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摩托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小型汽车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摩托车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小型汽车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中标结果公示(宜昌市公安局2024)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HR[2024]005号(招标文件编号:HBHR[2024]005号)
二、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昌壮志道路交通事故施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社区十组
中标(成交)金额:5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宜昌壮志道路交通事故施救有限公司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
详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竞争性磋商文件
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详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湘梅、王璐、刘春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具体成交金额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摩托车

1
60

2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小型汽车

1
120

3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

1
60

4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摩托车(不需要检验鉴定)

1
80

5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小型汽车(不需要检验鉴定)

1
200

6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不需要检验鉴定)

1
260

7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摩托车(需要检验鉴定)

1
150

8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小型汽车(需要检验鉴定)

1
400

9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需要检验鉴定)

1
500

10
无人认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公告期满三个月后上缴财政摩托车

1
100

11
无人认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公告期满三个月后上缴财政小型汽车

1
200

12
无人认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公告期满三个月后上缴财政中型及以上车辆

1
500

13
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依法由当事人自己支付的停车保管费摩托车 《含电动自行车)

1
5

14
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依法由当事人自己支付的停车保管费小型汽车

1
10

15
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依法由当事人自己支付的停车保管费中型及以上车辆

1
2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15号        
联系方式:刘警官1898682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美联御峰1302室            
联系方式:尹艺霖07176760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艺霖
电 话:  0717676088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6日 09: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湘梅、王璐、刘春宇

总成交金额
¥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艺霖

项目联系电话
07176760889

采购单位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宜昌市体育场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警官18986822666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美联御峰1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艺霖07176760889

附件:

附件1
交警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HR[2024]005号采购人: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竞争性磋商程序六、授予合同七、质疑八、项目验收九、适用法律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十一、其他注意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一、磋商步骤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公司(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美联御峰1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HR[2024]005号2、采购计划备案号:/3、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56万元6、最高限价:56万元7、采购需求:采购1家涉案车辆保管服务单位,对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属大队提供涉案车辆的拖曳、停放、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服务辖区为高新区等辖区。8、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已和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的车辆保管服务单位不允许参与本次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美联御峰1302室)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3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美联御峰1207室)五、开启1、时间:2024年3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美联御峰120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外带一份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处理。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15号联系方式:189868226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美联御峰1302室联系方式:0717-67608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尹艺霖电话:1592754646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2采购人采购人: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15号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18986822666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御江一品1栋1单元1302室联系人:尹艺霖联系电话:0717-6760889、159275464644监督部门宜昌市财政局5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已和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的车辆保管服务单位不允许参与本次磋商。6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7备选方案不接受8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9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0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2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3月5日9时30分磋商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御江一品1栋1单元1207室13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2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1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6磋商有效期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7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要求:固定胶包装订(胶装)18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1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0政府采购验收项目服务电话详见采购人联系电话21价格扣除比例小微企业:/%(取值范围:20%,工程项目为3%-5%)含小微企业联合体:/%(取值范围:6%,工程项目为:1%-2%)22其他本项目按单价报价,各项单价上限价格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供应商须按要求进行单项报价且不得超过上限价。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3、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第轮磋商报价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1交通违法涉案车辆摩托车辆12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小型汽车辆13交通违法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辆14交通事故涉案车辆摩托车(不需要检验鉴定)辆15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小型汽车(不需要检验鉴定)辆16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不需要检验鉴定)辆17交通事故涉案车辆摩托车(需要检验鉴定)辆18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小型汽车(需要检验鉴定)辆19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需要检验鉴定)辆110无人认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公告期满三个月后上缴财政摩托车辆111无人认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公告期满三个月后上缴财政小型汽车辆112无人认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公告期满三个月后上缴财政中型及以上车辆辆113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依法由当事人自己支付的停车保管费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辆114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依法由当事人自己支付的停车保管费小型汽车辆115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依法由当事人自己支付的停车保管费中型及以上车辆辆1注:1.所有价格单位为元。2.本次采购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形式,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交通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准备两份该报价表,无需装订到响应文件中,可以加盖公章后带到现场填写报价并签字,也可以携带公章到现场报价并签字盖章。附件三:资格性、符合性、技术、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9…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实质要求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磋商文件的实质要求条款的响应和偏离。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代理机构名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磋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六: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服务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十:技术文件组成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具有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编写请参考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6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5<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10000≥1000≥5000≥100≥2000<100<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120000≥100≥8000≥10≥100<10<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宜昌壮志道路交通事故施救有限公司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服务类项目)本公司宜昌壮志道路交通事故施救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鬼、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电、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宜昌壮志道路交通事故施救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97.53万元,资产总额为95.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A企业名称(盖章):宜昌壮志道路交通事故施救有限公司票:2084年5月8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案车辆拖曳、停车保管及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救援服务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摩托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小型汽车 交通违法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摩托车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小型汽车 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中型及以上汽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