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 路灯中标结果公示(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会昌县]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JP2024-HC-C001)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JP2024-HC-C001)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JP2024-HC-C001
二、项目名称:
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会昌县九州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刘林发
供应商联系电话:13387972699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文武坝镇红旗大道1号(原县委园内)
中标(成交)金额(元)\(%):148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
江西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东区绿化面积205836.1平方米,合约308.75亩,道路面积241397.93平方米,合约362.1亩,乔木4942棵,路灯392盏。包含道路保洁、绿化养护、路灯管理和维护等。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曦,文晓兰,何屹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888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昌县分中心开标大厅(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C区)(主场) 3、评审专家补充名单:何屹峰(采购人代表) 4、评审总得分:97.39分 5、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为会昌县兴会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昌县九州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是系统中显示的变更前名称。 6、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797-5635406 8、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政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详见磋商文件附件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会昌工业园区(九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
联系方式:0797-560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
联系方式:0797-562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霞
电话:0797-5620223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8880.0元

标段编号:GZJP2024-HC-C001

评委姓名:陈曦,文晓兰

中标通知书.pdf
GZJP2024-HC-C001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磋商文件定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成交通知书会昌县九州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ZJP2024-HC-C001)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会财购2024F001115157基础设施日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园区常维护项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会昌县九州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4850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日期:2024年03月22日日期:2024年03月22日政府采购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会财购2024F001115157采购项目编号:GZJP2024-HC-C001采购项目名称: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采购人: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磋商文件一、磋商邀请二、响应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与评审(六)授予合同三、采购项目需求四、合同条款五、合同(格式)会昌县政府采购合同第二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1.响应函2.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技术文件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合一的提供三证(五证、多证)合一证件).7.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0.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12.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13.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等声明函(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一:质疑函附件二:投诉书范本附件三: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第一章磋商文件一、磋商邀请项目概况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JP2024-HC-C001计划号:会财购2024F001115157项目名称: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最高限价: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1年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电子化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分包的,须不得低于(含)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含)。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采购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上传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五、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昌县分中心(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C区)。(主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03月08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响应,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s://shop.ganzhou.gov.cn: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2、响应须知: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响应报价(二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磋商顺序按系统列表顺序。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视同中、小微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电子化磋商文件。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6、付款方法: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次月5日前提供上月服务费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电子化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7、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磋商文件。8、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是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后,利用政采平台参与赣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采平台或中征平台向赣州辖区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托相关信息数据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一站式免抵押融资服务。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附件三)9、本项目评审工作采用远程异地,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主场+1副场”方式进行。10、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11、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使用操作培训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请相关当事人登录“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操作手册及培训视频进行学习网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common_list.shtml。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现场环节全部转为线上操作。在磋商(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有义务随时浏览及刷新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无法拔打或解释导致的误解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客服咨询热线:400-998-000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会昌工业园区(九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联系方式:0797-56055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联系方式:0797-5620223邮箱:jxgzjp@sina.com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户名: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2867000103080004268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李先生0797-5605566采购代理机构:刘霞0797-5620223二、响应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电子化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2.3“质疑供应商”系指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4“国内服务”系指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的服务。2.5“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2.6“中小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7“视同中小企业”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的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8“监狱企业”系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9“残疾人企业”系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9.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9.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9.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9.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10“残疾人”系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2.11“残疾人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系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12“中小企业服务”系指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13“日”系指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2.14“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2.15“主管预算单位”系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16“公章”系指供应商的法定名称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章(如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业务专用章及有序号的法定名称章等印章)的响应文件。2.17“签字”系指采购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接受使用印章、签名章代替。2.18“CA数字证书”系指生成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介质。2.19“远程异地评标”系指依托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的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跨区域组建评审小组,利用互联网技术完成项目评审的活动。3、费用3.1响应费用: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磋商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参照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成交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50万<成交金额≤100万,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3.3验收费用:无。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4.1凡有能力提供本电子化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电子化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服务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4.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3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4.3.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两份响应文件;4.3.2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4.4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4.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4.6响应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响应供应商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4.7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响应,但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须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5、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5.1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5.2查询的起止时间点为2021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1日(三年,至开启之日)。5.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性别、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受委托人之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受委托人之二:(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代理我(单位)处理(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的质疑事宜。代理人具体权限:_________,代理期限:____________,相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信息(正面、反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公章)受托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件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市财购字[2022]20号关于深人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驻市金融机构: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深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创新发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模式,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和信用环境,为支持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财政部门、金融工作部门和人民银行不参与具体融资活动,主要做好政策引导、提供技术支持和加强监督管理,鼓励参与政府采购的市场主体开展融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金融机构、供应商等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银企自愿、互惠共赢。中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融资额度,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合同。扎实做好风险防控,银企双方自行承担风险,财政部门、金融工作部门和人民银行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承担融资风险。(三)多方参与、协作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金融机构等多个参与方,各方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确保各环2节顺畅运行。三、主要内容(一)业务模式本通知所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是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采平台)”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实现对接后,利用政采平台参与赣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采平台或中征平台向赣州辖区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托相关信息数据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一站式免抵押融资服务。(二)参与主体1.采购人。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供应商。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3.金融机构。指我市辖区内有意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且事先在中征平台完成注册并书面向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赣州市中支报备的银行机构。对完成报备的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信息,将在赣州市财政局官网予以公布。报备材料包括:金融机构基本情况、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产品及具体方案(包括产品名称、申请条件、业务流程、贷款额度、贷款3利率、贷款期限、审批时限、优惠承诺、风控措施等)以及与中征平台对接情况。(三)线上融资业务流程1.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赣州市财政局官网查询金融机构及融资产品信息,注册登录中征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凭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发起线上融资申请。2.资料审查。金融机构根据中征平台推送的融资申请,核实供应商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的真实性,并根据内部信贷政策和流程对供应商融资申请进行审查,反馈融资意向。3.账户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确定融资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金融机构签订三方合同,明确约定融资账户并在合同中予以载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确定融资的,如需修改合同账户信息的,供应商和金融机构联合向采购人提出变更合同账户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供应商和金融机构三方签订《合同账户变更补充协议》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备。中征平台将金融机构推送的融资成交信息推送至政采平台。4.发放贷款。供应商向金融机构发出提款申请时,金融机构对融资回款账户确认无误后,根据融资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政府采购线上融资合同中的账户信息,确需变更的,供应商须向金融机构书面申请,经金融机构同意后方可变更。45.归还贷款。采购人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融资合同约定的融资回款账户,供应商根据融资协议的约定按时归还贷款。银行按融资协议约定,从融资回款账户中收回贷款。四、工作职责(一)财政部门、金融工作部门、人民银行。各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应积极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信用融资提供咨询辅导,推动平台对接工作,为银行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定期统计、汇总、分析金融机构支持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开展情况。各级财政部门应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管,按规定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金融工作部门、人民银行应将金融机构支持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于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的金融机构,将在相关政策方面予以支持。(二)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原则下,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服务。制定流程规范,开辟绿色通道,配备专门团队,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融资效率,自受理供应商融资申请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批,融资贷款利率按最高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LPR贷款利率加点100个基点执行,并不得另行收取其它费用和附加其它条件。加强贷后资金流监测,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有条件的银行应积极推动本机构信贷业务系统与融资平台对接,进一步提升业务效率。5(三)供应商。真实、完整、准确地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审查所需材料。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后,将约定的融资回款账户作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协议资金回款的唯一账户,不得变更。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四)采购人。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融资业务,在合同签订、剩余采购资金支付等方面给予支持。依法依规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及时进行合同备案。及时将采购资金支付融资回款账户,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回收。不因中标供应商申请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而影响与该供应商的后续合作关系。(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积极配合做好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在采购文件中列明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指引条款,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宣传相关优惠政策。五、保障措施(一)建立协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金融工作部门、人民银行沟通协调,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将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作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宣传引导,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推进,积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稳妥有序开展工作。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列入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范围,会同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定期统计、适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二)加强宣传推广。市财政局在官网设立专区,发布合6作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信息。各级财政部门、金融工作部门和人民银行要通过组织开展银企座谈会、业务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的推广活动,向政府采购各方普及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政策,提高中标供应商和银行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参与度、覆盖面。(三)强化监督管理对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且融资金额小于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除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连带责任保证外,金融机构不得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贷款金额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其超过部分可引入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提供保证。如有需要提供担保的,担保费率由双方自行商定。银行及担保机构不得再另行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相关管理咨询费用或附加其他条件。金融机构发布不实信息、虚假宣传或违背服务承诺开展融资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终止融资业务合作资格。对伪造、筹改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或不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的供应商,应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由同级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度较高的中标供应商,相关银行机构应在融资额度、融资审查、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激励中标供应商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7对采购人不配合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融资服务、不按时签订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公告采购合同、无故拖延支付合同资金和未认真审核导致采购资金未支付到约定还款账户的,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赣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的《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赣市财购字[2019]14号)同时废止。附件: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府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2022年7月25日8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供应商】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签订三方采购合同【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签订三方采购合同【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签订三方采购合同【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签订三方采购合同【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签订三方采购合同【供应商】查看、选择金融机构与融资产【金融机构】根据政采平台推送的信息查看采购结果公告,查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金融机构】根据政采平台推送的信息查看采购结果公告,查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金融机构】根据政采平台推送的信息查看采购结果公告,查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金融机构】根据政采平台推送的信息查看采购结果公告,查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金融机构】根据政采平台推送的信息查看采购结果公告,查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金融机构】根据政采平台推送的信息查看采购结果公告,查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金融机构】获取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金融机构】获取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金融机构】获取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金融机构】根据政采平台推送的信息查看采购结果公告,查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金融机构】根据政采平台推送的信息查看采购结果公告,查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金融机构】根据政采平台推送的信息查看采购结果公告,查看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供应商】登录中征平台发布融资申请【金融机构】获取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金融机构】获取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金融机构】获取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采购人】合同公开、备案【采购人】合同公开、备案【采购人】合同公开、备案无需修改【供应商、金融机构、采购人】合同账号信息锁定融资回款账号沟通达成初步意向一【金融机构】融资申请审核、预授信【采购人】【采购人】办理支付办理支付【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融资成交信息推送至政采平台融资成交信息推送至政采平台【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融资成交信息推送至政采平台融资成交信息推送至政采平台【金融机构】适时通报开展情况适时通报开展情况【采购人、供应商、金融机构】签订《合同账户变更补充协议》【采购人、供应商、金融机构】签订《合同账户变更补充协议》需修改合同账号信息【采购人】(合同账户变更补充协议》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合同账户变更补充协议》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供应商、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供应商、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供应商、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供应商、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回款9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属于公共设施管理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会昌县兴会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1430.9万元,资产总额为137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会昌县兴会展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日常维护 路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