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中标结果公示(盐池县公安局2024)
一、项目编号: 2024RWS(WZ)000161 采购计划编号:盐财(采)[2024]-0219-27
二、项目名称: 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
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南街29号
18995315618
797808.0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
吴忠市利通区黄河路北侧、开元大道东侧
13709570077
140700.0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吴忠市分公司
宁夏吴忠市新区明珠路北侧
15609538068
7504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一标段)
基础电信服务
408
1876
765408.00
否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一标段)
基础电信服务
9
3600
32400
否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 (二标段)
基础电信服务
75
1876
140700.00
否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三标段)
基础电信服务
40
1876
75040.00
否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晓明(组长)、王进成 采购人代表: 谢国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00元。收费标准: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4年03月1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公安局 地 址: 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与政谐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0953-6020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利通区利华街 联系方式: 0953-2138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诚诚 电话: 0953-602001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晓玲 电话: 0953-2138206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13
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文件采购人:盐池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盐财(采)[2024]-0219-272.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40223000001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5.预算金额(元):1069050.006.最高限价(如有):1069050.007.采购需求: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一标段)。为盐池县公安局提供光纤租赁服务,提供9条政务专网光纤租赁服务,408条视频专网光纤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5具有履行合同锁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3-06至2024-03-11,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210:30(北京时间)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五、开启:时间:2024-03-1210:30(北京时间)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六、其他补充事宜1.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响应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吴忠市政务大厅三楼134号窗口或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办理。2.响应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响应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0951-6891120咨询。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池县公安局联系人:张诚诚地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与政谐南路交汇处联系方式:0953-6020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李晓玲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953-2138218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03-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合同履行期限:1年2采购人:盐池县公安局联系人:张诚诚地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与政谐南路交汇处电话:电话:0953-60200193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项目负责人:李晓玲电话:0953-2138218邮箱:wzggzyjy@163.com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协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注:1.3、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069050元;最高限价:1069050元(如有)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无13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210:3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15协商时间:2024年3月12日协商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16采购人是否委托协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协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否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否招标代理费:不收取(七)保证金相关证明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以下的供应商须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在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标段中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方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详见附件:保证金缴纳(提供)证明。该项目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能及时到账的责任,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附件:保证金缴纳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的供应商须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信用等级为A级,详见以下截图。(截图日期: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放期限截止之日至响应之日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3.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属于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响应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五、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首轮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最终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响应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供应商对本项目响应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响应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响应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供应商应谨慎在响应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被认定无效)的条款。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文件采购人:盐池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盐财(采)[2024]-0219-272.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40223000001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5.预算金额(元):189750.006.最高限价(如有):189750.007.采购需求: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二标段),为盐池县公安局提供光纤租赁服务,提供75条视频专网光纤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5具有履行合同锁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3-06至2024-03-11,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210:30(北京时间)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五、开启:时间:2024-03-1210:30(北京时间)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六、其他补充事宜1.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响应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吴忠市政务大厅三楼134号窗口或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办理。2.响应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响应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0951-6891120咨询。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池县公安局联系人:张诚诚地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与政谐南路交汇处联系方式:0953-6020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李晓玲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953-2138218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03-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合同履行期限:1年2采购人:盐池县公安局联系人:张诚诚地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与政谐南路交汇处电话:电话:0953-60200193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项目负责人:李晓玲电话:0953-2138218邮箱:wzggzyjy@163.com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协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注:1.3、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89750.00元;最高限价:189750.00元(如有)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无13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210:3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15协商时间:2024年3月12日协商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16采购人是否委托协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协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否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否招标代理费:不收取(七)保证金相关证明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以下的供应商须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在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标段中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方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详见附件:保证金缴纳(提供)证明。该项目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能及时到账的责任,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附件:保证金缴纳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的供应商须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信用等级为A级,详见以下截图。(截图日期: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放期限截止之日至响应之日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3.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属于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响应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五、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首轮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最终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响应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供应商对本项目响应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响应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响应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供应商应谨慎在响应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被认定无效)的条款。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文件采购人:盐池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盐财(采)[2024]-0219-272.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40223000001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5.预算金额(元):101200.006.最高限价(如有):101200.007.采购需求: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三标段),为盐池县公安局提供光纤租赁服务,提供40条视频专网光纤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5具有履行合同锁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3-06至2024-03-11,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210:30(北京时间)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五、开启:时间:2024-03-1210:30(北京时间)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六、其他补充事宜1.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响应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吴忠市政务大厅三楼134号窗口或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办理。2.响应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响应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0951-6891120咨询。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池县公安局联系人:张诚诚地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与政谐南路交汇处联系方式:0953-6020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李晓玲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953-2138218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03-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2024年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项目合同履行期限:1年2采购人:盐池县公安局联系人:张诚诚地址: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与政谐南路交汇处电话:电话:0953-60200193采购代理机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项目负责人:李晓玲电话:0953-2138218邮箱:wzggzyjy@163.com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协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注:1.3、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01200元;最高限价:101200元(如有)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无13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210:3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15协商时间:2024年3月12日协商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16采购人是否委托协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协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否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否招标代理费:不收取(七)保证金相关证明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以下的供应商须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在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标段中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方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详见附件:保证金缴纳(提供)证明。该项目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能及时到账的责任,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附件:保证金缴纳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级的供应商须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信用等级为A级,详见以下截图。(截图日期: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放期限截止之日至响应之日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3.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属于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响应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五、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首轮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最终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响应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供应商对本项目响应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响应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响应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供应商应谨慎在响应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被认定无效)的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