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恢复重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2024)
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
标段编号
S1301290001000377001001
招标人
赞皇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石家庄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或者费率
2061.5545
优惠率或其他
合同订立日期
2024-02-29
合同工期
240日历天
合同期限开始时间
2024-02-21
合同期限结束时间
2024-03-22
公告主要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已由赞皇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赞行审复[2023]1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将泲河桥原过水路面改建为桥梁,桥梁全长281米。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桥梁全宽13米,净宽12米。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桥梁引道、路基防护等。 2.1.1建设地点:赞皇县东郭家庄村南山前大道 2.1.2计划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0669362.80元(其中暂列金602020.28元)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 月 19 日上午00:00至2024年 1 月 25 日23: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石家庄市赞皇县赞皇镇槐泉东路266号 联系人:郭慧江 电话:15830989665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易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张军平
联系电话
13266911314
合同如下:
泲河桥施工合同-2.26-已签章.pdf
泲河桥施工合同-2.26.pdf
合同协议书赞皇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已接受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概况:本项目将泲河桥原过水路面改建为桥梁,桥梁全长281米。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桥梁全宽13米,净宽12米。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桥梁引道、路基防护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l)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己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仟零陆拾壹万伍仟伍佰肆拾伍元零壹分(小写¥20615545.01元)。5.承包人项目经理:张军平,承包人项目总工:李向南。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安全目标:不发生任何等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为2年。8.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工预付款比例:签约合同金额的10%;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主要材料、设备费用单据所列金额的75%。预付款扣回方式:①、开工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拨付过程中逐步扣回,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合同价的30%,以后进度款每增加1%,扣回已支付预付款总额的2%,当进度款拨付至80%时扣完。②、材料、设备预付款: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之中时,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不超过3个月。已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甲方。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在工程完工后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至不高于已计量额的80%,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财政结算评审完成后,发包方按工程财政结算评审价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并留取财政结算评审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适用质量保证金保函形式)。10.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11.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240日历天。12.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完成竣工验收后失效。13、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盖章)承包人: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024年2月29日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的项目法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拱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发包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盖章)承包人: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024年2月29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舰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盖章)承包人: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024年2月29日合同协议书赞皇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已接受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概况:本项目将泲河桥原过水路面改建为桥梁,桥梁全长281米。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桥梁全宽13米,净宽12米。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桥梁引道、路基防护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l)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己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仟零陆拾壹万伍仟伍佰肆拾伍元零壹分(小写¥20615545.01元)。5.承包人项目经理:张军平,承包人项目总工:李向南。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安全目标:不发生任何等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为2年。8.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工预付款比例:签约合同金额的10%;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主要材料、设备费用单据所列金额的75%。预付款扣回方式:①、开工预付款:在工程进度款拨付过程中逐步扣回,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合同价的30%,以后进度款每增加1%,扣回已支付预付款总额的2%,当进度款拨付至80%时扣完。②、材料、设备预付款: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之中时,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不超过3个月。已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甲方。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在工程完工后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至不高于已计量额的80%,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财政结算评审完成后,发包方按工程财政结算评审价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并留取财政结算评审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适用质量保证金保函形式)。10.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11.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240日历天。12.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完成竣工验收后失效。13、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盖章)承包人: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024年2月29日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的项目法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拱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发包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盖章)承包人: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024年2月29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赞皇县泲河桥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舰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赞皇县交通运输局(盖章)承包人: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024年2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桥恢复重建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