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中标结果公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9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3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范围由415平方千米拓展至747平方公里),梳理现状环境卫生设施,对上版环卫设施规划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研究环卫设施建设模式,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制定环境卫生设施实施计划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项目要求;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要求;4、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公开-2024-9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建国中路10号1号楼1216单元
1,20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范围由415平方千米拓展至747平方公里),梳理现状环境卫生设施,对上版环卫设施规划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研究环卫设施建设模式,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制定环境卫生设施实施计划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项目要求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毕苏萍、花付南、李小萍、张乾、刘合山(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严格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收取

收费金额:19,4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

联系人:沈欢欢

联系方式:0371-60870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王一皓

联系方式:0371-6552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一皓

联系方式:0371-65528803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pdf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1107招标文件TENDERING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期:年二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33-第四章合同条款...............................................-42-第五章项目要求...............................................-5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活动!区内已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搭建了“政银企”合作平台,提供“政采贷”合同融资产品、预付款保函、融资担保等服务,详情请登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平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条件和可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1-第一章招标公告-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9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300000.00元最高限价:13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郑港财采公开-2024-9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1300000.00130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范围由415平方千米拓展至747平方公里),梳理现状环境卫生设施,对上版环卫设施规划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研究环卫设施建设模式,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制定环境卫生设施实施计划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5.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5.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要求;5.4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4-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向采购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严格按照豫招协-5-[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收取。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联系人:沈欢欢联系方式:0371-608702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联系人:王一皓联系方式:0371-655288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一皓联系方式:0371-65528803-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六.商务部分(格式自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日期:-64-七.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日期:-65-八.项目管理机构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备注注:随此表附上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注册证书(如有)、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有)等相关资料扫描件。-66-九.承诺书(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7-(2)投标承诺函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及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68-(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七)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9-十.其他材料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若投标单位为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声明函无需填写。-70-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71-10.3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九、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十一、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中任何一种情况的。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和处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2-10.4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