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31212145877-00072520
二、项目名称: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
1142240.00元
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93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
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
1、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开展本市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跟踪监测,掌握工程实施生态效益,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2、海洋生态红线区和自然保护地监测对本市海洋生态红线区和自然保护地开展监测,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状况。
1、以技术服务方式;2、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外业调查、测试分析、报告编制;3、项目承担单位需负责采样和租船等外业工作,并负责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具体工作依据《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海洋渔业资源调查规范》(SC/T 9403-2012)、《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T/CAOE 20-2020)、《滨海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080-2005)等相关标准要求开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忠华,徐航,俞俊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天内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95 折后收取。(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33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3号
联系方式:021-51363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凤创谷创业基地)2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15601661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佳鑫
电 话:15601661605

附件信息:

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pdf1.9M

招标编号:310000000231212145877-00072520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采购编号0024-00066729)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政府采购主要政策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第七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25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10000000231212145877-000725202、项目名称: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元):1167368.00元5、最高限价(元):包1-1167368.00元6、采购需求:包名称: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数量:1预算金额(元):1167368.00元简要规则描述:(1)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开展本市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跟踪监测,掌握工程实施生态效益,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2)海洋生态红线区和自然保护地监测对本市海洋生态红线区和自然保护地开展监测,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状况。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服务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单位需具备经认定的海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03-13,00:00:00~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3-20,12:00:00~23:59:59截止之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进行线上报名。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03-13,00:00:00~12:00:00至2024-03-20,12:00:00~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3-2510:00: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时间:待定。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2号楼310室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2号楼310室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及代理人社保证明;(3)网上投标签收回执;(4)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无线上网设备;(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2、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阶段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D栋10楼邮编:200062联系人:徐航电话:021-51363000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凤创谷创业基地)2号楼310室邮编:201400联系人:杨佳鑫电话:1560166160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2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工程3编号项目编号:310000000231212145877-00072520预算编号:0024-00066729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4预算金额人民币1167368.00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包1-1167368.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采购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7采购形式□退出电子采购项目■一招一年项目□一招三年项目8采购人采购人: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D栋10楼邮编:200062联系人:徐航电话:021-513630009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凤创谷创业基地)2号楼310室邮编:201400联系人:杨佳鑫电话:1560166160510采购内容(详见文件第四章—项目招标需求)。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划分包件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本项目包含*个包件,同一供应商允许最多成交*个包件。包件具体情况如下:包件号及包件名称:包件预算金额: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报价范围响应报价应包含达到合同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采购需求所需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针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里及磋商过程涉及所有的服务及相关货物(如有)进行报价,不能只对部分服务及货物进行报价。若报价有缺项漏项的,按以下办法处理:■若有缺项漏项的,其响应文件技无效响应处理。□允许缺漏项最高项数:*项,超过该项数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若响应文件中的缺漏项数量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包含在总报价中,评审时不调整评审价。如若成交,应按采购要求对全部服务及相关货物进行履约。14报价方式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含税价)供应商所报的响应报价应是【■总价□单价□其他(下浮率)固定不变的】各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人工等价格波动等风险,一旦成交,在响应有效期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变更价格。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允许1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单位需具备经认定的海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7答疑会□召开时间:地点:■不召开18踏勘现场□组织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不组织19★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20保证金■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万元。递交方式:支票、转账、汇款或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方式。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收取单位: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解放中路支行;银行账号:31050182490000001402。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4-03-2510:00:00地点:电子响应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1幢2号楼310室注: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响应务方应当负责修正和完善。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本合同技术服务费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元(¥[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约期间,税率随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但合同总价不受国家税率调整的影响。2、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采用[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的方式:第一笔付款: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笔付款: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笔付款:项目年末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如果甲乙双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发生违约情况,违约方应以惯例每日计1‰总合同款项,给予对方经济赔偿,总计不超过3%。2、乙方在开展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如某检测项目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则根据预算金额相应扣除该项目的项目款。3、如经双方协商认可之延误,当有相应备忘录以免引起纠纷。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以致对方蒙受损害时,受损方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求损害方赔偿损失。七、争议的解决方法:1、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以友好协商方法解决之,如经三十天或双方同意之延期时间无法解决时,则应按本条款第二项的规定,提出仲裁。2、本合同的仲裁应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时,对方可申请法院执行。4、争议发生后及仲裁决前,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应依合同规定执行其他的权利和义务。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无,64九、其它约定条件:(上述条款未尽事宜等)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2廉政协议书附件3保密协议如服务内容和要求发生变动,另签补充协议。合同文本:正本2本,甲、乙双方各1本;副本4本,甲、乙双方各2本。,6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签章)经办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_1](签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_1](签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_1](签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_1](签章)委托人︵甲方︶单位全称[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或委托代理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签章)[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或委托代理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性别[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经办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_1](签章)[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_1](签章)[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_1](签章)[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_1](签章)服务方︵乙方︶单位全称[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1][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1]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2]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_1]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经办人(签章)(签章)地址邮政编码中介方︵丙方︶单位全称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填写说明(可贴印花税)一、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公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指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订立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的此条款订立中介内容要求。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以及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应订立培训所需必要场所、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所、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四、本合同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划(∕)表示。五、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不限,其中留存技术合同登记处壹份。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技术合同登记处(专用章)经办人:(签章)年月日,67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市政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应明确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3、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法规。4、乙方在进行潮间带测量时应精确掌握涨落潮时间,科学合理安排作业,配备救援、救生设施,有效避免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5、贯彻谁作业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社会人员伤亡,社会车辆损坏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及协助事故调查工作,乙方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上报及善后处理,经济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实施。6、乙方要根据国务院2007年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处理工伤事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还要立即上报施工所在区(县)安全监察部门和***门。附件2廉政协议书为保证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守法、公平和诚信原则,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一、双方领导应对各自业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努力提高他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市场、以廉政促发展”的意识。二、甲方及其业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乙方财物,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三、甲方及其业务人员不得向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甲方业务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礼品(包括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对乙方赠送的礼品,应婉言谢绝。难以拒收的,要及时上交单位财务部门。五、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对公正履行合同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消费活动。六、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借用乙方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及其他物品等。七、甲方业务人员个人不得在乙方兼职、投资、参股或以其他名义,从乙方获取兼职工资、红利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八、甲方业务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建造、装饰、维修私人住宅,不得接收乙方的其他变相资助。九、甲方业务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要求乙方为他们的就业和出国等提供方便。十、乙方对本协议第二条至第九条禁止甲方及其业务人员之行为,不得主动为之。十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展开业务活动,不得为谋求乙方利益对甲方及其业务人员行贿;对甲方业务人员索取财物的要求应予拒绝。十二、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的追究等事项私下进行交涉,以达成某种默契。十三、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甲方及其业务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举报,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应根据违规业务人员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严厉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终止经济合同的履行,由于乙方违约,使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附件3保密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双方合作过程中的有关保密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定义1.1本协议提及的“披露方”指本协议甲方。1.2本协议提及的“接受方”指本协议乙方。1.3本协议提及的“主协议”是指甲、乙双方即将或已经就本项目事宜签署的协议。1.4本协议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由披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前、之时或之后,为双方合作事宜以任何媒介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方式)提供给接受方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拷贝、设计图纸、市政规划、政策信息及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任何数据。2、双方责任2.1接受方同意,接受方不得使用披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或者将该等保密信息散布,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人士或任何单位,但是不包括用于与披露方工作人员或授权代表进行谈判、讨论和协商之目的,或用以披露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可能书面授权的其他目的。而且,接受方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也不得将双方之间进行的任何业务谈论、谈判或协议披露给任何形式的公共媒体。2.2接受方同意,接受方只能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有必要知晓该信息的雇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以下简称“授权人员”),且该等人士已事先同意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关接受方的各项义务,若有违反,则由该等人士与接受方共同连带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2.3接受方同意以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一样的勤勉职责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且接受方声明,其将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护保密信息。2.4披露方根据本协议及主协议提供给接受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以及任何载体均属于披露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以及任何载体在披露方请求时应当在请求提出后20天内,或者主协议终止或期限届满时,或者接受方决定其不再需要该等信息时,连同任何复印件一并归还披露方。2.5本协议未做出任何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的规定或做出任何该等暗示。2.6本协议任何条款或者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解释为披露方有义务向接受方提供信息。2.7在未征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接受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本协议对双方各自的受让人和继承人具有约束力。2.8本协议应适用披露方已经或即将向接受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直至接受方收到披露方的书面通知,即以后的信息披露不再适用本协议。3、承诺3.1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根据本协议或主协议取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泄漏给除本协议约定有权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士之外的任何第三人。4、违约责任若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则接受方除应根据披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外,还应向披露方支付相当于主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披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接受方还应向披露方全额补足。5、争端的解决如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争端、争议或分歧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友好解决,则该等争端、争议或分歧应交由披露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裁决。6、一般条款6.1完整协议:本协议凌驾于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进行的所有先前谈判、书面文件、承诺或协议。除非法律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口头或书面的,解除、放弃、改变或修改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6.2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其他条款应继续有效,除非该等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实质上改变本协议的主要意图,或者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与本协议其他条款不可分开。6.3不可转让和未弃权:任何一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或职责转让或让与给第三人。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不构成该方放弃将来执行该等条款的权利。6.4通知:本协议允许或要求的所有通知或报告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挂号信、专人送递、传真或专用快递公司投送。通知应送至下列地址,或者任何一方可能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6.5生效及存续期间: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即生效,直至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非因接受方的原因且以披露方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岸带保护生态预警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