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装备 便携式计算机中标结果公示(理县司法局2024)



理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222022000062

二、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普川善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犀浦校园路381号
405,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省普川善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便携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华为
按照采购需求的标准进行
200.00(项)
2,029.00
405,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阳、卿扬、狄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阿坝州理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837-68276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理县司法局
地址:理县杂谷脑镇红叶大道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13990411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理县总工会一楼
联系方式:13684394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3684394488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竞竞争争性性谈谈判判文文件件(货物类)(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32222022000062,采购项目编号:理县司法局理县司法局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2年年10月月15日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理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理县司法局委托,拟对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编号:N5132222022000062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二次)三、谈判项目简介:三、谈判项目简介:理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四、邀请供应商: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谈判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第1页-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谈判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谈判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第2页-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谈判方式九、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谈判。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谈判。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谈判小组进行在线谈判、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理县司法局,采购人:理县司法局地址:理县杂谷脑镇红叶大道第二办公区邮编:62310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990411749代理机构:理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理县总工会一楼邮编:623100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684394488采购监督机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财政局联系人:胥老师联系电话:0837-6827601-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12,67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谈判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谈判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部分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部分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部分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部分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质性要求)-第4页-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谈判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12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第5页-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理县司法局和理县政府采购中心享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清单、参数、商务及其他要求由理县司法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理县司法局。2.“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理县政府采购中心4.“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5.“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谈判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出具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2.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清单、参数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谈判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6页-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谈判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资格、符合性要求,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未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第7页-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谈判开启程序谈判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谈判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谈判。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2.5.4谈判谈判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第8页-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及要求、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及要求2.7.1谈判活动纪律要求谈判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第9页-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第10页-二、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提交情况说明。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理县司法局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一般资格审查:,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第41页-序号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关于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③可提供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特殊资格审查:,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关联格式无无无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关联格式无无无无-第42页-5.3.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谈判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标的清单报价表2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封面产品技术参数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标的清单报价表响应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4谈判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承诺”功能,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第43页-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5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推荐3家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二、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谈判。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九、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X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5.3.6价格扣除价格扣除采购包1:-第44页-序号序号情形情形适用对象适用对象比例比例说明说明关联格式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8复核复核一、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二、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会同采购监督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在线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第45页-三、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3家。最终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终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5.3.10编写谈判报告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谈判报告。谈判报告是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1谈判异议处理规则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终止采购活动情形、终止采购活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形除外。5.5、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第46页-5.6、谈判小组成员义务、谈判小组成员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7、谈判纪律、谈判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47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第48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货物合同.docx-第49页--第50页-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理县司法局采购项目编号:N5132222022000062采购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三、谈判项目简介:二、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一、项目编号:N5132222022000062理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理县司法局委托,拟对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2022年10月15日(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谈判的供应商。四、邀请供应商:理县司法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包1:(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无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无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注:获取的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谈判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二)在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谈判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谈判。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谈判。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谈判小组进行在线谈判、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九、谈判方式(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联系电话:13990411749联系人:张老师邮编:623100地址:理县杂谷脑镇红叶大道第二办公区采购人:理县司法局十一、联系方式采购监督机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财政局联系电话:13684394488联系人:吴老师邮编:623100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理县总工会一楼代理机构:理县政府采购中心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联系电话:0837-6827601联系人:胥老师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12,67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谈判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谈判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部分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部分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部分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部分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质性要求)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谈判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12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理县司法局。(二)有关定义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理县司法局和理县政府采购中心享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清单、参数、商务及其他要求由理县司法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一)适用范围2.2、总则2.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2.3、竞争性谈判文件5.“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谈判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出具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4.“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3.“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理县政府采购中心2.“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五)谈判办法;(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三)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二)供应商须知;(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清单、参数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六)响应文件格式;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2.4、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4.6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8响应文件有效期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四、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资格、符合性要求,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未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谈判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2.5、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谈判。二、谈判开启准备工作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2.5.1谈判开启程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2.5.3资格审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2.5.5、成交通知书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谈判2.6.2.1合同分包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2.6.1签订合同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2.2合同转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一、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2.6.4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6.6资金支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采购包1:2.6.5履约验收方案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2.7.1谈判活动纪律要求2.7、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及要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2.8、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四、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理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地址:阿坝州理县杂谷脑镇红叶大道第二办公区联系电话:13990411749联系人:张老师答复主体:采购单位(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邮编:623100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12,670.00采购包1:3.2、采购内容为进一步推进理县司法行政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印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川司法发〔2022〕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单位资产实际情况,需采购笔记本、打印机等业务装备.3.1、采购项目概况(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采购包1:3.3、技术参数及要求(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12,67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预算(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便携式计算机200.00412,67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是否是是3.4.1交货时间3.4、商务要求标的名称:便携式计算机(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序号名称规格图片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大厅吧凳常规1.面材:选用西皮,摩擦色牢度(干擦500次、湿擦250次、碱性汗液80次)≥4级,耐光性≥5级,耐磨性无明显损伤、剥落,撕裂力≥25N,气味(干态和湿态)≤1级,PH≥4,耐折牢度(60000次)无裂纹,游离甲醛和禁用偶氮染料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16mg/kg,皮革中五氯苯酚未检出,检测依据符合GB/T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2.内部材质:使用海绵,回弹率≥60%,拉伸强度≥85KPa,密度≥40kg/m³,25%压陷硬度检测合格,游离甲醛未检出;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检测要求。检测依据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企业技术条件。3.架子:脚架,要求外型美观、结构牢固、操作方便,滑动时无杂音,符合金属电镀层抗盐雾检测;8把2机场椅3人位1、主材:铝合金骨架。2、表面:采用静电粉末喷粉,色泽光亮、不易刮花;卡扣式结构更加牢固,环保PU皮垫。3、五金:品质优越,持久耐用。3组3调解桌2400*1200*760mm表面:采用优质木皮贴面,含水率6%~16%,甲醛释放量≤0.2mg/L,产品有害物质(PCP)≤0.1mg/kg,耐光色牢度≥2级,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基材:采用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限量(1m³气候箱法)≤0.035mg/m³,密度≥0.7g/cm³;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4h吸水厚度膨胀率各单项检测合格。检测依据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封边条:含水率≥11.4%,耐干热性符合标准要求,耐磨性符合标准要求,耐开裂性(耐龟裂性)≥1级,耐冷热循环性符合标准要求,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不含(甲醛、氯乙烯单体、镉、铬、汞、砷、钡、锑、硒)等有害物质,检验标准符合QB/T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4.采用三合一连接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各单项检测合格。4张4调解椅常规1、面材:采用优质头层牛皮:耐光性≥5级,涂层粘着牢度≥5.5N/10mm,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气味≤2级,PH≥5,摩擦色牢度(企业技术条件)检测合格,禁用偶氮染料(企业技术条件)、游离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30mg/kg;检测依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GB/T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QB/T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2、内部材质:阻燃型海绵,密度≥40mg/m³,回弹率≥65%,拉伸强度≥90kPa,游离甲醛未检出。检测依据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测定的检测标准。提供近两年内投标人在经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阻燃型海绵检验检测报告。3、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游离甲醛<5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3g/L,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总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总量、卤代烃(以二氯甲烷计)、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未检出,细度≤35μm,表面硬度≥2H,附着力(划格间距2mm)≤l级,耐磨性(750g/1000r)≤0.030g,耐湿热性和耐干热性≤2级;检测依据符合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GB/T23999-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4、脚架:选用优质实木,全干密度≥0.500g/cm³,甲醛释放量≤0.2mg/L,木材含水率≤11%,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933-2009木材密度测定方法、GB/T1931-2009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的要求。54把5文件柜850*390*1800mm1、冷轧钢板厚度≥1.0mm:耐盐雾试验≥5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断后伸长率≥33%,抗拉强度≥450Mpa,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6H,检测依据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GB/T13237-2013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和钢带等相关标准要求。2、塑粉:在容器中状态、筛余物(125um)、涂膜外观检测均合格;硬度(擦伤)≥6H;附着力≤1级;耐冲击性>50cm;弯曲试验检测合格;杯突≥8mm;耐碱性(5%NaOH)、耐酸性(3%HCl)、耐湿热性检测均合格;耐人工气候老化性,800h,变色≤1级,失光≤1级,无粉化、起泡、开裂、剥落等异常现象;铅(Pb)≤24mg/kg;汞(Hg)、镉(Cd)均未检出;六价铬(Cr(VI))≤4mg/kg;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均未检出。检验依据:GB/T1771-2007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GB/T9274-1988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HG/T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参照GB/T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提供近两年内投标人在经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塑粉检验检测报告。7组6宣告室主席台2100*800*760mm面材:优质木皮贴面,含水率6%~16%,甲醛释放量≤0.2mg/L,产品有害物质(PCP)≤0.1mg/kg,耐光色牢度≥2级,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提供近两年内投标人在经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需有二维码)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限量(1m³气候箱法)≤0.035mg/m³,密度≥0.7g/cm³;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4h吸水厚度膨胀率各单项检测合格。检测依据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五金件-阻尼铰链,符合GB/T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5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垂直静载荷、水平静载荷、操作力、耐久性各单项检测合格。4、采用优质三合一连接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各单项检测合格。5、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游离甲醛<5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3g/L,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总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总量、卤代烃(以二氯甲烷计)、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未检出,细度≤35μm,表面硬度≥2H,附着力(划格间距2mm)≤l级,耐磨性(750g/1000r)≤0.030g,耐湿热性和耐干热性≤2级;检测依据符合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GB/T23999-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4张7宣告室主席椅常规1、面材:采用优质头层牛皮:耐光性≥5级,涂层粘着牢度≥5.5N/10mm,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气味≤2级,PH≥5,摩擦色牢度(企业技术条件)检测合格,禁用偶氮染料(企业技术条件)、游离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30mg/kg;检测依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GB/T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QB/T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2、内部材质:阻燃型海绵,密度≥40mg/m³,回弹率≥65%,拉伸强度≥90kPa,游离甲醛未检出。检测依据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测定的检测标准。3、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游离甲醛<5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3g/L,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总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总量、卤代烃(以二氯甲烷计)、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未检出,细度≤35μm,表面硬度≥2H,附着力(划格间距2mm)≤l级,耐磨性(750g/1000r)≤0.030g,耐湿热性和耐干热性≤2级;检测依据符合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GB/T23999-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4、脚架:选用优质实木,全干密度≥0.500g/cm³,甲醛释放量≤0.2mg/L,木材含水率≤11%,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933-2009木材密度测定方法、GB/T1931-2009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的要求。4把8主席椅常规1、面材:采用优质头层牛皮:耐光性≥5级,涂层粘着牢度≥5.5N/10mm,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气味≤2级,PH≥5,摩擦色牢度(企业技术条件)检测合格,禁用偶氮染料(企业技术条件)、游离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30mg/kg;检测依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GB/T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QB/T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2、内部材质:阻燃型海绵,密度≥40mg/m³,回弹率≥65%,拉伸强度≥90kPa,游离甲醛未检出。检测依据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测定的检测标准。3、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游离甲醛<5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3g/L,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总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总量、卤代烃(以二氯甲烷计)、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未检出,细度≤35μm,表面硬度≥2H,附着力(划格间距2mm)≤l级,耐磨性(750g/1000r)≤0.030g,耐湿热性和耐干热性≤2级;检测依据符合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GB/T23999-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4、脚架:选用优质实木,全干密度≥0.500g/cm³,甲醛释放量≤0.2mg/L,木材含水率≤11%,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933-2009木材密度测定方法、GB/T1931-2009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的要求。8把9宣告栏1000*547*900mm面材:优质木皮贴面,含水率6%~16%,甲醛释放量≤0.2mg/L,产品有害物质(PCP)≤0.1mg/kg,耐光色牢度≥2级,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限量(1m³气候箱法)≤0.035mg/m³,密度≥0.7g/cm³;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4h吸水厚度膨胀率各单项检测合格。检测依据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3、采用优质三合一连接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各单项检测合格。4、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游离甲醛<5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3g/L,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总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总量、卤代烃(以二氯甲烷计)、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未检出,细度≤35μm,表面硬度≥2H,附着力(划格间距2mm)≤l级,耐磨性(750g/1000r)≤0.030g,耐湿热性和耐干热性≤2级;检测依据符合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GB/T23999-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4个10沙发3人位1、面材:采用优质头层牛皮:耐光性≥5级,涂层粘着牢度≥5.5N/10mm,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气味≤2级,PH≥5,摩擦色牢度(企业技术条件)检测合格,禁用偶氮染料(企业技术条件)、游离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30mg/kg;检测依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GB/T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QB/T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2、内部材质:阻燃型海绵,密度≥40mg/m³,回弹率≥65%,拉伸强度≥90kPa,游离甲醛未检出。检测依据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测定的检测标准。3、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游离甲醛<5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3g/L,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总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总量、卤代烃(以二氯甲烷计)、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未检出,细度≤35μm,表面硬度≥2H,附着力(划格间距2mm)≤l级,耐磨性(750g/1000r)≤0.030g,耐湿热性和耐干热性≤2级;检测依据符合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GB/T23999-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4、脚架:选用优质实木,全干密度≥0.500g/cm³,甲醛释放量≤0.2mg/L,木材含水率≤11%,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933-2009木材密度测定方法、GB/T1931-2009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的要求。5个11茶几1200*600*450mm面材:优质木皮贴面,含水率6%~16%,甲醛释放量≤0.2mg/L,产品有害物质(PCP)≤0.1mg/kg,耐光色牢度≥2级,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2、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限量(1m³气候箱法)≤0.035mg/m³,密度≥0.7g/cm³;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4h吸水厚度膨胀率各单项检测合格。检测依据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3、采用优质三合一连接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各单项检测合格。4、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游离甲醛<5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3g/L,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总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总量、卤代烃(以二氯甲烷计)、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未检出,细度≤35μm,表面硬度≥2H,附着力(划格间距2mm)≤l级,耐磨性(750g/1000r)≤0.030g,耐湿热性和耐干热性≤2级;检测依据符合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GB/T23999-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4个12档案柜5节柜850*390*18001、冷轧钢板厚度≥1.0mm:耐盐雾试验≥5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断后伸长率≥33%,抗拉强度≥450Mpa,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6H,检测依据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GB/T13237-2013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和钢带等相关标准要求。2、塑粉:在容器中状态、筛余物(125um)、涂膜外观检测均合格;硬度(擦伤)≥6H;附着力≤1级;耐冲击性>50cm;弯曲试验检测合格;杯突≥8mm;耐碱性(5%NaOH)、耐酸性(3%HCl)、耐湿热性检测均合格;耐人工气候老化性,800h,变色≤1级,失光≤1级,无粉化、起泡、开裂、剥落等异常现象;铅(Pb)≤24mg/kg;汞(Hg)、镉(Cd)均未检出;六价铬(Cr(VI))≤4mg/kg;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均未检出。检验依据:GB/T1771-2007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GB/T9274-1988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HG/T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参照GB/T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4组13办公桌2000*900*760mm1、面材:优质木皮贴面,含水率6%~16%,甲醛释放量≤0.2mg/L,产品有害物质(PCP)≤0.1mg/kg,耐光色牢度≥2级,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2、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限量(1m³气候箱法)≤0.035mg/m³,密度≥0.7g/cm³;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4h吸水厚度膨胀率各单项检测合格。检测依据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3、五金件-阻尼铰链,符合GB/T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5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垂直静载荷、水平静载荷、操作力、耐久性各单项检测合格。4、采用优质三合一连接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各单项检测合格。5、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油漆:游离甲醛<5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3g/L,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的总量(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总量、卤代烃(以二氯甲烷计)、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未检出,细度≤35μm,表面硬度≥2H,附着力(划格间距2mm)≤l级,耐磨性(750g/1000r)≤0.030g,耐湿热性和耐干热性≤2级;检测依据符合HJ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GB/T23999-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6、产品整体质量要求符合: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标准。班台的甲醛释放量≤0.6mg/L,平整度≤0.6mm,邻边垂直度≤1mm,翘曲度≤1mm,人造板件外观要求(干花、湿花、污斑、表面划痕、表面压痕、鼓泡、龟裂、分层、色差)、木工要求未见缺陷,人造板含水率≤8%,漆膜外观要求、漆膜理化性能(耐液性、附着力、耐湿热、耐干热)、桌类稳定性各检测项目单项结论须合格。1张14矮柜500*600*630mm1个15长柜定制:1200*400*660mm1个16书柜1200*400*1800mm1、面材:优质木皮贴面,含水率6%~16%,甲醛释放量≤0.2mg/L,产品有害物质(PCP)≤0.1mg/kg,耐光色牢度≥2级,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2、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限量(1m³气候箱法)≤0.035mg/m³,密度≥0.7g/cm³;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4h吸水厚度膨胀率各单项检测合格。检测依据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3、五金件-阻尼铰链,符合GB/T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5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垂直静载荷、水平静载荷、操作力、耐久性各单项检测合格。4、采用优质三合一连接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各单项检测合格。5、采用阻尼铰链,符合GB/T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5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垂直静载荷、水平静载荷、操作力、耐久性各单项检测合格。1个17转椅常规1、面材:采用优质头层牛皮:耐光性≥5级,涂层粘着牢度≥5.5N/10mm,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气味≤2级,PH≥5,摩擦色牢度(企业技术条件)检测合格,禁用偶氮染料(企业技术条件)、游离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30mg/kg;检测依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GB/T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QB/T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2、海绵:使用优质海绵,回弹率≥60%,拉伸强度≥85KPa,密度≥40kg/m³,25%压陷硬度检测合格,游离甲醛未检出;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检测要求。检测依据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企业技术条件。3、采用气压棒(受力250kg);气压棒金属件涂层(耐盐雾)24h,直径1.5以下锈点不多于20点/d㎡其中直径不小于1.0mm的锈点不超过5点(距离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安全性(循环寿命)经耐高低温性能试验后,再经50000次循环寿命试验后,气弹簧公称力的总衰减量不应大于13%,符合GB/T2280-2016办公家具办公椅。4、钢制五星脚架:金属电镀层抗盐雾,18h,1.5mm以下锈点≤20点/d㎡,其中≥l.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离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1把18洽谈椅常规1、面材采用符合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检测标准的面料;面料的燃烧性能达到难燃B1级,阴燃时间(横向、纵向)≤5s、续燃时间(横向、纵向)≤3s、损毁长度(横向、纵向)≤110mm、氧指数(横向、纵向)≥32%、燃烧滴落物(燃烧滴落物末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各检测项目单项结论均须合格。2、内部材质采用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要求的海绵;海绵的回弹率≥60%,拉伸强度≥85KPa,密度≥40kg/m³,25%压陷硬度各检测项目单项结论须合格。3、弓形脚:耐腐蚀等级不小于9级,检测依据符合QB/T3826-1999和QB/T3832-1999。4、胶水选用符合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喷胶;喷胶的总挥发性有机物≤600g/L、笨≤1g/kg、甲苯+二甲苯≤100g/kg、游离甲醛≤0.3g/kg、二氯甲烷≤5g/kg、1,1,2-三氯乙烷,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烷总量≤1g/kg各检测项目单项结论均须合格。6把19洽谈桌直径1200*750mm1、面材:优质木皮贴面,含水率6%~16%,甲醛释放量≤0.2mg/L,产品有害物质(PCP)≤0.1mg/kg,耐光色牢度≥2级,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2、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限量(1m³气候箱法)≤0.035mg/m³,密度≥0.7g/cm³;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4h吸水厚度膨胀率各单项检测合格。检测依据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3、采用优质三合一连接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各单项检测合格。1个20保密柜850*390*1800mm1、材质:冷轧钢板厚度≥1.0mm:耐盐雾试验≥5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断后伸长率≥33%,抗拉强度≥450Mpa,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6H,检测依据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GB/T13237-2013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和钢带等相关标准要求。2、采用标准13工位表面处理工艺,水洗1-预脱脂-主脱脂-水洗-4-水洗-5-沥水-烘干-喷粉-粉末固化。3、采用热固性粉末涂料,杯突≥4mm,耐碱、耐酸、耐湿热、耐老化、耐腐蚀、可溶性铅、镉、铬、汞等重金属含量检验合格,金属喷涂(塑)涂层硬度≥H,附着力不低于2级,符合《HG/T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标准要求。4、门板为内藏式,内藏尺寸不低于15mm,提高防撬性能,柜体与门板闭合处理带有防撞胶垫。5、采用三方四位锁销,锁销直径12mm,横向伸出不低于20mm,每项尺寸±2mm,锁销接触部分需安装塑料锁销套保护柜体和门板,高效导向,降低噪音。使用电子密码锁具,保密、安全。使用滚珠轴承,抽屉开启省力、平滑。6、隔板可上下调节,隔板底部配置辊压成型加强筋,加强筋底面一条R6半圆通筋,两侧面铬配置一条R1.6半圆通筋,与隔板焊接节后提升隔板强度。7、W型6道辊压成型柜体隔板调节竖筋,增加隔板承重能力。1组21办公桌1400*700*760mm1、面材:优质木皮贴面,含水率6%~16%,甲醛释放量≤0.2mg/L,产品有害物质(PCP)≤0.1mg/kg,耐光色牢度≥2级,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2、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限量(1m³气候箱法)≤0.035mg/m³,密度≥0.7g/cm³;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4h吸水厚度膨胀率各单项检测合格。检测依据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3、五金件-阻尼铰链,符合GB/T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5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垂直静载荷、水平静载荷、操作力、耐久性各单项检测合格。4、采用优质三合一连接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各单项检测合格。9张22台式电脑//1.处理器:采用国产ARM架构,内核数≥8,最高主频≥2.6GHz;2.内存:≥8GB3200MHz,双通道接口;3.硬盘:≥256GBUFSSSD;4.显卡:高性能核心显卡;5.接口:≥8个USB接口,其中≥7个USB3.2接口,1*HDMI,1*VGA;6.扩展槽:1个PCIex16插槽,1个PCIex1插槽;≥2个M.22280插槽;7.电源:≥290w;8.机箱尺寸:≤9L,重量≤4.9千克;9.键鼠:同品牌USB光电键鼠套件;10.软件:出厂预装统信UOSV20操作系统;11.显示器:23.8英寸IPS全面屏,屏占比90%,屏幕色域72%,屏幕对比度:1000:1;12.质保:提供原厂商三年售后服务支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质量保证:以上所有配置出厂前完成,一机一号;不接受拆装机;14.其他:可定制TPM安全芯片,可实现磁盘分区加密、应用软件登录进行加密等功能。11台23国产操作系统//1.国产操作系统,支持国产CPU;具备文件系统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理、磁盘管理和个性化设置等基本功能11套24国产文字排版软件//1.国产文字排版软件,产品支持国产CPU;产品支持中标麒麟、银河麒麟、中科方德、UOS等国产操作系统;支持文字编辑、表单处理、PPT等11套25国产OFD阅读软件//1.提供OFD/PDF版式文档打开、保存、另存、导出、打印、阅读、导览等功能.11套26笔记本电脑//1.商用笔记本电脑参数:2.CPU:国产,ARM架构,8核,最高主频2.6GHz;3.液晶屏:14英寸,IPS面板,分辨率2K,屏占比90%;4.内存:8GBLPDDR44266MHz;5.硬盘:256GM.2SSD;6.显卡:高性能核心显卡;7.标准接口:指纹电源键3.5mm耳机接口USB-C接口x1(支持传输数据和充电)HDMI标准接口x1(接口规格HDM1.4b)迷你RJ45接口x1USB-A接口x2(USB3.2Gen1,最大输出5V/2A);8.摄像头:隐藏式摄像头100万像素;9.电池:56瓦时长寿命锂聚合物电池,支持快速充电技术;10.适配器:小巧USB-C充电器,支持手机充电;11.重量:1.5KG;12.操作系统:搭载UOS试用版操作系统;13.服务:提供原厂三年保修服务;14.其他:为保证计算机安全使用,带TPM安全芯片,可实现磁盘分区加密、应用软件登录进行加密等功能;3台27彩色打印机三合一//1.类型:A4彩色激光复印、打印、扫描多功能一体机;2.打印速度:≥26PPM(黑彩同速);3.打印幅面:最大A4;4.打印功能:具备网络双面文档打印、图片打印、份数设置、范围设置、页边距设置、缩放打印设置、打印队列管理;5.纸张处理:250页纸盒+50页多功能进纸盘(最厚支持220克/平方米纸张);6.双面翻页:支持自动双面上下翻面,左右翻面;7.接口:USB2.0+10-100Base-TEthermt有线网络;8.处理器:800MHz,内存512M;9.USB打印:U盘打印,U盘扫描;10.4寸全彩液晶触控屏;11.标配:平板稿台及双扫描头双面同步输稿器12.监控:PC端状态监控;13.耗材:鼓粉分离,硒鼓寿命10万页,黑粉盒4000页,彩色粉盒3000页;14.符合【台式激光打印机通用规范】、【馈纸式扫描仪通用规范】、【平板式扫描仪通用规范】和基础通用产品打印机、扫描仪测试规范的要求;15.支持的操作系统:统信UOSV20,龙芯3A4000/3A5000、飞腾FT-2000/腾锐D2000、鲲鹏920/麒麟990、兆芯ZX-C+C4710/ZX-EKX-6640MA/ZX-EKX-U6780A、海光C863230银河麒麟V10,龙芯3A4000/3A5000、飞腾FT-1500A/FT-2000/腾锐D2000、鲲鹏920、兆芯ZX-C+C4710/ZX-EKX-U6780A、海光C863230/3250、windows系统、windowsXP/7/8/10等。16.提供原厂商三年售后服务支持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9台28便携式打印机//1.打印速度:28页/分钟2.打印内存:32MB3.打印处理器:266MHz4.打印语言:GDI打印分辨率:600x600dpi,HQ12005.首页输出时间:<8.5秒6.纸盒:250页(封闭式纸盒)+1页(手动)7.产品尺寸:356mmx360mmx186mm8.双面打印:手动双面打印9.接口类型:高速USB2.010.打印介质种类:普通纸,薄纸,厚纸,特厚纸,铜版纸,信封,厚信封,薄信封,再生纸,标签11.支持介质尺寸:A4,Letter,B5(JIS),A5,A5(LongEdge),A6,Executive,16K(195x270mm),16K(184x260mm),16K(197x273mm)12.支持介质重量:60-163g/㎡13.特色功能:支票打印、水印打印,手动双面打印、多页合并打印、反转打印、小册子打印、页眉页脚打印、海报打印、自定义纸张打印、省墨打印、墨粉浓度调整14.操作系统:Windows8.1/8/7/XPHomeEdition,XPProfessionalEdition,XPProfessionalx64Edition,Server2003,Server2003x64Edition,Vista,Server2008,Server2008R2,7,8,8.1,Server2012,Server2012R2等15.耗材:鼓粉分离,硒鼓LD2451,墨粉LT2451/LT2451H;随机硒鼓寿命12000页,随机墨粉2600页1台29复印机//1.10.1英寸大型触控面板;2.复印、打印速度:25页/分钟(黑白、彩色同速);3.预热时间21秒;4.首页复印时间:黑白5.1秒,彩色7.4秒;5.标配人体靠近红外感知传感器,只需1秒便可以从睡眠式唤醒设备;6.预设缩放倍率:400%、200%、141%、122%、115%、199%、93%、82%、75%、71%、65%、50%、25%;7.变焦倍率:25%-400%(1%微调);8.内存容量:标准2GB,最大4GB+2GBSOP系统内存;硬盘容量320GB;9.纸张容量:标准1200张,最大2300张;10.纸张重量:纸盒60-300g/m2,手送52-300g/m2,双面52-169g/m2;11.打印语言:标准:PCL5c/6(XL)、PostScript3(仿真),PDF直接打印(仿真),选购:Adobe®PostScript®3TM,Adobe®PDF直接打印、IPDS、XPS;12.打印分辨率:1200×1200dpi,最大4800×1200dpi;13.打印界面:标准:10Base-T/100Base-TX/1000Base-T,USB2.0、SD卡插槽,选购:IEEE1284;网络协议:TCP/IP(IPv4/v6);14.支持操作系统:WindowsVista/7/8.1/10、WindowsServer2008/Server2012/Server2016、Unix:SunSolaris、HP-UX、SCOOpenServer、RedHatLinux、IBMAIX、CitrixXenDesktop7.0/7.1、CitrixXenAPP7.5或更高、MacOSXv.10.11或更高、SAPR/3、SAPS/4等。15.扫描速度:80页/分钟(单面);16.扫描分辨率:1200dpi;17.扫描输出格式:TIFF/JPEG/PDF/高压缩PDF、PDF/A;网络Twain扫描;18.扫描到电子邮件协议:SMTP(MailServer)Gateway与TCP/IP、POP/IMAP4;19.扫描一次可发送地址数量最多500个;20.扫描最多存储地址数量2000个;21.扫描到文件夹协议:SMB,FTP;22.最大扫描文件容量2000MB;23.可选购传真,传真内存容量4MB,最大64MB;24.黑色碳粉GS3025C型,彩色碳粉DSc1025L型;25.电源220-240v,50/60Hz;最大功耗1.70kW;重量85.5Kg;TEC值0.7/0.9kWh;26.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质量需要提供支持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台30硬盘//1.容量:1024G;2.转速:5900RPM;3.缓存:256M;4.接口:SATA4个31照相机//1.传感器:APS-C画幅2.有效像素:2410万3.显示屏尺寸:3英寸4.显示屏像素104万像素5.连拍速度高速连拍:最高约10张/秒(伺服自动对焦时最高约7.4张/秒),低速连拍:最高约4张/秒6.使用充满电的电池LP-E12、快门速度1/1000秒或更快、最大光圈、室温23℃※使用RAW/C-RAW拍摄时,为12位模数转换处理7.快门速度暂无数据8.电池类型池LP-E12(1块)9.续航能力使用取景器拍摄:约250张(23℃),约230张(0℃);使用实时显示拍摄:约305张(23℃),约280张(0℃)10.使用充满电的电池LP-E12,50%使用闪光灯11.APS-C画幅12.传感器描述支持全像素双核cmOSAF13.最大像素数:2410万14.有效像素:2410万15.影像处理器DIGIC816.最高分辨率3840×216017.高清摄像:4K/30P,1080P/120P18.等效35mm焦距15-45mm19.镜头结构9组10片20.镜头用途21.对焦方式自动对焦22.对焦区域最大143区23.对焦点数236万24.对焦辅助方式对焦辅助灯25.变焦类型对焦系统:26.全像素双核cmOSAF(DualPixelcmOSAF)相差检测方式拍摄4K短片时为反差检测自动对焦1个32空调//1.制冷量≥7250W;制热量≥9610W;制冷功率≤2120W;制热功率≤2900W,电辅热≥1250W;2.APF能效比≥4,能效等级≥2级;3.循环风量≥1210m³/h;室内机噪音≤42dB(A);室外机噪音≤56dB(A);电源电压:220V-50Hz;4.铜管基本配置:≥4m。3个33电视机//1.屏幕尺寸:≥85英寸;2.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3840×2160);3.兼容1920*1080PHDR显示支持;4.屏幕比例16:9;5.支持HDMI输入接口。1台34摄像机//基本性能1.产品类型4K摄像机2.传感器类型ExmorRScmOS3.传感器尺寸1英寸镜头参数1.光学变焦12倍2.最大光圈F2.83.滤镜直径62mm4.镜头盖有显示参数1.液晶屏类型OLED显示屏2.液晶屏尺寸3.5英寸3.液晶屏像素236万4.拍摄性能:对焦方式自动对焦,手动对焦5.录制参数:麦克风内置功能参数1.防抖性能电子防抖2.无线性能WiFi3.NFC功能支持4.其它功能双XLR音频输入,一个可拆卸的手柄5.接口性能USB接口USB6.存储性能存储介质SD/SDHC/SDXC卡7.电池性能电池类型锂电池8.摄像机附件包装清单数码摄像机x1镜头罩x1镜头盖x1大眼罩x1附件靴套件x1USB电缆x1可充电电池组x11台备注:1、第三章3.2采购内容中的便携式计算机系统默然为核心产品他,现更正为台式电脑为核心产品。2、部分参数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佐证(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原件备查)。序号名称规格图片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大厅吧凳常规1.面材:选用西皮,摩擦色牢度(干擦500次、湿擦250次、碱性汗液80次)≥4级,耐光性≥5级,耐磨性无明显损伤、剥落,撕裂力≥25N,气味(干态和湿态)≤1级,PH≥4,耐折牢度(60000次)无裂纹,游离甲醛和禁用偶氮染料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16mg/kg,皮革中五氯苯酚未检出,检测依据符合GB/T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2.内部材质:使用海绵,回弹率≥60%,拉伸强度≥85KPa,密度≥40kg/m³,25%压陷硬度检测合格,游离甲醛未检出;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检测要求。检测依据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企业技术条件。3.架子:脚架,要求外型美观、结构牢固、操作方便,滑动时无杂音,符合金属电镀层抗盐雾检测;8把2机场椅3人位1、主材:铝合金骨架。2、表面:采用静电粉末喷粉,色泽光亮、不易刮花;卡扣式结构更加牢固,环保PU皮垫。3、五金:品质优越,持久耐用。3组3调解桌2400*1200*760mm表面:采用优质木皮贴面,含水率6%~16%,甲醛释放量≤0.2mg/L,产品有害物质(PCP)≤0.1mg/kg,耐光色牢度≥2级,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基材:采用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限量(1m³气候箱法)≤0.035mg/m³,密度≥0.7g/cm³;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4h吸水厚度膨胀率各单项检测合格。检测依据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封边条:含水率≥11.4%,耐干热性符合标准要求,耐磨性符合标准要求,耐开裂性(耐龟裂性)≥1级,耐冷热循环性符合标准要求,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4级,不含(甲醛、氯乙烯单体、镉、铬、汞、砷、钡、锑、硒)等有害物质,检验标准符合QB/T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4.采用三合一连接件,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标准要求,中性和乙酸)耐盐雾试验≥200小时,耐腐蚀等级≥10级;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金属件外观性能要求各单项检测合格。4张4调解椅常规1、面材:采用优质头层牛皮:耐光性≥5级,涂层粘着牢度≥5.5N/10mm,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气味≤2级,PH≥5,摩擦色牢度(企业技术条件)检测合格,禁用偶氮染料(企业技术条件)、游离甲醛、可萃取的重金属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30mg/kg;检测依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GB/T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QB/T2537--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2、内部材质:阻燃型海绵,密度≥40mg/m³,回弹率≥65%,拉伸强度≥90kPa,游离甲醛未检出。检测依据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HJ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测定的检测标准。提供近两年内投标人在经国家认可的质量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装备 便携式计算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