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 保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卫生院)2024)


一、项目编号:310118000231205144675-18052381
二、项目名称: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025746.00元
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浦区新达路715号502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保洁服务2、维修服务3、专项及特种设备维保服务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按要求及服务承诺完成相关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睿,龚红方,**芳,朱惠仙,宋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审,得分最高的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91.63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2961号        
联系方式:021-59743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5        
联系方式:59732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晓贇         
电         话:5973231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白鹤卫生院.docx299.7K

附件信息:

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pdf1.4M

2345PDF白商务响应文件.pdfX+立即登录VVIPVIP充值三口×文件·开始阅读注释编辑操作转换Q山园100%100%+18/39目颗目双页连续KAaKYQ搜索8预览目注释四大纲书签大纲X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迪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1人,营业收入为32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企业名称(盖章海通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29日上海干部在.上海政府采..京I随电办政务云微信钱晓黄9.6商务响应文可移动磁盘PPageOffice三白鹤镇社区..+日)15:002024/3/6手型选择打印编辑插入PDF转换回高亮下划线书签全屏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四、资格条件响应表五、实质性要求响应表六、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八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九、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本十、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十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十二、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十三、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十四、为项目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白十五、投标人企业缴税证明、财务状况十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十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K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项目编号:QPZFCG2024-045项目名称: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2月—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采购需求附件—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2-29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QPZFCG2024-045)项目名称: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编号:1824-00055236预算金额:2029000元。最高限价(如有):无采购需求:本项目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共1个包件。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本项目预算为2029000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2-08至2024-02-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2-29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2024-02-2910:00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4—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程鹤路385号邮编:201709联系人:龚红方电话:021-59743950传真:/集中采购机构: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5邮编:201799联系人:钱晓贇、董丽、刘君妍电话:021-59732311传真:021-5973248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2、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QPZFCG2024-045)3、预算编号:1824-00055236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共1个包件。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6、服务地址:白鹤镇程鹤路385号和白鹤镇新赵路1号。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二、招标人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程鹤路385号邮编:201799—5—联系人:龚红方电话:021-59743950传真:/集中采购机构: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5邮编:201799联系人:钱晓贇、董丽、刘君妍电话:021-59732311传真:021-59732489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以下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本项目预算为2029000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有关事项招标答疑会:不召开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招标代理费:不收取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6—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付款方式: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7—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ome.zfcg.sh.gov.cn)招投标系统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货物和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zfcg.sh.gov.cn。该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人(或本法人、本组织)所拥有。3.3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3.4联合体投标3.4.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主办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8—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质量应当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用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4.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home.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者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下载招标文件之日(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合法、有效的工作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9—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5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质疑函或者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7.3条和7.4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7.6投标人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向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8室;联系电话:021-59729792)提交质疑书,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它送达方式。7.7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8如果对投标人询问或者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者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10—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采购需求附件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中心物业管理需求一、项目概况1、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项目概况物业坐落位置:白鹤镇程鹤路385号、白鹤镇新赵路1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447.47㎡,外场面积12491.4㎡:包含中心总部:建筑面积15803.49㎡,外场面积7971.4㎡。分中心:建筑面积3643.98㎡,外场面积4520㎡。厕所39间(1)总部:(15803.49㎡)1#主楼五层(9178.16㎡)一层:门诊大厅、收费挂号室、放射科、补液室、食堂、抢救室、计划免疫、肠道门诊。二层:全科门诊、西药库及房、收费挂号室、检验室、妇产科等。三层:中医科、中药房、机房、专家门诊、B超心电图、预防保健科、医务科、社区科、护理部、监督协管科。四层:病房(5间)、康复中心、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大小会议室、职工休息室、行政办公室(11间)行政值班室、档案室。五层:病房(6间)、医生办公室、值班室2#发热门诊及救护车司机(325㎡)3#垃圾站(43.50)4#配电房(131.1㎡)5#燃气调压站(10.4㎡)6#门卫及消控室(57.20㎡)7#地下室(6058.13㎡)(2)分中心(3643.98㎡)门诊主楼(1671.67㎡)二层:1楼:门诊大厅、全科门诊、中西药房、抢救室、放射科、收费挂号室、检验室、妇产科等;2楼:补液室、医生办公室、值班室、病房5间,机—59—房等。老年护理楼(1024.67㎡)二层:老年病房(未使用)其他辅助楼(947.64)一层:阳光心园、食堂、发热门诊、中药库(141.27㎡)、西药库、放射科、门卫、医疗废物等2、主要设备设施本项目主要设施有:强弱电配电系统、网络设施、监控系统、消防报警和消防喷淋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生活用水系统,电梯5台。本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及说明:生活垃圾房1间、设备配电房2间、水泵房1间、弱电中心机房2间。二、委托服务的内容与范围:1、保洁服务(1)按照约定的工作计划落实整体室内外区域的日常保洁服务,洗衣工完成日常老年病房相关衣物、床单的清洗工作。(2)定期对管理区域的地板、石材、金属件的养护与上油。(3)定时对业主工作区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与清运。(4)定期对中心建筑物的玻璃门窗进行清洗,每月不少于一次。2、维修服务要求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污水处理、氧气瓶搬运、制氧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3、专项及特种设备维保服务(一)定期做好视频监控、消防系统、绿化、配电、电梯、空调的维护保养工作,维保单位应有维保资质。(二)视频监控每季度维保一次,消防系统每月维保一次,绿化每月养护和租摆、配电每月维护一次、电梯设备每半个月维保一次,空调维保每季度维保一次。电梯维保:(1)系统中设备的故障排除;(2)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3)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4)系统改造和升级的建议;(5)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60—(6)每季度一次对系统全面保养和检查,包括对现有维护系统的规划、设置、连接、调整、应用、管理、检测、维护、咨询、配置更改、系统恢复及紧急情况响应,系统扩展、升级、改造与应用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空调维保:(1)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甲方空调的维修保养服务;(2)为确保甲方机器正常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及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乙方每年在夏季、冬季来临前定期对机器进行保养检修一次。具体内容包括:排查空调室外机与支架是否牢固等安全,检测空调电压、电流、制冷剂、运转情况、清洗保养等;(3)合同期内,若甲方机器在日常工作当中遇有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的到达现场检修,保证甲方顺利使用。(4)经检修确定甲方机器零部件损坏而需更换时,乙方将进行维修,如有材料费用另按实结算。(5)如遇不能現场维修的故障,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取机返公司维修。(6)甲方设名迁秒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使乙方能在第一时间内对机器更有效的跟踪保养。消防维保:每月开展消防维保,对下列内容开展巡检和维护,确保功能正常使用。(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功能;(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4)机械排烟系统;(5)防火分隔设施;(6)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7)灭火器。绿化养护及租摆:(1)提供绿化的养护、租摆及日常管理服务(浇水、施肥、修剪、除草、抹芽等),做到无病虫害。并根据不同季节及绿植自身情况或甲方要求,及时修剪,对于室内长势不佳的绿植,应及时更换,确保所有绿植保持新鲜和美观;(2)应指定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不得进入与绿植养护无关的区域,不得做与绿化维护无关的事情。工作人员在养护绿植及日常维护工作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清场;(3)负责自行组织、准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1—(4)绿植非甲方原因发生死亡的,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承担所需费用。配电维保:(1)负责变配电等电器设备的巡视,承揽负责变配电站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和高压检修,做好停送电工作(包括倒闸操作、许可工作和安全设施等);(2)变电站高压设备发生故障,组织处理抢修;(3)提供配电站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和紧急抢修服务(4)每班二人对配电站设备每月一次的巡视工作,做好巡视记录。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迅速恢复供电,做好事故、故障的现象和处理过程记录;(5)监视无功电量、确保电站经济运行。监控维保:监控系统及周边设备定期保养、故障排除。(1)检查支架是否牢固;(2)检检查摄像机罩是否完好查摄像机罩是否完好;(3)检查摄像机工作状态;(4)检查云台控制状态;(5)检查数字硬盘录像机;(6)测试控制台功能;(7)测试监视器、画面处理器功能;(8)测试字符发生器、切换器、分配器功能;(9)接插件、线路测试检查与紧固;(10)清洁各设备及设备箱内部及其过滤网;(11)检查冷却风扇工作状况。除上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外,甲方因机关正常运营需要,需委托乙方提供其它服务的,视为延伸服务,延伸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三)专项服务分包1、乙方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管理服务项目,可进行专业分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除乙方投标文件中已说明的委托专项服务事项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对外专业分包。2、乙方所选定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乙方所拟定的分包合同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并对专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专业分包单位不得将专业分包项目再次转包。3、分包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对分包服务项—62—目进行相应监督管理,保证合同的履行。三、管理服务总目标1、火灾与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2、使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使用单位及上级部门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使其达到标准合格率)。3、中标企业应制定管理目标的测量指标,并根据指标定期测评,定期向招标人提供测评报告。四、人员配置与要求:1、人员配置医院全年开放,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保洁人员及专职人员正常上班。★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配置不少于23人。参考配置如下:岗位保洁服务(包含电梯服务)维修服务(水电工)中心总部16(项目经理1名)2分中心41合计23232、人员配备标准1)年龄身体要求: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身体无残疾、无慢性疾病、素质可靠。2)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类似本项目物业管理五年及以上管理经验;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类似本项目物业管理五年及以上管理经验;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类似本项目物业管理三年及以上实操经验;保洁员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其他要求(1)有岗位证书要求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维修及其他相应岗位)。(2)本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涉及关键和重要部门,因此所有参与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政治审查。不得有来历不明或有社会不良记录、刑事犯罪记录人员参与工作。投标人须对此项要求严格把关,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承担责任。—63—五、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报价包括:1、物业服务人员的人员工资、人员福利等全部人员费用。2、物业服务的行政办公费用,包括办公材料、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3、物业服务的各类耗材,如保洁耗材、维修耗材(其中维修耗材为单件200元及以下的材料)等与此项目服务相关的各种耗材。4、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费与利润。5、国家法定税费。6、物业管理企业认为与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必要费用7、本次招投标预算服务总价人民币202.9万元,超出预算将不被接受。其中56.5万元为专项委托管理费用(监控6万元、消防15万元、电梯2万元、空调10万元、绿化14.5万元、配电9万元),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专项委托管理费用不高于56.5万元(监控不高于6万元、消防不高于15万元、电梯不高于2万元、空调不高于10万元、绿化不高于14.5万元、配电不高于9万元)六、其他1、投标方一旦中标,投标方在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招标方有权要求写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2、物业服务人员聘用及人员变动,配备人员需报业主方备案。3、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物业进行更换。4、物业如将部分岗位进行外包,必须经过业主同意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方能进行。5、本项目甲方从预留费用中指定第三方承揽的项目,由中标物业公司统一签订合同并承担配合与监管责任。6、物业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投标文件中应有保密制度方案)。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8、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在合同服务内容、需求不变的条件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9、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主体部分不得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经采购人确认可以—64—委托专项服务单位实行服务的则允许分包,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10、为了特殊服务项目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本项目中的分包维保服务,包括视频监控、消防系统、绿化、配电、电梯、空调由发包方委托给有专业资质的维保单位,委托物业公司与供应商订立委托合同,并监督合同履行。11、供应商能力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的优先考虑。七、考核办法及支付方式1、甲方安排人员组织季度考核(详见下表),每季度考核合格,根据合同全额拨付下季度服务费。2、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的,业主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对应损失的违约金。(1)服务内容未达到合同及投标文件约定且未能及时整改的;(2)连续二次考核均为不合格的;(3)发生严重泄密事件的;(4)发生严重影响、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甲方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1、考核费用为中标金额的2%,年度考核清算,具体为:1)、考核分数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享受考核费用;2)、考核分数80—89分扣减考核费用10%;3)、考核分数70—79分,扣减考核费用20%;4)、考核分数60—69分,扣减考核费用40%;5)、考核分数60分以下,扣减全部考核费用。物业公司(章):序号标准内容规定分值评分细则得分一基础管理基础管理基础管理基础管理一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着装规范,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房屋及其公共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查阅方便4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4分;着装及标志符合0.3分;不符合0分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供应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账;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5分设立有效服务电话、接受用户方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4符合4分,没有值班制度扣1分,未设服务电话扣1分,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5分,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1分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在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4符合4分,基本符合3分,不符合0分定期向用户方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3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4建立并落实4分,建立但未落实扣0.4分,未建立扣0.6分;及时率符合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返修率符合0.6分,不符合0分;回访记录完整0.4分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0分区内各建筑物标志明显、设立引路方向平面图和路标、单位名录标识在区内明显位置、铭牌及各类标识牌统一有序3符合3分,发现一处标志不清或没有标志扣0.2分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3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扣0.5分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3符合3分,房屋外墙是建材贴用的每发现一处脱落扣0.2分,是玻璃幕墙的每发现一处破损或不清洁扣0.2分,是涂料的每发现一处褪色不一致扣0.2分,每发现一处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扣0.2分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室外招牌、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3符合3分,未按规定设置0分;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或破损每处扣0.1分,有安全隐患每处扣0.5分楼宇内楼梯、走道、扶手、天花板、吊顶灯无破损;墙体整洁,无乱张贴;共用部位门窗、灯具、开关灯功能良好;卫生间、水房等管理完好3符合3分,如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一)综合要求(一)综合要求(一)综合要求(一)综合要求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3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治、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3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配备所需各种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二)排水系统3(二)排水系统符合3分,不符合0分(二)排水系统(二)排水系统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3符合3分,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5分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3符合3分,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5分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3没有管理措施扣0.5分,水箱周围每发现一处隐患扣0.2分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2符合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泡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2符合2分,基本符合扣0.5分,不符合0分(三)设施设备维保管理(三)设施设备维保管理(三)设施设备维保管理(三)设施设备维保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联动,检测各类消防系统各类运行参数和状况并作记录,保证消防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均达到100%2符合2分,基本符合扣0.5分,不符合0分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一年内无重大关联责任事故3符合3分,不符合0分电梯准用(合格)证、紧急电话和乘客注意事项置于娇厢醒目位置,维修保养合同规范,监管措施得力,电梯机房通风、照明情况良好,电梯娇厢、井道内保持清洁,娇厢广告设置有序,无乱贴、乱画3符合3分,基本符合扣0.5分,不符合0分电梯运行平稳,维修、保养、检修记录完整,机房配置的专用工具齐全,使用方便,电梯机房配有平层标志线,电梯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行,出现故障,维修人员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2符合2分,基本符合扣0.5分,不符合0分定期清洗保养空调、检查机组运行是否正常;连接铜管保温是否损坏2符合2分,基本符合扣0.5分,不符合0分监控设备线路维护、设备完整清晰、线路借口焊点检测、软件升级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2符合2分,基本符合扣0.5分,不符合0分根据不同季节及绿植自身情况或甲方要求对绿化进行浇水、施肥、修剪、除草、抹芽等,做到无病虫害。并对于租摆绿植,应及时更换,确保所有绿植保持新鲜和美观。2符合2分,基本符合扣0.5分,不符合0分定期对高压、低压开关柜、配电变压器、防雷装置、建筑物等部分设备进行维保。2符合2分,基本符合扣0.5分,不符合0分四环境卫生管理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环境卫生管理3环境卫生管理未实行责任制的扣0.5分,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0.3分,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0.2分环境卫生管理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灭杀3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1分,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3分,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3分对有毒、有害工业垃圾管理严格按规定分装,不得与其它垃圾混杂3符合3分,不符合0分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3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共用玻璃窗等保持洁净;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积水等废弃物3符合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无宠物、家禽、家畜进入3符合3分,不符合扣0分区内废水、废气、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有毒、有害物质;贮放、清运管理有序;房屋外墙无污染;各类排气口安装统一有序,无安全隐患3符合3分,发现一次环保部门下放整改通知扣0.5分,其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用户方签名:100总分2、支付方式1支付条件支付比例2第一季度考核合格,支付费用25%25%3第二季度考核合格,支付费用25%25%4第三季度考核合格,支付费用25%25%5第四季度考核合格,支付费用25%25%总计支付100%—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保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