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保安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01092024CGK00012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系统保安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采购包1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不限
批
报价:2448040(元)
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小沟街22号(龙翔苑小区)9号楼3、4层
91140100110101777U
2
采购包2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不限
批
报价:2195600(元)
太原市厚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22号8230
91140106MA0GW8WH06
3
采购包3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不限
批
报价:2236500(元)
太原龙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街道文兴路小东流天禧城底商A23-1、A21-2、A22-2、A23-2、A23-3(二层)
91140108MA0HEA4X1Y
4
采购包4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不限
批
报价:2220550(元)
山西猛虎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407室
9114010039625644XM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
全力配合学校幼儿园督促检点全体保安员认真履职、及时高效完成安全保卫任务
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
采购包2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
全力配合学校幼儿园督促检点全体保安员认真履职、及时高效完成安全保卫任务
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
采购包3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
全力配合学校幼儿园督促检点全体保安员认真履职、及时高效完成安全保卫任务
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
采购包4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
全力配合学校幼儿园督促检点全体保安员认真履职、及时高效完成安全保卫任务
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华,姬国伟,李霞,郭海田(采购人代表),王庆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8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一: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87.4分包二:太原市厚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89分包三:太原龙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85.4分包四:山西猛虎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89.8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前进路21号
联系方式:0351-6041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路 3 号中泰广场 A 座 12 层 1208 室
联系方式:17635396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碧华、高志刚、陈亚玲、莱建玲、杨宏有
电 话:17635396928
附件信息: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招标文件定稿.docx116.0K
中小企业声明函95.5K
中小企业声明函95.4K
中小企业声明函119.0K
中小企业声明函149.3K
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1092024CGK00012采购人: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33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9第五部分合同原则56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ZFCG-140109-2024-1-0001222、项目编号:1401092024CGK000123、项目名称: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4、预算金额:912.5万元(其中第一包:245万元;第二包:220万元;第三包:225万元;第四包:222.5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4包,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分包所列内容。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备注第一包: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第一包)人98第二包: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第二包)人88第三包: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第三包)人90第四包: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第四包)人89(2)范围包括:具体投标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6、服务期限: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需具有太原市公安局颁发《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3月7日12时00分至2024年3月14日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4、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投标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3、提交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五、投标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政府采购中心创意大厦12层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下载为准,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2、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系统操作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前进路21号联系方式:0351-60413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路3号中泰广场A座12层1208室联系方式:0351-28963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碧华、高志刚、陈亚玲、莱建玲、杨宏有电话:1763539692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细 目内 容1采购人采购人: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前进路21号联系方式:0351-604132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路 3 号中泰广场 A 座 12 层 1208 室联系人:张碧华、高志刚、陈亚玲、莱建玲、杨宏有联系方式:176353969283项目名称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6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9.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需具有太原市公安局颁发《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10.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中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标资料一并保存。(3)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电子CA章。7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投标人企业简况*5.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方案;(格式自拟);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格式自拟);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8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纸质投标文件5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1份(载体为:U盘),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与U盘一起密封于一袋内。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密封提交到开标现场。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一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及时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或查看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912.5万元(其中第一包:245万元;第二包:220万元;第三包:225万元;第四包:222.5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1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贰万肆仟伍佰元整(24500.00元);第二包: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第三包:贰万贰仟伍佰元整(22500.00元);第四包:贰万贰仟贰佰元整(222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出(转出)。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1601 0120 1020 9616 22开 户 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银行行号:3131 6100 6013投标文件中必须附网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注: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14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及U盘(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若有)、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文件解密投标人自行登录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址: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18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政府采购中心创意大厦12层19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21本项目所属行业第一包:商务服务业;第二包:商务服务业;第三包:商务服务业;第四包:商务服务业。2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支付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说明2.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招投标的规定。2.2本次招标活动由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作为采购人,委托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3.定义3.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2“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3.5“响应”: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3.6“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3.7“天”:日历天。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4.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4.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4.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4.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提供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接受并能履行招标文件的规定。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对同一制造商与经销商投标的限制与判定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总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2制造商与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制造商作为有效投标人,经销商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参加同一包的投标。6.3对同一制造商的的判定仅限于每包中的主要产品。本款所指的主要产品是在分包中占预算金额比重较大的产品。对两家以上经销商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投标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7.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7.5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澄清、修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8.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3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8.4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如有需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山西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10.2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编制规定进行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0.3投标文件其他要求10.3.1编排要求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可采用双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0.3.2格式要求本招标文件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10.3.3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包装、密封及标记10.3.3.1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旦辅助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有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3.3.2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人需将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分开装订为2册,不接受活页(夹)形式的投标文件。10.3.3.3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10.3.3.3.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版,U盘)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包装于一袋内。10.3.3.3.2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10.3.4投标文件的封面及标记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若有)、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4投标保证金10.4.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0.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4.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0.4.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4.4.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4.4.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4.4.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5投标报价10.5.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5.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0.5.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0.5.4投标人要按投标服务期限、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10.5.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5.6投标的报价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提供相应的明细。除报价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需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1.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除不得自行增减表头内容外,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指横排或竖排)和增减行。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6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委会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2.投标有效期12.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2.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2.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山西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13.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公章,要求“签字”处宜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不能签小名、别名等;要求“盖章”处必须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名章;要求“签章”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并加盖本人签名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4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包括封面格式要求),所有盖章、签字处须根据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否则专家有权认定其为无效投标,取消其投标人资格。13.5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签收与退回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密封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4.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4.3投标人在开标前退出投标或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家数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并向投标人出具退回投标文件回执,该回执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15.开标时间1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现场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6.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4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投标人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撤回。五、开标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活动,并且对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17.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7.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7.5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7.6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7.7依据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其他适当的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7.8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9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7.10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8.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和商务技术评标委员会18.1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核。18.2组建评标委员会18.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七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2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估和比较。18.2.3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18.2.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8.2.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2.6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8.2.7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8.2.8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8.2.9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分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19.1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19.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行商务技术评标。19.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人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内容本身(需要进行网上查询核实的证明材料除外)。19.1.3对前附表中有资格、资信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9.1.4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19.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19.1.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19.2.1审查、评价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等实质性要求。19.2.1.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9.2.1.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1.3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商务技术文件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签署、商务与技术响应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商务技术文件。19.2.1.4重大偏离系指商务技术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及投标名称、数量、执行标准、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其他供货要求及验收标准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C、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E、供货能力、供货质量、合同履行期限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9.2.1.5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19.2.1.6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9.2.1.7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19.2.1.8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2.1.9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19.2.2要求投标人对商务技术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9.2.2.1对于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2.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其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2.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商务技术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19.2.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2.3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9.2.3.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判,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9.2.3.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评审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和中标人21.1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用下列原则21.1.1.1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1.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1.1.1.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技术部分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1.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用下列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1.1.2.1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1.1.2.2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技术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列。21.2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编写评标报告22.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2.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3.评标过程保密2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3.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执行。25.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2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二)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6.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26.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6.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6.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中标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7.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进行公示27.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中标通知28.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中标服务费29.1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此费用约定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七.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0.5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0.7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八、保密和披露31.保密31.1潜在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披露32.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3.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3.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5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3.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3.7.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3.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7.4事实依据;33.7.5必要的法律依据;33.7.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3.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3.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3.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3.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3.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3.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3.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3.9.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33.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3.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3.11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3.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3.13.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3.13.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1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相关政策要求34.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4.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投标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4.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4.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4.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5.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5.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货物的价格折扣: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据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财政部国库司2021年2月20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四、关于价格评审优惠: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是否还需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的回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5.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5.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5.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4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5.5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5.6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为商务、技术、价格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加其它共同认定部分得分之和。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人员审查要求审查标准1采购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采购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采购人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采购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5采购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6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采购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需具有太原市公安局颁发《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人员内容标准1评标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的审核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2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报价审核审查开标一览表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填写、签署、盖章,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开标一览表若存在漏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投标无效。价格修正办法见本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的,投标无效。3评标委员会商务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对照本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属于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审查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5评标委员会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审查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6评标委员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满足政府采购强制性要求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说明: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三、详细评审一、商务部分(25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保安服务业绩(12分)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2分。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为2021年3月1日至开标日期。2、企业信誉(3分)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扫描件,每提供一个证件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人员素质(10分)1.本项目配备人员队伍中每有一名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得2.5分,最高得5分。2.本项目配备人员队伍中每有一名高级保安员证得2.5分,未提供的将不得分。3.本项目配备人员队伍中每有一名消防员资格证得2.5分,未提供的将不得分。二、技术部分(60分)1、服务方案(52分)(1)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10分,良好的6分,一般的4分,未提供不得分。(2)人员招聘及培训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10分,良好的6分,一般的4分,未提供不得分。(3)管理制度及奖惩措施制度齐全、完整,措施合理得12分,良好的8分,一般的4分,未提供不得分。(4)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意外伤害、消防、盗窃等)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0分,良好的6分,一般的2分,未提供不得分。(5)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考试、培训等安全保卫配合工作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10分,良好的6分,一般的2分,未提供不得分。2、防卫器械的配备情况(8分)保安员所需防卫器械如防爆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保安员服装等,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防卫器械设备配备是否充足、配置合理程度评分,优秀得8分,良好的5分,一般的2分,未提供的将不得分。三、价格部分(1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注:以上各项性能参数及投标企业信誉等相关材料必须详实反映于投标文件中,并且有足够的材料证明其真实性,否则一律按最差者计算。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1401092024CGK000122.项目名称: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3.本项目共分4个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预算金额第一包: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第一包)人98245万元第二包: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第二包)人88220万元第三包: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第三包)人90225万元第四包: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第四包)人89222.5万元第一包:序号学校名称年度计划配保安数(人)1四中42七中43官地实验64十中25十一中26外国语小学校67兴华西街小学校68河涝湾小学校29大虎沟小学校310旧矿街小学校311河北街小学校512太白街小学校413大井峪小学校214恒大华峪实验515闫家沟小学校217西苑幼儿园518太原外国语学校开城校区(万柏林区外国语学校)819华峪幼儿园420教育事业发展中心421西苑小学校322光华小学723开成小学524育华小学6合计98第二包:序号学校名称年度计划配保安数(人)1杜儿坪小学校32虎胜街小学校33二中44和平小学校35众纺路小学校46和平南路小学校37大唐实验小学48实验小学129西峪街学校310建筑北巷小学校411五三街小学校312新庄小学校413第四实验小学校314辰锦幼儿园615公园路万科紫郡616中心实验617长风实验518泰华实验519兴华西街小学220华峪幼儿园121西山小学322大井峪小学1合计88第三包:序号学校名称年度计划配保安数(人)1区实验中学62桥西小学校63玉河街小学校64气化街小学校45瓦窑小学校36东社小学校57圪僚沟小学校38兴西小学校69科技实验小学410区实验中学611兴华礼仪幼儿园1612特殊教育学校413兴西幼儿园414圪僚沟幼儿园415赞城幼儿园516公园路玉门花园小学517区三实验小学618西苑小学119凤凰双语第二实验小学120一中1合计90第四包:序号学校名称年度计划配保安数(人)1一中32三中63公园路小学校104兴华街小学校55第二外国语小学46第二实验小学107千峰南路小学校48红星巷小学校49建筑中巷小学校410窊流小学校311华峪南区幼儿园512凤凰双语613青少年活动中心514新城吾悦幼儿园515西山小学516凤凰双语第二实验小学517观邸幼儿园5合计894.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4.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如有虚假或隐瞒,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三、技术要求:(一)项目负责人要求:全力配合学校幼儿园督促检点全体保安员认真履职、及时高效完成安全保卫任务(二)保安人员要求:保安人员要求: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和酗酒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身高1.6米以上,年龄处于18-58周岁之间,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可放宽至60周岁,保安岗前要经过专业培训,要持保安证上岗,保安人员的着装及器械佩戴规范。(三)服务标准及要求:门卫值守、上下学及课间秩序维护、安全隐患巡查等。(四)服务内容及要求:1、保安员防卫器械的配备标准保安员应穿着国家统一要求的保安值勤服装,保安员防卫器械由所在学校幼儿园按要求配齐配足。2、安保人员素质要求: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和酗酒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身高1.6米以上,年龄处于18-58周岁之间,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可放宽至60周岁,保安岗前要经过专业培训,要持保安证上岗,保安人员的着装及器械佩戴规范。3、安保服务的管理要求:(1)保安员上岗时应当着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及头盔、胶皮棍等;(2)对发生在保安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安员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协助人民警察处理;(3)保安公司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及违纪问题的处理;(4)对于不称职的保安员及时调整。(五)万柏林区中小学幼儿园人员、岗位配备要求:每校园至少配备1名保安,同时按照学生人数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配备保安。(六)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上述实质性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强化岗前审查和岗中日常考核,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履职的保安员予以辞退。(七)其他要求:1.保安公司应给全体保安员做好定期体检工作,并全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2.保安员在工作执勤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或重伤、残疾、因个人过失或违法犯罪行为对学校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保安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五部分合同原则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保安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聘用派出保安员担任,为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提供保安服务。保安员的配置保安聘用要求严格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且满足采购人要求。2.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服务费标准:。付款方式:。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保安员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保险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经甲乙双方协商每日工作时间为24小时(无节假日乙方协调安排),具体时间及人员安排由乙方报送甲方确认。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并根据项目服务性质、岗位服务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对保安员进行岗位培训与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2.乙方队员在上班时间脱岗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酿成人员事故及甲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保安员工作中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予赔偿。3.甲方有审核乙方提交的执勤方案和执勤制度的权利;有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执勤制度的权利。4.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生活条件。5.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配备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6.甲方可以对保安人员进行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7.保安员为保护、抢救驻勤单位人员生命安全及财产免遭重大损失,而致残、致死的,善后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8.甲方不得指派保安员从事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得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工作,由此造成人员伤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9.甲方对有重大贡献的乙方保安人员,可以给予奖励。10.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及甲方确认的保安员人数,难以保证安全防范的,有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改进意见应认真研究解决。2.乙方有拒绝承担合同范围以外的职责任务的权利。有拒绝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职责任务的权利。3.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4.乙方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岗前培训。加强对保安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5.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不称职的保安员。6.如保安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乙方负责及时安排人员替补,并承担由于缺勤时造成的相关责任。7.乙方定期向甲方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2.本合同期限届满终止。3.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缴清合同履行期的服务费。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乙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甲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6.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的,则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向守约方支付1%的违约金。乙方在工作时间由于监管不力导致社会闲散人员进入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八、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九、其它事项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4.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为参考文本,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由于投标文件的混乱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项目项目编号:第包(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6.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中标单位为监狱企业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9.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招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本采购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主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1.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项目项目编号:第包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90日历天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招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开标后撤回投标的;(6)在评标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的;(8)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第包,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投标人企业简况1、名称及其它情况:(1)投标人名称:(2)地址:(3)成立和注册日期:(4)上级主管部门:(5)公司性质:(6)主要负责人:(7)职员人数: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的职务:电话号:传真号:公章:五、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采购内容总报价(元)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标准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 注:投标人如对商务、技术条款无偏差,应在表中注明无偏离,不需分项列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业绩名称采购单位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电话合同金额备注123……注:1、所提供项目案例与本次采购的服务行业差别较大的,扣除相应业绩;2、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晰无法确认名称、服务内容、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的,扣除相应得分;投标保证金凭证凭证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本项目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节能产品明细表(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报节能、环境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仅适用综合评审法)。3.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投标)(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投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采购方和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方和招标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投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采购方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年月日20年月日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招标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附件3: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如为转账填写本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开户名称开户行开户账号行 号注:1.银行信息必须与转投标保证金信息一致。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的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000人,营业收入为62264万元,资产总额为15875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公章):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2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单位名称)的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太原市厚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0人,营业收入为3062.721552万元,资产总额为1480.1503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公章):太原市厚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2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单位名称)的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第三包)(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太原龙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80人,营业收入为11923.057441万元,资产总额为2232.753692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公章):太原龙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3月2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山西猛虎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单位名称)的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万柏林区教育局学校保安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猛虎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000人,营业收入为24139万元,资产总额为20931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公章):山西猛虎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1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7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