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餐饮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配送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云南行政学院)2024)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续签第三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续签第三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云南行政学院)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03-0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2-01-28
成交日期
2022-02-23
成交供应商
云南速鲜商贸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619.16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平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415619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云南行政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杨家村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8415619
代理机构名称
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源中路海源财富中心2号楼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88447663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续签第三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1
供应商名称:云南速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十里社区十里铺村204号4栋110-1号
成交金额(万元):619.1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1
名称:食材配送
服务范围:谷物、肉、植物油等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024.03.01-2025.02.28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万保(组长)、梁宁、王信艺、祝红昆、刘小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果蔬类下浮17.2%,蛋肉类下浮10.1%,粮油类下浮5.1%,乳制品类下浮5.1%,干货及调料类下浮8.1%,饮品类下浮5.1%。
金额:619.16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云南行政学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杨家村52号
联系方式:0871-68415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源中路海源财富中心2号楼8楼
联系方式:15288447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
电 话:0871-68415619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定稿)20220104.doc
2024-03-04
下载
附件: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餐饮食材配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我单位采购内容为2022-2024年度餐饮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实施后,能够满足学员餐厅、清真餐厅、员工餐厅、职工餐厅和接待用餐食材(包括但不限于果蔬类、蛋肉类、粮油类、调料及干货类、乳制品、饮品类)供货保障。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应具有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具有经营上述大宗食品及餐饮相关物资的能力: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提供证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供货和配送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和说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及相关物资需符合以下标准:1.粮油类产品须有县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蛋类产品须有《检验报告》且检验结果为合格;肉类产品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果蔬类产品须有相应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2.自带包装的调料类产品、粮油类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包装须有明确品牌、生产厂商及地址、生产日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和质保期等信息,且在质保期内。3.散装类干货、调料产品不可使用受污染的包装、容器或运输工具,在存贮和包装容器上应有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当天各批次食材和物资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相关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均需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自带包装上的合格证),且有效清晰。2.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所有食材及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和质量要求。3.所有食材及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无破损,不得出现腐烂、变质、过期、生虫、污秽不洁、包装破漏等现象,存储、运输过程确保不受二次污染。其中,鲜肉类须为当日宰杀;蛋类不得检出对人体危害较大的氯霉素,呋喃唑酮及沙门氏菌;蔬果类为经修捡过的半成品,外观新鲜,颜色、质感正常,农药残不超标,净菜率不得低于90%;调味品及干货类、粮油类包装须有明确品牌、生产厂商及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批号等,确保配送食材物资的品质。4.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必须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供应商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材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5.因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金额:634.37万元。配送地点: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指定地点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标准及要求:(1)中标供应商配送的食材必须达到本采购需求之(三)(四)标准和要求;(2)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订单要求配送,特殊情况不能按订单配送,需调换品种的,需在配送前一天19:00前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3)配送时间为:每天6:30前配送米线等早餐食材;8:00以前配送当日食材;特殊食材需专业市场开放后方能采购配送的,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点前配送。同时,不排除因采购人特殊需要,提早或延后配送、临时性增加配送的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所有需求(因非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满足的情况除外)。特殊紧急情况下采购人临时增加或更换配送食材或物资,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提供满足需求的配送服务。对非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满足的,须向采购方作出书面说明,并获得采购方同意。(4)针对配送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供应商应有规范、完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方案,可确保配送服务的正常进行。(5)下单方式:采购方提前一天汇总食材需求计划,并于当日18:00以前通过供应商订货平台或传真、微信、QQ邮箱、短信等方式(具体提交方式视乙方平台可操作性和采购方客观条件确定,以方便采购方并不耽误供应商为要求)报给供应商备货。采购方出现紧急情况的,可在当日配送前告知供应商变动内容,供应商应尽力协助采购方解决紧急需求。(6)询价定价机制:因本项目采购品种较多,且无法事前预估采购数量及品种,建议采取按品类(粮油类、蔬果类、蛋肉类、乳制品类、干货及调料类)优惠下浮率报价。合同结算价为:各品种单价乘以各品种实际采买数量之积的总和。其中,每个品种单价为:按照定价机制对该品种询价的结果×(1-供应商中标时所报该品类优惠下浮率)。食材询价采取每月进行的方式进行。甲方与乙方每月结账日前到不同的专业市场(如:农贸市场、水产品市场、大型超市等)对常用配送食材进行询价,或参考官方公务的市场价格进行询价,供货商在询价结果基础上按照中标报价中的优惠下浮率计算每个品种单价后,提交书面《询价定价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次月按此定价执行。执行过程中,对询价时未涵盖到的临时用食材,由双方按照前述途径和方法填写《补充询价定价表》作为结算依据。(7)结算方式:根据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据实按月结算。当月货款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内部财务成本核算要求分类开具有效发票和单据,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开具支票的方式一次性结清当月货款。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单据初审,凭供应商出具的有效发票和采购人管理部门签字的确认单据支付费用。因财政预算下达延迟或节假日因素影响确需顺延结算时间的,由采购人通知供货商,并在影响派出后第一时间支付。(8)中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配送车辆和驾驶员,相关人员应持有效期内健康证,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供货商车辆及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内部的一切活动必须服从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和防疫要求。对不服从采购人内部管理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1000元/次,造成采购人重大事故或问题的,采购人可在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损失。(9)中标供应商在配送猪肉、牛肉及其副产品、冷冻肉制品、冻分割家禽时,应有专用冷藏保鲜设备(如冷藏车等)确保运输过程保鲜。2.服务期限: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预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供应商配送当天,须由双方共同检验食材品质、数量,并提供各批次相应的“蔬菜农残检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2.食材验收由采购人管理部门、食材使用部门,供应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作为结算依据。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品种、品牌和食材质量和标准等要求进行配送。采购人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需无条件重新及时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并对供应商采取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责任。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本项目的食材配送工作是采购人不可中断的重要运行保障,为确保本项目顺利运行,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交纳200000元/年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保证期满,且供应商无违反合同条款及中标承诺的情况下,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供应商。2.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所有食材需均能进行产品追溯,在出现安全事故时,供应商需能够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完整的配送食材追溯结果。3.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采购人一旦发现供应商由转包、分包行为,有权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50000元/次,并有权终止合同,保留追究供应商相关违约责任的权利。4.为保证工作的稳定和延续,中标供应商针对采购人项目的管理层人员需实行备案制度,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本项目管理层人员,确需更换的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给采购人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5.供应商未按指定地点、数量、品种、品牌和食材质量和标准等要求进行配送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对采购人的影响程度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1000元至5000元/次,且要求供应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形成书面材料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出现三次以上不符合验收标准和要求的,采购人可扣除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提出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6.为保证采购人餐厅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人需求食材准时送达。送货迟到的,采购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罚。迟到超过3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食材款的10%,超过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食材款的20%。出现迟到三次以上的,采购人可扣除当天全部食材款,在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7.供应商对配送食材的质量保证不因甲方签收和确认免责。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以下严重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扣除供应商所交全部履约保证金,在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1)配送的食材有腐烂、编制、过期、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异常的。(2)配送食材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资污染过、含有治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病毒、重金属和其他有害物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配送食材未经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动物检疫检验、农残检测等,或检疫检验、农残检测等不合格,或为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的。(4)配送食材有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加入非食品物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5)因供应商供货原因导致采购人方人员事务中毒或患病等情况发生的,经主管采购人的政府相关部门鉴定确认的。8.按照国家、我省有关政策要求,本采购服务不包含国家、我省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必须从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的预留部分。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仍可以在除中标人以外的渠道(832平台)采购当年度按照国家、我省要求必须在832平台采购的预留部分。2022年采购金额是按照当年食材预算金额的10%比例预留必须从832平台采购部分的,合同期内实际预留比例以我省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配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