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 小麦面粉中标结果公示(河南省焦作监狱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385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2024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2)20240081-4
((谷物细粉)罪犯配餐中心小麦面粉 (详见招标文件)
河南省红果树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信基调味食品城冻品街鲜活市场交易中心 10 居20AA 号
93.000
%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河南省焦作监狱2024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采购四包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玉琪 、赵洁 、谷良富、柴梦琪、马丽霞(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价规范计取标准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四包:19400元。
收费金额:19,4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四包成交供应商河南省红果树商贸有限公司最终得分84.68 ;2.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1-3593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91-3650170 13939166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张女士
联系方式:0391-3593036 1393916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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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省焦作监狱2024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采购招标文件采购人:河南省焦作监狱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河南省焦作监狱2024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河南省焦作监狱2024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385/豫焦狱采购2023-212.项目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2024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约755万元,其中四包:预计120万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货物的采购、供货、供货保质期限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5.2包号划分:四包:(谷物细粉)罪犯配餐中心小麦面粉预计120万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5.4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供货周期。交货期限:根据业主要求,按时配货。5.5交货地点:焦作监狱狱内。5.6配货方式:监区半集中配货和分散配货相结合。5.7供货保质期限:有效期在2/3以上保质期内。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供货周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1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通过后,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4.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郑州市经二路12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不予受理;(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联系人:王先生,2联系方式:0391-35930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方陆港C栋14层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391-36501701393916603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张女士联系方式:0391-359303613939166031九、监督单位河南省焦作监狱监察室联系电话0391-3593023河南省监狱管理局联系电话0371-65899821日期:2024年3月6日,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供货保质期限有效期在2/3以上保质期内1.3.5配货方式监区半集中配货和分散配货相结合1.3.4交货地点焦作监狱狱内。1.3.3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供货周期。交货期限:根据业主要求,按时配货。1.3.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1.3.1招标范围货物的采购、供货、供货保质期限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1.2.3包号划分四包:(谷物细粉)罪犯配餐中心小麦面粉预计120万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1.2.2出资比例100%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5项目预算约755万元,其中四包:预计120万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1.1.4项目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2024年度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采购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方陆港C栋14层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391-3650170139391660311.1.2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91-359303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郑州市经二路12号)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3.7.4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hntf格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3.7.3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3.4.1投标保证金无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2.2.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交易平台系统内部“网上答疑”告知2.2.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1.11偏离/1.10投标预备会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支付方式为月结,按甲方验货和过磅计量为准。每月开具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实际应付款项的正式发票,将款项汇至乙方提供的账户中,甲方因资金审批等问题,无法按要求结账,乙方应保证按支付方式为月结,按甲方验货和过磅计量为准。每月开具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实际应付款项的正式发票,将款项汇至乙方提供的账户中,甲方因资金审批等问题,无法按要求结账,乙方应保证按支付方式为月结,按甲方验货和过磅计量为准。每月开具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实际应付款项的正式发票,将款项汇至乙方提供的账户中,甲方因资金审批等问题,无法按要求结账,乙方应保证按10.2合同款支付方式10.2合同款支付方式10.2合同款支付方式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全新的合格产品。2.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对投标货物规格、品牌的描述与投标货物真实的规格、品牌一致。投标货物功能及用途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3.中标人对合同义务全面全责;对本项目供货范围内的采购、配送、供货保质期限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全面负责。4.中标单位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合同送至采购人处(合同模板详见“第四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的,中标人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全新的合格产品。2.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对投标货物规格、品牌的描述与投标货物真实的规格、品牌一致。投标货物功能及用途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3.中标人对合同义务全面全责;对本项目供货范围内的采购、配送、供货保质期限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全面负责。4.中标单位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合同送至采购人处(合同模板详见“第四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的,中标人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全新的合格产品。2.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对投标货物规格、品牌的描述与投标货物真实的规格、品牌一致。投标货物功能及用途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3.中标人对合同义务全面全责;对本项目供货范围内的采购、配送、供货保质期限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全面负责。4.中标单位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合同送至采购人处(合同模板详见“第四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的,中标人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10.1对中标人的要求10.1对中标人的要求10.1对中标人的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四包:20000.00元中标人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7.2定标四包选择一家供货商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将选择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进行招标。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类专家4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在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2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hnggzy.net/,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6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监督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10.8同义词语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按照投标人须知第7.1条规定的情形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述情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6重新确定中标人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知识产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4中标公示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3.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执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价规范计取标准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3投标费用时送货,给予甲方三个月的宽限期。1.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注册时所留手机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更新系统内联系方式的,将会造成收不到短信。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hnggzy.net/,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4.严禁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信息,虚假参数等虚假应标的行为,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5.投标人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行为(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上述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0.12特别提醒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1解释权四包:(谷物细粉)罪犯配餐中心小麦面粉费率:95%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且报价明细表中有任意一项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无效。(以焦作市金土地市场价格为参照标准)报价要求:四包: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实力,在本包段各分项投报统一折扣率。结算公式:以合同签订为准。10.10招标控制价,8十二、技术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中相应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质量保证及应急措施2、仓储和配送能力3、产品质量服务承诺十三、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河南省焦作监狱: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如我公司为中标供应商,由我公司独立完成本项目。如出现虚假声明,我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45十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河南省焦作监狱:我单位参与(包段名称)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现自愿做出如下承诺:一、承诺事项:1、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修改、撤销、撤回投标文件;2、若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人,保证按采购文件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3、若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与采购人订立政府采购合同;4、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等材料全部真实有效;6、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二、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1、违背以上承诺事项的任意一项的,由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自愿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支付本包段预算2%的违约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对以上承诺事项有规定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追究法律责任;三、本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有效期本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企业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6十五、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人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47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上述承诺函中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曾作出采购虚假承诺;(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者各级政策文件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48十六、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十七、采购领域投标承诺河南省焦作监狱:我公司郑重声明: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在采购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如出现虚假声明,我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50十八、是否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情形的声明河南省焦作监狱: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如出现虚假声明,我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公司基础信息);在资格审查时以前述查询内容为准进行审查。51十九、其他52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罪犯配餐中心生活物资 小麦面粉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