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YF-2024-C0200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8-2024-00392
三、项目名称
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城绿脉(湖北)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道彭家岭398号5栋3层301-1号
中标(成交)金额:49.7(万元)
综合评分法:94.90(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夏丹(包1)、邓超伟(包1组长)、柴送军(包1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3-12
2、评审地点:开标3035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对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2、收费金额:0.894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东湖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67880172)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
联系方式:027-6788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3层
联系方式:027-8822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映竹、彭潇、周美娟、童欣
电话:027-88220660
相关下载
磋商文件—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 2.26.pdf
(还建房安全评估)目需求对接表.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HBYF-2024-C02007项目名称: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二月1,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适用范围2.定义3.货物、服务和工程4.投标费用5.磋商文件的构成6.磋商文件的澄清7.磋商文件的修改8.投标的语言9.响应文件的构成10.响应文件编制11.联合体投标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风险保障14.投标的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16.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开标19.响应文件的初审20.响应文件的澄清21.综合比较与评价22.授标23.合同授予标准24.签订合同第三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及目录二、磋商书及价格部分(一)磋商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三、商务部分(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四、合同基本条款(参考)2,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18.31.71.37/dhgx/views/announce/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YF-2024-C02007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4-003923、项目名称: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50(万元)6、最高限价:50(万元)7、采购需求: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度还建房电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全部完成。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水平、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若考核结果合格,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或型式试验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直接获取,流程如下:A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再申领电子证照。方式:进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申领电子证照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包,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申领电子证照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申领电子证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申领电子证照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新)》。B使用CA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进入“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办理CA锁,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包,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4,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2月29日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开标五、开启1、时间:2024年3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6556304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联系方式:027-678805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3层联系方式:027-882206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映竹、彭潇、周美娟、童欣电话:027-882206605,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章3资质要求详见磋商邀请函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磋商响应文件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CA上传。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8线上开标提示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须在电脑旁等待二轮报价。9评标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10其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1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2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3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后,即可缴纳成交服务费(缴费形式不限,转账、支付宝等方式均可)。请携带缴费凭证和开票信息到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发票和成交通知书。如需邮寄成交通知书和发票,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转账凭证、开票信息(本公司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件人等相关信息发送至公司邮箱,我司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核实办理,将成交通知书及发票以顺丰到付寄予贵公司。汇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569460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一、总则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2“监管部门”指武汉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3“采购代理机构”指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货物、服务和工程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2“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对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收取。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1.1供应商资格条件;5.1.2采购邀请;5.1.3采购方式;5.1.4采购预算;5.1.5采购需求;5.1.6政府采购政策要求;5.1.7评审程序;7,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1.8评审方法;5.1.9评审标准;5.1.10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5.1.1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5.1.12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1.1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5.1.14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至每位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邮箱(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本磋商文件全部内容。7.磋商文件的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提出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已收到修改后的内容。7.3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如实编制响应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供应商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9.2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主要包括:8,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2.1资格证明文件:9.2.1.1资格性审查表对应内容;9.2.2价格部分:9.2.2.1报价表;9.2.2.2分项报价表(如有);9.2.3商务部分:9.2.3.1磋商书;9.2.3.2营业执照;9.2.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2.3.4公司介绍;9.2.3.5资质证书;9.2.3.6业绩证明;9.2.3.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评标表商务部分内容;9.2.4技术部分:9.2.4.1项目实施方案及人员组成(或产品相关介绍及检验报告);9.2.4.2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9.2.4.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评标表技术部分内容。10.响应文件编制10.1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投标。10.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CA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系统将拒收。10.4如磋商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10.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书》、《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响应文件。11.联合体投标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第四章附表“资格性审查表”中注明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9,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印件”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13.风险保障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其不良行为作出纳入不良记录或失信记录的处置:13.1.1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1.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3.1.3提供虚假材料的。14.投标的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签署15.1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5.2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磋商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5.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使用一键签章功能的,盖章位置不作要求。15.4供应商应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在客户端对应上传每一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16.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10,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当职位年龄12345678910…说明:格式自定,若需增加栏目,请延表填写。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32,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项目执行计划方案(自行编写方案)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33,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方名称实施日期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是否政府采购说明:格式自定,若需增加栏目,请延表填写。供应商应附相关证明文件,如采购合同(必须有项目金额)或成交通知书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34,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35,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6,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37,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38,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39,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0,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合同基本条款(参考)一、说明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采购方和,成交方共同签订。对于合同条款,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制定。制定合同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的内容。三、合同条款1.应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方确认的采购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数量及交货日期、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付款方式为合同的基本条款。2.服务的承诺。3.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四、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所有补充文件5.成交供应商在招标期间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6.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技术资料)。采购人(公章):,成交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41,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附件2东湖高新区政府分散采购项目需求对接表采购人单位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岳阳联系电话027-67880596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安全评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420108-2024-00392 预算金额(万元)5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供应商负责东湖高新区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涉及的所有电梯(初步估计在600台左右)的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项目费用以实际中标价为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商务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东湖高新区2024年度还建房电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全部完成。在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水平、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若考核结果合格,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3.技术要求工作内容序号工作项目工作项目任务工作地点1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1.按照《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用)》、《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2023)等技术规范完成指定电梯的安全评估,评估完成后及时出具评估报告,提交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方。2.电梯安全评估包括查找电梯设备本体、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环节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和评定,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电梯安全评估的评估依据、开展安全评估电梯需符合的标准见“四、附件”。3.完成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东湖高新区2还建房电梯安全评审(评估验收服务)1.按照《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用)》、《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2023)等技术规范(见四、附件)完成指定还建房电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安全评审。评审完成后,评估机构应及时出具电梯安全评估报告和验收报告,提交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方。2.电梯安全评审包括对电梯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技术评估、评审电梯安全隐患整改实施方案(包含维修改造内容、经费预算)可行性与合理性、开展项目验收。电梯安全评审的评审依据、需开展安全评审的电梯标准见“四、附件”。3.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东湖高新区人员要求1、对项目完成人员的要求按照《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2023)的相关规定,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电梯检验员或检验师证,具体要求如下:安全评估机构应成立由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人数在7人(含)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评估小组组长,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电梯检验师(含)以上资格。评估人员为评估小组组员,应有三年以上与电梯相关检验检测或三年以上电梯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2、评估组组长基本要求熟悉电梯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掌握电梯安全评估程序和流程;不受任何偏见影响;具有保障安全评估公正实施的组织能力;当评估不能达成一致时具有仲裁能力。其他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60%,项目结束完支付剩余的40%。2、计价方式: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项目采取包干制,供应商负责东湖高新区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涉及的所有电梯(初步估计在600台左右)的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项目费用以实际中标价为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3、供应商拟投入技术团队人员须固定,提供每一位成员履历,包含从业经历、取得的职称、注册资格等。4、每次检验任务提前24小时预约,供应商须确保评估人员(不少于2名)及时到位,项目负责人需定期巡查安全评估现场;6、供应商及评审小组成员在开展检验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技术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开展检测工作,维护采购人利益。供应商及评审小组成员若与待检单位存在利益纠葛的,在执行任务前应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并申请回避;供应商及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利用检验工作出售或推销电梯零部件产品,不得与待检单位私下合作,夸大电梯安全隐患或抬高维修保障预算。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将取消合约,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附件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3、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4、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5、GB 755-2008《旋转电机额定和性能》;6、GB/T 20900-2007《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7、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8、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9、GB/T 10059-2009《电梯实验方法》;10、GB/T 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11、GB/T 24478-2009《电梯曳引机》;12、GB/T 42615-2023《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电梯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情形1、曳引轮严重磨损、轿厢反绳轮磨损需更换、曳引绳需要全部更换的;2、门机系统需要进行更换的;3、曳引机更换的;4、轿厢操纵箱、光幕、旋转编码器需要更换的;5、轿厢对重缓冲器需要进行更换的;6、随行电缆老化需要更换的;7、部分厅轿门需要更换的;8、控制柜内变频器及微机主板或控制柜整体需要更换的。以上项目达到4个以上(包含4个)或维修费用达到4万以上的需进行安全评估。电梯需要进行安全评审的情形1、需更换曳引轮和部分曳引钢丝绳的;2、需更换控制柜部分元器件(继电器、接触器、变压器等,不含变频器及微机主板)的;3、需更换光幕的;4、需更换部分厅门门锁系统的;5、需更换部分井道感应器的;6、需更换部分内选按钮的;7、需更换轿厢报警装置的;8、需更换限速器的;9、需更换轿厢的对重导靴的;10、需更换部分随行电缆及补偿链的;11、更换部分井道底坑的安全开关的;12、需更换应急电源的。以上项目开展安全评审。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60%,项目结束完支付剩余的40%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或型式试验资质。六、建议打分标准项目评审分项满分评审内容及分值价格部分(10分)磋商报价1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商务部分(21分)业绩证明101.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5分。同一甲方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提供上述业绩项目由甲方对其合同履约情况的评价情况:每得到一个评价(结果为“满意”或相同含义的评价)得1分,最多得5分。(以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21分)项目负责人51.项目负责人持有电梯检验师证书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人员证书、聘用合同、社保证明)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关键评审因素,另附业主(合同甲方)盖公章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21分)项目组成员61.在满足第三章项目人员要求基础上,每增加评估人员1名得1分,最高加3分。(提供人员证书、聘用合同、社保证明)2.评估小组组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持有电梯检验师证书的,每个加1分,最高加3分。(提供人员证书、聘用合同、社保证明)技术部分(69分)实施总方案20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总方案。内容应至少包括①项目背景、②项目内容、③项目各阶段流程、④进度保障措施、⑤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原始记录及报告样式等。以上内容全部提供且清晰、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20分。缺一项扣4分;单项内容不清晰、不完善、有所欠缺、可操作性不强、基本合理的则单项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不符的则不得分。技术部分(69分)服务质量保证方案16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制定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应至少包括①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②质量承诺及质量管理节点、③服务质量控制措施、④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上内容全部提供且清晰、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16分。缺一项扣4分;单项内容不清晰、不完善、有所欠缺、可操作性不强、基本合理的则单项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不符的则不得分。技术部分(69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8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制定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应至少包括①重点难点分析及其对应的应对措施、②以及针对本项目实施重难点的合理化建议。以上内容全部提供且清晰、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8分。缺一项扣4分;单项内容不清晰、不完善、有所欠缺、可操作性不强、基本合理的则单项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不符的则不得分。技术部分(69分)人员配置方案5提供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方案: 1.人员配备方案完整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标准清晰得5分; 2.人员配备方案齐全、符合项目情况得3分; 3.人员配备方案齐全、阐述简单得1分; 4.未作应答得0分。技术部分(69分)工作计划51.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描述清晰且合理、可行,得5分; 2.工作计划有所欠缺,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描述清晰,得3分; 3.工作计划不明确,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描述基本可行,得1分; 4.其他得0分。技术部分(69分)专项承诺5供应商需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保证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守秘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全面配合采购人工作、不追加任何费用、中途不更换项目负责人等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内容详实完整、具体、合理可行的得 5分; 2.有相关承诺但承诺内容、表述基本可行的得3分; 3.有相关承诺但承诺内容空泛、表述不清晰的得1分; 4.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全的不得分。技术部分(69分)应急服务方案5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应急服务方案,内容不限于遇突发时间响应时间、针对各种意外状况的解决措施等。1.对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有充分估计,内容分析和描述全面、详细,针对各种意外状况分别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响应时间及时,得5分;2.对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有估计,内容分析和描述有欠缺,针对各种意外状况分别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响应时间及时,得3分;3.应急服务方案内容对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意外状有况估但不全面,内容分析和描述有缺陷,针对各种意外状况提出的解决措施不太明确,响应时间延误,得1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技术部分(69分)服务承诺、及其它伴随增值服务等5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切实可行,能提高特种设备管理水平的,得5分;2.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方案内容欠缺,可实施性不强,得3分3.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方案内容空洞,不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得1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总分100分七、其他项目资料无。采购人经办人签字采购人单位盖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位名称)的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宁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宁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还建房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宁城绿脉(湖北)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2683.61万元,资产总额为2344.9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宾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益章):宁城绿局(湖北)检测有限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手):日期:2024年03月12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安全评估及安全评审服务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