日期: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