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2024)



一、项目名称
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西山坡滑坡群水毁修复项目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一项,项目编号:DZJNG/YB(竞谈)-202402-04。
二、评审结果
1.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蜀帝文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88号1幢1单元22层2207号
3.成交金额:143000.00元
三、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4年2月22日发布,于2024年3月1日10时30分,在公告载明的地点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评审工作由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项目招标组依据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审,并于当日完成。
2.采购人名称: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纪念馆南路2号,联系方式:0816-4831198
3.联系电话:0816-4831198。
4.投标人质疑渠道:投标人对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发布期限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5·12 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遗址保护科(绵阳市涪城区子云街北段60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5楼515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816-2571687,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5.附件: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2024年3月4日
20240220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西山坡滑坡群水毁修复项目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采购编号:DZJNG/YB(竞谈)-202402-04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西山坡滑坡群水毁修复项目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编制2024年2月-1-目录目录....................................................................-2-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1-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4-第七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九章评审方法........................................................-41-第十章采购合同(草案).................................................-48--2-第一章谈判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修订)相关规定,现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西山坡滑坡群水毁修复项目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ZJNG/YB(竞谈)-202402-04。2.采购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西山坡滑坡群水毁修复项目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服务采购。3.采购人: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4.采购代理机构:无。二、资金情况已落实。三、项目简介西山坡滑坡群位于北川县老县城北西侧,属曲山镇管辖,由魏家沟泥石流、花石板沟泥石流、席家沟泥石流、县城西侧后山冲沟泥石流(米石沟泥石流、滕家沟泥石流)、石索桥大岩崩塌(崩塌)组成,沟口有国省干道通过,流域内沿主河及主要支沟下段有公路相通,总体交通较为便利。西山坡滑坡区地处北川断裂西侧,北川断层从老县城中部穿过,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地震及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总体地质环境条件复杂。西山坡滑坡群区内地质灾害发育,地质灾害危害严重,地质灾害不仅给当地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同时对地震遗址及居民生产生活、经济发展等构成严重威胁。2020年8月10日-18日,普降特大暴雨,导致西山坡滑坡群已建工程水毁,主要包括魏家沟1#拦砂坝内、坝前淤积;2#拦砂坝基掏蚀,坝内淤积;3#拦砂坝坝内淤积;既有排导槽损毁长度223m,槽底掏蚀损毁长度约746m,槽内少量淤积;花石板沟既有谷坊坝前护坦、垂裙掏蚀,坝内淤积;流通区下游右岸任家坪居民安置点岸坡脚侧蚀下切严重;席家沟既有1#-6#坝内淤积,坝前护坦垂裙掏蚀严重;既有RXI-150型被动防护网长200.0m损毁。工程修复方案设计:1、魏家沟主沟泥石流修复方案设计(1)1#拦砂坝对原有拦挡坝进行库容清淤,库容清淤面积约11818m2,平均清淤厚度约为1.5m,清淤方量-3-约17727m3。(2)2#拦砂坝①对原有拦挡坝进行库容清淤,库容清淤面积约3591m2,平均清淤厚度约为5.0m,清淤方量约17955m3。②对原有2#拦挡坝前堆积体进行清淤,库容清淤面积约327m2,平均清淤厚度约为1.0m,清淤方量约327m3。③于2#坝左侧坝肩增设翼墙,翼墙长40m,墙身高4m,墙顶宽0.8m,采用C25混凝土修筑。(3)3#拦砂坝①对原有拦挡坝进行库容清淤,库容清淤面积约2550m2,平均清淤厚度约为3.0m,清淤方量约7650m3。②对原有拦挡坝前堆积体进行清淤,清淤面积约290m2,平均清淤厚度约为1.0m,清淤方量约290m3。(4)排导槽修复①3#拦砂坝下侧排导槽铺底掏蚀损毁段进行修复,修复长度680m,分布面积分别为7763.4m2,槽底修复采取现浇C25混凝土结构,厚度0.5m。②对排导槽损毁段进行修复重建,新建排导槽PD1-PD4段,长182m,全铺底,铺底采用C25砼结构。(5)排洪沟修复及槽内整理排洪沟修复:对魏家沟出山口损毁排洪沟边墙长度16m进行恢复重建,对受损槽底进行修复,槽底采取现浇C25混凝土尖底槽结构,厚度0.4-0.6m。槽内整理:对既有排洪沟进行沟道整理,清除沟内及两侧杂草、树木,设计伐树、铲除草皮面积约500m2。2、花石板沟石流修复方案设计(1)1#谷坊坝对坝下梯级护坦掏蚀地段进行封填加固处理,总长2.2m,新修C25砼护坦,宽度为2.7m,并对掏空部分进行C25砼封填。(2)2#谷坊坝新修护坦:在原护坦基础上新修护坦,新修护坦总长15m,采用C25砼浇筑。护坦砌筑前应整平夯实,护坦前缘作垂裙,垂裙纵向长100cm,深300cm。护坦内回填大块石(块径>150cm)以减小冲蚀,护坦共设置2道格挡,单个格挡长2.0m,宽1.0m,高0.5m,列间距3.0m,采用C25混凝土结构。-4-护坦右侧设置防护堤,防护堤总长度为73.5m,墙身高4.0m,墙顶宽0.8m,墙底宽2.0m,基础埋深1.5m;(3)3#谷坊坝对坝下护坦掏蚀地段进行修复重建,新修C25砼护坦,新修护坦总长3m,采用C25砼浇筑,护坦厚1.0m。(4)5#谷坊坝对坝下护坦掏蚀地段进行修复重建,新修C25砼护坦,新修护坦总长3.3m,采用C25砼浇筑,护坦厚1.0m。(5)6#谷坊坝对坝下护坦掏蚀地段进行修复重建,新修C25砼护坦,新修护坦总长5.5m,采用C25砼浇筑。(6)8#谷坊坝对坝下护坦掏蚀地段进行修复重建,新修C25砼护坦,新修护坦总长4.5m,采用C25砼浇筑。(7)9#谷坊坝对坝下护坦掏蚀地段进行修复重建,新修C25砼护坦,新修护坦总长6.8m,采用C25砼浇筑。3、席家沟泥石流修复方案设计(1)1#拦砂坝①对原有拦挡坝进行库容清淤,库容清淤面积约3748m2,平均清淤厚度约为4.5m,清淤方量约16866m3。②对原有拦挡坝前堆积体进行清淤,清淤面积约353m2,平均清淤厚度约为0.8m,清淤方量约282.4m3。③对副坝下护坦掏蚀地段进行修复重建,新修C25砼护坦,新修护坦总长21.0m,采用C25砼浇筑,护坦厚1.0m。(2)2#拦砂坝新修护坦:在原护坦基础上新修护坦,新修护坦总长15m,采用C25砼浇筑,护坦厚1.0m。(3)3#谷坊坝对坝下护坦掏蚀地段进行修复重建,新修C25砼护坦,新修护坦总长5.5m,采用C25砼浇筑,护坦厚1.0m。(4)4#谷坊坝新修护坦:在原护坦基础上新修护坦,新修护坦总长15m,采用C25砼浇筑,护坦厚1.0m。4、县城西侧后山冲沟泥石流修复方案设计(1)米石沟排导槽-5-排导槽断面设计:M1-M2段排导槽,排导槽墙长度15m,边墙净高2.5m,槽底宽3.5m,铺底长度15m,铺底厚度0.5m;M3-M4段排导槽,排导槽墙长度40m,边墙净高2.5m,槽底宽3.5m,铺底长度40m,铺底厚度0.5m;M4-M5段排导槽,排导槽墙长度130m,边墙净高2.5m,槽底宽3.5m,铺底长度130m,铺底厚度0.5m;进口段设计:排导槽MZ1-MZ2段为进口段,厚度1m,采用C25砼砌筑,进口为喇叭形,左右边墙延长至斜坡脚。涵洞:为了满足排导槽过村道泥石流过流,在排导槽过村道处新建涵洞,新建箱涵工程,用于将排导槽内泥石流进入下游排导槽至内外沟主沟内。新建涵洞采用矩形布置,宽为5m,涵洞净空尺寸为2.5×5.0m,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结构,开挖部分道路后恢复。(2)滕家沟排导槽排导槽断面设计:M1-M2段排导槽,排导槽墙长度10-15m,边墙净高2.5m,槽底宽3.5m,铺底长度15m,铺底厚度0.5m;M3-M4段排导槽,排导槽墙长度100-101m,边墙净高2.5m,槽底宽3.5m,铺底长度101m,铺底厚度0.5m;进口段设计:排导槽MT1-MT2段为进口段,厚度1m,采用C25砼砌筑,进口为喇叭形,左右边墙延长至斜坡脚。涵洞:为了满足排导槽过村道泥石流过流,在排导槽过村道处新建涵洞,新建箱涵工程,用于将排导槽内泥石流进入下游排导槽至内外沟主沟内。新建涵洞采用矩形布置,宽为5m,涵洞净空尺寸为3.5×5.0m,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结构,开挖部分道路后恢复。5、石索桥大岩崩塌修复方案设计对被动防护网D7-D15段,网内局部兜石,全段出现歪斜及垮塌段进行修复重建。对水毁变形D8-D15段防护网段拆除,新建被动防护网,型号为RXI-150型,高4.0m,长200.0m,防护面积800.0m2。工程位于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区保护范围,对本工程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一项。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网(http://www.512dzjn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6-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文物保护规划或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文物保护服务营业范围。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获取竞谈文件的时间: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2.获取竞谈文件的地点: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绵阳市涪城区子云街北段60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515办公室。3、竞争性竞谈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3.1竞谈文件现场获取或网络邮件获取两者方式均可,采用网络邮件获取时向510005615@qq.com发送电子邮件。3.2获取竞谈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现场或网络邮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当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采用网络邮件方式获取时将上述资料以PDF格式文件发到指定邮箱内。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3竞谈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10: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谈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子云街北段60号(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4楼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438室)。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通讯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纪念馆南路2号邮编:62275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16-2571687传真:0816-48311982024年2月22日-8-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6.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6.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联合体不允许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评标过程中,招标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招标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3%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7谈判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10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16-257168711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16-2571687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16-2571687,李先生。-10-(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4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谈判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本为准。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依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数量等情况,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2.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确定成交供应商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十章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DZJNG-2024-签订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任家坪采购人: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西山坡滑坡群水毁修复项目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ZJNG/YB(竞谈)-202402-04)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服务项目一览表服务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备注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西山坡滑坡群水毁修复项目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项1服务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技术服务成果送审稿合计¥元(大写,)¥元(大写,)¥元(大写,)¥元(大写,)¥元(大写,)¥元(大写,)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即技术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含现场踏勘、技术成果编制费、报告评审费、差旅费、管理费和税金等全部综合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服务要求本次文物影响评估的对象为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西山坡滑坡群水毁修复项目,梳理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区划与本工程的概况及相互关系,评估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期间对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区的影响,提出针对影响的缓解措施和建议,为文物主管部门对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参考及依据。(1)梳理并整合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作为四川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及相关管理要求。(2)识别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影响文物安全及文物环境的问题。(3)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影响文物安全及文物环境的问题,提出改善、缓解不利影响的措施与建议,提出后续文物安全监测建议,促成文物保护与环境品质提升之间的协调统一。(4)完成本工程在相关文保单位的备案工作。四、技术服务成果4.1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西山坡滑坡群水毁修复项目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服务。4.2工作内容:结合工程现场踏勘情况,编制岩土设计文件,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满足国家规定的文物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和满足专家评审要求,服务成果文件应通过文物专家评审。4.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本技术服务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4.4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技术服务成果送审稿。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最终成果报告,纸质版文本一式陆份,电子文档U盘一个。4.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2.乙方提交两项工程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报审文本后的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抵作进度款;3.乙方提交甲方本工程的已通过文物专家评审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文本(若需备案的则应当取得备案完成手续)后的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4.乙方收款后,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六、违约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时间。6.1.2甲方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编制技术服务成果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承接方支付返工费,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编制技术成果工作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已开始编制技术成果工作的,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编制技术成果费用,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但如果编制工作过半的,甲方应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6.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进度款超过7天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催告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履行下阶段服务工作,且甲方承担应支付金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资金利息。6.1.5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其费用由承接方自理。6.1.6甲方委派(联系电话:)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有关事宜的联络与沟通。6.2乙方责任6.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技术服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并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资料质量负责。6.2.2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技术服务成果送审稿。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最终成果报告,纸质版文本一式陆份,电子文档U盘一个。6.2.3乙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6.2.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技术服务成果交付时间,延误5天以上应扣减该项目技术服务应收勘查费的千分之一。6.2.5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情形外,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和双倍退还已支付的预付款。6.2.6乙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后,按规定应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服务成果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6.2.7乙方委派(电话:)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有关事宜的联络与沟通外;委派为项目负责人,组织该项目技术服务业务工作。七、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密切配合,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因暴雨、战争、流行性传染病、山洪、地震、地质灾害等)以及非双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两份。附件成交通知书甲方: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乙方:(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纪念馆南路2号地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川支行,开户银行:账号:51001659001059000106,账号:电话:0816-4831198(传真),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600689941352K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约日期:2024年月日,签约日期: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