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1410812024CDY00010
二、项目名称: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座落于侯马市程王东路299号,建筑面积8927平方米,房屋楼上四层,地下室一层。目前中心设置不动产中心窗口、税务窗口、社保中心窗口、医保中心窗口等30余个窗口,日接待群众千余人次。办公楼体保证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水、电、暖正常供给,楼内外一切基础设施必须达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办公使用标准。因出租方自身和改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不限
批
报价:6196200(元)
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侯马宝祥分公司
侯马市紫金城小区9号楼1单元104室
91141081060703293K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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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座落于侯马市程王东路299号,建筑面积8927平方米,房屋楼上四层,地下室一层。目前中心设置不动产中心窗口、税务窗口、社保中心窗口、医保中心窗口等30余个窗口,日接待群众千余人次。办公楼体保证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水、电、暖正常供给,楼内外一切基础设施必须达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办公使用标准。因出租方自身和改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座落于侯马市程王东路299号,建筑面积8927平方米,房屋楼上四层,地下室一层。目前中心设置不动产中心窗口、税务窗口、社保中心窗口、医保中心窗口等30余个窗口,日接待群众千余人次。办公楼体保证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水、电、暖正常供给,楼内外一切基础设施必须达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办公使用标准。因出租方自身和改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22个月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璐,赵天华,王海锋,李曌坤(采购人代表),董敬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2382.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侯马市程王东路299号
联系方式:0357-4213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南路平阳国际B座999
联系方式:0357-416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永杰
电 话:0357-4163199
附件信息:
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216.6K
中小企业声明函875.7K
项目编号:1410812024CDY00010项目名称: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1.1.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单一来源采购须知4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6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0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报价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于2024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812024CDY00010项目名称: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预算金额:619.66万元采购需求: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以文件为准。合同履约期限:22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地址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侯马宝祥分公司侯马市紫金城小区9号楼1单元104室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1.2.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1.3.五、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启1.4.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5.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1.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7.1.采购人信息名称: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侯马市程王东路299号联系人:张旭东联系方式:15536752308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南路平阳国际B座999联系方式:17636233231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永杰电话:17636233231第二章单一来源采购须知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采购人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约期限22个月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供应商资质条件(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的金额:60000.00元(陆万元整)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递交时限:开标截止时间日前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全额退还保证金凭证:转账单开户名称:山西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尧都支行账 号:1442 6626 346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时00分报价有效期90天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启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报价以总价报价预算上限(超过招标预算总价视为废标):619.66万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按约定计取。1、总则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为了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的一种方式。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采购的服务机构。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单位。1.2.4“服务”系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1.3合格供应商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采购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供应商全权代表委托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5单一来源采购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2.1.1采购邀请;2.1.2单一来源采购须知;2.1.3采购内容及要求;2.1.4合同主要条款;2.1.5响应文件格式;2.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可以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供应商。2.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资格文件:1.报价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见第六章);4.营业执照(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7.《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8.保证金缴纳证明(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9.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1.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格式自拟);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信用承诺函(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二)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供应商报价3.3.1供应商报价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3.3.2供应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项目采购-投标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采购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5供应商保证金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3.5.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3.8响应文件递交3.8.1响应文件中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行签章的位置,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响应文件合法有效,没有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进行加密,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8.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程序4.1组建评审专家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专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为5人组成。4.2组织开标程序4.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4.3组织协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协商,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采购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协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采购人员成员应到协商现场参加采购活动。4.3.1核验出席采购活动现场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采购现场。4.3.2介绍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工作纪律,组织推选评审专家组长;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情形;组织评审专家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3根据需要简要介绍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协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协商依据、工作程序等;4.3.4做好采购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专家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各评审专家对评审资料签字确认。4.3.5采购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4协商程序4.4.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专家组长。4.4.2评审专家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及相关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无效情形、协商依据、协商标准等。4.4.3本次协商采取一轮协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4.4.4评审专家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审查:评审专家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谈判程序。资格性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有效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效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有效保证金缴纳证明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效符合性审查报价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公章一致;报价金额是否有效且不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合同履约期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签署、盖章;4.4.5在审查时,评审专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6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就项目商务技术要求、服务、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进行协商。4.4.7评审专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根据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4.4.8编写协商情况记录,采购全体人员须在协商情况记录上签字确认。4.5采购原则4.5.1评审专家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协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协商的正常进行,评审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4.5.2协商人员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采购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协商人员,被更换的协商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协商人员重新进行协商。4.5.3评审专家对协商情况记录有异议的,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评审专家拒绝在协商情况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5.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5.2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评审专家依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合理的原则。5.3采购人未在收到协商情况记录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协商情况记录提出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6、合同授予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2履约保证金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7、合同款的结算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8、质疑和投诉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8.3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4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管辖地区财政局投诉。9、政策性因素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9.1采购项目中若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报价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9.2凡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均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须按最新一期采购清单的要求执行。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采购只列入一个清单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9.3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9.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9.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小微企业具体折扣如下: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具体的评审优惠幅度在采购需求环节明确后体现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中和落实在采购评审、合同条款和履约验收等环节过程中。《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9.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7日历天以上(含7日历天)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7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晋财购[2019]6号)文件,有食堂的各预算单位要发挥管理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科学合理确定本单位食堂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比重,每年从贫困地区采购部分农副产品。在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充分考虑技术评分上给予贫困地区供应商和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30%以上的物业优先采购的评分因素和报价优惠。9.8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试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10、履约和验收10.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10.2履约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情况概述项目名称: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预算金额:619.66万元采购需求:2015年3月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与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侯马宝祥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房屋座落于侯马市程王东路299号,建筑面积8927平方米,房屋楼上四层,地下室一层。目前中心设置不动产中心窗口、税务窗口、社保中心窗口、医保中心窗口等30余个窗口,日接待群众千余人次。办公楼体保证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水、电、暖正常供给,楼内外一切基础设施必须达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办公使用标准。因出租方自身和改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八年来,各进驻单位对各自窗口的工作环境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各项设施设备已基本完善,目前已符合办公要求。现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无搬迁条件,仍需租赁原场所进行办公。合同履约期限:22个月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范本)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承租人:为规范此次房屋租赁相关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在侯马市呈王东路北侧,房屋为时代广场东区六号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第二条租赁房屋的用途: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第三条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在此期限内承租方另有新址,出租方允许承租方搬迁,并于搬迁之日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第四条租金:按照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委托单一来源采购价格,月租金元整。(小写万元)第五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房租起付日期:自年月日开始计算。承租人应于每年月30日前支付上半年租金,11月30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由出租方提供发票。第六条出租人负责保证出租房屋的水源、电源、暖气供给,保证下水畅通,提供活动配套场地,要按技术要求配套消防安全设施并保证能按国家要求正常使用。出租人负担水电暖等入网配套费用,承租人负担水电暖使用费用并独立负责物业管理。出租人及所属相关人员不得干扰承租人对出租房屋及配套场地和设施的正常使用。7.出租人应承诺所出租房屋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件,承诺所出租房屋不存在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权属争议,因出租人未兑现承诺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八条出租人负责进行改造建设,包括地暖、地板砖、隔墙、墙面、电梯、楼梯、卫生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室内外线路架设等基础设施和楼外台阶、停车场等场地配套设施,达到承租人办公使用标准,所使用建筑装潢材料和施工标准应符合国家要求。上述设施破损、陈旧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出租人应及时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第九条租赁房屋因自身和改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第十条出租方应允许承租人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租赁合同期满或承租方需另迁新址,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可移动的设施承租方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无故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个月以上的;2、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因出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3、承租人房屋产生权属争议问题的。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的,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第十四条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间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转移,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出租人因房屋质量问题或未及时维修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造成承租人和相关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2、出租人未能保证水、电、暖供应和下水畅通,消防设施配套不到位或不能正常使用,造成损失和事故的,出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3、出租人保证承租人使用房屋及所属场地设施不受外人干扰,否则应负责解决并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租期间,如第三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或发生质量问题,出租人除赔偿承租人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不低于实际损失20%的惩罚性违约责任。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6、承租人违反合同,在出租方达到交付条件后,承租人无理由中止合同的,应承担出租方为达到承租方办公条件所进行装修的全部费用和租金。7、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房租未在约定支付期支付的,承担当期应付租金20%的违约金。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侯马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存一份,报市财政部门、司法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出租人(章)承租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约地址:签约时间: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自行协定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准确的。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注: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供应商)盖章和签字均应使用电子签章签字。报价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90天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汇总表等。4、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汇总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有效期限):姓名:年龄: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保证金缴纳证明致:山西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价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按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保证金。若未成交,请按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附: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凭证的复印件)(电汇凭证复印件粘贴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单位:元)大写 小写 合同履约期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侯马政务服务中心)的(项目名称: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侯马宝祥分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208.78万元,资产总额为27844.8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3月5日注: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无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项目(项目编号: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