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 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合同草案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孝义市水利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11812024CCS00009
二、项目名称: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
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政策、规范的要求
投标报价:443800(元)
山西卓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21号纺织宾馆3层305号
91140100MA0LC1872M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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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
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合同草案编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政策、规范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霍二勇(采购人代表),张双居,张丽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孝义市水利局
地 址:山西省孝义市迎宾南路三农大楼7层
联系方式:13934012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金典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新义街道办事处迎宾路组织部宿舍2号楼1单元1号
联系方式:13934367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13934367645
附件信息:

水利城乡一体化项目.docx114.6K

中小企业声明函336.6K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812024CCS00009项目名称: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采购人:孝义市水利局代理机构:山西金典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8第四部分合同原则30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2.招标编号:1411812024CCS00009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47600元5.采购需求: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合同草案编制。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7.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政策、规范的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2月2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免费获取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3、方式:登录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平台系统。2.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供应商客户端编制完成,开启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孝义市水利局地址:孝义市三农大楼联系方式:139340122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金典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新义街道办事处迎宾路组织部宿舍2号楼1单元1号联系方式:139343676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女士电话:1393436764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细 目内 容1采购人名 称:孝义市水利局 地 址:孝义市三农大楼 联 系 人:杜先生联系方式:139340122022采购代理名 称:山西金典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新义街道办事处迎宾路组织部宿舍2号楼1单元1号联 系 人:史女士联系方式:139343676453项目名称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5质量承诺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政策、规范的要求。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7采购预算447600元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9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始前采用电汇的方式(必须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收款单位: 山西金典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义支行银行帐号:14050169730800000538 未按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0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响应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1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函; 2.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服务方案;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2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3响应文件的密封不适用14开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 9 时 00分 00 秒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说明。1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 9 时 00分 00 秒;开标地点: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16磋商过程中根据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17成交服务费及支付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正文。18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19确定成交供应商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开标程序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在线签到。开标前半小时,供应商利用CA锁在线进行签到;(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开标时间截止开始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3)开标。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期限、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4)开标结束。开标结束,招标代理在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经供应商在线会签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采购人”指孝义市水利局。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2.5“响应”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磋商的行为。2.6“天”:指日历日。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在资金、经验、人员等方面有能力保证本项目的实施及承担过程中可能的风险和赔偿责任。具体要求详见磋商公告。3.4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上述信息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6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5.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原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进行补充公告。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人统一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再另行召开磋商前答疑会。6.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和开始时间,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7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7.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10、最终报价10.1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供应商应在“最终报价一览表”上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必须于开标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11.2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支票倒送方式之一进行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山西金典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405016973080000053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义支行11.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支票倒送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简称写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未提交。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1.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磋商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持磋商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11.6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1.7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13.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3.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并在封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不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最终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最终报价文件”字样,在磋商后单独递交。14.2在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采购人全称:.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供应商全称:.14.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并将该响应文件按照其密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供应商自行带回。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6.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的磋商地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6.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7.最终报价文件的递交17.1最终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磋商结束后。17.2最终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评审地点。17.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文件.采购人将对所有最终报价进行现场公开开标。五、磋商谈判程序和内容18、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评审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含三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9、磋商谈判19.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签到并参加磋商谈判。19.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19.3解密内容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9.4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启响应文件,由磋商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工作。19.5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按照递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9.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8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9.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11磋商谈判后,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依据“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20、开标20.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0.2供应商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政采云平台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3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开标、唱标。20.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书面补充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有最终报价和优惠条件等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异议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0.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则视为供应商接受此结果。20.6开标后,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文件将不予退还。21、响应文件的澄清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21.4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2、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响应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响应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响应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4技术服务要求1.服务标准:符合本次磋商要求。2.服务方案:符合本次磋商要求。3.服务要求:均符合本次磋商要求。5报价要求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价。预算金额:447600元。说明:1.响应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须知第22.2~22.5条规定的原则。22.2.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2.3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23、综合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2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3.3磋商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1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服务部分70分。一、商务部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20分)1、业绩(6分)近五年每提供一项咨询服务类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2、文件响应程度(4分)标书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字迹清楚,表述明确,内容齐全得4分。3、人员(10分)人员配备能满足项目需要,分工基本合理等,得1-3分;人员配备一般,分工明确,较好的完成本项目等,得4-7分;人员配备科学合理,能很好的完成本项目等,得8-10分。(如无此项内容得0分)20分二 、技术、服务部分(70分)技术、服务部分为各位专家独立评审、打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1、对项目的总体理解及实施方案的编制(12分);2、对重点难点的认识及拟采取的措施(10分);3、内部管理措施(8分);4、工作纪律及廉政考核方法(8分);5、项目质量保障措施(8分);6、项目进度保障措施(8分);7、服务承诺(8分);8、保密制度及措施(8分)。70分三、报价部分 (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自有产品/服务/工程的,其响应报价分别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0分24.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当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时,按最终磋商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当供应商综合评分且最终磋商价格相同时,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磋商过程保密25.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5.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有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7.成交通知27.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成交服务费28.1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4.2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计取: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4.3本项目的服务费上述标准收取,在成交通知书发放10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以银行汇票或现金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29.签订合同29.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选择后备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成交人。29.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9.4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30.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披露31.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2.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2.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2.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2.4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2.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2.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2.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2.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在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成交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成交服务费的;(6)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十、政策性条款内容34.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4.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4.2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4.3供应商投报“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4.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34.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34.7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34.8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项目编号:1411812024CCS000094、服务内容: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合同草案编制。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政策、规范的要求。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二、技术服务要求1、服务质量要求(1)服务应符合国家政策、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则等有关规定。(2)实施方案组成及深度符合要求,编制内容格式符合要求,完整齐全。2、方案成果要求:方案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要求。三、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第四部分合同原则本部分仅提供合同参考格式,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咨询服务合同草案甲方:乙方:根据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二)结算方式: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5、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八条履约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询比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共同协商确定。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四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名称)自愿做出以下承诺: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承诺人):(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名称)自愿做出以下承诺: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承诺人):(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名称)自愿做出以下承诺: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承诺人):(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名称)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承诺人):(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名称)自愿做出以下承诺: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承诺人):(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响应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转账凭证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由代理公司现场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磋商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最终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报价详见最终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背两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附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背两面复印件:4.服务方案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6.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7.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备 注注: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方式报价。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关于响应文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本公司(或单位)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磋商。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或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最终报价一览表(采购人名称):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对本项目做出最终报价如下:最终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小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相关补充说明:(如有)(说明:供应商可按以上格式制作“最终报价一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附此报价表。)响应文件澄清表(如有)(采购人名称):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按以上格式制作“响应文件澄清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附此表。)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响应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孝义市水利局的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孝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卓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10万元,资产总额为32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卓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 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合同草案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