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4)



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ZDXJ-DL-202400214                  
二、项目名称: 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472000(元)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9号院3号楼3层101-A01至A10室、4层101-A01至A10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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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完成对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实现系统对业务的良好支持,确保系统良好、稳定运行。
1年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运维管理要求,完成日常运维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玲,张建成,代一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联系方式:0991-2359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987号阳光七号公馆B座1605室
联系方式:0991-5222000、1331987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贞贞、刘昌辉
电 话:0991-5222000、13319875803           

附件信息:

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pdf354.7K

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DXJ-DL-20240021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电话:0991-235905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魏贞贞、刘昌辉电话:0991-5222000/13319875803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987号阳光七号公馆B座1605室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说明第二章服务需求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ZDXJ-DL-202400214项目名称: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80000最高限价(元):48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8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完成对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6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自治区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联系电话:0991-23590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987号阳光七号公馆B座1605室联系方式:0991-5222000、133198758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贞贞、刘昌辉电话:0991-5222000、1331987580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DXJ-DL-2024002142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范围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5服务期限1年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预算金额48万元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新疆政府采购网中随机抽取。9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体现财务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或者小微企业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项号项目内容其他采购活动。10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算起90天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14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00:00至19:30(北京时间)15磋商时间及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11:00(北京时间)1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7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9000元(玖仟元整)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时间: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接收磋商保证金帐户信息:账户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账户:300202930910005695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三宫支行(备注:汇款请在摘要里注明项目编号)1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下浮20%(不含税),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下浮10%(不含税)。19磋商响应文件份数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在中标后递交至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项号项目内容20磋商响应文件签章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规定的签章处签章的,应逐一签章,在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无效。21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48万元。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此范围将作废标处理。22中小微、监狱、残疾人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项号项目内容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二)中小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23备注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第一章磋商说明一、总体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于新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报名获取了磋商文件,遵守磋商文件要求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法人单位。4.“设备”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软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5.“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需求的服务。6.“磋商文件”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进行有效的修改或澄清则该修改和澄清构成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7.“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有效的文字说明、表格、图表等文件,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有效的补充、修改、澄清或说明则该补充、修改、澄清和说明构成磋商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8.“无效的磋商响应文件”指磋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作为无效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盖公章或未经授权代理人签字;(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写;(3)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后送达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5)供应商在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时,未注明哪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有效的;(6)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三)参加磋商费用附件五:供应商业绩情况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规模完成时间备注注:本表后须附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提供合同。附件六: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务相关资格认证在本项目拟担任职务注:后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务证明、工作简历、工作经验证明、劳务合同、近3个月内社保连续缴费记录、人员专业性及项目经验的材料证书、职称、学历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商务响应与偏离1234技术响应与偏离1234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商务条款包括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服务期、服务方式等;3、技术条款对应“第二章服务需求”填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八: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十:供应商声明函(采购人名称):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期限已经届满)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须填写,如没有须填“/”):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3、我单位不是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4、我单位承诺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并对因投标文件和资料的失实或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有效期不能保证持续至合同履约期有效而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本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投标保证金说明:附汇款凭证。附件十二:工作方案(或服务大纲)一、工作方案(或服务大纲)及具体实施措施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服务大纲)及具体实施措施。2.根据供应商各自情况与能力,自行设计编制。附件十三:磋商报价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磋商总价(元)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注:此表中的报价必须与磋商函的磋商报价一致(磋商报价含人员工资、劳务费、社保、福利、食宿费、交通费、管理费、意外伤害保险、规费、税费及相关全部费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方案及承诺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