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服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公安厅2024)
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
采购项目名称: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予以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苟晓燕、谢访、雷定坤(采购人代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公安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
联系方式:028-86301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8705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87050033-2038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磋商文件(2024022601).pdf
评审情况表.pdf
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成都)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四川省公安厅2024年2月标书编号:ZY20230987SC-C(2)廉洁自律书为进一步规范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为采购人、供应商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承诺:一、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法律制度规定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规范代理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杜绝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防止规定特定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行为发生,防止泄露标底或透露对供应商的评审有关情况、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商业秘密、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四、公司员工不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五、公司员工不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与供应商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在正常的业务交往中,不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质量控制部监督电话:028-87050033转2014质量控制部监督电子邮箱:s.c.zyzb@163.com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政采贷”业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16.雅安市商业银行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18.乐山市商业银行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20.绵阳市商业银行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四川天府银行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1.成都银行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银行清单有更新的,以四川省财政厅最新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公安厅(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项目(二次)3.采购人:四川省公安厅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计划备案号:51000023210200031972[2023]00229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1个包,拟确定1名中标人。(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包号标的名称服务要求1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详见采购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1—发布;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获得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采购文件无偿获取(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七、递交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3月8日9:00-9:30(北京时间)。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非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9: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本项目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2—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公安厅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联系人:卿老师联系电话:028-8630109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邮编:610000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28-87050033-2016传真:028-87050233电子邮件:s.c.zyzb@163.com—3—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限价(实质性要求)1、采购预算:60万元;2、采购限价:56.3000万元。超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服务期限(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部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服务项目不涉及)4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5是否允许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响应文件数量1、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实质性要求);2、电子文档U盘一份。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团体组织、事业单位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范畴。2、适用情形:(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执行方式:(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2)适用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5—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以转账方式缴纳。服务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费。由中标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3成交服务费13成交服务费/成交人承担,交款账号如下:收款单位: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成都金融城支行银行账号:3020550800289714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28-87050033-201615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28-87050033-0—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意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若本次采购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乙方应当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文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包装要求执行。甲方也应当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文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包装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可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79—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以上合同条款不涉及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80—附件:1.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二、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三、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附件:2.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中的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二、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81—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三、检测方法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82—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83—附件:3.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84—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85—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6—附件:4.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87—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8—评审情况表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12389电话举报平台和网上督察中心服务外包(二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718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原因评审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予以终止。1四川科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是/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予以终止。2四川省薪税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否1、未提供保密协议承诺函;2、无初始报价表。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予以终止。3四川海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否初始报价大小写不一致,大写超限价。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予以终止。4成都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否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中型,不符合要求。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中型,不符合要求。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中型,不符合要求。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予以终止。5成都探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否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141人,属于小型企业”。不符合相关规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141人,属于小型企业”。不符合相关规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141人,属于小型企业”。不符合相关规定。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予以终止。6四川航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否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20人,属于微型企业”。不符合相关规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20人,属于微型企业”。不符合相关规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20人,属于微型企业”。不符合相关规定。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予以终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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