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房保险中标结果公示(沧县应急管理局2024)



 

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4

一、项目编号: CXJYZX-2023-10 二、项目名称: 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沧州市北环路保险大厦
91130900806603142A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泰大国际广场A座
91130900806611732L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沧州市北京路民生财富广场13.14层
91130900779189811X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支公司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126号沧州农商银行大厦
9113090057554169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
农房保险
合格
合格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0

1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
农房保险
合格
合格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0

10%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
农房保险
合格
合格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0

1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支公司
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
农房保险
合格
合格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0

1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艳霞(主任)、苏爱军、李文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成交结果 2024 年 3月4日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3016507 4.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015 5.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排名 综合得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一标段) 1 85.33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二标段) 1 87.67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三标段) 1 82.33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支公司 (四标段) 1 83.33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沧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4号 联系方式: 曹文卿 0317-315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1号 联系方式 : 赵宝锋 0317-3016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宝锋 电话: 0317-3016506 十、附件 中华联合保险承诺函中国人寿保险承诺函中国人民保险承诺函2024政策性农房保险成交结果公告农房保险三次文件太平洋保险承诺函

 

  发布时间:
2024-03-04       地域: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4号      采购人:
沧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六、承诺函致:沧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人)我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编号:CXJYZX-2023-10招标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我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通过相关网站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日期:2024年02月29日X六、承诺函致:沧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人)我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2024政策性农房保险,编号:CXJYZX-2023-10的招标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台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我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A通过相关网站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支公司日期:2024年02月29日承诺函致:沧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人)我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2024政策性农房保险,编号:CXJYZX-2023-10的招标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X如我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通过相关网站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中国人民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日期:2024年2月28日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XJYZX-2023-10采购人:沧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沧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XJYZX-2023-10项目名称: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一标段383600元、二标段388500元三标段406700元、四标段221200元最高限价:14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沧县境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保险许可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30165073.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0154.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沧县应急管理局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4号联系人:曹文卿电话:0317-3159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沧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1号联系方式:0317-30165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宝锋电话:0317-301650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沧县应急管理局2招标代理机构沧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3项目名称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4招标内容政策性农房保险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沧县境内)7付款条件及方式根据实际投保户数支付,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拨付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0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详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包含的内容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和第六章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否则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撤回12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至之日起60日历天13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否14投标保证金无15标段划分一标段为:杜林、杜生、大褚村、兴济、刘家庙 二标段为:捷地、张官屯、旧州、李天木、纸房头三标段为:汪家铺、薛官屯、姚官屯、高川、风化店四标段为:仵龙堂、大官厅、黄递铺、崔尔庄16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下述情形,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供应商应提供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 国家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预留比例,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在确保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重扶贫实际效果。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5、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16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 http://www.mof.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商务部分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3)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5)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7)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17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保险业18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 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1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 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最高限价1400000元22保证金退还无23磋商文件质疑期限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必须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并于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截止前送达采购中心、采购人。传真、邮件、邮寄概不受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采购中心不予受理。24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取得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2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本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止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对本项目加密的单位CA远程自行完成解密,由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6资格审查方式见资格审查表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⑴.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⑵.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⑶.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1.3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1.4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⑥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标标准和办法》。6.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6.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6.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7.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7.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8.正版软件8.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8.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9.信息安全产品9.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10.响应费用10.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1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3.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13.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13.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响应文件构成14.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4.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4.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4.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5报价15.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5.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5.3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5.4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5.5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5.6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6磋商保证金: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冀财采〔2021〕7号)规定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落实《河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本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有效期18.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9.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9.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9.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0.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2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2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23.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23.2本项目解密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23.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23.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23.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24.磋商小组24.1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负责评标。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评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5.1.1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资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果投标人投标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25.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5.2.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2.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磋商小组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2.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5.2.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磋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25.3.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投标文件的(包括签字盖章、内容格式不全的等);25.3.2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5.3.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25.3.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25.3.5投标有效期、工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5.3.6投标文件中附有磋商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6.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推荐三家供应商,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8.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终止29.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9.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4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3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30.4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允许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1.询问与质疑31.1询问3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31.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质疑31.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2.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2.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32.代理费32.1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第三章评标标准和办法1、磋商及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资格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符合的进入下一步评审。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3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4投标人须提供《保险许可证》 ;原件扫描件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现场查询为准结论:通过/不通过注:资格审查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部分,并在电子版响应文件中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必须清晰,可辨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正在办理年检的证件需要提供相关部门有效证明。3、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服务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4、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5、磋商内容确认及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30分钟内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5.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5.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5.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5.4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5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6、综合评审打分6.1由磋商小组各成员对磋商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比较打分,磋商小组各成员打分时不协商,独立完成。无效投标不予打分。6.2、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6.3、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6.4、评委评分值的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政策加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是:评标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评标价格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7、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前3名的为成交候选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果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只有2名,就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综合上浮率高者优先。如第一名不能履行合同,第二名递补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或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招标。8、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分标准评审因素评审分值投标报价10以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高价为基准价(投保金额不变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按保额的综合上浮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X10,保留小数点后有效数字2位。理赔响应时效20(1)有方便快捷的、便于农户报案受理的营销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 险人报案后,能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2小时内上门服务的得 10-15 分;响应 时效在2小时至5小时的得 4-9.9 分;响应时效在5小时至8小时的得 0.1-3.9 分; 响应时效超过8小时得的 0 分。(2)接到理赔申请资料后 7 个日历日内完成理赔事项,满足以上条件得 5 分, 完成时间每增加 1 个日历日的减 1 分,减至 0 分止。业务管理规章 制度20(1)业务管理规章制度非常完备,能较好地满足农房保险业务发展、内控管理、 理赔服务和防灾防损需要,得 14-20 分;(2)制度完备,满足农房保险业务发展、内控管理、理赔服务和防灾防损需要, 得 7-13.9 分;(3)制度一般,能基本满足农房保险业务发展、内控管理、理赔服务和防灾防 损需要,得 0.1-6.9 分;(4)没有业务管理规章制度描述的得 0 分。人员配备说明20(1)人员配备承诺设置管理、信息、财务、稽查、结算、勘验、咨询、投诉等 岗位设置到位,人员配备、方法、措施等方案具体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4-20 分;(2)岗位设置不全面,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7-13.9 分; (3)岗位设置较差的得 0.1-6.9 分; (4)没有人员配备说明的得 0 分。理赔服务方案20(1)理赔服务方案完备详细,农户就地报案、定损和获取保险理赔方案合理、快捷、服务优质的得 14-20 分; (2)方案一般得 7-13.9 分; (3)较差的得 0.1-6.9 分; (4)无理赔服务方案得 0 分。服务承诺10(1)服务承诺完备、优质得 7-10 分; (2)一般的得 4-6.9 分; (3)较差的得 0.1-3.9 分; (4)无服务承诺的得 0 分。第四章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采购需求说明按照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冀应急〔2020〕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县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充分发挥农房保险在减灾救灾中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将继续开展农房险工作,增强受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保障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保障内容:政策性农房保险保障项目在房屋保障基础上,增加室内财产保障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赔偿。一、房屋保障:保障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村居民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保险金额每户4万元;保险责任主要包括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风暴潮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村住房倒塌或损坏。二、室内财产保障:保障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村居民家庭。保险金额每户5千元;保险责任主要包括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风暴潮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损失。三、因灾死亡赔偿:保障对象为在参保地区因灾造成死亡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员)。因自然灾害死亡赔偿限额每人5万元。保险责任为因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风暴潮、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费用。(二)保费标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择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承办政策性农房保险业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保险机构专业优势,提高项目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三)承保机构服务能力:一是承保机构在经营政策性农房保险业务的县级区域内应设有分支机构。二是承保机构要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专业的服务队伍、丰富的服务经验、优质高效的快速响应、承保理赔及综合保障能力。三是承保机构要建立专门保险服务机制,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出台政策性农房保险承保理赔指南,实施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制度,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索赔手续,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理赔服务,确保群众及时享受相关保险保障待遇。四是承保机构要具备相关领域的承保理赔经验。鼓励各地优先选择大灾理赔经验丰富的保险机构。五是在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统保和农户自愿参保工作中,应负责对投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积极配合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农户宣传普及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政策和相关知识,印制《河北省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服务卡》和宣传资料,协助乡镇张贴发放,及时将《农房保险费收款收据》送到各乡镇具体经办业务部门。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参保,健全和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农房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台账、出单承保、查勘定损等工作,按协议提供理赔服务和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及时理赔,处理理赔中产生的争议等。负责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的投保清单,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承保台账,对因灾进行理赔的,要建立理赔数据台账,及时对承保理赔数据进行统计、公示、更新,每月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并协同投保方加强道德风险防范。六是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四)提高受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构建新型农民群众灾害救助体系,创新救助机制,帮助农民群众的住房灾后及时重建,县应急管理局招4家农房保险机构。由于我县属于Ⅱ类地区,每户每年保费为9元。省财政每户每年补助5元、县级财政补助2元、个人自缴2元。集中采购省财政和县财政补助资金。经我局社会调查,全县2024年续保农房户数约为20万户,项目预算投资140万元,实际执行中以最后参保户数为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甲方:(采购方)乙方:(服务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名称)达成共识。本协议书表明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进行项目实施,乙方愿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A分段划拨()B.按月划拨()C.按季划拨()D.项目完成结算()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1、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有权利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情况。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第七条:付款方式:每季度拨付一次,据实结算,服务期满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清算。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乙方的开户行与帐号如下:第八条:验收要求:采购人依据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组织验收。第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一份。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后附表格为实质性格式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以综合上浮率:%(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投标人的义务。3、我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服务和要求,我方愿意提供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二、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序号保障内容保障金额综合上浮率%123投标总价合计小写: % .大写: % .服务周期备注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总价合计”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2、投标人可根据所投项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投标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单位:.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或反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或反面)单位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或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或反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在开标会现场于响应文件开封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5.投标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1234…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2024政策性农房保险,编号:CXJYZX-2023-10的招标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我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通过相关网站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七、投标货物详细说明八、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措施与承诺九、投标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情况简要介绍;(2)售后服务机构或常设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服务热线;(3)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含售后服务负责人、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2、资格审查资料:见审查前附表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须附此表原件的扫描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提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声明非必须提供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招标文件中是否提供。十三、监狱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提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本声明函非必须提供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招标文件中是否提供。1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次报价表项目名称: 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标号:CXJYZX-2023-10 根据本次磋商情况,请示公司领导后,对本项目进行二次报价,如下:二次报价(﹪)综合上浮率: (小写) ﹪二次报价(﹪)综合上浮率: (大写) ﹪其他说明 备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1.3承诺函承诺函致:沧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人):我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政策性农房保险,编号:CXJYZX-2023-10的招标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我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通过相关网站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日期:2024年02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策性农房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