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青蓝计划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2024)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6-SZHX-C2024-0005
二、项目名称: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苏州启源文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6 号(苏州吴中凤凰文化产业园)7 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服务范围: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按实际活动启动之日起算,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与甲方商讨,进行顺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富珍、张杰、周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计算;
说明:成交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本项目代理收费:15000.0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88号
联系方式:0512-66983708(周蔚)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512-65981596-8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毓霏、吴极
电话:0512-65981596-8116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1710295243478ae528ab03df04aa5976dfedac325d8cb《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709083843652ae528ab03df04aa5976dfedac325d8cb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项目采购文件.doc

1710295243489ae528ab03df04aa5976dfedac325d8cb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的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属于其他未列明_行业;承接企业为苏州启源文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10人,营业收入为477.06_万元,资产总额为536.955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苏州启源文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3月10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6-SZHX-C2024-0005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采购内容: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二月总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6-SZHX-C2024-0005项目名称: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自2020年启幕“百匠赋能计划”系列活动以来,“吴中百匠”的IP影响力日渐凸显,期间虽然经历了三年疫情,但“赋能”、“赋新”的脚步并未停滞,无论是从设计端还是产业端,抑或是文化维度,不断丰富着“吴中百匠”的内涵,推动“吴中百匠”迈向新征程,使吴中文化人才更富创新力、凝聚力。2024年将继续以“吴中百匠”为IP,推动百匠在各个领域内的焕新探索和方向,以系列活动为契机,全面推动以百匠为代表的吴中文化产业焕新发展。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按实际活动启动之日起算,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与甲方商讨,进行顺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标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6日(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免费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四、响应文件提交1.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13: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2.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88号联系方式:0512-66983708(周蔚)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联系方式:0512-65981596-81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毓霏、吴极电话:0512-65981596-8116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服务的整体方案策划费、各项活动的执行费、场地租赁、现场布置、布展搭建、人员差旅、货运交通、宣传报道、资源对接、合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采购文件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11、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见系统格式)4、响应报价分析表响应报价分析表磋商编号:报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内容单价(元)单位数量合计(元)12总价(元)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各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磋商响应报价表》参加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响应人应对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设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提示:1、磋商响应单位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服务的方案进行说明与描述。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配备人员一览表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从事工作备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年限工作领域备注注:1.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备注1234567…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6-SZHX-C2024-0005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2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2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供应商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日期:第三章采购内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一、采购编号:JSZC-320506-SZHX-C2024-0005二、项目名称: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三、采购需求:(一)项目目标自2020年启幕“百匠赋能计划”系列活动以来,“吴中百匠”的IP影响力日渐凸显,期间虽然经历了三年疫情,但“赋能”、“赋新”的脚步并未停滞,无论是从设计端还是产业端,抑或是文化维度,不断丰富着“吴中百匠”的内涵,推动“吴中百匠”迈向新征程,使吴中文化人才更富创新力、凝聚力。2024年将继续以“吴中百匠”为IP,推动百匠在各个领域内的焕新探索和方向,以系列活动为契机,全面推动以百匠为代表的吴中文化产业焕新发展。(二)采购服务内容包括:1、活动策划(1)对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进行全案策划。(2)方案既能体现站位高度,又有创意亮点,能体现出与“百匠赋能计划”系列活动的不同之处。(3)方案能够体现对于百匠人才成长的推动举措,以及系列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度。2、内容构成(1)系列活动之间要有内在关联度,形成内容和逻辑体系,为扎实打造推进“吴中百匠”IP进行全面赋能,要注重方案的落地性和实效力。(2)要全面推广“吴中百匠”IP,2024年不但要“走出去”,而且要走得更远。一方面要选择合适的城市作为“走出去”的目的地,另一方面,要考虑双城之间资源整合的常态化。(3)要重点关注文化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充分遵循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呈现的新态势,积极探索百匠与数字化结合的方式方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生态圈。(4)要体现过往百匠赋能系列活动的成果,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推动合作项目、合作规划落地实施,并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加强项目从小到大的成长性挖掘。(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按实际活动启动之日起算,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与甲方商讨,进行顺延)。(四)验收标准:按甲方要求及最新行业或国家标准验收。(五)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主要条款。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第二章)1.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2.磋商响应函;3.开标一览表;4.响应报价分析表;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6.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7.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0.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特定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1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服务供应商、施工单位的,应提供满足采购需求必备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10.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0.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0.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10.7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10.8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11.服务方案、服务期间人员配备方案及《配备人员一览表》;12.《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13.《类似业绩一览表》;14.其他资料(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等);注:(1)以上序号1-10为涉及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注意不要漏项。如有不确定上传的位置的,可以上传至其他资料或上传至符合性审查资料。五、网上响应文件的制作1.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使用说明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六、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2.响应人应按《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3.响应人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七、磋商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2.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1.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九、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2.投标开始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投标。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项:1.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开标当天不能完成整个磋商程序的,可以在磋商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磋商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磋商响应单位。十一、磋商评审程序1.磋商仪式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2.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3.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4.磋商代理人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磋商小组2.1.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磋商。2.2.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3.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4.响应文件审查4.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供应商澄清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1磋商程序(1)磋商顺序的确定:按磋商签到时间先后确定磋商顺序。如10分钟之内代理机构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磋商顺序顺延。(2)磋商小组将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包括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将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次数和时间视磋商时的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系统。6.2磋商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3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被隐藏无法显示,在到达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查看各供应商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报价,截止时间后以最新的报价为准;如超过截止时间未提交或报价超过预算,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满三家,则本次竞争性磋商失败。(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关于二次报价的具体操作流程,各供应商请详细阅读《操作手册》。7.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7.1.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因磋商响应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15.7.2.响应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磋商在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7.4.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十二、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1.确定成交供应商1.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并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询问及质疑2.1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2质疑联系方式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联系人:张毓霏、吴极联系方式:0512-65981595-8116十三、合同的签订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十四、其他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其收取标准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万-1000万以0.8%,1000万-5000万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苏州银行相城支行帐号:7066601071120143007269注:本项目代理费(人民币):15000.00元,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3.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3)响应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5)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6)每标段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草稿)甲方: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人:电话:依据甲方委托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6-SZHX-C2024-0005号)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单位,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的策划和执行。提供服务及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进行顺延)。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成交通知书;②乙方的响应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二、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①拥有对项目方案及执行的决策权。②有权监督及检查乙方的执行工作,并对相关方面给到指导意见。③本协议内采购的项目获得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由甲方享有。④在本协议采购项目之外的政府临时增加活动项目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需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后由甲方支付相应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①乙方需遵照本协议的宗旨及目标,保质保量完成采购服务内容。②乙方应配备专门的专业团队推进该项目,直至顺利完成。③在乙方管理运营项目期间,不得损害项目权益。④乙方服务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由他人负责项目总执行。⑥乙方应严格全面、完整履行协议义务。乙方定期向甲方作出工作汇报,听从甲方的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三、费用及结算:1、服务采购费用:¥。采购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支付合同金额50%作为首付款,项目结束经由采购单位评估活动完成情况后一个月,支付剩下的50%的费用。2、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四、其它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由于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并保障项目活动的顺利召开的,发生一次甲方即有权立即终止项目合同。六、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七、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2个工作日内送至甲方上传系统公示。(二)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三)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四)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签字或签章):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一)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不允许大型及以上企业参与响应,响应单位不再享受价格分优惠。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响应文件为不实质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二)信用记录(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3)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查询截止时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5)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的,响应无效。三、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二)方案比较(50分)1、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的定位契合度比较(12分)活动目标定位的精确、合理,与采购单位的定位契合度高的,得12分;对目标定位的较为合理,与采购单位的定位契合度一般的,得9分;对目标定位的不尽合理,与采购单位的定位契合度低的,得6分;有体现但不全面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整体活动具体设计方案比较(12分)整体活动具体设计方案。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创意新颖、内容丰富的,得12分;主题较明确、形式较多样、创意较新颖、内容较丰富的,得9分;主题明确性一般、形式多样性一般、创意新颖度一般、内容丰富度一般的,得6分;有体现但不全面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单个活动进度把控、管理制度方案比较(12分)单个活动时间进度安排科学合理、项目管理制度完备的,得12分;单个活动时间进度安排一般、项目管理制度一般的,得9分;单个活动时间进度含糊,项目管理制度不全的,得6分;有体现但不全面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活动宣传方案比较(10分)活动宣传方案全面,可实施性强,宣传渠道多样、线上线下有效结合的,得10分;方案较为全面完善、可实施性较强,宣传渠道较为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得7分,方案一般,宣传渠道一般的,得4分。有体现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应急响应能力比较(4分)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全面完善、可实施性强、实施过程便捷高效、针对性强的,得4分;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全面完善、可实施性强的,得2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专项服务人员配备及组织管理情况(14分)1、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专业的人才资质的得4分,最高为4分;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所提供资料无法证明是否符合评分标准最终无法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每提供一位得1分,最高为4分;提供项目组成员学历证明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所提供资料无法证明是否符合评分标准最终无法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组织管理方案:人员分工合理,岗位能涵盖每个活动的各个环节,岗位职责清晰的得6分;人员分工较为合理,岗位安排能够较好的适应每个活动的需求,分工较为清晰的为4分;人员分工合理性、清晰度一般,对活动各个环节的涵盖性一般为2分;人员分工不合理,岗位未能涵盖每个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说明的不得分;最高为6分。(四)投标人综合实力(26分)1、响应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策划活动业绩情况,每具备一项得4分,最高为12分;需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单个合同不重复累计计算得分。2、响应单位类似成功案例的分析展示:最高为6分;响应单位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1-2个类似的活动案例展示,需包含策划方案、效果图、现场照片等,通过过往类似成功案例展现响应单位的活动组织、策划能力以及活动案例实际呈现效果:通过类似成功案例展示的实际效果好的得6分,通过类似成功案例展示的实际效果较好的得4分,通过类似成功案例展示的实际效果一般的得2分;通过类似成功案例展示的实际效果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展示说明的不得分。3、响应单位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类似专业奖项或荣誉,有1个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相关荣誉奖项复印件或扫描件)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全文完)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6-SZHX-C2024-0005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采购内容: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二月总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6-SZHX-C2024-0005项目名称: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自2020年启幕“百匠赋能计划”系列活动以来,“吴中百匠”的IP影响力日渐凸显,期间虽然经历了三年疫情,但“赋能”、“赋新”的脚步并未停滞,无论是从设计端还是产业端,抑或是文化维度,不断丰富着“吴中百匠”的内涵,推动“吴中百匠”迈向新征程,使吴中文化人才更富创新力、凝聚力。2024年将继续以“吴中百匠”为IP,推动百匠在各个领域内的焕新探索和方向,以系列活动为契机,全面推动以百匠为代表的吴中文化产业焕新发展。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按实际活动启动之日起算,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与甲方商讨,进行顺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标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6日(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免费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四、响应文件提交1.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13: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2.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88号联系方式:0512-66983708(周蔚)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联系方式:0512-65981596-81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毓霏、吴极电话:0512-65981596-8116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服务的整体方案策划费、各项活动的执行费、场地租赁、现场布置、布展搭建、人员差旅、货运交通、宣传报道、资源对接、合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采购文件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11、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见系统格式)4、响应报价分析表响应报价分析表磋商编号:报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内容单价(元)单位数量合计(元)12总价(元)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各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磋商响应报价表》参加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响应人应对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设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提示:1、磋商响应单位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服务的方案进行说明与描述。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配备人员一览表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从事工作备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年限工作领域备注注:1.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备注1234567…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6-SZHX-C2024-0005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2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2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供应商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日期:第三章采购内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一、采购编号:JSZC-320506-SZHX-C2024-0005二、项目名称: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三、采购需求:(一)项目目标自2020年启幕“百匠赋能计划”系列活动以来,“吴中百匠”的IP影响力日渐凸显,期间虽然经历了三年疫情,但“赋能”、“赋新”的脚步并未停滞,无论是从设计端还是产业端,抑或是文化维度,不断丰富着“吴中百匠”的内涵,推动“吴中百匠”迈向新征程,使吴中文化人才更富创新力、凝聚力。2024年将继续以“吴中百匠”为IP,推动百匠在各个领域内的焕新探索和方向,以系列活动为契机,全面推动以百匠为代表的吴中文化产业焕新发展。(二)采购服务内容包括:1、活动策划(1)对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进行全案策划。(2)方案既能体现站位高度,又有创意亮点,能体现出与“百匠赋能计划”系列活动的不同之处。(3)方案能够体现对于百匠人才成长的推动举措,以及系列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度。2、内容构成(1)系列活动之间要有内在关联度,形成内容和逻辑体系,为扎实打造推进“吴中百匠”IP进行全面赋能,要注重方案的落地性和实效力。(2)要全面推广“吴中百匠”IP,2024年不但要“走出去”,而且要走得更远。一方面要选择合适的城市作为“走出去”的目的地,另一方面,要考虑双城之间资源整合的常态化。(3)要重点关注文化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充分遵循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呈现的新态势,积极探索百匠与数字化结合的方式方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生态圈。(4)要体现过往百匠赋能系列活动的成果,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推动合作项目、合作规划落地实施,并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加强项目从小到大的成长性挖掘。(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按实际活动启动之日起算,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与甲方商讨,进行顺延)。(四)验收标准:按甲方要求及最新行业或国家标准验收。(五)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主要条款。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第二章)1.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2.磋商响应函;3.开标一览表;4.响应报价分析表;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6.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7.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0.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特定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1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服务供应商、施工单位的,应提供满足采购需求必备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10.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0.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0.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10.7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10.8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11.服务方案、服务期间人员配备方案及《配备人员一览表》;12.《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13.《类似业绩一览表》;14.其他资料(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等);注:(1)以上序号1-10为涉及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注意不要漏项。如有不确定上传的位置的,可以上传至其他资料或上传至符合性审查资料。五、网上响应文件的制作1.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使用说明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六、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2.响应人应按《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3.响应人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七、磋商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2.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1.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九、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2.投标开始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投标。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项:1.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开标当天不能完成整个磋商程序的,可以在磋商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磋商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磋商响应单位。十一、磋商评审程序1.磋商仪式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2.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3.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4.磋商代理人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磋商小组2.1.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磋商。2.2.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3.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4.响应文件审查4.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供应商澄清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1磋商程序(1)磋商顺序的确定:按磋商签到时间先后确定磋商顺序。如10分钟之内代理机构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磋商顺序顺延。(2)磋商小组将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包括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将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次数和时间视磋商时的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系统。6.2磋商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3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被隐藏无法显示,在到达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查看各供应商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报价,截止时间后以最新的报价为准;如超过截止时间未提交或报价超过预算,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满三家,则本次竞争性磋商失败。(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关于二次报价的具体操作流程,各供应商请详细阅读《操作手册》。7.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7.1.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因磋商响应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15.7.2.响应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磋商在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7.4.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十二、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1.确定成交供应商1.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并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询问及质疑2.1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2质疑联系方式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联系人:张毓霏、吴极联系方式:0512-65981595-8116十三、合同的签订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十四、其他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其收取标准为:以预算金额为基准,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万-1000万以0.8%,1000万-5000万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苏州银行相城支行帐号:7066601071120143007269注:本项目代理费(人民币):15000.00元,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3.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3)响应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5)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6)每标段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草稿)甲方: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宣传部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人:电话:依据甲方委托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6-SZHX-C2024-0005号)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单位,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2024年“吴中百匠”青蓝计划的策划和执行。提供服务及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进行顺延)。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成交通知书;②乙方的响应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二、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①拥有对项目方案及执行的决策权。②有权监督及检查乙方的执行工作,并对相关方面给到指导意见。③本协议内采购的项目获得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由甲方享有。④在本协议采购项目之外的政府临时增加活动项目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需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后由甲方支付相应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①乙方需遵照本协议的宗旨及目标,保质保量完成采购服务内容。②乙方应配备专门的专业团队推进该项目,直至顺利完成。③在乙方管理运营项目期间,不得损害项目权益。④乙方服务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由他人负责项目总执行。⑥乙方应严格全面、完整履行协议义务。乙方定期向甲方作出工作汇报,听从甲方的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三、费用及结算:1、服务采购费用:¥。采购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支付合同金额50%作为首付款,项目结束经由采购单位评估活动完成情况后一个月,支付剩下的50%的费用。2、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四、其它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由于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并保障项目活动的顺利召开的,发生一次甲方即有权立即终止项目合同。六、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七、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2个工作日内送至甲方上传系统公示。(二)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三)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四)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签字或签章):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一)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不允许大型及以上企业参与响应,响应单位不再享受价格分优惠。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响应文件为不实质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二)信用记录(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3)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查询截止时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5)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的,响应无效。三、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二)方案比较(50分)1、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的定位契合度比较(12分)活动目标定位的精确、合理,与采购单位的定位契合度高的,得12分;对目标定位的较为合理,与采购单位的定位契合度一般的,得9分;对目标定位的不尽合理,与采购单位的定位契合度低的,得6分;有体现但不全面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整体活动具体设计方案比较(12分)整体活动具体设计方案。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创意新颖、内容丰富的,得12分;主题较明确、形式较多样、创意较新颖、内容较丰富的,得9分;主题明确性一般、形式多样性一般、创意新颖度一般、内容丰富度一般的,得6分;有体现但不全面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单个活动进度把控、管理制度方案比较(12分)单个活动时间进度安排科学合理、项目管理制度完备的,得12分;单个活动时间进度安排一般、项目管理制度一般的,得9分;单个活动时间进度含糊,项目管理制度不全的,得6分;有体现但不全面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活动宣传方案比较(10分)活动宣传方案全面,可实施性强,宣传渠道多样、线上线下有效结合的,得10分;方案较为全面完善、可实施性较强,宣传渠道较为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得7分,方案一般,宣传渠道一般的,得4分。有体现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应急响应能力比较(4分)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全面完善、可实施性强、实施过程便捷高效、针对性强的,得4分;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全面完善、可实施性强的,得2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专项服务人员配备及组织管理情况(14分)1、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专业的人才资质的得4分,最高为4分;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所提供资料无法证明是否符合评分标准最终无法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每提供一位得1分,最高为4分;提供项目组成员学历证明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所提供资料无法证明是否符合评分标准最终无法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组织管理方案:人员分工合理,岗位能涵盖每个活动的各个环节,岗位职责清晰的得6分;人员分工较为合理,岗位安排能够较好的适应每个活动的需求,分工较为清晰的为4分;人员分工合理性、清晰度一般,对活动各个环节的涵盖性一般为2分;人员分工不合理,岗位未能涵盖每个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说明的不得分;最高为6分。(四)投标人综合实力(26分)1、响应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策划活动业绩情况,每具备一项得4分,最高为12分;需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单个合同不重复累计计算得分。2、响应单位类似成功案例的分析展示:最高为6分;响应单位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1-2个类似的活动案例展示,需包含策划方案、效果图、现场照片等,通过过往类似成功案例展现响应单位的活动组织、策划能力以及活动案例实际呈现效果:通过类似成功案例展示的实际效果好的得6分,通过类似成功案例展示的实际效果较好的得4分,通过类似成功案例展示的实际效果一般的得2分;通过类似成功案例展示的实际效果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展示说明的不得分。3、响应单位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类似专业奖项或荣誉,有1个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相关荣誉奖项复印件或扫描件)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青蓝计划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