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2024)



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 (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03-2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3-13
成交日期
2024-03-26

成交供应商
昆明荣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6.5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侬正鑫

项目联系电话
18083825095

采购单位
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4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410657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8382509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
供应商名称:昆明荣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虹山西路18号销售部楼下1号
成交金额(万元):6.5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

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为满足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项目野外测绘用车需要,临时租赁各类越野车、商务车以及皮卡车(包含司机)

服务要求:采购单位需要车辆时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使用车辆数量,供应商必须保证车辆充足,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驾驶员及车辆到达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佳(采购人代表),颜鸿,杨维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为300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越野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轻小型车: 车辆租赁单价:300.00元/天;驾驶员租用单价:180.00元/天; 2.越野车:20万元以上中型车: 车辆租赁单价:400.00元/天;驾驶员租用单价:180.00元/天; 3.商务车 7座:400.00元/天;驾驶员租用单价:180.00元/天; 4.皮卡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型: 车辆租赁单价300.00元/天;驾驶员租用单价180.00元/天。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404号
联系方式:0871-64106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
联系方式:18083825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侬正鑫
电 话:1808382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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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3.13定稿)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doc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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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声明函.png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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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3.13定稿)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doc
2024-03-25
下载

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采购人: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3月目录目录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2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它补充事宜3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13.采购范围及合同履行期限1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15.谈判费用1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1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29.响应文件构成211.有效期3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313.谈判保证金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14.响应文件的加密4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4五、谈判与评审416.谈判417.评审418.评审过程的保密6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6六、成交结果6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621.成交通知书622.签订合同623.履约保证金7七、其他事项724.质疑和投诉725.中标服务费826.实质性变动8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28.解释权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0合同条款前附表10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1(一)谈判报价一览表23目录24(二)响应承诺书25(三)资格证明文件26(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27(五)谈判报价明细表29(六)商务条款偏离表30(七)总体服务方案31(八)拟配备车辆及车况32(九)驾驶人员配备33(十)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34(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35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六章谈判与评审42实质性评审标准前附表421.评审方法432.实质性评审标准433.评审程序43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2.项目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6.58万元;5.最高限价:6.58万元;6.采购需求:为满足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用车需要,临时租赁各类越野车、商务车以及客货两用皮卡车(包含司机),预算及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预算控制总额(元)备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预算控制总额(元)备注1越野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轻小型车350200658001越野车20万元以上中型车650200658002商务车7座650200658003皮卡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型350200658007.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8.质量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9.服务地点: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指定地点。10.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11.关于分包:成交人不可将该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⑤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信用查询: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回执》。2.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2.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注: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4.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否3.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开户信息户名: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盘龙支行账号:5305016771390000123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23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871-641188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联系人:李工、张工联系电话:18810783755、180838250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18810783755、180838250954.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5.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871-639560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采购人: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23号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18856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联系人:李工、张工 联系电话:18810783755、180838250951.2项目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1.2项目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2.1项目预算6.58万元3.1采购范围为满足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用车需要,临时租赁各类越野车、商务车以及客货两用皮卡车(包含司机),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3.2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3.3交货地点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指定地点★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3信用查询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4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5是否接受联合参与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7.1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7.3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810783755 9.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澄清、承诺及最后报价等;2、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2.4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3.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14.1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9点30分1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15.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6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24年3月25日9点30分开始谈判地点:政采云平台23.1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23.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25中标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3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对公支付。账号名称: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盘龙支行账号:53050167713900001234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1参与本项目谈判人员须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27.2政府采购政策响应: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优惠,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7.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研究方案时,须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7.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复印件包含影印件。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同义。27.5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次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中所列货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范围及合同履行期限3.1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信用查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4.6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谈判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所列项目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方法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8.3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报价指本次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10.2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中的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本次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辅材费、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各项税金等所有应该包含的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10.4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将进行谈判,谈判完成后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不再进行后续评审。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2.1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或盖章,均使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12.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2.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2.4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3.谈判保证金13.1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和银行保函形式的保证金。13.2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13.3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加密14.1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五、谈判与评审16.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7.评审17.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3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17.2评审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有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以其提供的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多的优先(同时属于两个清单的不重复计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计算),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谈判小组不记名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无效:(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评审过程的保密谈判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即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六、成交结果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书2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签订合同22.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2.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履约保证金23.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全部保证金。23.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3.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七、其他事项24.质疑和投诉24.1质疑和投诉2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4.1.2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1.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4.1.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中,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应当是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4.1.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4.3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6接收质疑的方式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详见谈判公告联系人及电话:同本项目公告(邀请书)中明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4.7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5.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6.实质性变动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解释权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合同阶段双方协商。付款以转账形式支付。注:合同范本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项目名称)(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书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甲乙双方根据“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项目招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确定由乙方负责甲方(使用部门)设备供应,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人员及车辆配备驾驶员配备表:车辆配备表:三、服务要求四、双方账号五、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九、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存叁份,丙方存壹份。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一、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谈判文件;1.中标人(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2.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一)谈判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项目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谈判总报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承诺备注大写:陆万伍仟捌佰元整小写:¥65800.00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要求车辆租赁单价报价(元/天)驾驶员租用单价报价(元/天)备注1越野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轻小型车1越野车20万元以上中型车2商务车7座3皮卡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型供应商(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注:格式自拟,目录须按照响应文件内容顺序进行装订,并每页连续标注页码。(二)响应承诺书致: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愿以《谈判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作为我方的谈判报价,并按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服务地点、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等规定完成本项目,并承担相关任何责任。据此申请书,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1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如果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谈判申请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服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信息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实质性评审。2.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1.1.(三)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2)资格证明文件按公告要求提供(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注:(1)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五)谈判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服务地、服务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实质性评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七)总体服务方案(格式供应商自拟)(八)拟配备车辆及车况序号车型车辆品牌驱动及排量车牌号核定载客(货)初次登记日期车辆使用年限里程保险车况备注注:须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复印件、车辆最新保养记录、车辆所属供应商证明材料等。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九)驾驶人员配备序号姓名性别年龄驾驶证发证日期驾驶年限驾驶证编码备注平均驾龄注:须提供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十)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1条款要求,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1、供应商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后)。(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为满足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用车需要,临时租赁各类越野车、商务车以及客货两用皮卡车(包含司机)。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⑴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⑵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⑶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总体要求:(1)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为租赁业务用车的使用额度,结算以实际发生额按次定期结算,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租用费和驾驶员租用费;(2)相关过路费、油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住宿费和伙食费由采购人承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另行结算,驾驶员工资等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方对车辆使用的需求并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供应商必须有专人负责车辆调配工作,并将所需车辆及驾驶员指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5)车辆应属于供应商所有或在其使用管理之内,车辆相关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已取得相关道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6)车辆初次登记日期须在2019年1月1月之后且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7)车辆基本用于野外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和单位公务活动使用,必须定期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8)供应商必须为车辆购买保险,必须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个座位不少于20万元。2.车辆要求:供应商自有车辆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车型:(1)越野车,(2)商务车,(3)客货两用皮卡车。3.驾驶人员要求:驾驶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驾龄,驾驶经验丰富,应持有有效驾驶证,承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4、车辆及驾驶人员需求一览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预算控制总额(元)备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预算控制总额(元)备注1越野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轻小型车350200658001越野车20万元以上中型车650200658002商务车7座650200658003皮卡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型35020065800注:1、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的车辆租赁费控制单价不含过路费、油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控制单价不含伙食费及住宿费;2、车辆租赁费和驾驶员租用费具体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乘以中标单价;3、招标总价固定,供应商报价时只填报投标单价;4、小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及驾驶员租赁(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过路费、油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的伙食费(100元)及住宿费】按实结算。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数量:见本章第三条车辆要求;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采购单位需要车辆时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使用车辆数量,供应商必须保证车辆充足,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驾驶员及车辆到达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本章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要求。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执行本章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业主提出的技术需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第六章谈判与评审实质性评审标准前附表条款号审 查 内 容审 查 标 准2.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1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特定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信用查询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3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4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5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2.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2.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原件2.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2.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2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2.2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和最后报价小于等于预算价及最高限价2.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及资料提供的要求。2.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要求(1)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号条款;(2)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无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服务条款有3项及以上不满足要求,则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2.2符合性评审标准无串通投标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评审方法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有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以其提供的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多的优先(同时属于两个清单的不重复计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计算),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谈判小组不记名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2.实质性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见“实质性评审标准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实质性评审标准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实质性评审3.1.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谈判。3.1.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2谈判、比较与评价3.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如质量或服务不能满足采购需求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最后报价。3.2.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5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6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对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3.3评审结果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有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以其提供的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多的优先(同时属于两个清单的不重复计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计算),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谈判小组不记名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最终谈判报价表致:(采购人名称)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单位负责人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项目做出最终报价如下: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备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备注1越野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轻小型车1越野车20万元以上中型车2商务车7座3皮卡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型总价大写:人民币陆万伍仟捌佰元整小写:¥65800.00元实际性变动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未按照本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竞标,从而导致该供应商竞标无效,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74投标文件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贷服务(二次)响应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洁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379.112185万元,资产总额为320.98498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这意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昆明荣骏汽车税赁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2024年09月2日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衣、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昆明荣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809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采购人: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3月目录目录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2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它补充事宜3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13.采购范围及合同履行期限1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15.谈判费用1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1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29.响应文件构成211.有效期3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313.谈判保证金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14.响应文件的加密4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4五、谈判与评审416.谈判417.评审418.评审过程的保密6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6六、成交结果6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621.成交通知书622.签订合同623.履约保证金7七、其他事项724.质疑和投诉725.中标服务费826.实质性变动8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28.解释权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0合同条款前附表10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1(一)谈判报价一览表23目录24(二)响应承诺书25(三)资格证明文件26(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27(五)谈判报价明细表29(六)商务条款偏离表30(七)总体服务方案31(八)拟配备车辆及车况32(九)驾驶人员配备33(十)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34(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35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六章谈判与评审42实质性评审标准前附表421.评审方法432.实质性评审标准433.评审程序43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2.项目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6.58万元;5.最高限价:6.58万元;6.采购需求:为满足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用车需要,临时租赁各类越野车、商务车以及客货两用皮卡车(包含司机),预算及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预算控制总额(元)备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预算控制总额(元)备注1越野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轻小型车350200658001越野车20万元以上中型车650200658002商务车7座650200658003皮卡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型350200658007.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8.质量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9.服务地点: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指定地点。10.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11.关于分包:成交人不可将该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⑤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信用查询: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回执》。2.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2.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注: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4.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否3.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开户信息户名: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盘龙支行账号:5305016771390000123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23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871-641188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联系人:李工、张工联系电话:18810783755、180838250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18810783755、180838250954.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5.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871-639560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采购人: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23号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18856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联系人:李工、张工 联系电话:18810783755、180838250951.2项目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1.2项目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2.1项目预算6.58万元3.1采购范围为满足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用车需要,临时租赁各类越野车、商务车以及客货两用皮卡车(包含司机),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3.2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3.3交货地点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指定地点★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3信用查询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4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5是否接受联合参与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7.1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7.3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810783755 9.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澄清、承诺及最后报价等;2、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2.4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3.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14.1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9点30分1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15.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6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24年3月25日9点30分开始谈判地点:政采云平台23.1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23.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25中标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3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对公支付。账号名称: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盘龙支行账号:53050167713900001234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1参与本项目谈判人员须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27.2政府采购政策响应: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优惠,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7.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研究方案时,须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7.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复印件包含影印件。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同义。27.5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次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中所列货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范围及合同履行期限3.1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信用查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4.6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谈判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所列项目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方法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8.3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报价指本次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10.2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中的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本次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辅材费、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各项税金等所有应该包含的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10.4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将进行谈判,谈判完成后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不再进行后续评审。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申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2.1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或盖章,均使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12.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2.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2.4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3.谈判保证金13.1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和银行保函形式的保证金。13.2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13.3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加密14.1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五、谈判与评审16.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7.评审17.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3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17.2评审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有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以其提供的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多的优先(同时属于两个清单的不重复计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计算),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谈判小组不记名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无效:(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评审过程的保密谈判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即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六、成交结果20.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书2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签订合同22.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2.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履约保证金23.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全部保证金。23.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3.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七、其他事项24.质疑和投诉24.1质疑和投诉2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4.1.2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1.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4.1.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中,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应当是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4.1.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4.3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6接收质疑的方式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详见谈判公告联系人及电话:同本项目公告(邀请书)中明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4.7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5.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6.实质性变动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解释权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合同阶段双方协商。付款以转账形式支付。注:合同范本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项目名称)(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书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甲乙双方根据“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项目招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确定由乙方负责甲方(使用部门)设备供应,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人员及车辆配备驾驶员配备表:车辆配备表:三、服务要求四、双方账号五、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九、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存叁份,丙方存壹份。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一、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谈判文件;1.中标人(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2.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一)谈判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项目编号:YNZC2024-J3-00611-YNQZ-0028谈判总报价(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承诺备注大写:陆万伍仟捌佰元整小写:¥65800.00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要求车辆租赁单价报价(元/天)驾驶员租用单价报价(元/天)备注1越野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轻小型车1越野车20万元以上中型车2商务车7座3皮卡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型供应商(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注:格式自拟,目录须按照响应文件内容顺序进行装订,并每页连续标注页码。(二)响应承诺书致: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愿以《谈判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作为我方的谈判报价,并按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服务地点、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等规定完成本项目,并承担相关任何责任。据此申请书,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1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如果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谈判申请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服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信息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实质性评审。2.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1.1.(三)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2)资格证明文件按公告要求提供(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注:(1)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五)谈判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服务地、服务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实质性评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七)总体服务方案(格式供应商自拟)(八)拟配备车辆及车况序号车型车辆品牌驱动及排量车牌号核定载客(货)初次登记日期车辆使用年限里程保险车况备注注:须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复印件、车辆最新保养记录、车辆所属供应商证明材料等。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年月日(九)驾驶人员配备序号姓名性别年龄驾驶证发证日期驾驶年限驾驶证编码备注平均驾龄注:须提供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十)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1条款要求,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1、供应商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后)。(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为满足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用车需要,临时租赁各类越野车、商务车以及客货两用皮卡车(包含司机)。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⑴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⑵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⑶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总体要求:(1)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为租赁业务用车的使用额度,结算以实际发生额按次定期结算,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租用费和驾驶员租用费;(2)相关过路费、油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住宿费和伙食费由采购人承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另行结算,驾驶员工资等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方对车辆使用的需求并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供应商必须有专人负责车辆调配工作,并将所需车辆及驾驶员指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5)车辆应属于供应商所有或在其使用管理之内,车辆相关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已取得相关道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6)车辆初次登记日期须在2019年1月1月之后且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7)车辆基本用于野外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和单位公务活动使用,必须定期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8)供应商必须为车辆购买保险,必须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个座位不少于20万元。2.车辆要求:供应商自有车辆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车型:(1)越野车,(2)商务车,(3)客货两用皮卡车。3.驾驶人员要求:驾驶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驾龄,驾驶经验丰富,应持有有效驾驶证,承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4、车辆及驾驶人员需求一览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预算控制总额(元)备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预算控制总额(元)备注1越野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轻小型车350200658001越野车20万元以上中型车650200658002商务车7座650200658003皮卡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型35020065800注:1、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的车辆租赁费控制单价不含过路费、油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控制单价不含伙食费及住宿费;2、车辆租赁费和驾驶员租用费具体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乘以中标单价;3、招标总价固定,供应商报价时只填报投标单价;4、小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及驾驶员租赁(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过路费、油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的伙食费(100元)及住宿费】按实结算。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数量:见本章第三条车辆要求;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采购单位需要车辆时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使用车辆数量,供应商必须保证车辆充足,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驾驶员及车辆到达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本章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要求。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执行本章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业主提出的技术需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第六章谈判与评审实质性评审标准前附表条款号审 查 内 容审 查 标 准2.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1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特定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信用查询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3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4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5项规定2.1资格评审标准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2.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2.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原件2.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2.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2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2.2符合性评审标准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和最后报价小于等于预算价及最高限价2.2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及资料提供的要求。2.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要求(1)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号条款;(2)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无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服务条款有3项及以上不满足要求,则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2.2符合性评审标准无串通投标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评审方法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有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以其提供的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多的优先(同时属于两个清单的不重复计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计算),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谈判小组不记名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2.实质性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见“实质性评审标准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实质性评审标准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实质性评审3.1.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谈判。3.1.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2谈判、比较与评价3.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如质量或服务不能满足采购需求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最后报价。3.2.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5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6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对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按要求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3.3评审结果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有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以其提供的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多的优先(同时属于两个清单的不重复计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计算),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谈判小组不记名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最终谈判报价表致:(采购人名称)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单位负责人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项目做出最终报价如下: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备注序号车 型租赁车辆车型等次要求车辆租赁控制单价(元/天)驾驶员租用控制单价(元/天)备注1越野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轻小型车1越野车20万元以上中型车2商务车7座3皮卡车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车型总价大写:人民币陆万伍仟捌佰元整小写:¥65800.00元实际性变动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未按照本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竞标,从而导致该供应商竞标无效,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及野外业务车辆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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