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库租赁费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2024)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31011135817-00050523
二、项目名称: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
1534000.00元
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芦公路163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
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1年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志发,钟文清,周才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标准规定收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如按标准收费不到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27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经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无异议。本项目为单一书库租赁服务,对房屋或仓库的租赁要求较高,地面尤其是楼面必需能承受一定的重量荷载,在消除及防潮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投标人上海鸿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场所在地理位置,功能均能满足用户要求,且一直为用户所用,在消防、物业管理上有较好的安排。商务报价合理,性价比较高。上海鸿鼎投资有限公司为唯一中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62号
联系方式:021-31063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13918470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
电 话:1391847025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docx244.8K

附件信息:

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pdf350.3K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的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且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且,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5382.28万元,资产总额为2858.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且,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5382.28万元,资产总额为2858.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3月12日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单一来源协商通知书(政府采购编号:0024-00046280)采购人: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委托,对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项目编号:招2024-0291;预算编号:0024-00046280)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协商,并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邮编:200050联系人:朱佳、张芬电话:62261357*5580/13918470259/13601715951传真:62260898邮箱:200050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单一来源协商通知书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请贵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价文件。一、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项目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2、项目任务单号:招2024-02913、采购需求:见附件44、数量:见附件45、服务期限:采购人指定6、服务地址:1年7、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待财政资金申请到位后支付50%,6个月后支付50%8、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采购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递交/退还方式:转账或其他非现金形式。开户名: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定西路支行账号:09430901040078528598462878510、联合投标:不允许。三、合同条款详见附件3。四、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请贵单位于2024-03-1214:00(北京时间,以网上报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前按以下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报价文件(3份),并按照本通知书规定格式编制报价文件。五、报价文件的内容:报价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3、所报价产品的图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或者项目服务方案等。4、售后服务承诺。5、同类项目合同(至少提供一个同类项目合同)。6、与本项目相关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7、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9、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六、报价要求: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2.报价单位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报价。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34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七、协商定于2024-03-12,在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请贵单位委派相关授权代表携带有效法人委托书准时出席。八、采购结果通知采购结果确定后,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九、单一来源协商通知书的获取、成本费及代理服务费1.凡愿参加协商的合格供应商,须在2024-02-2800:00--2024-03-0800:00时间内登录上海财瑞招投标平台(http://www.cairuibidding.com.cn/CrZtb/portalweb/index)进行免费实名信息录入,完成录入后便可登录平台、网上付费(购买纸质采购文件)、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报名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纸质单一来源协商通知书(事前需联系)。2.协商通知书成本费:每包件600元,售后不退。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费均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标准规定收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如按标准收费不到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评标专家费根据实际人数和费用另行收取(含税),如出现非招标代理原因的流标情况,重新招标产生的专家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费将优先从投标保证金里面扣除,余款退回。十、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2476号邮编:200062联系人:钟文清电话:31063800传真:31063800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联系电话:62261357*5580/13918470259/13601715951传真电话:62260898联系人:朱佳、张芬第三章采购内容采购需求:书库需基本满足图书及物资的储存、中转、配送等业务工作需求。需求如下:1、本项目拟租借建筑面积约2600-2800平方米;2、楼层楼板承重不低于500千牛/平方米,涉及到防潮需二楼及以上楼层3、需设有电梯、配电间、消防等安全设施,院落内可提供停放1-2辆货车空间;4、需配套提供不少于500个中型货架;需提供不少于100M的网络服务;5、仓储场地能进行区域分割,可立即投入使用,具有配套物业管理服务。6、具备基本消防设施设备。其他要求:为方便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建议投标供应商配合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共计3份(1正2副)。邮寄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邮编:200050。联系人:朱佳、张芬,电话:62261357*5580/13918470259/13601715951。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送达,逾期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果纸质投标文件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第四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财政资金申请到位后支付50%,6个月后支付50%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合同履约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附件2:报价表项目名称: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书库租赁费项目项目编号:招2024-0291包号一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指定内容服务期限:1年金额(元)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电子采购平台,并在该平台填写。说明:(1)“金额(元)”指每一包件投标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投标人只需填写“响应”。(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采购需求:书库需基本满足图书及物资的储存、中转、配送等业务工作需求。需求如下:1、本项目拟租借建筑面积约2600-2800平方米;7、楼层楼板承重不低于500千牛/平方米,涉及到防潮需二楼及以上楼层8、需设有电梯、配电间、消防等安全设施,院落内可提供停放1-2辆货车空间;9、需配套提供不少于500个中型货架;需提供不少于100M的网络服务;10、仓储场地能进行区域分割,可立即投入使用,具有配套物业管理服务。11、具备基本消防设施设备。其他要求:为方便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建议投标供应商配合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共计3份(1正2副)。邮寄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邮编:200050。联系人:朱佳、张芬,电话:62261357*5580/13918470259/13601715951。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送达,逾期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果纸质投标文件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如供应商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___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___%,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致: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书库租赁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