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海宁市机关服务保障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HNCG2024010
二、项目名称: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133200(元)
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城北路557号内院东一幢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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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
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文华,王亚芬,徐剑强,王圆圆(采购人代表),慈波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7.0
63.5
57.1
66.2
58.3
60.42
30.0
90.42
1
嘉兴市白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49.2
54.0
45.0
43.9
51.5
48.72
29.92
78.64
1
嘉兴市禾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5.2
47.5
44.2
42.2
49.0
45.62
29.77
75.39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机关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288711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88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657733
质疑联系人: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6577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
HNCG2024010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doc717.5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524.0K
附件: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HNCG2024010项目名称: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条件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嘉兴开发区,嘉兴市本级餐饮服务,3年龄:28-55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嘉兴开发区,嘉兴市本级会议服务,1年龄:28-55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HNCG2024010HNCG2024010项目名称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03-0714:30:002024-03-07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政采云线上开标政采云线上开标政采云线上开标政采云线上开标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嘉兴市白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白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白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150000(陆佰壹拾伍万元整)2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133200(陆佰壹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3嘉兴市禾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禾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禾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180000(陆佰壹拾捌万元整)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HNCG2024010项目名称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03-07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政采云线上开标政采云线上开标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嘉兴市白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2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3嘉兴市禾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HNCG2024010项目名称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03-0714: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政采云线上开标政采云线上开标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嘉兴市白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2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3嘉兴市禾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HNCG2024010)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133200元(陆佰壹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60.4230.090.421√1嘉兴市白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150000元(陆佰壹拾伍万元整)48.7229.9278.6423嘉兴市禾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180000元(陆佰壹拾捌万元整)45.6229.7775.39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3月07日1/1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2第二部分采购需求6第三部分磋商须知13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17第五部分程序及成交原则20第六部分成交及履约保证金25第七部分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26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5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35附件2:供应商声明书37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8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39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41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附件7: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43附件8:评分对应表45附件9:技术力量配备表46附件10: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简历表47附件11:服务承诺48附件12:商务响应表49附件13: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50附件14: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51附件15:首次报价一览表531.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宁市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委托,经海宁市财政局临[2024]179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进行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CG2024010项目名称: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2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无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单位数量技术要求及用途备注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年2详见磋商文件无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申请人为中小型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获取磋商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磋商时间:2024年3月7日14时30分磋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磋商,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五、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4.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4.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4.1.2操作指南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4.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4.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至U盘等介质,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平女士,电话:0573-87657733,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372433770@q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4.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5.本项目供应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响应无效。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宁市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3-87288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联系人:平女士联系电话:0573-87657733;邮编:3144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餐饮中心二楼三楼面积共约2000㎡,厨房操作间约400㎡,宴会大厅约400㎡,大小包厢8只。(其中三楼为面食小吃,有独立厨房。)(2)会议中心面积约7200㎡,大小会议室13只(其中800人会堂1只,250人会议室1只,80人视频会议室1只,60人会议室6只,30人会议室4只),中式接待厅1只,主楼9—10楼会议室4只。(3)餐饮会议区域室内外均已装修,成交供应商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改变。(4)餐饮会议区域的桌椅、设施设备等,提供给成交供应商免费使用,成交供应商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需自行增加的设施设备须符合安全要求,并报请采购人同意。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和赔偿。(5)餐饮器具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在日常使用中应爱惜并保持其完好,日常损耗应及时补充,并向采购人提出采购申请,保证数量充足。(6)水、电等能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但成交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能耗管理,并接受采购人监督考核。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1)海宁市行政中心餐饮中心二楼、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的会议服务工作;(2)餐饮中心二楼、三楼和会议中心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包括地面、墙面、门窗、楼道、通道、卫生间等);(3)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保证餐饮、会议中心日常服务工作的展开;(4)做好物品的管理,协助仓库保管员做好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5)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设施报修等工作。2.基本要求(1)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在采购人的统筹安排下,抓好餐饮、会议中心的内部经营管理,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一切以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证就餐安全。(2)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及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在项目经理的统筹协调与安排下,按时按点到岗到位,保证就餐供应和会议服务要求,同时保证就餐的主副食品种、数量、质量。(3)餐饮会议服务达到三星级酒店服务标准。(4)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要求,把关各类食材原料采购质量、数量。(5)餐饮会议中心环境、卫生、餐具、设施必须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做到每天每餐后做好餐具消毒。(6)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在上岗期间,如发现患有不适合从事餐饮会议服务的人员,应立即调离本项目。(7)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3次及以上发现不按规范从事本单位餐饮会议中心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且教育劝告后仍不改正的人员,立即无条件调离本项目,并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更换人员。(8)工作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立即调离本项目岗位。(9)每月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3次及以上未能服从采购人统筹安排工作的,经教育告诫后仍不改正的,立即无条件调离本项目岗位。(10)项目经理必须会同厨师长制定每月菜谱,定期更新菜肴品种,并交采购人审核。(11)建立餐饮会议服务项目工作制度,如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考勤制度、卫生制度、请假制度、培训制度、安全制度、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等。(12)餐饮、会议中心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要求。3.岗位配置及要求:共配置不少于38人,具体包括:(1)项目经理1人:50岁以下;(2)厨师长1人:50岁以下,具有技师厨师等级证;(3)厨师3人(其中三楼1人):55岁以下,持有中级工及以上厨师等级证;(4)打荷2人:50岁以下;(5)配菜2人:50岁以下,持有初级工及以上厨师等级证,熟练切配工;(6)蒸菜1人:50岁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7)冷菜1人,50岁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8)点心师1人:50岁以下,会制作点心、烧面的熟练工;(9)洗菜工2人;(10)洗碗工2人;(11)传菜2人:要求50岁以下;(12)包厢服务员8人:其中三楼1人,餐厅主管1人,包厢领班1人,包厢服务员5名,要求40岁以下;(13)会议服务员9人:其中领班1人,服务员8人,要求40岁以下;(14)音响控制师1人:要求50岁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5)卫生保洁员2人。特别说明: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由采购人委派,日常菜肴成本控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财务核算由采购人负责。4.质量标准及工作制度:4.1服务质量总体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服务期内的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负责。(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餐饮会议服务达到三星级酒店服务标准,按照五常法管理,餐饮达到B级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成交供应商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行政中心餐饮、会议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餐饮、会议中心的服务水平。(4)对餐饮会议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餐饮、会议中心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7)成交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餐饮、会议中心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8)成交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年龄、职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5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成交供应商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9)成交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10)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食品安全、人身意外、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工作人员。4.2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餐饮会议部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4)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负责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戴口罩、手套,使用售餐用具。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服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工作服款式由采购人审定),规范操作。4.3食品原料的采购(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供货商由采购人指定,采购货物由双方共同验收。成交供应商应配专人负责做好入库、保管工作。(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4.4食品加工:(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4.5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厘米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3)库房由采购人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4.6餐饮具消毒卫生(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4.7要保持会议室、餐厅内桌椅、墙面、地面、卫生间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保障工作完成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饮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4.8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5.服务时间及标准5.1成交供应商提供会议服务和餐饮服务。会议和餐饮服务须达到三星级酒店标准,餐食标准应符合各项规定要求,菜肴应突出本地特色,符合日常接待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做好临时性会议或就餐的保障工作。5.2成交供应商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严格做好成本控制,不得出现亏损现象,若出现特殊情况,则需向采购人详细说明。5.3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会议和餐饮工作人员值班。5.4成交供应商在餐饮会议服务项目中的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节假日的临时性会议或用餐。6.劳动管理6.1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6.2成交供应商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健康合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从事岗位)等报采购人审查并备案,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6.3餐饮、会议中心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餐饮会议部或加工售菜区域。7.员工保障7.1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7.2成交供应商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名单须报采购人备案。7.3成交供应商应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为员工发放过节费;在夏季发放与工作岗位相应的高温补助费。8.其他要求8.1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8.2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采购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8.3采购人保证成交供应商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餐饮、会议中心区域开展服务工作,保证成交供应商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成交供应商正常开展服务。8.4成交供应商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法》等法规和各项机关工作纪律要求。8.5禁止事项(1)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2)成交供应商不得在餐饮会议区域内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餐饮会议区域内对采购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3)未获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任何时候都不能在餐饮会议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四、考核办法1.一票否决事项:1.1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经确认由成交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违反餐饮、会议中心用电和用气等安全规程的,出现安全事故,严重造成人、物等财产损失的,即刻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未支付的当年所有剩余管理费。1.2出现2次及以上影响供餐影响会议情况的,即刻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未支付的当年所有剩余管理费。2.具体考核标准:以采购人对餐饮、会议中心日常经营管理的各项指标定期检查考核减分项目为依据,按月度进行考核,月度考核分数基础总分为100分,以累积扣减方式计算,月度得分9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月度管理费用,月度得分80分(含80分)至89分扣除月度管理费用的10%,月度得分70分(含70分)至79分扣除月度管理费用的25%,月度得分69分至60分(含60分)扣除月度管理费用的40%,60分以下扣除月度管理费用的50%。3.量化考核减分指标(每月基础分数为100分)序号内容最高减分值备注1不每月更换菜肴情况。12每月工作人员不按安全规定和食品安全卫生规定操作3次及以上。33工作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34每月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3次及以上未能服从采购人统筹安排工作的,经教育告诫后仍不改正的。35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无条件调离本项目岗位,每月出现1人次及以上的。36管理松懈,出现不合格食材未及时处理3次及以上。67餐饮、会议中心因自身需求,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调整工作人员,在告知成交供应商后15个工作日内,没有做出调整的情况。108每月餐饮会议中心饭菜质量、品质等被机关就餐职工投诉3次及以上的。39机关餐饮会议中心在大型活动中,因工作人员自身原因,耽误和影响供餐、会议服务的情况存在2次及以上。510就餐过程中发现餐品中存在异物,影响食用安全的情况,每受到一次投诉的。1011工作人员违反餐饮会议中心相关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的。112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服务态度与服务方式存在问题,每发现一次的。1五、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1、付款手续本项目按月分期支付,每月以合同总金额的1/24并结合月度考核扣款作为实际支付金额,每满一个月的次月上旬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结算手续。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结算手续,采购人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盖有政府采购备案专用章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上月工资发放记录清单、采购人出具的考核凭证及采购人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等相关资料。2、付款时间采购人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按《海宁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提交至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实际金额。六、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所投产品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供应商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机关服务保障中心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288711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联系人:平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6577333项目名称及编号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HNCG2024010)4采购预算6200000.00元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现场踏勘否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3月7日 下午14:30本项目有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9递交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10磋商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无1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文件提交。12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截止日起90日历天13参加磋商人员供应商代表无须参加现场磋商14现场演示和讲解无15程序及成交原则详见第五部分16履约保证金无17采购信息发布媒体www.zjzfcg.gov.cn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18是否提供样品否。19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商务要求表。20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 是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中小企业说明1. 项目属性(服务类)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餐饮和会议服务(含保洁)所属行业:餐饮业3.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3政采贷本项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海宁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各签约银行融资方案内容可参阅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http://hn.jxzbtb.cn/hyzq/subpage.html)24代理费用0元25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1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中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供应商”指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2.2“采购人”指海宁市机关服务保障中心;1.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1.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5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6转让与分包1.6.1本项目不允许转让。1.6.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1.7特别说明1.7.1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1.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7.5供应商在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成交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8质疑1.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8.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磋商文件的释疑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存在疑问、要求进行解释的,请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日通知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做统一答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无异议。3踏勘现场本项目如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需要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4.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4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4.1资格文件:4.1.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4.1.2供应商声明书(附件2);4.1.3营业(经营)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响应主体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4.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4.1.6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4.1.3、4.1.4条内容及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4)(若需要);4.1.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8食品经营许可证。4.2技术商务文件:4.2.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7);4.2.2评分对应表(附件8);4.2.3供应商对采购人现有餐饮和会议服务实际现状的了解情况;4.2.4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管理方案:餐饮、会议中心日常人员配置及班次安排、质量控制、规范化服务、制度建设(包括人员管理制度、工资考核机制、日常成本控制机制、节能减排考核机制、卫生检查制度等)、技能培训、健康检查计划、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的详细阐述;4.2.5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9);4.2.6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点心师、包厢领班、会议服务领班等)简历表(附件10)(附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盖单位公章);4.2.7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4.2.8供应商各类资质、认证、荣誉等证书;4.2.9服务承诺(附件11);4.2.10商务响应表(附件12)4.2.11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3),提供2021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及相应项目的验收报告或采购人评价(盖单位公章);4.2.12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3报价文件:4.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4);4.3.2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5);4.3.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4报价要求4.4.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提供详细报价。文件如有更正,《首次报价一览表》须按更正要求作相应修改。4.4.2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项,供应商须响应标项内的所有内容,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费、高温补助、福利、管理费用等所有含税费用。4.4.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4.5.1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4.5.2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5.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6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要求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具体要求如下:6.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6.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等形式存储的政采云平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并在介质上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简称。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至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平女士,电话:0573-87657733,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372433770@qq.com),以便集中采购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签。6.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7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电子交易平台因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8无效响应文件原则8.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8.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8.1.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2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2.1缺少磋商文件中资格文件第4.1.2条至第4.1.8条所列内容之一的;8.2.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8.2.3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8.2.4资格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8.2.5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8.2.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8.3在符合性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3.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8.3.2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8.3.3技术商务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8.3.4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8.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4.1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8.4.2报价文件缺少《首次报价一览表》的;8.4.3报价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8.4.4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8.4.5供应商未对所投内容进行最后报价的。8.5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5.第五部分程序及成交原则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0磋商准备10.1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活动。10.2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准备好可上网的电脑及CA。11磋商及评审程序11.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11.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11.2.1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1.2.2磋商小组对资格文件进行在线评审;11.2.3磋商小组对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进行在线符合性评审;11.2.4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1.2.5磋商小组对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在线进行评审;11.2.6磋商小组按评审方法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12澄清有关问题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磋商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磋商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意见。13磋商方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采购服务的技术指标、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进入最后报价程序,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予以淘汰。磋商小组与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统一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就价格进行磋商,要求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3.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3.2磋商时间及磋商次数视磋商情况而定。13.3磋商小组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并对评审意见及磋商报告负责。13.4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及评审过程中所涉事项予以保密。13.5.可视化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线上磋商。13.5.1磋商次序:以政采云平台中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为准。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调试的或磋商过程中出现视频中断、无法连接视频的,则由下一顺位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同时可再给予该供应商一次重新磋商的机会,但磋商顺序排至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末位,出现同类问题的其他供应商亦按此方法处理。13.5.2磋商途径: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请供应商确保网络、摄像头、麦克风、演示环境等正常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线上磋商无法进行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3操作手册【提示】为了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问题,建议供应商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操作。检查保证视频音频带宽等硬件正常运行。操作流程:项目采购——开标评标——点击进入项目——等待磋商邀请——进入之后根据实际情况解除静音、开启屏幕共享、同时点击关闭视频(关闭自己的电脑前置摄像头人像视频)前公大厅(0电编号:项目名称:请输入重田提际向件上国开标中业推得办理因在线点项目编号名称采购人项目编号名称采购人项目编号名称采购人预能金额万元开标的10001预能金额万元开标的10001预能金额万元开标的10001标标项12评标中w预能金额万元开标的10001预能金额万元开标的10001预能金额万元开标的10001·标中评标中特开标直告26-1200026-12000·所开标6400-1-1202115480002021154800012评标中标中查看5555评标中查查1下:评标中直香·评标中回中标置门书店台同管理回品项目开标动态现场监控项(中)签到暂无直播视频密系统动态商务技术评审评审小组正报价确认暂无动态评审结果14评审方法1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即以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为前提。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成交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14.2评审标准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和资信商务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30分,技术和资信商务分70分。各供应商的技术分和资信商务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低价优先法计算。14.2.1报价分(0~30分):14.2.1.1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14.2.2技术、商务资信分(0~70)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内容及标准1技术了解熟悉程度3根据供应商对采购人现有餐饮和会议服务实际现状的了解熟悉程度酌情评分。2.1技术项目管理方案餐饮、会议中心日常人员配置及班次安排5根据供应商对餐饮、会议中心日常人员配置的数量及班次安排的合理性酌情评分。2.2技术项目管理方案质量控制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质量控制措施的描述酌情评分。2.3技术项目管理方案规范化服务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规范化服务措施的描述酌情评分。2.4技术项目管理方案制度建设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制度酌情评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工资考核机制、日常成本控制机制、节能减排考核机制、卫生检查制度等。2.5技术项目管理方案技能培训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技能培训方案酌情评分。2.6技术项目管理方案健康检查计划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健康检查计划酌情评分。2.7技术项目管理方案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酌情评分。3.1技术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总体配备4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配备的关键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点心师、包厢领班、会议服务领班)的数量、职责分工等情况酌情评分。3.2技术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项目经理5根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以社保为准)的履历学历、资质职称、荣誉证书等情况酌情评分。3.3技术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厨师长5根据拟投入的厨师长(以社保为准)的履历、资质职称、荣誉证书等情况酌情评分。3.4技术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点心师4根据拟投入的点心师(以社保为准)的履历、资质职称、荣誉证书等情况酌情评分。3.5技术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包厢领班3根据拟投入的包厢领班(以社保为准)的履历学历、资质职称、荣誉证书等情况酌情评分。3.6技术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会议服务领班3根据拟投入的会议服务领班(以社保为准)的履历学历、资质职称、荣誉证书等情况酌情评分。4技术合理化建议2针对项目推进和实施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进行客观仔细地分析,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等实际情况,在对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对策)。经专家组认可,每条合理化建议(解决对策)得1分,最高得2分。5商务资信企业实力3根据供应商各类资质、认证、荣誉等情况酌情评分。6商务资信诚信度3根据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列入不良行为、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的诚信情况评分。7商务资信服务承诺5根据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服务承诺内容酌情评分。8商务资信同类项目业绩3对自2021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对应验收材料或采购人评价等资料评分,合同和验收材料(或采购人评价)齐全的(差评或不合格的不计入),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同一业主不同合同不重复计分,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或合同尚在履行期的,服务期限都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业绩提供期限内不少于6个月。)678.第六部分成交及履约保证金15成交15.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该采购结果公告作为向供应商发出的书面通知。15.2在质疑期内查实成交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改为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5.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同时,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15.4《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采购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15.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违反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履行磋商承诺,拒签合同或放弃成交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改为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5.6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投标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投标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9.第七部分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HNCG2024010-H24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4]179号预算金额:6200000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机关服务保障中心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HNCG2024010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3.2本合同总价款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费、高温补助、福利、管理费用等所有含税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3.3.1付款手续本项目按月分期支付,每月以合同总金额的1/24并结合月度考核扣款作为实际支付金额,每满一个月的次月上旬乙方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盖有政府采购备案专用章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上月工资发放记录清单、甲方出具的考核凭证及甲方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等相关资料。3.3.2付款时间甲方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按《海宁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提交至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实际金额。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包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也不允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8.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海宁市财政局和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8.2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2.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项目概况:(1)餐饮中心二楼三楼面积共约2000㎡,厨房操作间约400㎡,宴会大厅约400㎡,大小包厢8只。(其中三楼为面食小吃,有独立厨房。)(2)会议中心面积约7200㎡,大小会议室13只(其中800人会堂1只,250人会议室1只,80人视频会议室1只,60人会议室6只,30人会议室4只),中式接待厅1只,主楼9—10楼会议室4只。(3)餐饮会议区域室内外均已装修,乙方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改变。(4)餐饮会议区域的桌椅、设施设备等,提供给乙方免费使用,乙方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需自行增加的设施设备须符合安全要求,并报请甲方同意。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乙方责维修和赔偿。(5)餐饮器具由甲方提供,乙方在日常使用中应爱惜并保持其完好,日常损耗应及时补充,并向甲方提出采购申请,保证数量充足。(6)水、电等能源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能耗管理,并接受甲方监督考核。第二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1)海宁市行政中心餐饮中心二楼、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的会议服务工作;(2)餐饮中心二楼、三楼和会议中心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包括地面、墙面、门窗、楼道、通道、卫生间等);(3)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保证餐饮、会议中心日常服务工作的展开;(4)做好物品的管理,协助仓库保管员做好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5)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设施报修等工作。2.基本要求(1)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在甲方的统筹安排下,抓好餐饮、会议中心的内部经营管理,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一切以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证就餐安全。(2)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及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在项目经理的统筹协调与安排下,按时按点到岗到位,保证就餐供应和会议服务要求,同时保证就餐的主副食品种、数量、质量。(3)餐饮会议服务达到三星级酒店服务标准。(4)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要求,把关各类食材原料采购质量、数量。(5)餐饮会议中心环境、卫生、餐具、设施必须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做到每天每餐后做好餐具消毒。(6)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在上岗期间,如发现患有不适合从事餐饮会议服务的人员,应立即调离本项目。(7)餐饮会议中心工作人员3次及以上发现不按规范从事本单位餐饮会议中心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且教育劝告后仍不改正的人员,立即无条件调离本项目,并由乙方按合同要求更换人员。(8)工作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立即调离本项目岗位。(9)每月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3次及以上未能服从甲方统筹安排工作的,经教育告诫后仍不改正的,立即无条件调离本项目岗位。(10)项目经理必须会同厨师长制定每月菜谱,定期更新菜肴品种,并交甲方审核。(11)建立餐饮会议服务项目工作制度,如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考勤制度、卫生制度、请假制度、培训制度、安全制度、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等。(12)餐饮、会议中心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要求。3.岗位配置:共配置人,具体配置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人:50岁以下;(2)厨师长人:50岁以下,具有技师厨师等级证;(3)厨师人(其中三楼1人):55岁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4)打荷人:50岁以下;(5)配菜人:50岁以下,持有初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熟练切配工;(6)蒸菜人:50岁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7)冷菜人,50岁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等级证;(8)点心师人:50岁以下,会制作点心、烧面的熟练工;(9)洗菜工人;(10)洗碗工人;(11)传菜人:要求50岁以下;(12)包厢服务员人:其中三楼人,餐厅主管人,包厢领班人,包厢服务员名,要求40岁以下;(13)会议服务员人:其中领班人,服务员人,要求40岁以下;(14)音响控制师人:要求50岁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5)卫生保洁员人。特别说明: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由甲方委派,日常菜肴成本控制由乙方负责,财务核算由甲方负责。4.质量标准及工作制度:4.1服务质量总体要求(1)乙方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服务期内的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负责。(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餐饮会议服务达到三星级酒店服务标准,按照五常法管理,餐饮达到B级标准。乙方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行政中心餐饮、会议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餐饮、会议中心的服务水平。(4)对餐饮会议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餐饮、会议中心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7)乙方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餐饮、会议中心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8)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年龄、职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5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乙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甲方意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9)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终止合同。(10)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食品安全、人身意外、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工作人员。4.2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甲方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甲方要求对餐饮会议部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4)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负责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戴口罩、手套,使用售餐用具。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服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工作服款式由甲方审定),规范操作。4.3食品原料的采购(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供货商由甲方指定,采购货物由双方共同验收。乙方应配专人负责做好入库、保管工作。(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甲方处理。4.4食品加工:(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4.5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厘米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3)库房由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4.6餐饮具消毒卫生(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4.7要保持会议室、餐厅内桌椅、墙面、地面、卫生间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保障工作完成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饮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4.8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5.服务时间及标准5.1乙方提供会议服务和餐饮服务。会议和餐饮服务须达到三星级酒店标准,餐食标准应符合各项规定要求,菜肴应突出本地特色,符合日常接待要求。乙方应无条件做好临时性会议或就餐的保障工作。5.2乙方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严格做好成本控制,不得出现亏损现象,若出现特殊情况,则需向甲方详细说明。5.3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乙方应安排会议和餐饮工作人员值班。5.4乙方在餐饮会议服务项目中的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节假日的临时性会议或用餐。6.劳动管理6.1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6.2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健康合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并备案,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6.3餐饮、会议中心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餐饮会议部或加工售菜区域。7.员工保障7.1乙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7.2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名单须报甲方备案。7.3乙方应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为员工发放过节费;在夏季发放与工作岗位相应的高温补助费。8.其他要求8.1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8.2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8.3甲方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餐饮、会议中心区域开展服务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8.4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法》等法规和各项机关工作纪律要求。8.5禁止事项(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2)乙方不得在餐饮会议区域内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餐饮会议区域内对甲方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3)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餐饮会议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第四条考核办法1.一票否决事项:1.1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经确认由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违反餐饮、会议中心用电和用气等安全规程的,出现安全事故,严重造成人、物等财产损失的,即刻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未支付的当年所有剩余管理费。1.2出现2次及以上影响供餐影响会议情况的,即刻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未支付的当年所有剩余管理费。2.具体考核标准:以甲方对餐饮、会议中心日常经营管理的各项指标定期检查考核减分项目为依据,按月度进行考核,月度考核分数基础总分为100分,以累积扣减方式计算,月度得分9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月度管理费用,月度得分80分(含80分)至89分扣除月度管理费用的10%,月度得分70分(含70分)至79分扣除月度管理费用的25%,月度得分69分至60分(含60分)扣除月度管理费用的40%,60分以下扣除月度管理费用的50%。3.量化考核减分指标(每月基础分数为100分)序号内容最高减分值备注1不每月更换菜肴情况。12每月工作人员不按安全规定和食品安全卫生规定操作3次及以上。33工作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34每月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3次及以上未能服从甲方统筹安排工作的,经教育告诫后仍不改正的。35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无条件调离本项目岗位,每月出现1人次及以上的。36管理松懈,出现不合格食材未及时处理3次及以上。67餐饮、会议中心因自身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调整工作人员,在告知乙方后15个工作日内,没有做出调整的情况。108每月餐饮会议中心饭菜质量、品质等被机关就餐职工投诉3次及以上的。39机关餐饮会议中心在大型活动中,因工作人员自身原因,耽误和影响供餐、会议服务的情况存在2次及以上。510就餐过程中发现餐品中存在异物,影响食用安全的情况,每受到一次投诉的。1011工作人员违反餐饮会议中心相关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的。112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服务态度与服务方式存在问题,每发现一次的。1第五条质量争议1.因餐饮安全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卫生检测机构对食物进行鉴定。2.如果检测结果证明确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如果检测结果证明没有质量问题,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因一方原因,造成对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限期整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形象严重损害的,或者所提供服务质量与合同要求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并有权向乙方索赔。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应及时解除合同。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二○二年月日日期:二○二年月日101112.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2.1.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HNCG202××××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1供应商声明书(附件2);2营业(经营)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响应主体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5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4.1.3、4.1.4条内容及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4)(若需要);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食品经营许可证。12.2.附件2:供应商声明书供应商声明书致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HNCG2024010)的磋商,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3.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开标、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2.4.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活动联合进行响应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响应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招标人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响应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人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响应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联合体双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响应、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12.5.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餐饮和会议服务(含保洁)所属行业:餐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6.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2.712.8.附件7: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HNCG202××××技术商务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技术商务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附件8);2供应商对采购人现有餐饮和会议服务实际现状的了解情况;3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管理方案:餐饮、会议中心日常人员配置及班次安排、质量控制、规范化服务、制度建设(包括人员管理制度、工资考核机制、日常成本控制机制、节能减排考核机制、卫生检查制度等)、技能培训、健康检查计划、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的详细阐述;4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9);5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项目经理、厨师长、点心师、包厢领班、会议服务领班等)简历表(附件10)(附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盖单位公章);6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7供应商各类资质、认证、荣誉等证书;8服务承诺(附件11);9商务响应表(附件12)10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3),提供2021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及相应项目的验收报告或采购人评价(盖单位公章);11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12.9.附件8:评分对应表评分对应表序号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响应文件页码1对应第五部分中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2……3456……注: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10.附件9:技术力量配备表技术力量配备表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上岗资格证明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注:本表填写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厨师长、点心师、包厢领班、会议服务领班等人员的汇总表。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11.附件10: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关键人员简历表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或专业资格 职务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工作单位担任何职取得证书或荣誉 备注 注:1、项目经理、厨师长、点心师、包厢领班、会议服务领班属于本项目关键人员,一人一表,在本表后附身份证及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情况(盖单位公章);2、项目经理、厨师长、点心师、包厢领班、会议服务领班属于本项目关键人员,须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附于本表后。3、项目经理、厨师长、点心师、包厢领班、会议服务领班属于关键人员,如发生转岗、辞职等特殊情况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相应人员;如采购人不同意更换而成交供应商更换人员的,供应商需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12.附件11:服务承诺服务承诺1、我单位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2、其他服务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13.附件12: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序号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部分)与采购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14.附件13: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合同金额(万元)合同验收报告或采购人评价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34……注:1、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2、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及验收证明等材料附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15.附件14: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HNCG202××××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5);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2.16.附件15: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费率(%)单价(元/年)金额1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年2――2管理费用(统一按照年营业额200万元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年2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注:1、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包括工资、社保、保险费、高温补助、福利等费用。2、管理费率统一按照年营业额200万元的基础上进行报价,管理费率不得超过10%,管理费用=年营业额200万元×管理费率,年终结算时年营业额超过200万元的按实际营业额×管理费率结算,年营业额不足200万元的,按保底200万/年×管理费率结算。3、上述所有报价均为含税报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资格文件第五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一节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海宁市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单位名称)的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453.4106万元,资产总额为727.26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3月0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餐饮和会议服务(含保洁)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文件【海宁市行政中心2024-2026年二、三楼餐饮和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含保洁)】资格文件所属行业:餐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嘉兴市至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