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 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 自然资源 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2024)



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051)成交结果公告

受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2.项目编号:TGPC-2024-D-0051二、成交信息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宏舜联合物业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示范镇高营路8号A区501-423.成交金额:1,040,331.81元。评审总得分98.6667。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物业服务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刘虎、陆建实、袁野(采购人代表)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李娟2.联系电话:022-24538308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3.采购人联系电话:袁野,022-88536602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538283七、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八、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见附件。九、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10322元。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见附件 2024年03月05日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附件(上传).docx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docx推荐意见.pdf

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第一节阶段响应文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宏舜联合物业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6人,营业收入为2410.75万元,资产总额为2010.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天津宏舜联合物业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5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75页排名供应商名称得分最终报价(元)评审报价(元)1天津宏舜联合物业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98.66671040331.811040331.812天津市恒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9.27371043437.851043437.853天津越晟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8.94681043106.221043106.22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D-005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2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草案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磋商。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二)项目编号:TGPC-2024-D-0051二、项目内容第一包:物业管理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1年。三、项目预算1045000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四)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七、网上应答时间2024年2月22日9:00至2024年3月5日13:0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3:0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4年3月5日13:00至14:0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磋商。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三)联系人:傅耀、鲁志强、杨光(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六)咨询服务电话:1.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2.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3.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84.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三)采购人联系人:袁野(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8536602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部门: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2.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3.联系人:袁野4.联系方式:022-88536602(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成交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成交包号。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12050162490000000675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纳税人识别号:12120000MB1E44809C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www.tjggzy.cn/ztbxt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2024年2月23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3.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4.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时间、地点要求:1.服务期: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服务人员进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详见项目需求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五)付款方式按月付款,经考核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六)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技术要求(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二)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三)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四)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20分)分值1价格(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2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0第二部分 客观分(50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物业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物业服务内容。B. 提供上述合同服务期限内至少一个月的服务方开具的物业费发票凭证原件扫描件。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102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1个证书得2分,最高6分63派驻服务人员评价(1)保洁:提供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及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扫描件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4分;(2)保洁: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1)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3)秩序维护:提供公安机关盖章的保安员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扫描件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4分;(4)秩序维护: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3)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5)厨师、面点工、切配工:提供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扫描件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4分;(6)厨师、面点工、切配工: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5)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244人员培训方案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0.5分,最多3分。35保洁耗材评价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扫描件得0.5分,最多1分。16投标人承诺评价承诺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6分,其他0分。6第三部分 主观分(30分)分值1人员、岗位配置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各岗位投入人员数量、各岗位内部人员安排配置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2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保洁、秩序维护、餐饮服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3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以及针对重点难点的应对解决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6分;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4进驻和接管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中标后如何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全体服务人员按时进场服务的措施,如果为新任服务公司,则还应包含与前任公司交接措施,保留相关记录,如何做到服务平稳过渡,对采购人工作无不良影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5应急预案评价至少包含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列举),如何保证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临时增配人员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措施。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6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7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服务期内保证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措施,保证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的措施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8价格测算方案评价价格测算方案评价,根据响应文件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价格测算方案科学合理,无瑕疵:3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测算方案或方案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计算错误;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测算等情形中的任意一种3合计100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坐落于津南区海河工业区中金产业园3、4号楼。其中3号楼共3层,建筑面积2400.75平方米;4号楼共3层,建筑面积279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97.5平方米。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相关服务。用餐人数55人,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食堂承包管理相关服务。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二、人员及岗位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是否接受退休人员工作时间1保洁4女性,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不超过50周岁。均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办件大厅3名保洁,档案楼1名保洁;至少2人持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上岗。否每天8小时每周5天2秩序维护5男性,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不超过55周岁。5人均持公安机关盖章的保安员证上岗。至少2人持《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否24小时值守四班三运转3复印人员1女性,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否每天8小时每周5天4厨师1男,55周岁以下,敬业爱岗; 负责菜品制作、风味小吃指导,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各种菜品的制作程序。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否每天8小时每周5天5面点工1女,50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各种面点的制作程序和风味。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否每天8小时每周5天6切配工1女,50周岁以下,敬业爱岗,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否每天8小时每周5天合计13人注:成交供应商须委派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不超过50周岁。该人员不常驻物业服务现场,采购人需要时须到现场即可。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一旦获得成交资格,上述人员按要求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三、总体目标及质量要求(一)保洁1.服务内容(1)环境管理(清洁保洁、垃圾处理)a.清洁:院落、办公楼周边道路、污水管道、办件大厅、档案楼等所有公共区域;b.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及办公垃圾的收集、定点存放。(2)报纸、信件、杂志分发成交投标人需负责报纸、信件、杂志分发服务。2.工作标准(1)电梯厅、走廊清洁标准墙壁:无尘土、污迹。(如有破损应及时上报);电梯:无尘土、光亮洁净、无任何印迹;按键面板:无尘土;照明灯具:定期擦拭,每月1次;各房间门、通道门:应无尘土、污迹;客梯厅顶部:定期清扫,每月1次;不锈钢面:随时发现有脏、污立即清抹。(2)卫生间清洁标准地面:无尘土、碎纸、垃圾、无积水、污迹,(凡含酸性的清洁剂不允许洒落在地面上),地面定期保养维护;玻璃:每季度擦拭1次;洗手池:池壁无污垢;水龙头:无任何污垢;洗手池台面:无水迹、无尘土、无污物;镜面:无水点、水迹、尘土、污迹;小便器:无尿碱水锈印迹(黄迹)无污垢、喷水嘴应洁净;大便器:内外洁净,无大便遗迹,无污垢黄迹;手纸架:无手印、光亮。洁净;纸篓:污物量不得超过桶体2/3,且每日清倒保持外表干净;隔板:无尘土、污迹、无手印,清洁剂、清扫工具等应按指定位置放置。(3)所有公共区域清洁标准地面:无尘土、污迹、烟头、垃圾;墙壁:无尘土、污迹;门:无尘土、无污迹、拉手洁净;窗:无尘土、无污迹、拉手洁净,每月擦拭1次(仅限人力可达处);玻璃:每季度擦拭1次;灯具:无尘土、无污迹,每月擦拭1次(不需高空操作);洗手盆:无污迹、龙头无污垢。(4)按照各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对负责的办公场所各点位进行日常消杀并登记备查。(二)秩序维护管理(秩序维护、办件大厅和档案楼24小时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服务内容秩序维护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办件大厅内外及档案楼的所有区域。(1)服务范围内导行、值勤、巡逻、秩序维护;(2)区域内车辆管理;(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2.工作标准(1)秩序维护管理坚持“热心工作、贴心服务、精心管理、细心养护”的方针。按照***门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秩序维护人员架构。有完善的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保障办件秩序井然。高效的巡视和值班制度。a.门卫、前台:基本要求: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共举,简单咨询、引导服务、为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b.巡逻:明确人员巡逻范围,巡逻方式为定时与不定时。c.按照各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办公场所出入人员的疫情防控查验、登记、测温等工作。(2)车辆管理管理辖内范围车辆疏导及停车管理。(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合办件大厅和档案楼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处理。(4)消防管理a.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b.建立符合消防法的消防制度和规定。(5)基本要求a.每天巡查楼宇设施,责任明确、记录清晰、管理严格。持证上岗率100%。b.每天巡查楼宇设施,责任明确、记录清晰、管理严格。持证上岗率100%。c.秩序维护员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积极配合办件大厅、会议服务、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主管报告(制止违章要先敬礼);熟悉和爱护配套公共设施、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三)复印1.服务内容登记大厅内提供免费复印服务,物业安排专人负责复印服务。2.工作标准应遵守登记大厅工作服务标准,做到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举止得体。遇到问题时需耐心向群众解答,不得与群众发生冲突。(四)设备维护1.服务内容负责处理各类突发性设备及设施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处理。2.工作标准负责处理各类突发性设备及设施故障,能够随叫随到,及时进行抢修处理,满足登记中心正常运行需求。服务人员无需常驻现场,采购人需要时到场即可。(五)餐饮1.用餐方式及供餐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按餐厅设置和分布,分别按时供应。采取自助方式就餐。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每日就餐实际人数,适量加工制作,保证供应,避免浪费。供餐时间为工作日。早餐:7:20―8:20;午餐:11:50―12:30。2.每日食品标准和要求:自助餐形式3.供餐标准:主食为米饭和面食任选,午餐菜肴为6菜1粥水果和多种特色面食、炒面炒饭等。注:整体要求清淡、健康、品种多。4.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须提供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受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证明。(2)投标人根据承包内容和采购人需求配置食堂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且证件齐全有效。无证不得上岗。投标人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提供相应的人员及服务。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负责食品的采购及加工,为甲方提供优质合格食品。(3)投标人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和采购人需求,制定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应上墙。食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标准进行食品加工制作。(4)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保证准时供餐,并在采购人规定用餐时间内保证供应。(5)加工制作食品时,对所有食品材料设专人进行严格检验,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加工食品。不得使用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材料进行加工制作,防止食物中毒。(6)食堂操作间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保证食品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7)合理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和餐具,规范操作,并妥善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正常损坏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损或维修。(8)投标人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工设备,定岗、定责、专人操作和管理。对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使用前对加工设备检查,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上报采购人管理人员进行维修,防止意外事故。(9)保持食堂操作间和各职工餐厅的环境卫生,定岗、定责。经常清理厨具污渍,物见本色,每餐清洗消毒餐饮用具,达到餐具无毒、无菌、无附着物,保持清洁干净,食堂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理。(10)负责管理就餐人员,对未经采购方主管人员允许的非本单位职工,不得进入餐厅就餐。(11)按不同季节、民俗节日和年度干部职工身体检查情况等适时调整饮食。主、副食供应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12)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度,编制饮食预算,严格控制成本的平衡。精心制作,调整花样,避免单一,定期更换菜品。加工的各种食品色、香、味应达到质量标准。(13)合理安排使用采购人提供各种设备,杜绝跑冒滴漏,更不得出现丢失现象。合理安排膳食剩余食品。(14)投标人应定期对派遣到采购人食堂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礼仪培训,不断提高相关操作人员的食品加工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并结合采购人的需求和干部职工饮食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为采购人提供安全、卫生、营养搭配合理的食品和优质的服务。(15)每天下班后投标人负责人应对食堂所有燃气、水、电开关进行细致检查,确认关闭无误,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确保安全。(16)投标人对食堂设备及水、电、气等负有安全责任,如有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甲方维修,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对原材料的要求食用油:符合国家标准食用油米面;符合国家标准米面调料:符合国家标准调料肉类:符合国家标准肉类蔬菜和水产品:正规蔬菜市场或超市进货,确保新鲜。原材料的追溯监管流程及具体措施(以下资料由投标方保存,以备采购人备查):(1)承包方应对原材料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2)与资质齐全的大品牌投标人签订的合同。(3)采购投标人食品的有效期带章发票复印件。(4)采购投标人有效期的三证复印件。(5)每批食材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要求所提供的检验合格证明所检验数量不得少于所供货数量。(6)检查每批次货物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扫二维码查件。(7)按照要求认真记录进货台账,做到每笔货物都可以追溯源头。6.对供餐的要求(1)必须保证在规定的供餐时间内各类食品供应齐全,一旦遇到有多人临时用餐等特殊情况,应有应急供餐预案和相应的备用食品。(3)应为食品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克。每餐的食品必须留样,每份150克,凉透后冰箱内冷藏48小时。7.质量及品质方面的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大米、面粉、大豆油等粮油类产品,及糖、醋、酱油等副食调料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2)投标人所提供的蔬菜类、禽蛋类产品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具备相应的检疫报告书。(3)投标人所提供的猪牛羊肉类、水产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4)投标人所提供的冷冻类和干货类产品必须是在保质期内,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并达到相应的等级。8.送货时间及地点方面的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不得无故拖延。9.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1)若因投标人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将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2)投标人需保证所供物品质量优良,新鲜卫生,无毒害、无霉变、无污染、不超期,否则采购人可退货且不负担投标人任何经济损失。10.其他要求(1)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及津南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需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金额不低于当月餐费总额的10%。(2)投标人必须重视生产安全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投标人对派遣采购人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在各项保险、经济纠纷及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3)合同到期后,如不进行合同续订,投标人应将采购人提供的食堂设备、餐具等物品如数交还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清算工作。(4)如果采购人因为加班等原因需要在晚上或者其他节假日期间安排就餐,投标人应予以保障。由此额外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协商确定。四、应急服务要求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保证物业餐饮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增配人员、临时调集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五、人员保密要求保证物业餐饮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六、人员稳定性要求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20%,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七、进驻和接管要求中标(成交)后,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全体服务人员按时进场服务,如果为新任服务公司,则还需与前任公司进行交接,保留相关记录,做到服务平稳过渡,对采购人工作无不良影响。八、费用分割1.服务人员工服由物业企业提供,须统一着装。2.本项目物业服务工作中涉及的所需各类工具、耗材、日常办公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餐饮服务中涉及的设备、场地、水电燃气等由采购人提供,食材费207075元(按项目服务期内共251个就餐工作日、每日55人就餐、每天每人餐标15元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九、服务过程中,对成交供应商评价考核验收标准1.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工作人员离职等原因而出现缺编的现象,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齐,不得空岗;2.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制度;3.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和标准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标准。成交供应商要加强对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4.采购方有权依据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及实施标准对其每月实际工作进行考核:若服务质量未达到工作标准的可予以相应经济处罚;考核三次仍达不到预定招标要求,采购方有权调换不合格人员;5.在项目物业服务过程中,因物业工作人员过失,造成采购方公共财产损坏及丢失的,由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6.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立即解除服务合同,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1)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2)发生严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3)贻误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4)成交供应商员工重大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5)成交供应商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其他情形的。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5.2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草案;(5)响应文件格式;(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10.5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C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5.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5.4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响应文件的组成16.1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两阶段电子响应文件。17.报价17.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7.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7.3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9.技术响应文件19.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9.3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0.投标保证金20.1按照《磋商项目需求》要求执行。20.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1.磋商有效期21.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2.2投标人按照《磋商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网上应答填报内容一致。22.3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D响应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23.投标人须于《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应答上传提交。24.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24.1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24.2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响应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特别提醒:(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响应文件上传准确、有效。(2)供应商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响应无效。24.3投标人应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4.4未按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5.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2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E磋商程序27.磋商步骤27.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27.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为PDF格式且加盖电子签章后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7.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评审方法及标准28.1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28.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8.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8.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8.5评审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需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6)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6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2)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响应文件损坏、无效的;(6)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7)存在串通情形的;(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其他法定响应无效的情形。29.其他注意事项29.1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29.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29.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9.4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入围评审阶段。F授予合同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30.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31.成交通知31.1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1.2投标人可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3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3.履约保证金33.1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3.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合同分包35.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5.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草案合同一般条款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的政府采购结果和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1.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2.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占地面积:大楼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面积:平方米地下面积:平方米标准层面积: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建筑尺寸:长:米,宽:米,高:米建筑层高:建筑结构: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一)房屋本体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1.供、配电设施设备:2.给、排水设施设备:3.升降系统:4.消防系统:5.空气调节系统:6.智能化系统:7.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等):8.停车场管理系统:9.其他:(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的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四)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五)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和消防管理:(七)物业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八)其他委托事项:1、2、3、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和维护采购人所有人员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监督采购人所有人员遵守管理规约;(三)审定物业服务合同内容,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五)制定、修改、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其他管理事项;(六)负责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相关文件和资料;(七)其他:1、2、3、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依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制度,对物业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消防、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服务;(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四)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五)对采购人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六)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七)不得将物业项目全部委托给他人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八)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九)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采购人,当采购人装饰装修房屋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无效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十)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十一)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以实施;(十二)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除向甲方移交本合同规定的资料外,还必须办理下列移交事项:1、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收益余额;2、物业管理项目的档案资料;3、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采购人的场地、设施设备。(十三)应当协助***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十四)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十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十六)其他: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的形式,年服务费用为大写:(小写:)。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付款方式如下:第七条物业管理用房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建筑平方米、坐落于的物业管理用房,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物业管理用房属采购人所有,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第八条物业及物业管理交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向乙方移交下列资金、物品和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二)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三)共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技术资料;(四)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等余额;(六)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七)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采购人的场地、设施设备。第九条采购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四)合同期满,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向甲方办理移交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五)若采购人部分人员拒绝、阻碍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七)其他: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三条免责条款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采购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因任何一方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三个月前将解除时间、原因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解除前应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通知)。合同解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第十五条争议处理由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六条合同附件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特殊条款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甲方(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签章)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磋商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投标人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12.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上门自取□到付邮寄邮寄地址、邮编: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附件3磋商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磋商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磋商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磋商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年月日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磋商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4-1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时间、地点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4-2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2(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3(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4. 项目需求书要求序号磋商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4-3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岗位名称投入人数人员情况简介是否退休工作时间备注合计人数我公司承诺上述人员身体健康,一旦我公司获得成交,承诺上述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采购人需安排加班的,我公司积极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5: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请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案、证明材料等。投标人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的,应当进行说明。投标人认为必需的其他内容。附件6投标人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备注:若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1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最高学历联系电话 所获证书及编号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地 点单 位职 务主 要 工 作曾担任负责人的项目时 间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备注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2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序 号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时间数 量备 注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3采购人须向供应商提供的条件序 号设施或设备名 称单 位数 量是否有偿 提 供如有偿提供的说明 备注:凡需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房屋、通讯及其他办公设施,应注明免费提供或不免费提供,如有偿提供,采购人承担多少,供应商承担多少,本表应详细列清。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物业管理(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8-2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9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名称:日期:证明材料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签章)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磋商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报价书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总价为第包:报价元(注明币种)大写(文字表述)。2.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1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价格分项组成报价1人员费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加班费:其他:2日常运行维护工具耗材费用3保洁工具耗材费用4秩序维护工具耗材费用5绿化养护费用6服装费用7办公费用8固定资产折旧9利润10税金11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合计注:1.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2.上表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3.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4.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5.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2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单位:元序号具体岗位人数(人)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月小计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人员费用合计备注:1、上表中工资是指在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2、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天津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响应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月小计*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月数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评审专家推荐意见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TGPC-2024-D-0051)时间:2024年2月23日地点:政府采购第五评标室经邀请,我们组成碳商小组,推荐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推荐如下供应商:1.天津越晟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理由:资质符合本项目要求。相关业态管理服务经验丰富。人员服务水平高,制度健全、技术力量雄厚,企业管理规范。2.天津市恒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理由:资质符合项目要求,有丰富的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服务标准化水平高,企业制度健全。签字:2024年2月23日采购人推荐意见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TGPC-2024-D-0051)为做好本项目的竞争性碳商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及实际情况,我单位推荐以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碳商。推荐单位:天津宏舜联合物业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理由:该公司相关管理经验丰富,服务业态较为丰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人员专业技能较高,能提供标准化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盖章:12012024年2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 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物业管理 自然资源 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