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窗服务保障中标结果公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2024)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单位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4-03-1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3-01
成交日期
2024-03-14

成交供应商
昆明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成交金额
¥134.3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俊鹏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4561405

采购单位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单位地址
滇池度假区海润路博欣采莲湾5幢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488609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9楼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456140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4-C3-00180-YNHS-0001

二、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
供应商名称:昆明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乡花红园村昆明山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号楼101-103室
成交金额(万元):134.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

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采购内容)

服务范围: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及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伟,陈韵如(采购人代表),李学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滇池度假区海润路博欣采莲湾5幢2楼
联系方式:0871-64886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9楼33号
联系方式:0871-64561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俊鹏
电 话:0871-6456140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doc
2024-03-14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微.pdf
2024-03-14
下载

其他文件
小微.pdf
2024-03-14
下载

其他文件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doc
2024-03-14
下载

5、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的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昆明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262.8万元,资产总额为600.9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昆明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62.8万元,资产总额为600.9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昆明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2024年3月13日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磋商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成交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随成交结果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的行业。(注:(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的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昆明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262.8万元,资产总额为600.9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昆明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62.8万元,资产总额为600.9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昆明勇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2024年3月13日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磋商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成交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随成交结果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的行业。(注:(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HS-CG-2024-011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三月特别声明1、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化开标评标方式,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上传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因供应商操作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及“云南CA”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95763(客服热线)云南CA技术支持电话: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电话:15288315056。供应商钉钉服务群云南省外及昆明供应商云南省省级网超供应商四群 钉钉群号:34867725昭通供应商昭通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1980772曲靖供应商曲靖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65611楚雄供应商楚雄州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32143095大理供应商大理州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11777763保山供应商保山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333198德宏供应商德宏州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1992201迪庆供应商迪庆州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30366334怒江供应商怒江州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1998915红河供应商红河州政采云供应商一群 钉钉群号:23151379红河州电子卖场供应商二群 钉钉群号:32835709玉溪供应商玉溪市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78229文山供应商文山州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53608丽江供应商丽江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30984074普洱供应商普洱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53958临沧供应商临沧市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376386西双版纳供应商西双版纳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60567供应商培训咨询政采云全国供应商培训咨询【云南】钉钉群号:23108708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三、其他要求★2四、采购文件获取2五、响应文件提交2六、响应文件开启3七、公告期限3八、发布公告的媒体3九、联系方式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12三、响应文件13四、提交响应文件16五、磋商16六、成交结果18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0一、资格证明文件42二、商务部分格式50三、技术部分57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61第六章评审方法63评审办法前附表631、评审办法632、评审标准643、磋商及最后报价674、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68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6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找到本项目(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4530191JH2024000042、项目编号:YNHS-CG-2024-0113、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34.457万元6、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21个岗位服务团队参与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业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7、实施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指定地点。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3.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无三、其他要求★1.信用要求:(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未被移出的,不能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1日23时59分至2024年03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3.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1.1.六、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政采云”平台。1.2.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3.八、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公司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公告,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地址:滇池度假区海润路博欣采莲湾5幢2楼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71-64886067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871-64561405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9楼33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采购人采 购 人: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地 址:滇池度假区海润路博欣采莲湾5幢2楼联 系 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71-64886067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9楼33号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871-64561405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项目编号:YNHS-CG-2024-0114资金来源及采购规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34.457万元5采购范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6服务期限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7服务地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8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9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0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12现场考察不组织13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5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7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无须确认。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20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2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第五章《服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2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23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支票、本票、汇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一)银行转账:磋商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保险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三)担保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公司按照要求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供应商为被担保人,采购人为收益人。(四)银行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供应商为被担保人,采购人为收益人。二、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的,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投标保函。三、磋商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单位名称: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帐  号 :1702 8028 3联 系 人:侯老师电  话:0871-64561405保证金金额:3000.00元注: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5、磋商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二)采用保险保函方式: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保证金金额:3000.00元24响应文件份数登录“政采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份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25报价方式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的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的一切费用。3.磋商报价不超过本项目的控制预算。4.具体报价格式详见磋商一览表。26报价货币人民币27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CA加密28响应文件的上传(一)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釆云”平台(https://www. zcygov. cn)中下载的政釆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釆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9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3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1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3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4履约保证金无35合同款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36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政府采购政策响应9.2.3.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2)请投标人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9.2.3.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9.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9.2.3.4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全满足前述政策,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2.2.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地点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服务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项目的代理人;(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5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下投标的,按一家磋商申请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申请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最低的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磋商申请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费用承担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7、磋商前答疑会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起投诉。2.3.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六章评审方法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2.4.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内及相关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6.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到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的编制19.1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9.2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原件的复印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9.4响应文件的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9.6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19.7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9.8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20、报价和报价货币20.1供应商须就“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所参与磋商的项目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20.2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2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的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的一切费用。20.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0.5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由于供应商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6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自行报价。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20.7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20.8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9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5.四、提交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上传21.1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响应文件的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响应文件的提交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响应文件的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2.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6.五、磋商24、磋商小组的组建24.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而成。24.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4.3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4)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9)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磋商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5、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2.7.六、成交结果27、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不保证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27.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8、成交通知书28.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履约保证金30.1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1、采购代理服务费31.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32、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关于中小企业:31.1.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33.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33.2.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33.2.2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33.2.3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33.3关于监狱企业:33.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3.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3.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3.4.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5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此次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照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服务地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指定地点。2合同款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定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合同协议书甲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采购结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以下(项目名称)合同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二、服务岗位、人数和期限:1、乙方需要接受服务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服务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服务协议的情形。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人,为(常白班、运转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2、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四、劳动报酬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4、员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乙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5、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五、社会保险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服务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服务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3、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九、劳务费用结算:1、劳务费用的构成:2、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十一、本协议一式五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十二、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或修改文件。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3.1.一、资格证明文件3.1.1.1、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申请人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据此申请书,我公司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地点。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22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3.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4.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为成交人的行为。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3.1.2.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职 务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成立日期职工人数基本情况简介: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3.1.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2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自行说明,新成立的机构除外。)3.1.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机构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1.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1.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参加本项目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磋商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标段号:)的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磋商申请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注:1、代理人出席磋商会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由磋商小组核验。2.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1.7.8、廉政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上述承诺,甘愿接受采购人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供应商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行政监督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在案。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3.2.二、商务部分格式3.2.1.1、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磋商总报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磋商申请人: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注:<1>供应商应将此表放于磋商申请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按规定表格填报、不得漏报。<2>磋商报价含所有人员工资、培训费、利润、税金及服务期内的人员更换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磋商总价高于最高限价将导致废标。供应商应认真估算工作量,做好工作量冗余和风险预估,采购方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3>报价一览表内容应与磋商申请文件内容相一致,当两者不相符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且不得出现选择性内容。2、报价组成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采购内容)小计(元)备注123456其他费用………合计(元)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本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本公司承诺所缴纳磋商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3.2.2.4、商务条款偏离表磋商申请人须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等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2、(有偏离情况的)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表格中“偏离”一列,磋商申请人只能如实填写“有偏离”或“无偏离”。3、凡报价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有偏离“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3.2.3.5、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磋商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成交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随成交结果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4、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的行业。(注:(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4.6、其他材料格式自拟3.3.三、技术部分1、技术规格偏离表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应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本表格将作为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2.(有偏离情况的)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表格中“偏离”一列,磋商申请人只能如实填写“有偏离”或“无偏离”。3、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序号。4、各磋商申请人须对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2、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标的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附: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评价等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2)服务质量保证承诺(3)人员调换期间工作进度保障方案(4)人员管理方案(5)人员费用发放承诺及违约承诺……4、人员配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领导班子情况:姓名年龄现职务职称持何种资格证书(发证时间)现从事的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拟任职务项目人员情况(需附个人有关资格证明及相关证书):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从业经验描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附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3.3.1.5、质量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承诺书作为我公司对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服务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人员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2、提供的服务要求及实施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3、保证兑现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内容、进度计划和质量标准。本承诺书自开标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有效。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6、其他材料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或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格式自拟。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采购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包括人才交流、引进配套服务辅助性工作、志愿服务活动、政策、规划宣传服务、行业调查服务(服务满意度)、后勤服务,主要承接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处理政务事项。要求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端庄,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政策法规、办事流程,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软件,掌握服务礼仪规范,服从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服务内容为:1.服务辅助性工作(咨询导办服务,固定导办岗位、流动导办岗位)大厅1000余平米,日均咨询办件量300件以上,导办人员需做到取号、指引、咨询、大厅人员管控、处理现场投诉、处理“好差评”系统等工作。门口取号机需配备固定导办,负责取号、指引、咨询、引导办事人员到综合受理区办理或准备相关资料等工作;总服务台需配备固定导办,负责咨询、投诉反馈意见收集、咨询/投诉电话接听及处理、中心办件邮寄工作等工作;大厅内需配备流动导办,负责填单台维护、便民设施维护、自助机具指导、窗口秩序维持等工作。需熟练掌握各纳入政务中心业务所属部门的政策法规,能较流利、快速地回答办事人员的咨询,熟悉大厅业务设置,能给予服务对象正确引导,能熟练操作触摸屏、排队叫号系统、办公电脑等设备,掌握礼仪规范。2.服务辅助性工作(综合受理窗口岗位)政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模式,证件齐备能当场办结的事项,窗口服务人员应予以当场办结。对需要流转的事项应将所需材料收齐并及时、完整地交付到物料流转人员手中。对不符事办理条件的事项将原因告知申请人,或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资料。接受申请人的办件咨询,实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完成窗口接件、补正、受理、办件、催办、返件等各项工作任务。需熟练掌握各纳入业务所属部门的政策法规,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软件,掌握服务礼仪规范。3.大厅后勤管理、后勤服务目前进驻大厅工作人员共70余人,大厅有53个窗口,1个监控室,2个机房,1间配电室,7个消防设备,母婴室、读书角、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上述办公区域、设备及工作人员迫切需要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大厅综合后勤管理人员负责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日常政务服务礼仪巡检、考勤和考核工作。具体负责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统计、分析、总结、评估工作;具体负责受理对窗口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等工作。大厅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管理工作,易耗品办公用品的购置、调配、使用、保管,电子设备(LED显示屏、自助设备等)的维护与维修,消防设备安全维护,电力安全维护,监控室管理,设备线路整理等工作,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有良好的执行力及管理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软件,掌握服务礼仪规范。4.大厅志愿服务、服务满意度调查、公共公益宣传服务主要辅助大厅管理人员的工作,督察组来访接待、参观带领、业务解答,随机开展政务中心来访群众办事满意度调查,需熟练掌握各纳入业务所属部门的政策法规,宣传各纳入政务中心业务所属部门的政策,政务大厅涉及的创文、创卫、疫情的相关规定措施的开展执行,政务中心专项业务培的组织开展,进驻部门的宣传册整理发放,母婴室使用指导,图书阅览区图书报刊的管理,大厅卫生、安保情况、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巡查,做好学**志愿者服务站维护和服务,急救物品的保管,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软件,掌握基本急救常识,掌握服务礼仪规范。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采购21个岗位服务团队参与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业务,上岗人员岗位技能须达到行业标准,接受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扣除社保、税金、管理费等费用后,岗位人员到手工资不少于3250元/人。4.第六章评审方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2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自行说明,新成立的机构除外2.1资格评审标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机构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1资格评审标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参加本项目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1资格评审标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2.2符合性评审标准信用要求(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未被移出的,不能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2符合性评审标准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符合性评审标准非联合体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2.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申请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磋商会议的,不审查该项。2.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报价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2.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2.2符合性评审标准实质性条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注★条款内容2.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供应商须提供的各项证书一致2.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无效无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3.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F1+F2其中:①F1、F2分别为报价部分、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3.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报价部分F1:10分。技术部分F2:90分。4.1.1、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磋商小组确定项目合格供应商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确定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4.2.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2.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及否决投标条款标准(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中相应的规定。2.2、详细评审及分值构成条款号评审内容评 审 标 准2.2.1磋商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评标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二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二次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二次报价)×10。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则该项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审(满分90分)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20分)第一档次:编制的服务方案对项目特点和难点考虑较为全面,实施方案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有完善的应急工作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较优,能够快速响应的得 20 分;第二档次:编制的服务方案对项目的特点和难点考虑全面性较 好,实施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有应急工作预案, 对突 发性事件应急措施合理可行,能及时响应的得 15 分;第三档次:编制的服务方案对项目的特点和难点考虑全面性 好,实施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行,有应急工作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合理可行,能有效响应的得 10 分;第四档次:编制的服务方案对项目的特点和难点考虑全面性可 行,实施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行,有应急工作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能有响应措施得 6 分;第五档次:编制的服务方案对项目特点和难点考虑不全面,方案无针对性,无对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的得 3 分;第六档次:无服务方案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审(满分90分)服务质量保证承诺评审(满分15分)第一档次:服务质量承诺全面、明确,有详细的违约责任承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的,且有具体的质量管理控制的得 15 分;第二档次:服务质量承诺较好,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的,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的得 10 分;第三档次:服务质量承诺具体,有违约责任承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的,且有基本的质量管理控制的得 6 分;第四档次:服务质量承诺、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不明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全面或可行性一般的得 3 分;第五档次:无服务承诺或保证措施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审(满分90分)人员调换期间工作进度保障方案(满分15分)第一档次:人员调换期间工作进度保障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行,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得 15 分;第二档次:人员调换期间工作进度保障方案常规、通用,基本符合项目需求,针对性一般的得 11 分;第三档次:人员调换期间工作进度保障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较弱的得 7 分;第四档次:人员调换期间工作进度保障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4 分;第五档次:无人员调换期间工作进度保障方案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审(满分90分)人员管理方案(满分15分)第一档次:人员入职管理程序、人员转正、人员劳动合同管、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人员退回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管理方案合理规范,人员管理制度有详细的招聘、派遣、考勤、奖惩制度,有具体的工作台账,且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15分;第二档次:人员入职管理程序、人员转正、人员劳动合同管、人员信息 管理、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人员退回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管理方案可行但存在疏漏,人员管理制度有详细的招聘、派遣、考勤及奖惩制度,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2分;第三档次:人员入职管理程序、人员转正、人员劳动合同管、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人员退回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管理方案粗略,人员管理制度招聘、派遣、考勤及奖惩制度缺失,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8分。第四档次:人员入职管理程序、人员转正、人员劳动合同管、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人员退回管理、劳动 争议处理等管理方案较差,人员管理制度招聘、派遣、考勤及奖惩制度差,针对性、可行性差的得 3 分。第五档次:人员入职管理程序、人员转正、人员劳动合同管、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人员退回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管理方案不可行,人员管理制度招聘、派遣、考勤及奖惩制度差,无针对性、可行性的或无服务进度计划承诺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审(满分90分)人员费用发放承诺及违约承诺(满分15分)第一档次:人员费用发放承诺全面,合理可行,具体的违约措施,能较好满足使用方的要求,的得 15分;第二档次:人员费用发放承诺相对一般,违约承诺粗略能,基本满足使用方要求的得 11 分;第三档次:人员费用发放承诺不具体,无具体违约承诺,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 7 分;第四档次:人员费用发放承诺较差,无具体违约承诺,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 4分。第四档次:无人员费用发放承诺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F2)评审(满分90分)类似业绩得分(满分10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以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10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复印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应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注:请各供应商将所有与评审打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2.3算术错误修正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竞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审价。算术性修正的原则:(1)响应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3.3、磋商及最后报价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款情形或符合《财政部关于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4.4.4、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4.1磋商小组各成员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评审得分=F1+F2其中:F1、F2别为报价部分、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4.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4.4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5.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5.1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分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汇总得最后得分,并按照磋商申请人最后得分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限定在三家,并标明排列顺序。磋商小组应推荐最后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磋商报价也相等,则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部分也相等的,则由采购人代表在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及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当场抽签确定最终的成交候选人排序。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A:投标被否决条件否决投标条件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部分的规定为准。A1.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A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1.2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1.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4在清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竞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5响应文件中不符合供应商须知19.1响应文件的签署的。A1.6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有瑕疵的。A1.7在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竞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A1.8供应商报价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报价方式的。A1.9响应文件载明的维修服务工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A1.10无供应商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A1.11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A1.1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A1.13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A1.1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1项规定的或开标现场无法读取导入的。A1.15采用“暗标”评标时,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的。A1.1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签名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的签名人员为同一人的。A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参与磋商的;(8)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磋商保证金。(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10)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A1.18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影响评标的。A1.19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HS-CG-2024-011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三月特别声明1、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化开标评标方式,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上传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因供应商操作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及“云南CA”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95763(客服热线)云南CA技术支持电话: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电话:15288315056。供应商钉钉服务群云南省外及昆明供应商云南省省级网超供应商四群 钉钉群号:34867725昭通供应商昭通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1980772曲靖供应商曲靖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65611楚雄供应商楚雄州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32143095大理供应商大理州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11777763保山供应商保山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333198德宏供应商德宏州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1992201迪庆供应商迪庆州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30366334怒江供应商怒江州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1998915红河供应商红河州政采云供应商一群 钉钉群号:23151379红河州电子卖场供应商二群 钉钉群号:32835709玉溪供应商玉溪市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78229文山供应商文山州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53608丽江供应商丽江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30984074普洱供应商普洱市政采云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53958临沧供应商临沧市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376386西双版纳供应商西双版纳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群 钉钉群号:23160567供应商培训咨询政采云全国供应商培训咨询【云南】钉钉群号:23108708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三、其他要求★2四、采购文件获取2五、响应文件提交2六、响应文件开启3七、公告期限3八、发布公告的媒体3九、联系方式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12三、响应文件13四、提交响应文件16五、磋商16六、成交结果18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0一、资格证明文件42二、商务部分格式50三、技术部分57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61第六章评审方法63评审办法前附表631、评审办法632、评审标准643、磋商及最后报价674、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68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6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找到本项目(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4530191JH2024000042、项目编号:YNHS-CG-2024-0113、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34.457万元6、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21个岗位服务团队参与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业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7、实施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指定地点。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3.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无三、其他要求★1.信用要求:(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未被移出的,不能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1日23时59分至2024年03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3.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1.1.六、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政采云”平台。1.2.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3.八、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公司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公告,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地址:滇池度假区海润路博欣采莲湾5幢2楼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71-64886067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871-64561405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9楼33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采购人采 购 人: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地 址:滇池度假区海润路博欣采莲湾5幢2楼联 系 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71-64886067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9楼33号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871-64561405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项目编号:YNHS-CG-2024-0114资金来源及采购规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34.457万元5采购范围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6服务期限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7服务地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8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9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0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12现场考察不组织13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5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7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无须确认。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20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2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第五章《服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2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23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支票、本票、汇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一)银行转账:磋商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保险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三)担保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公司按照要求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供应商为被担保人,采购人为收益人。(四)银行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供应商为被担保人,采购人为收益人。二、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的,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投标保函。三、磋商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单位名称: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帐  号 :1702 8028 3联 系 人:侯老师电  话:0871-64561405保证金金额:3000.00元注: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5、磋商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二)采用保险保函方式:项目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服务保障项目保证金金额:3000.00元24响应文件份数登录“政采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份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25报价方式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的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的一切费用。3.磋商报价不超过本项目的控制预算。4.具体报价格式详见磋商一览表。26报价货币人民币27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CA加密28响应文件的上传(一)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釆云”平台(https://www. zcygov. cn)中下载的政釆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釆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9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3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1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3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4履约保证金无35合同款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36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政府采购政策响应9.2.3.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2)请投标人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9.2.3.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9.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9.2.3.4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全满足前述政策,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2.2.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地点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服务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项目的代理人;(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5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下投标的,按一家磋商申请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申请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最低的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磋商申请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费用承担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7、磋商前答疑会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起投诉。2.3.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六章评审方法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2.4.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内及相关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6.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到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的编制19.1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9.2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原件的复印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9.4响应文件的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9.6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19.7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9.8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20、报价和报价货币20.1供应商须就“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所参与磋商的项目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20.2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2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的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的一切费用。20.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0.5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由于供应商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6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自行报价。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20.7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20.8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9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5.四、提交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上传21.1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响应文件的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响应文件的提交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响应文件的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2.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6.五、磋商24、磋商小组的组建24.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而成。24.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4.3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4)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窗服务保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