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位登记抽查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CH-C2024-0003
二、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厦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759800.00)
评审总得分:95.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
服务范围:苏州市企业,具体企业名单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要求:需提供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
服务标准:
(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
(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6)《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 1299-2023)
(7)相关行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静、程宇、杜莉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114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苏州市竹园路8号
联系方式:0512-65111342(杜莉珍)
2、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1、0512-6516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奕、周莉、刘虹
电话:0512-65161791、0512-65161799
十、附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1710316241599e072112e1bb543068d83e5d421a32094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位登记抽查项目采购文件.doc

1711592521520e072112e1bb543068d83e5d421a32094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位登记抽查项目采购文件.doc

1711592521509e072112e1bb543068d83e5d421a3209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苏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SZCH-C2024-0003采购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内容: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三月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3磋商保证金:þ不需提交,采购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需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5010122000984145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注: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不接受现金方式。4磋商响应文件: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均不适用,若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作评审依据。成交后,成交单位提供三份纸质投标(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方式: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6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收费按以下标准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31412260134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8第三章采购内容23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五章评审办法39第一章磋商邀请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0-SZCH-C2024-0003二、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3、服务地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4、采购需求:需提供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三、本项目总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元整人民币(小写):¥760000.00元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无。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七、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售价:无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方式: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九、开启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十、联系及监督1、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苏州市竹园路8号电话:杜莉珍联系人:0512-6511134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电话:0512-65161791、0512-65161799传真:0512-65262733邮政编码:215007联系人:顾奕、周莉、刘虹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3.1江苏政府采购网3.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4、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10、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手机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响应)函投标(响应)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或用工合同中注明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做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要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磋商报价明细表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项报价(元)服务期限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质量审核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排污登记抽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业务培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合计: 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实施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包括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编写成交后拟采取的实施方案等。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表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响应人应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磋商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服务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拟投入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拟投入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项目负责人2项目临时驻点人员3其他参与人员45678910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类似项目一览表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合同金额(元)备注12345注:具体需提供的材料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1、开票信息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注:1、供应商成交后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依法开具相应发票。2.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按上表要求提供开票信息,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成交后,代理机构将按所提供的开票信息就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采购代理机构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成交供应商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第三章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0-SZCH-C2024-0003二、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工作背景及目标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以下简称“许可证”)工作,规范许可证核发程序,提升许可证核发质量,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条:“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审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排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的相关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评估服务。许可证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对苏州市范围内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的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等,为环保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工作内容①质量审核。对排污许可证申领、延续、变更、重新申请等申请信息进行技术审核;对于首次申请或者因涉及改(扩)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去向变化、排放口数量增加而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根据需要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前开展现场核查,并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的帮扶指导,对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质量抽查,主要检查执行标准、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以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和更新完善,预计年审核500家。②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对全市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提交的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重点审核执行报告中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自行监测频次合规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推动执行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指导排污单位规范填报执行报告,预计年审核500家。③排污登记抽查。对全市排污登记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登记内容的规范性以及是否存在降级管理情况,对存在降级管理的及时移交环境执法部门,预计年抽查500家。④业务培训。加大对管理人员、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第三方技术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期排污许可相关业务培训。3、其它服务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按照一企一单,填写《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单》;提供关于排污许可事项的咨询服务;与管理部门联动,调整工作方案加强质量保障;总结报告编制;数据保密;对当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承担印制工作等。指定专人进驻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此项工作。(三)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度,2024年底前完成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2025年2月底前完成总结报告编制。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工作质量进行实时把控。方案实施过程中定期跟踪第三方质量审核结果,了解项目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四)拟投入人员配备要求岗位性别人数项目负责人不限1名项目临时驻点人员不限2名其他参与人员不限6名对本采购项目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其中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2名项目临时驻点人员、6名其他参与人员,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五)质量要求质量审核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6)《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7)相关行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六)其他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2、服务地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3、成交单位服务管理期间,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1)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2)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按比例对第三方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复核质量不合格;(3)出现重大责任问题。4、服务期间,如遇采购单位办公场所调整、迁移或者服务对象性质发生重大改变,采购单位将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调整,协商不成甲方可解除合同。5、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应达到采购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时承诺的配备能力并应配合采购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验收:6.1验收考核的抽查比例为10%,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偏差的,每一项目超过5处,则判定为不合格;乙方对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偏差应及时落实整改。6.2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委托苏州市环科所组织验收。三、综合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内容。请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排。2、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报价包括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或用工合同中注明的一切费用。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20日内支付19万元;10月底前,乙方按进度完成60%工作内容后,2024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到38万;2025年2月底前乙方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报告初稿,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2025年6月底前,经抽查后按比例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90%以上,按合同金额要求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90%的,按合同金额的90%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以下的,剩余合同金额不再支付)。6、本项目成交单位不得转包给第三方。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第二章)1、响应文件(报价、资格及技术部分):1.1封面1.2开标一览表1.3磋商报价明细表1.4资格条件1.4.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第二章);1.4.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4.5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1.4.6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二章);1.4.7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特定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1.4.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4.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4.7.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4.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8供应商证明其为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4.8.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二章);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1.5符合条件1.5.1《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二章);1.5.2《拟投入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二章);1.5.3《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见第二章);1.5.4《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第二章);1.5.5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1.6其他1.6.1《开票信息》(格式见第二章);1.6.2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1—1.5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因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被拒绝。(2)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2.1电子投标文件按上述1.1-1.6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2.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2.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公章。2.4未按照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五、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六、质疑1、质疑及答复遵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对采购文件内容质疑时,需提供在采购交易系统中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未提供的视为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请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九、其它要求1、成交通知书(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投标人其响应被接受。(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4)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代理服务费(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磋商采购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通知为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甲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杜莉珍联系电话:0512-65111342联系地址:竹园路8号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00-SZCH-C2024-0003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委托方(简称“甲方”)和受托供应商(简称“乙方”)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成交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总价(元)服务期限1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二、项目概况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以下简称“许可证”)工作,规范许可证核发程序,提升许可证核发质量,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条:“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审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排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的相关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评估服务。许可证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对苏州市范围内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的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等,为环保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服务范围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3、合同期内其它需求:在合同期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安排。四、甲、乙双方的义务1、乙方应在项目实施前,详细分析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乙方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对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其后果都须由乙方承担。2、乙方需按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苏州市排污许可证审核相关工作。3、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进场。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进场的,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甲方仍有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开始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按照合同价款的每天千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招致的损失费用。合同相关日期或期限根据逾期情况相应计算。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提供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政策、法律、法规、行政指导性文件及相关资料。五、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包括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或用工合同中注明的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20日内支付19万元;10月底前,乙方按进度完成60%工作内容后,2024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到38万;2025年2月底前乙方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报告初稿,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2025年6月底前,经抽查后按比例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90%以上,按合同金额要求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90%的,按合同金额的90%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以下的,剩余合同金额不再支付)。3、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发票。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账户、数字人民币账户。若为一般账户,则提供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户名:开户银行:地址:账号:若为数字人民币账户,则提供乙方钱包ID和钱包名称为:钱包ID:钱包名称:乙方银行账户如需变更,应至少于付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六、验收1、验收考核的抽查比例为10%,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偏差的,每一项目超过5处,则判定为不合格;乙方对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偏差应及时落实整改。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90%的,按合同金额的90%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以下的,按合同金额的75%支付。2、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委托苏州市环科所组织验收。七、违约责任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其他违规行为或履行义务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于3日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不改正的或者经甲方责令改正超过3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2、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3、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其他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款项中予以折抵,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补足。4、甲方因处理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乙方予以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或分包: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或者分包。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重大事项变更的通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一切联系均有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时补书面文件。双方所确认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十一、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等相关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做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十三、知识产权条款乙方出具的总结报告等相关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并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2、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JSZC-320500-SZCH-C2024-0003号采购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内容存在冲突的,双方认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甲方提交两份备存。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方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一份。甲方: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前述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选择前三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如选取成交候选人时出现评审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并列情况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取顺序。4、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在成交候选人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1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出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二)技术方案:50分1、项目工作方案:10分对本项目背景、服务内容、最终成果的理解程度等内容进行阐述,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文字说明及分析、对项目有深入全面理解,能够透彻、全面、系统的分析项目的得10分;对项目理解较全,基本能够透彻、全面、系统地分析项目的得6分;对项目有一定理解,能简单地分析项目的得3分;对项目基本不理解,对项目分析粗浅的得1分。2、对本项目主要任务和工作目的阐述: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任务和工作目的提出的方案能符合实际,分析有针对性,并能提出较好解决方案。方案详细完整、细致明确、切实可行的得10分;方案完整、较为明确细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6分;方案较为粗略但仍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粗糙基本不可行的得1分。3、对本项目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10分供应商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方案。由评委对方案制定的可行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完整、规范、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完整、可行性好的得6分;方案较为粗略但仍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粗糙基本不可行的得1分。4、对本项项目审核程度、重点、难点的剖析:10分供应商提出的项目重难点剖析方案能符合实际,分析有针对性,并提出较好地解决、防范方案的得10分;提出的项目重难点符合实际,提出解决、防范方案得6分;提出项目重难点并有一定的解决、防范措施的得3分;方案粗糙基本不可行的得1分。5、对本项目时间安排及合理化建议: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时间安排及建议能符合实际,时间安排有针对性,并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保证项目按时进行的得10分;提出的项目时间安排及建议较符合实际,时间安排略有欠缺,提出的解决方案能使本项目按时进行的得6分;提出的项目时间安排及建议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时间安排不甚合理,提出的解决措施一般的得3分;方案粗糙基本不可行的得1分。(三)综合实力:40分1、项目组人员实力比较:25分1.1项目负责人为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工的得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具体名单、相关证书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1.2项目临时驻点人员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项目临时驻点人员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具体名单、相关证书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1.3其他参与人员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具体名单、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1.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国家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制定相关业绩的,有1人得3分,最高得6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具体名单、参与工作证书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扫描件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磋商响应单位需提供证书扫描件。3、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类似排污许可抽查、审核业绩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磋商响应单位需提供业绩清单、合同扫描件。4、供应商编制的生态环境领域技术报告,被政府相关部门评为国家级优秀技术报告的得3分;被评为省级优秀技术报告的得2分;被评为市级优秀技术报告的得1分。按照最高奖项评价,此项最高3分。注:磋商响应文件内提供获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均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全文完)苏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SZCH-C2024-0003采购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内容: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三月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3磋商保证金:þ不需提交,采购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需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5010122000984145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注: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不接受现金方式。4磋商响应文件: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均不适用,若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作评审依据。成交后,成交单位提供三份纸质投标(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方式: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6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收费按以下标准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31412260134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8第三章采购内容23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五章评审办法39第一章磋商邀请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0-SZCH-C2024-0003二、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3、服务地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4、采购需求:需提供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三、本项目总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元整人民币(小写):¥760000.00元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无。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七、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售价:无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方式: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九、开启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十、联系及监督1、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苏州市竹园路8号电话:杜莉珍联系人:0512-6511134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电话:0512-65161791、0512-65161799传真:0512-65262733邮政编码:215007联系人:顾奕、周莉、刘虹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3.1江苏政府采购网3.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4、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10、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手机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响应)函投标(响应)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或用工合同中注明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做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要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磋商报价明细表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项报价(元)服务期限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质量审核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排污登记抽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业务培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合计: 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实施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包括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编写成交后拟采取的实施方案等。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表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响应人应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磋商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服务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拟投入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拟投入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项目负责人2项目临时驻点人员3其他参与人员45678910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类似项目一览表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合同金额(元)备注12345注:具体需提供的材料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1、开票信息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注:1、供应商成交后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依法开具相应发票。2.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按上表要求提供开票信息,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成交后,代理机构将按所提供的开票信息就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采购代理机构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成交供应商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第三章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0-SZCH-C2024-0003二、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工作背景及目标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以下简称“许可证”)工作,规范许可证核发程序,提升许可证核发质量,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条:“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审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排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的相关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评估服务。许可证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对苏州市范围内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的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等,为环保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工作内容①质量审核。对排污许可证申领、延续、变更、重新申请等申请信息进行技术审核;对于首次申请或者因涉及改(扩)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去向变化、排放口数量增加而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根据需要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前开展现场核查,并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的帮扶指导,对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质量抽查,主要检查执行标准、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以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和更新完善,预计年审核500家。②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对全市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提交的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重点审核执行报告中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自行监测频次合规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推动执行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指导排污单位规范填报执行报告,预计年审核500家。③排污登记抽查。对全市排污登记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登记内容的规范性以及是否存在降级管理情况,对存在降级管理的及时移交环境执法部门,预计年抽查500家。④业务培训。加大对管理人员、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第三方技术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期排污许可相关业务培训。3、其它服务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按照一企一单,填写《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单》;提供关于排污许可事项的咨询服务;与管理部门联动,调整工作方案加强质量保障;总结报告编制;数据保密;对当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承担印制工作等。指定专人进驻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此项工作。(三)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度,2024年底前完成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2025年2月底前完成总结报告编制。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工作质量进行实时把控。方案实施过程中定期跟踪第三方质量审核结果,了解项目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四)拟投入人员配备要求岗位性别人数项目负责人不限1名项目临时驻点人员不限2名其他参与人员不限6名对本采购项目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其中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2名项目临时驻点人员、6名其他参与人员,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五)质量要求质量审核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6)《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7)相关行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六)其他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2、服务地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3、成交单位服务管理期间,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1)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2)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按比例对第三方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复核质量不合格;(3)出现重大责任问题。4、服务期间,如遇采购单位办公场所调整、迁移或者服务对象性质发生重大改变,采购单位将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调整,协商不成甲方可解除合同。5、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应达到采购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时承诺的配备能力并应配合采购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验收:6.1验收考核的抽查比例为10%,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偏差的,每一项目超过5处,则判定为不合格;乙方对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偏差应及时落实整改。6.2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委托苏州市环科所组织验收。三、综合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内容。请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排。2、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报价包括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或用工合同中注明的一切费用。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20日内支付19万元;10月底前,乙方按进度完成60%工作内容后,2024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到38万;2025年2月底前乙方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报告初稿,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2025年6月底前,经抽查后按比例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90%以上,按合同金额要求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90%的,按合同金额的90%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以下的,剩余合同金额不再支付)。6、本项目成交单位不得转包给第三方。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第二章)1、响应文件(报价、资格及技术部分):1.1封面1.2开标一览表1.3磋商报价明细表1.4资格条件1.4.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第二章);1.4.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二章);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4.5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1.4.6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二章);1.4.7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特定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1.4.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4.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4.7.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4.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8供应商证明其为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4.8.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二章);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1.5符合条件1.5.1《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二章);1.5.2《拟投入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二章);1.5.3《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见第二章);1.5.4《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第二章);1.5.5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1.6其他1.6.1《开票信息》(格式见第二章);1.6.2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1—1.5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因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被拒绝。(2)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2.1电子投标文件按上述1.1-1.6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2.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2.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签章或公章。2.4未按照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五、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六、质疑1、质疑及答复遵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对采购文件内容质疑时,需提供在采购交易系统中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未提供的视为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请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九、其它要求1、成交通知书(1)确定出成交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的投标人其响应被接受。(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4)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代理服务费(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磋商采购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通知为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甲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杜莉珍联系电话:0512-65111342联系地址:竹园路8号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00-SZCH-C2024-0003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委托方(简称“甲方”)和受托供应商(简称“乙方”)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成交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总价(元)服务期限1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二、项目概况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以下简称“许可证”)工作,规范许可证核发程序,提升许可证核发质量,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条:“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审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其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排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的相关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评估服务。许可证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对苏州市范围内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的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等,为环保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服务范围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日期以所有工作内容完成为止)3、合同期内其它需求:在合同期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安排。四、甲、乙双方的义务1、乙方应在项目实施前,详细分析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乙方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对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其后果都须由乙方承担。2、乙方需按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苏州市排污许可证审核相关工作。3、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进场。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进场的,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甲方仍有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开始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按照合同价款的每天千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招致的损失费用。合同相关日期或期限根据逾期情况相应计算。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提供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政策、法律、法规、行政指导性文件及相关资料。五、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包括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或用工合同中注明的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20日内支付19万元;10月底前,乙方按进度完成60%工作内容后,2024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到38万;2025年2月底前乙方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报告初稿,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2025年6月底前,经抽查后按比例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90%以上,按合同金额要求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90%的,按合同金额的90%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以下的,剩余合同金额不再支付)。3、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发票。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账户、数字人民币账户。若为一般账户,则提供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户名:开户银行:地址:账号:若为数字人民币账户,则提供乙方钱包ID和钱包名称为:钱包ID:钱包名称:乙方银行账户如需变更,应至少于付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六、验收1、验收考核的抽查比例为10%,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偏差的,每一项目超过5处,则判定为不合格;乙方对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偏差应及时落实整改。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90%的,按合同金额的90%支付;如抽查中合格许可证数量占抽查总量75%以下的,按合同金额的75%支付。2、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委托苏州市环科所组织验收。七、违约责任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其他违规行为或履行义务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于3日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不改正的或者经甲方责令改正超过3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2、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3、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其他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款项中予以折抵,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补足。4、甲方因处理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乙方予以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或分包: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或者分包。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重大事项变更的通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一切联系均有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时补书面文件。双方所确认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十一、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等相关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做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十三、知识产权条款乙方出具的总结报告等相关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并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2、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JSZC-320500-SZCH-C2024-0003号采购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内容存在冲突的,双方认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甲方提交两份备存。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方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一份。甲方: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前述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选择前三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如选取成交候选人时出现评审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并列情况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取顺序。4、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在成交候选人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1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出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二)技术方案:50分1、项目工作方案:10分对本项目背景、服务内容、最终成果的理解程度等内容进行阐述,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文字说明及分析、对项目有深入全面理解,能够透彻、全面、系统的分析项目的得10分;对项目理解较全,基本能够透彻、全面、系统地分析项目的得6分;对项目有一定理解,能简单地分析项目的得3分;对项目基本不理解,对项目分析粗浅的得1分。2、对本项目主要任务和工作目的阐述: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任务和工作目的提出的方案能符合实际,分析有针对性,并能提出较好解决方案。方案详细完整、细致明确、切实可行的得10分;方案完整、较为明确细致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6分;方案较为粗略但仍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粗糙基本不可行的得1分。3、对本项目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10分供应商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方案。由评委对方案制定的可行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完整、规范、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完整、可行性好的得6分;方案较为粗略但仍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粗糙基本不可行的得1分。4、对本项项目审核程度、重点、难点的剖析:10分供应商提出的项目重难点剖析方案能符合实际,分析有针对性,并提出较好地解决、防范方案的得10分;提出的项目重难点符合实际,提出解决、防范方案得6分;提出项目重难点并有一定的解决、防范措施的得3分;方案粗糙基本不可行的得1分。5、对本项目时间安排及合理化建议: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时间安排及建议能符合实际,时间安排有针对性,并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保证项目按时进行的得10分;提出的项目时间安排及建议较符合实际,时间安排略有欠缺,提出的解决方案能使本项目按时进行的得6分;提出的项目时间安排及建议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时间安排不甚合理,提出的解决措施一般的得3分;方案粗糙基本不可行的得1分。(三)综合实力:40分1、项目组人员实力比较:25分1.1项目负责人为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工的得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具体名单、相关证书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1.2项目临时驻点人员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项目临时驻点人员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具体名单、相关证书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1.3其他参与人员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具体名单、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1.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国家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制定相关业绩的,有1人得3分,最高得6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具体名单、参与工作证书扫描件、磋商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扫描件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磋商响应单位需提供证书扫描件。3、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类似排污许可抽查、审核业绩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磋商响应单位需提供业绩清单、合同扫描件。4、供应商编制的生态环境领域技术报告,被政府相关部门评为国家级优秀技术报告的得3分;被评为省级优秀技术报告的得2分;被评为市级优秀技术报告的得1分。按照最高奖项评价,此项最高3分。注:磋商响应文件内提供获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均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全文完)8.供应商证明其为合格碳商供应商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苏州市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污登记抽查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从业人员268,营业收入为42572.55万元,资产总额为136549.3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志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物用开研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生负责阳陆投标人:(盖章)印朝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学日期:2024年3月2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和排位登记抽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