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校服 春秋季校服 夏季校服中标结果公示(青铜峡市第二小学2024)



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XXL2024-0314(招标文件编号:NXXL2024-0314)
二、项目名称: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宁龙尚品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芙蓉花园4号楼11号营业房
中标(成交)金额:34.894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宁夏宁龙尚品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
宁龙尚品
详见附件
1批
34894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风琴(磋商小组组长)、王晓萍、张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价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序号
名称
项目内容(品牌、生产厂家及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单价(元)
数量(套)
小计(元)
合同履行期限

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
夏季校服
品牌:宁龙尚品 生产厂家:宁夏宁龙尚品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规格:120-185尺码 上衣:灰色珠地网眼配清爽昵,55%棉、45%聚酯纤维,领口撞色罗纹、袖口3M反光织带,短裤、短裙:清爽昵,35%棉、65%聚酯纤维。(包含上衣、女生短裙、男生短裤)
100
1063
106300

2
冬季校服
品牌:宁龙尚品 生产厂家:宁夏宁龙尚品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规格:120-185尺码 上衣:豆绿色防水面料,100%聚酯纤维,带细密摇粒绒、活里活面、易拆卸保暖性好,裤子:藏兰色,羽思棉里料。(包含上衣、裤子)
168
1063
178584

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

1
春秋季校服
品牌:宁龙尚品 生产厂家:宁夏宁龙尚品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规格:120-185尺码 上衣:银光绿南韩丝,裤子:藏兰色,93%聚酯纤维、7%氨纶。(包含上衣、裤子)
112
572
6406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铜峡市第二小学     
地址:青铜峡市利民南街42号        
联系方式:董艺 13895218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铜峡市朔方街28号            
联系方式:叶巧、刘倩、罗得霞 1870963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巧、刘倩、罗得霞
电 话:   1870963777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第二小学

行政区域
青铜峡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10:0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风琴(磋商小组组长)、王晓萍、张丹

总成交金额
¥34.894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巧、刘倩、罗得霞

项目联系电话
18709637773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第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青铜峡市利民南街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董艺 13895218490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铜峡市朔方街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巧、刘倩、罗得霞 18709637773

附件:

附件1
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NXXL2024-0314采购单位:青铜峡市第二小学(盖单位章)代理机构: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XL2024-0314项目名称: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279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352790.00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各1063套、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572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青铜峡市朔方街28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3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青铜峡市朔方街28号六、邀请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文件下载记录表》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到824889616@qq.com。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铜峡市第二小学地址:青铜峡市利民南街42号联系方式:董艺138952184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铜峡市朔方街28号联系方式:叶巧、刘倩、罗得霞18709637773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董艺电话:13895218490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叶巧、刘倩、罗得霞电话:18709637773代理机构: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年3月1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一---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各1063套、一---三年级春秋季校服572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方式:学生家长下载“宁夏学生校服”APP或电脑登录http://xiaofu.nxeduyun.com,登录宁夏教育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账号后,选择商品统购或零购,项目供货结束,供应商登录厂商普通账号线上发起请款,请款流程经学校确认后,供应商到“可提现账户”直接进行提现。费用不经过学校。(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2采购人:青铜峡市第二小学地址:青铜峡市利民南街42号联系人:董艺电话:13895218490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鑫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铜峡市朔方街28号业务联系人:叶巧、刘倩、罗得霞电话:18709637773邮箱:824889616@qq.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352790.00元;最高限价:352790.00元;注: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10保证金:/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不安排答疑,如有疑问请咨询18709637773)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视为非响应标予以废标。13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青铜峡市朔方街28号14磋商时间:2024年3月26日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青铜峡市朔方街28号15信用查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后一个小时16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17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18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19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6500元,定价向中标人收取。收取形式:转账/现金收取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0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2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及质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有效期内(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邮箱内发送质疑函(扫面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的,不再另行回复任何问题,并不予接收任何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询问函》或《质疑函》。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以电子形式进行回复。质疑接受联系人:叶巧、刘倩、罗得霞联系电话:187096377732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3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标书1份(Word可编辑版本,U盘存储)注: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招标采购档案重要部分,采购结束之日保存15年,无论中标与否,将不退还所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备注:1、如果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2、拆封后,如发现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的份数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视为无效投标,并退回供应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4磋商小组的组成:政府采购专家库内抽取专家评委3人,组成3人磋商小组。5其他通知:磋商小组与合格的供应商作技术和商务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报价为第一轮磋商报价,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程序分别与单一供应商现场进行第二轮磋商。其价格为最终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6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¹,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²,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青铜峡市第二小学)的(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丨---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青铜峡市第二小学二---五年级夏季、冬季校服、三年级春秋季校服采购项目),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宁夏宁龙尚品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180)万元,资产总额为(39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宁夏宁龙尚品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时间:12024年3月25日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冬季校服 春秋季校服 夏季校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