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中标结果公示(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
一、项目编号:YC2024-GK01423
二、项目名称: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京博仪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清雅苑2号
3、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4、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
品牌:Picarro
规格型号:G2201-i
数量:1套
单价:人民币1498000元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崔福春、周新华、杨贵礼、潘红、韩成。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支付;
2、收取金额:人民币4000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本次中标公告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师范大学
地 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187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栋13层
联系人:苍盛
联系方式:025-83606760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采购文件.doc
规范 专业 高效规范 专业 高效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C2024-GK01423项目名称: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采购人:南京师范大学代理机构: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五、开标与评标11六、定标14七、授予合同16八、其他17第三章合同文本18第四章项目需求26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一、评分索引表36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37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8四、开标一览表43五、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44六、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45附件46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栋13层(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3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YC2024-GK014231.2项目名称: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1.3预算金额:150万元;1.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0万元;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2.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使用进口产品投标,而投标供应商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的有效授权书(须提供有效盖章授权书)。2.5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整起至2024年2月28日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方式:由潜在投标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附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开票资料及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jsyc08@qq.com(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3.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龙江支行账号:320899991010004072890开户银行代码:301301000548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3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3月13日14时整(北京时间)4.3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栋13层五、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5份;电子文件(word格式,U盘)1份6.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7.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师范大学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118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栋13层联系人:苍盛联系电话:025-8360676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代理服务费。采购文件工本费具体收取办法详见招标公告。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固定金额向代理机构缴纳。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1投标邀请6.1.2投标人须知6.1.3合同条款及格式6.1.4项目需求6.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1.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代理服务费、项目评审费(本项目预算已包含评审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将评审费用计入报价)、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或万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2.6.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12.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产品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培训计划;13.4详细阐述所投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4.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15、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15.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5.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5.3投标人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办理退还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8.2.1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分包的应注明所投分包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8.2.2按招标公告中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址。18.2.3如未按要求密封或标注相关信息的,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投标截止日期19.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0.2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点。21.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追究其责任。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书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采购当事人等参加。22.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2.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2.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2.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4.4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登记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和和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收取)。26.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6.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果收取)。27.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7.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通知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投标函”中的通讯信息,并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信息,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2中标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领取信息后,须立即到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的领取手续。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质疑处理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4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0.5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30.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6.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6.5未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30.7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0.8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0.9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10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八、其他34、样品34.1如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34.2代理机构不接收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样品。34.3未中标样品在评审结束后统一退还(退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在接到退还通知后1天内将样品搬离样品递交现场,超过时间未退还的样品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置。34.4中标人的样品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移交给采购人,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封存。第三章合同文本南京师范大学货物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南师大项目采购编号:甲方:(买方)南京师范大学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师范大学项目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标的标 的 名 称品 牌厂 家产 地型 号 规 格数 量单 价总 价本项目不得转包;确需分包的,须为非主体性、非关键性工作,且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否则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全责,乙方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所支出的必要的税、及上下力资费、运输费、安装费用等,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应先行向甲方开具与拟交付货物的全额合规税务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三、技术资料及保密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接触本合同的任何人员,均应注意保密。乙方应对上述人员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因上述人员行为泄露保密信息的,由乙方及泄密人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产权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出现侵权行为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五、交付及免保5.1交付期:_________。5.2乙方免费、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校区。5.3免费质保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六、合同款支付6.1三包范围内的货物,在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合法全额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三包范围外的货物,在货到验收合格、收到乙方合法全额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95%货款,质保期满后无重大问题的,支付5%尾款。6.2乙方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在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提供合法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6.3其他具体支付条件: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7.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产品。7.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第种办法处理(处理办法可按货物特性另行约定):(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3)其他处理办法:。7.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7.4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7.5供应商响应的承诺(7.1—7.4中与本条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八、合同内容的交付8.1提交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等资料。8.2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工作日)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8.3合同标的验收合格视为交付,交付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九、验收9.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依据采购文件上的项目需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验收。9.2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依据。9.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规范后,甲方才实施验收。9.4需对技术复杂的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时,如检测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部分不合格)时,乙方承担所有的检测、验收等相关费用。9.5验收涉及宣传甲方或甲方所属(含挂靠)各单位的图、音视频、文字等形式资料前,需提交甲方宣传部审核、初验,通过后方可实施项目验收。9.6验收时乙方相关人员必须到场,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结果报告。9.7其他验收要求: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向乙方支付拒收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节假日除外),按逾期付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无故逾期(节假日除外)交付货物的,按逾期付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4乙方交付的货物有质量或产权瑕疵等问题时,愿意更换/整改的,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整改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回全部已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责承担。10.5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乙方违约: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的;②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要求的;③交付后经验收不合格的;④违反有关采购规定的;⑤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取得所有权的。10.6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剩余应付款,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维护权益:①拒收因乙方违约所交付的产品,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另行组织采购;②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③将乙方录入学校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上报江苏省财政厅,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④向乙方索赔,索赔通知发出后三十天内,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赔偿或答复的,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索赔,甲方可按下列标准从应付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按如下方式计算:延迟交付期自索赔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延迟交付一周的,赔偿应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应付款不足以补偿索赔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0.7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金外,还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责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费、食宿费、保函费等。10.8供应商响应的违约责任(10.1—10.7中与本条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及影响按《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和处理。11.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与合同相关的现行法律规定执行。13.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附件一:技术参数或规格型号;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账号:账号:日期:日期:南京师范大学进口产品采购技术协议甲方(买方):南京师范大学签订地点:乙方(卖方):签订时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进口产品采购技术协议:一、标的物:(一)概况产品名称型号品牌生产商产地单价单位数量总价 合计金额(大写)币种 元整(二)仪器设备详细配置、技术参数清单:(三)分项报价表:二、协议总金额:1.本合同总额为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包括实验室装卸调试等费用。2.合同总额为免税价(含进口外贸代理费),外贸代理费由乙方支付。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联系人:四、免费质保期:五、付款:1.验收合格后付款100%(验收合格后甲方指定外贸代理公司付至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2.乙方缴纳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免费质保期满后,经用户确认质量及服务无误的情况下退还(不计息)。六、验收标准、方法及买方提出异议期限:1.设备到货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验收。在检查设备原产地、规格、型号、配置符合合同要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负责技术验收(乙方协助),验收标准以国际、国内或招标文件中的仪器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功能描述等的有关技术要求为准。2.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30天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将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验收时需出具经甲方确认的开箱验收报告。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七、售后服务承诺:八、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的约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双方书面确认供货期限及违约责任,负责更换直至符合质量要求,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如数赔偿;卖方未按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卖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合理期限,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卖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违约的约定:买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按有关法律规定向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3.双方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4.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九、争议解决方式如有纠纷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事项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投标文件及承诺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补充内容,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南京师范大学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地址:签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开户行:账号:联系手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采购项目附加信息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采购项目分类A货物采购项目分类B工程采购项目分类C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电子卖场采购方式其他采购方式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采购方式其他采购方式其他 品目(代码最末级) 采购人 联系电话 备注:采购组织形式、采购项目分类、采购方式请在对应的方框内打勾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主要用于高精度连续监测大气以及土壤排放的CO2、CH4温室气体浓度以及碳同位素(13CO2、13CH4)。二、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1套核心产品三、设备参数、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1设备原理:光腔衰荡光谱法(CRDS);2.2技术参数★2.2.1系统采用光腔衰荡光谱技术(CRDS);2.2.2.镜面反射率:≥99.999%;2.2.3温度控制:准确度为≤0.005℃;温控目标同时包含被测气体、测量腔室和主机单元三部分,确保在外界不断变化的温度条件下获得最准确的测量结果;2.2.4气压控制:准确度≤0.0002标准大气压;确保在外界不断变化的压力条件下获得最准确的测量结果;2.3性能指标:★2.3.1CH₄同位素测量模式(单一CH₄模式)确保精度δ13C比率(1σ):低浓度测量模式★2.3.2CO₂同位素测量模式(单一CO₂模式)确保精度δ13C比率(1σ):确保精度2.3.3CO₂+CH₄同步模式:A.确保精度δ13C比率(1σ):CO₂#2.3.4测量范围:(1)CO2:380~2000ppm;(2)CH4:1.8~1000ppm;★2.4测量间隔:≤5s;2.5系统运行参数;2.5.1样品气体温度:-10-45℃;2.5.2取样湿度:2.5.3供电:100–240伏交流电、60Hz交流电;2.5.4数据输出:RS-232,以太网,USB。注:以上参数中所有加★为重点扣分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官网截图、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评审时不予认可。四、采购项目投标币种,付款,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投标币种:人民币2.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中标人需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免费质保期满后且经用户单位确认质量、服务无问题的情况下退还(不计息);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7%,使用一年无问题后支付尾款3%。4.供货期≤_180_日,交货方式:_CIP,交货地点:_用户指定地点;5.免费质保期≥_1_年。6.对人员培训不低于_3_人;7.配件及耗材要求:3件配套的温室气体通量箱(可检测箱内温度、湿度等),仪器初始校准时需要的标准气体_;8.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发生故障后,应于_48_小时内到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于_72_小时内修复。五、验收标准:1.原厂原包装;2.包装完好;3.设备清单与采购文件一致;4.设备外观无损;5.调试后正常运行;6.技术参数按投标文件逐条对应;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售后技术服务要求:_仪器出现故障后,中标厂家工程师48小时内专门上门维修,并于72小时内修复;2.其他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满后,提供备件,出现故障后,上门维修,不收取人工费;七、违约认定及赔偿要求:(一)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违约:1.逾期交货;2.货物不全或与标书所列清单不符;3.未通过验收;4.提供伪劣产品;5.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售后服务。(二)违约赔偿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期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于整改纠正造成进度延期交付的视同逾期交付。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5%的违约金。5.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5%的违约金。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一)1、价格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30分(二)2、项目需求响应情况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的得32分;其中标注★项有负偏离的每项减 8分,其他有负偏离的每项减 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在“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投产品的参数及服务承诺,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的页码位置,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32分(三)3、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等25分(三)3.1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三)3.2项目验收方案: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体现本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并成立验收小组,对包括票据资料的收集、数据核对、上报资料的准备等,保证验收全过程记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交付。方案科学合理,表述清晰的得9分;方案较为合理、表述较清晰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表述基本清晰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分(三)3.3培训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特点,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技术培训、基本系统管理培训等;应含培训内容、时间、人次等。方案科学合理,表述清晰的得8分;方案较为合理、表述较清晰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表述基本清晰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四)4、售后服务承诺3分(四)4.1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产品免费质保期年限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多一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3分(五)5、投标人履约能力10分(五)5.1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以来类似本项目供货的案例(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一个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0分注: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响应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真实性核实,如中标人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真实性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一)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评分(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2)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二)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如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则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三)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四)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五)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参与多个分包,且各分包评分标准不同的,建议按分包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如有分包,需注明分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日期: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评分索引表………………………………………………………………………………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四、开标一览表………………………………………………………………………………五、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六、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七、附件………………………………………………………………………………………一、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评标标准”中评分项依次填列)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2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特定资格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逐条提供)1******其他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书(盖章原件,格式见后)2投标函(盖章原件,格式见后)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1)至(3)种方式落实的,则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盖章原件,格式见后);4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原件,格式见后)5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备注1****** (须逐条列出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的内容;若无实质性要求,则无需填列本表)2345*****备注:如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投标人全称]____授权__[被授权人的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__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如有演示或陈述)我单位委托进行现场演示或陈述的人员为[姓名](身份证号:);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投标函致:[采购人单位全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授权委托人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同意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承担所有责任。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信息如下: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传 真邮 编通讯地址投标人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号码: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项目编号YC2024-GK01423主要产品品牌(如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只需注明“核心产品”品牌;如为纯服务项目无需填报本项)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所有产品是否为进口产品是() 否()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2、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3、如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可享受海关免税政策,报价计算公式:报价=免税美元价*(美元汇率+0.18),其中0.18元为外贸代理费。五、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分包号:是否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否;*是(*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纯服务项目可不填报本列)数量单价单项合计价产品制造商备注(交付期等)总 报 价备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需货物或服务逐项报价,每项单价应包括设备费、服务费、安装费、税费等;2、对于主要投标货物或服务,投标人如因分项报价不明确,而可能影响本项目实际结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重大偏离处理;3、本表中的“产品、服务名称”如为货物的,需在“产品制造商”中列明“所投货物制造商的全称”;4、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六、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情况及承诺说明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备注:1、“招标要求”栏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逐项填列,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2、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附件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参考格式,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中标,[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企业名称]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联合体中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单位1名称(盖章):供应商单位2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制、管理关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上述“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3)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项目编号]_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全部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全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残疾人福利单位扶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单位公章: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精度碳同位素分析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