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装备 应急救援指挥车 运兵车 锅炉车中标结果公示(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
一、项目编号:ZX2023G035(招标文件编号:ZX2023G035)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巨鹰公寓1-1-213
中标(成交)金额:59.97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巨鹰公寓1-1-213
中标(成交)金额:39.97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六里坪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6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应急救援指挥车
宇通牌
ZK5039TXFTZ500
1辆
5997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运兵车B
宇通牌
ZK5031XYBQ62
1辆
3997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3
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锅炉车
专致牌
YZZ5131TGLSX6
1辆
6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杰(采购人代表)、刘成儒(组长)、张纯、祝瑞芳、刘宇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按货物类执行费率标准:第1包:8,996.00元、第3包:5,996.00元、第9包:10,35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34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第1包:
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6.38分;
第3包:
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85.47分;
第9包:
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6.2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6号
联系方式:姜助理、0451-51196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联系方式:杨小庆、0451-87696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庆
电 话: 0451-87696089
附件下载: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招标文件发售版1.31(1).doc附件下载:中标结果公告.doc附件下载: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X2023G035包组编号:第1、3、9包采购人: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30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3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X2023G035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预算金额:180万元最高限价:180万元采购需求:说明:包号产品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供应商所投产品单价不能超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包组预算人民币(元)简要技术参数要求1应急救援指挥车辆1600000.00600000.00发动机额定功率:≥155KW。燃油方式:汽油。最高车速:≥130Km/h。发动机排量:≥2300ml。3运兵车B辆1400000.00400000.00发动机排量:≥2.0T,燃油:汽油。变速箱:AT,档位≥6。发动机额定功率:≥100kw。最大扭矩(N·m/rpm):330/1400~2800。准乘人数:≥9人。9锅炉车辆1800000.00800000.00驱动形式:4×2或更优。发动机功率:≥160kw。额定蒸发量:≥1000kg/h最高出口温度:≥270℃包号产品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供应商所投产品单价不能超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包组预算人民币(元)简要技术参数要求1应急救援指挥车辆1600000.00600000.00发动机额定功率:≥155KW。燃油方式:汽油。最高车速:≥130Km/h。发动机排量:≥2300ml。3运兵车B辆1400000.00400000.00发动机排量:≥2.0T,燃油:汽油。变速箱:AT,档位≥6。发动机额定功率:≥100kw。最大扭矩(N·m/rpm):330/1400~2800。准乘人数:≥9人。9锅炉车辆1800000.00800000.00驱动形式:4×2或更优。发动机功率:≥160kw。额定蒸发量:≥1000kg/h最高出口温度:≥27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底盘车辆4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进口底盘车辆8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2.地点:见“方式”3.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供应商任选其一。3.1方式一: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北京时间,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点30分至16点30分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3.2方式二:请潜在供应商在2024年02月01日8点30分至2024年02月06日16点30分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包号、②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④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zx87696089@126.com进行登记。(1)供应商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第**包+供应商名称”。(2)供应商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第**包+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必须由供应商的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点30分)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向成功登记、汇款的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4)每日16点30分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下一个工作日登记、处理该邮件及汇款,本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5)如供应商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7)各供应商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招标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8)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汇款信息:户名: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31000647018010023747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恒通支行行号:30126100024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3.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共划分为9个包组,允许兼投兼中;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二次运输至省内各使用单位;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整车进口投标;7.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此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变更(澄清、补充等),将在此媒介以公告等形式发布,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6号项目联系人:姜助理联系电话:0451-511963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联系人:杨小庆联系电话:0451-87696089邮箱:zx87696089@126.com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小庆联系电话:0451-8769608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 容1适用范围: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2定义2.1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6号项目联系人:姜助理联系电话:0451-511963232.2名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联系人:杨小庆联系电话:0451-87696089邮箱:zx87696089@126.com3项目预算:180.00万元。4最高限价:第1包:60.00万元第3包:40.00万元第9包:80.00万元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无报价投标或报价超过相应包组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注:报价应是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全部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装卸、运输、管理费、包装费、劳务费、验收、测试、售后服务、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后合理进行报价。5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所有货物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6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共划分为9个包组,允许兼投兼中;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投标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12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分考察地点: 。13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14核心产品:本项目所有包内采购产品均为核心产品15不同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推荐投标报价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推荐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数量最多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或者本项目采购产品不涉及节能产品的,推荐所投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最多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或者本项目采购产品不涉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16是否接受整车进口投标:☑不接受□接受1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包括制造业)18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改,也不需要进行答复的,可以对澄清、修改要求不予答复。若采购代理机构决定给予澄清、修改,应当用公告形式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公告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公告形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修改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期重新发出公告。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1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1包:6000元第3包:4000元第9包:8000元3.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出具的实时进账单为准。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4.1供应商以汇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供应商的账户按以上形式提交,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供应商名称及其账户开户信息必须一致。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供应商注明项目编号及参与的包组号(请供应商按照所投包组金额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恒通支行账号:231000647018010023747行号:3012610002404.2供应商以支票或本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填写支票或本票内容,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递交的支票或本票无效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3保函形式:(1)保函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2)受益人: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3)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4)保函有效期须至少包含投标有效期范围(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日)。其他注意事项:1.各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存在未到账情况。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2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转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切实发挥履约保证作用的其他形式。但如中标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保函应为金融机构出具的独立保函,该保函需载明:(1)见索即付;(2)收到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即应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采购人支付索赔款,直至最高担保金额;(3)有效期为保函开具之日起至全部货物经采购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 366 天为止;(4)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保函未载明前述内容的,采购人可以拒收该保函,并要求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3. 有效期及履约保证金作用:提交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366天为止,对于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予以抵扣或追偿;(履约保证金用以确保中标人履行承担采购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及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对于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索赔金额/罚金,如违约责任/索赔金额/罚金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可直接使用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抵扣或直接向出具独立保函的金融机构主张索赔;如违约责任/索赔金额/罚金应向采购人用户支付,则采购人用户有权报告采购人直接使用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抵扣或委托采购人向出具独立保函的金融机构主张索赔。)4.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应于履约保证金期限届满后60日内向中标人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无论履约保证金、独立保函是否退还,采购人或采购人用户随时都有权对由中标人提供的尚未使用的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库存产品发生的质量问题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3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24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其他要求: 。25投标文件书写要求及数量:1、供应商须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每包准备壹份正本、柒份副本及壹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不足的,或不同包组投标文件混装的,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之要求进行盖章签署,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书脊处填写供应商名称及包组号。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4、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包号-供应商全称,电子版外观上粘贴标签,标明包号及供应商简称。电子版内包含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储的电子版文件无须盖章,电子版文件可读。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所需份数的投标文件。注:副本或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6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统一包封在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封面须至少标明如下内容:1.项目名称:2.包组号:3.投标文件 兼投的供应商应按所投包组分别编制、装订、密封、标记、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不同标包间的投标文件不得相互混装,否则投标无效。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牢固,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4年02月28日上午09:00时整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28时间:2024年02月28日上午09:00时整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29不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30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数:3家/包31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金额的权利:补充合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2付款方式集中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3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底盘车辆4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进口底盘车辆8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质保期:供应商提供整车(含车内和改装设备)不少于1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上门维修和维护,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一次免费上门首保服务。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 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修、包换或包退的零部件等设备,从修、换后且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质保期。保修期:质保期后,由供应商提供不少于5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在维修过程中供应商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再收取额外服务费及其相关费用,保修期内每年开展一次巡检。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二次运输至省内各使用单位。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及证据留存、验证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并留档。3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注: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制造业)。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可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节能产品,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36中标公告与未中标通知: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邮箱,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37验收方式及要求:中标供应商产品生产完毕后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向采购人报送车辆底盘合格证原件、整车合格证原件、车辆一致性证书原件、车辆识别代号拓印条原件、发动机号拓印条原件、发票原件、检验报告复印件、工信部公告复印件等相关手续,全部符合采购需求后,由采购人确定验收时间及地点,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对照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补充协议和封样样品等对产品的性能、外观、一致性、随车器材、工具、零配件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38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24小时之内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以便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标题为“项目编号+包组+采购合同”,因中标供应商发送延时导致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9无效情形:不满足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 3.1 资格审查、3.2 符合性审查的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参与后续详细评审。40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反映,由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上述第 1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411、车辆交付时合格证等证件原件齐全,所有权明确。2、整车应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车辆是由原厂近4个月(进口底盘车辆8个月)内生产的车辆,产品质量应完全符合国家汽车行业标准。42质疑函的接收: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小庆联系电话:0451-87696089邮箱:zx87696089@126.com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43发票开具:项目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将开票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zx87696089@126.com申请开票,同时备注清楚所投项目名称及开票事项(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二、补充说明(一)基本概念1.定义1.1“采购人”系指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1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要求;2.2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要求。3.投标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第六章采购需求4.2此次招标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招标文件的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等形式发布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6.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7.2.除在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为了投标文件的规范和统一,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可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9.投标文件格式9.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应答索引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函等。9.2.供应商应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的全部内容或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10.投标报价10.1.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进行报价。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0.2.投标总价包含货物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10.3.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书面材料作出判定,形成一致意见。若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拒绝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保证金11.1.任何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2.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以原提交方式退还至供应商。11.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以原提交方式退还至供应商。11.4.若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1.5.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13.其他要求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份数及要求准备投标文件。13.2.供应商应按本说明第8、9条规定编排投标文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以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要求盖章签署,其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的部分,需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书写,不可代签。13.3.除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5.1供应商须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5.2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修改或撤回通知。16.2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组织开标。17.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委托供应商授权代表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并做记录。17.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17.4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评标委员会18.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资格审查19.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项目后续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评审、商务响应评审及技术服务评审。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9.2.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0.符合性审查20.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0.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1.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1.2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2.评标原则及方法22.1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六)中标和合同24.中标通知24.1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5.履约保证金25.1为保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中标供应商应当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25.3中标供应商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进行举报。25.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26.签订合同26.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6.2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7.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7.质疑和投诉28.询问和质疑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28.4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8.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6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9.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30.招标代理服务费30.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金额相应比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按货物类执行费率标准。具体如下表: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以上0.05%31.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31.1供应商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标委员会披露。31.3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招标文件解释权32.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本评标办法只适用于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1.1.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2.评标工作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评标程序及说明2.1.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项目后续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评审、商务响应评审及技术服务评审。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书面材料作出判定,形成一致意见。若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拒绝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2.4.商务响应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响应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5.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确定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数量最多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或者本项目采购产品不涉及节能产品的,确定所投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最多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或者本项目采购产品不涉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政府采购政策:2.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2.6.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6.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2.6.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注: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可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6.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节能产品,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三、评标细则3.1.资格审查内容:序号审查项目合格标准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真实有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要求,出具有效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要求,出具有效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要求,出具有效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要求,出具有效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要求,出具有效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要求,出具有效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资格审查时现场进行审查(查询资料将作为归档材料留存)10如相应包组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下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实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真实如相应包组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该项不作为审查内容注:1.资格审查材料须随同投标文件同时、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修改、补充。2.资格审查项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资信等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4.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的,应按资格条件提供相应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5.因供应商主体资格条件的原因,且投标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有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亦指上述第4.款所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有效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等。3.2.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审查标准1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且已明确填写报价;2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保修期及履约地点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本文件规定;4已按本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5投标文件份数满足文件要求;6如本项目划分多个标包,兼投的供应商已分别编制、装订、密封、标记、递交投标文件;7如本项目划分多个标包,兼投的供应商,不同标包间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相互混装;8投标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修正后,供应商已确认价格;9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无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转包的表述;10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编制、签署、盖章;11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2供应商未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的,已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13投标文件不存在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实质性内容的情形;14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关于投标文件真实性的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5供应商所投车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与所投车辆相应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查询链接,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核查)。16排放标准:国Ⅵ17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3.1评分标准(用于第1包至第9包)评审内容评分标准标准分值价格评审(30分)投标报价本项目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因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0分商务评审(3分)类似业绩投标文件中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销售业绩,每份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不符合以下要求的业绩在评审时不予计分。要求:1.与所投产品为同类产品;2.合同签订方必须是供应商本身;3.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及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正本)。每份业绩的证明材料须齐全,发票存根的付款方须与合同采购方一致,否则该份业绩不予计分。3分技术服务评审(67分)技术参数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满分,非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 1 分,标注“▲”号项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5分,在本项分值范围内扣完为止。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型式试验报告、整车检验报告及加盖厂家公章的产品操作手册复印件,产品操作手册不一致的以报告为准)予以佐证,否则得0分。42分技术服务评审(67分)技术参数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车辆整车及核心配件能体现出品牌型号的产品照片、三视图(正视图、俯视图、侧视图)和主要设计示意图或三维立体图等。每缺少一项扣1分。核心配件为:整车、发动机、变速箱。3分技术服务评审(67分)技术参数响应针对于所投车型提供详细的设计说明或技术规格书:1.底盘(结构组成、性能)2.发动机(结构组成、工作原理、关键技术)3.传动系统(结构组成、工作原理、操作使用)4.制动系统(结构组成)5.驾驶室(提供车门总成、座椅、内饰、空调系统等的彩色图示)6.行驶系统(结构组成、操作使用、悬架、车架)7.电气系统(工作原理、供电系统、用电设备、检测装置)8.操作使用(行车操作、驻车操作)9、注意事项(车辆检查、维修保养)10.故障排除(①发动机②传动系统③制动系统④行驶系统,阐述各系统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共10项,每项指标1分,满分10分。各项每有1处内容未针对所投车型阐述的扣0.5分,最多扣1分。内容不完整(上述指标内容有缺失)该小项不得分。 10分技术服务评审(67分)售后服务及信誉售后服务。对以下方面进行评分,累计得分,最高得12分。1.针对于所投产品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①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明确职能划分和岗位设置,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联系电话),②明确的售后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小时),③零配件供应周期及售后涉及的工具、备品备件价格清单。④质量保证(存在缺陷或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的补救赔偿措施)。共4项指标方案,提供齐全且满足要求的得2分、每缺少1项扣0.5分。2.针对于所投产品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①培训期次及时间(产品交货后1年内组织2次实地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需求调研及培训目标③内容设计安排④培训成果保障。共4项指标方案,提供齐全且满足要求的得2分、每缺少1项扣0.5分。3.在整车1年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2分。4.在整车5年保修期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2分。5.提供保修期外至全寿命周期内维护方案及零配件供应承诺。提供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6.供应商承诺保修期内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巡检,车辆配发消防救援队伍后承诺在保修期满后开展免费巡检的,每增加1年得0.5分,最多得1分。7.承诺在执行重大任务时主动随行保障的得2分,无随行保障承诺得0分。12分总分100分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此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采购合同》货物类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 元2.合同合计金额应是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装卸、运输、管理费、包装费、劳务费、验收、测试、售后服务、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3、车用消防泵的轴功率、转速要与发动机的总功率、转速相匹配(柴油/汽油≦65%/60%,≥1.21),符合GB6245、XF39的要求;车用消防炮的性能要与车用消防泵的性能相匹配,符合GB19156的要求。提供消防车工信部公告、整车合格证、车辆底牌合格证(通过工信部网上认证并能够查询,合格证参数必须与工信部提供数据一致)及中国境内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型号车辆检验合格报告(车辆信息及主要配件信息必须与车辆检验合格报告一致)。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公路运输,送货上门。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及其风险,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项目不适用。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认为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性能等指标与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需提供工信部公告、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取得工信部公告、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中心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整车检验报告等相关车辆手续,确保车辆能够办理消防应急救援专用号牌。5、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时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7、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双方协商具体时间。3、所供车辆应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动态管理装置及车辆多模智能识别芯片,乙方负责承担安装产生的一切费用。4、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在消防局研发的新版装备管理系统上,做好企业注册、装备信息录入、赋码接收、标签安装等工作,交付验收时,乙方所供装备应粘贴编码标签。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付款方式:。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乙方如实履行了质保义务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1‰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1‰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8、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作为违约金直接扣除。9、本条1-7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因维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如有需要另行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开标一览表一、应答索引表二、价格部分三、资格性文件四、商务响应部分五、技术服务部分六、政府采购政策响应七、其他注:请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第包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序 号分 项内 容1包 号第___包2投标总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底盘车辆 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进口底盘车辆 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4质保期质保期 年5保修期保修期 年6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二次运输至省内各使用单位;7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8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 8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 8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是/否)为监狱企业,如是,《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明细报价表》。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表的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2.本报价必须包含货物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不单独列出。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无须单独密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姓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应答索引表(一)资格应答索引表资格审查审查内容页码资格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资格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资格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资格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资格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资格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资格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二)符合性应答索引表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页码符合性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三)商务响应应答索引表:商务审查审查内容页码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商务审查审查内容页码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四)技术服务应答索引表:技术审查审查内容页码技术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技术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技术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技术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技术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技术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技术审查见投标文件第()页二、价格部分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采购品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 (元)备注12345678910...合计(元)注:以上各合计项与开标一览表中的对应项须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电子版一份: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准确,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7.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8.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9.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姓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三、资格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盖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姓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姓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注:1.本委托书生效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2.若法定代表人前来签字投标,则不适用。2.3.本委托书不得增删条款或改变格式。(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三)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高于200万元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姓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声明函不得增删条款或改变格式。2.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四)与评审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一)供应商综合情况介绍表单位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电话传真单位简介机构设置单位优势及特长注:如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姓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销售业绩评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时间联系方式1联系人:固定电话: 手机:2联系人: 固定电话:手机:3联系人: 固定电话:手机:注:业绩证明材料以评分标准为准。(三)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五、技术部分(一)技术要求响应表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投标实际参数(供应商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偏离简述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23456...注:1.1.供应商必须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1.2.为防止恶意混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给定的技术参数顺序,在“投标实际参数”表格中进行响应。因未按顺序进行响应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1.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姓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检验报告(三)产品说明书4.产品外观三视图5.售后服务响应(六)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资料六、政府采购政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包括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包括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特别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制造业)。2.(1)对于采购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填写所投产品制造商信息,所投的两项(或以上)产品如为不同制造商生产的产品,须分别填写每一项产品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信息。所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方可享受相应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上述格式中的“标的名称”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表格中的“产品名称(标的名称)”保持一致,供应商不得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产品名称(标的名称)”,将导致声明函不予认定。(3)“行业”一项已由采购人给定,供应商无需进行修改,如供应商自行修改为其它行业,将导致声明函不予认定。(4)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所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声明函不做无效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以数据为准认定供应商的企业类型;但未填报企业类型的声明函做无效处理。(5)落款处或声明函所在页须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并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划型标准来判定企业规模。4.附: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温馨提示:供应商可根据上文载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七、其他关于投标文件真实性的声明函(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你们组织的(项目名称)第包的采购活动,并郑重声明: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业绩证明文件、技术参数内容等)是真实、准确的。若我方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同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我方予以处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姓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声明函的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ZX2023G035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三、中标信息第1包:供应商名称: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巨鹰公寓1-1-213中标金额:599,700.00元第3包:供应商名称: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巨鹰公寓1-1-213中标金额:399,700.00元第9包:供应商名称: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六里坪工业园区中标金额:690,000.00元(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四、主要标的信息五、评审专家名单:包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1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车宇通牌ZK5039TXFTZ5001辆599,700.003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运兵车B宇通牌ZK5031XYBQ621辆399,700.009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车专致牌YZZ5131TGLSX61辆690,000.00包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1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车宇通牌ZK5039TXFTZ5001辆599,700.003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运兵车B宇通牌ZK5031XYBQ621辆399,700.009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车专致牌YZZ5131TGLSX61辆690,000.00李明杰(采购人代表)、刘成儒(组长)、张纯、祝瑞芳、刘宇新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按货物类执行费率标准:第1包:8,996.00元、第3包:5,996.00元、第9包:10,350.00元。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342万元(人民币)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第1包: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76.38分;第3包:大庆弘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85.47分;第9包: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6.26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6号联系方式:0451-511963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联系方式:0451-876960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小庆电话:0451-87696089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政府采购政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单位名称)的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车辆第七批)(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锅炉车(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包括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1.(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2业)行业;制造商为法湖北—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2万元,资产总额为1982万元,属于人,营业收入为1264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包括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2.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上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企业名称(盖章)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月28日1A一心一意专心致志—24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特别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制造业)。2.(1)对于采购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填写所投产品制造商信息,所投的两项(或以上)产品如为不同制造商生产的产品,须分别填写每一项产品的所展行业、制造商、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信息。所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方可享受相应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上述格式中的“标的名称”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表格中的“产品名称(标的名称)”保持一致,供应商不得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产品名称(标的名称)”,将导致声明函不予认定。(3)“行业”一项已由采购人给定,供应商无需进行修改,如供应商自行修改为其它行业,将导致声明函不予认定。(4)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所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声明函不做无效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以数据为准认定供应商的企业类型;但未填报企业类型的声明函做无效处理。(5)落款处或声明函所在页须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并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划限型标准来判定企业规模。4.附: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杰微型其中,从业人员300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你要人民?入及发上,且营业收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温馨提示:供应商可根据上文载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二心一意专心致志-244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装备 应急救援指挥车 运兵车 锅炉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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