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群修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202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3-XZGX-C2024-0002

二、项目名称: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北京大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14899766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3号
91.33(均分制)
305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施工范围: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施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经理:杨仲文执业证书信息:京建安(2015)011777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金峰、孔祥秋、陈学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金额24406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定标时间:2024年03月29日。
2、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8日。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公开招标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
单位地址:徐州市兵马俑路1号
联系人:王守康
联系电话:15862188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13852228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欣
电话:138522284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doc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docx

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采购文件.doc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

贫困人员具体数量.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研修塔工程项目编号:JS2C-320303-120-02024-0002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汉兵马凭博物馆)的(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科修培工程)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球修络工程),属于(工程):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大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5人,营业收21057.54万元,资产总额为85062万元,属于(v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请勾选!),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在证书营亚案五大情用,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有,特值法承担.企业名称(北京大龙政集团行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2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P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细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3.本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303-XZGX-C2024-0002采购单位: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3-XZGX-C2024-0002(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对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项目说明一、采购人: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二、项目名称: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三、项目编号:JSZC-320303-XZGX-C2024-0002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8.《合同草案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第三章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30。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5、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6、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7、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8、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9、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如有)。(二)资格条件(1~6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7、供应商信用信息: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屏。(1)查询渠道包括:(2)“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5)“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6)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3.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磋商文件格式与客户端格式不同,以《磋商文件》附件为准,但首次报价必须相同)2.《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分项价格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1.技术部分1.1、《文保建筑总体概述》(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1.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1.3、《施工进度计划评价》(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1.4、《文保建筑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1.5、《文保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1.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1.7、《文保建筑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商务部分2.1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2业绩(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六)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以系统为准)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四、磋商程序(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供应商授权的磋商人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参与视频磋商的供应商一端参与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9.本项目无效标书判定(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9.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提交的;9.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9.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9.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9.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的;9.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9.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9.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9.10项目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9.11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9.12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9.13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14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9.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二)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五、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组织方案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十六、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十七、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十八、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九、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二十、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十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和《分项价格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二十二、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原件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四、询问和质疑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李欣联系电话:0516-67598336、13852228488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第八章其他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1份。2、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218.3.177.171:8088/上公布。3、采购人: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地址:徐州市兵马俑路1号联系人:王守康联系电话:0516-831672194、采购代理公司: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516-67598336、13852228488第九章附件二十五、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5.《偏离表》6、《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7、《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合同草案条款》9.《承诺书》10.《授权委托书》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评分细则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投标报价(30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3分)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提供有效的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业绩(4分)供应商提供2019年3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市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注: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市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文保建筑总体概述(7分)文保建筑总体设想透彻,方案内容表述针对性强,标段划分合理的得7分;总体设想一般,方案内容表述针对性较强,标段划分较合理的得3分;总体设想模糊,方案内容表述针对性不强,标段划分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分)施工现场布置符合现场条件且布置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强的得3分;施工现场布置基本符合现场条件且布置较为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施工现场布置与现场条件符合性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评价(4分)根据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工期保证控制措施(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关键节点和线路等) 的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略有欠缺的得2分,有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文保建筑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案(5分)文保建筑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齐全,可行性强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较为齐全,可行性较强及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可行的得3分;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有明显缺漏且可行性一般,质量保证措施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文保建筑安全文明施工(5分)文保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合理,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安全、环保等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且操作性强的得5分;措施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考虑较周全、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3分;措施简单,操作性不强,很难达到保护环境效果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7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进度、质量要求的得7分;比较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进度、质量要求的得3分;无法保障项目基本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文保建筑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7分)文保建筑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先进可行,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分析透彻且解决方案合理可行的得7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可行性强,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分析较为透彻且解决方案较为合理可行的得3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可行性一般,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分析模糊且解决方案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25分)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从业经验证明材料(以市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注: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市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证明材料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3.拟投入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为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的得3分;同时具备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在本公司注册)的得3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在本公司注册)的得2分;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9分,没有不得分。4.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具有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施工员证书、材料员、资料员,每有一人得 1 分;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有一人得 2 分,最高得 7分;上述所有证书均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按1证计分;本项最高得7分,没有不得分。注:(1)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无承诺书,本项第1条视为无实质性响应,不得分。(2)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30.00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2、建设地点: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3、本项目主要内容: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由大小不一的24座单体建筑组成,建筑主要为单层抬梁式仿古木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4415平方米,占地面积6792平方米。始建于2009-2010年间,距今已有13余年,在外观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缺陷和损伤,主要表现为木构件的干缩开裂、脱漆、砖维护墙与木柱交接处脱开等,需着重进行加固和修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要求工期:120日历天。6、质量标准:合格。7、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8、现场自然及施工条件: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施工范围、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9、质量保修期限:详见施工合同。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四、工程量清单报价1、报价内容1.1响应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中所确定的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注: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实质性偏离。供应商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布分项内容及数量,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1.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1.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4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变更估价原则调整。1.5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1.6响应供应商应认真研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内容,已明示含在投标报价中的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不管工程量清单是否单独列支,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1.7供应商自行勘察,了解周边原有建筑、设施,事先视察工地,充分了解工程位置、邻近建筑物、工地情况,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供应商须按接收工地日的现况,接收工地及自费清理任何遗留在工地上之废物,施工过程中因工地特殊情况而引起二次搬运、安全防护等。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考虑这样因素,并在响应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关于此类费用的任何诉讼或索赔。1.8安全文明施工是供应商的责任,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施工而导致的扰民或民扰引起的诉讼或索赔。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因扰民与民扰而造成的工期影响与费用增加,在报价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考虑不周为由而提出的任何索赔。1.9垃圾外运,运距及运输方式供应商自行考虑。1.10实行工程量清单采购的工程建设项目,量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供应商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1.11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1.12供应商应认真研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内容,已明示含在投标报价中的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不管工程量清单是否单独列支,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1.13由响应单位负责办理相关建设、城管、市政、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响应单位在响应报价时应考虑此方在的因素,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接受响应单位关于此类费用的任何诉讼或索赔。1.14施工时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周边安全,因中标人保障不利对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会增加费用,控制价不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2、报价方式2.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响应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2.2材料风险约定:2.2.1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2.2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政策性关于人工、机械费用等方面调整,并计入总报价,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结算不再调整。3、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响应单位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4、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4.1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定额》(2007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及省市现行有关计价文件规定,还包括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4.2不可竞争费用: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的各项要求,该项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6]154号和及苏建函价〔2019〕178号规定计算(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税金。)4.3本工程的其他规定:4.3.1招标控制价编制价格参考2023年第5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供应商的材料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4.3.2招标控制价人工费按苏建函价{2023}63号文。4.3.3机械台班单价执行《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14年单价表》。4.4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4.4.1分部分项工程费: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定额》(2007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及省市现行有关计价文件规定。4.4.2措施项目费及规费取费:详见工程量清单。五、低于成本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报价时需考虑完成本项目内容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费、验收等相关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人员应经验丰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3、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合理编制本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至少包含: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3.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供应商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供应商承担。交工后一周内彻底清洁完毕撤离现场。4.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成交供应商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适当处罚;七、服务要求:1、质保及售后服务:质保期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质保期外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应主动提供维修方案,只收取材料费。2、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售后服务人员时,相关服务人员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采购人处理问题,进行更换或进行必要的维修。八、其他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8、《合同草案条款》3.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SZC-320303-XZGX-C2024-0002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工期(日历天)质量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详见响应文件总价(大写):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分项价格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03-XZGX-C2024-0002【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分项价格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5.偏离表(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03-XZGX-C2024-0002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6、主要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材料编码材料、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计量单位备注12345678......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附评审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7、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附评审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8.合同草案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2.工程地点: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由大小不一的24座单体建筑组成,建筑主要为单层抬梁式仿古木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4415平方米,占地面积6792平方米。始建于2009-2010年间,距今已有13余年,在外观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缺陷和损伤,主要表现为木构件的干缩开裂、脱漆、砖维护墙与木柱交接处脱开等,需着重进行加固和修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包括三圣殿、祖师殿、诵经殿、净检法师纪念堂、迦蓝殿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此部分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应不加修改的、完整的装订在合同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7、投标函及其附录;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如承包人需增加施工图纸,由发包人与设计单位联系,出图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设计文件和图纸由发包人统一提供,承包人不得直接接受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承包人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要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图、通用图和有关规定,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认真审查。发现其他问题,承包人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批后执行。否则,因设计文件及图纸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根据合同约定或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①按《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14、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1和7.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②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的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留存;③拟制施工人员名册(动态),并与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④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执行通用条款3.3)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⑤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⑥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建造师的编号、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等事项,和与承包人之间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承包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⑦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⑨发包人管理需要的其他文件。⑩上述文件如发包人因管理需增加时,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提出的形式、格式、数量、时间等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根据合同约定或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合同约定或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根据合同约定或发包人、监理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根据合同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住所地或营业场所;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地点、监理人住所地或营业场所;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畅通,当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与交通和***门协商,采取足够的交通疏导措施;承包人制定运输计划时,应避开现有道路上在高峰时的运输。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投标时场地现状为准。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人和其他承包人使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不提供电源、水源,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场外施工道路为市政现状,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人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自行完成,并满足施工要求及有关规定,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内完成。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进行保护,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2.4.3提供基础资料/。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按照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江苏省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绘制竣工图及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修书、及有关工程使用、保养、维护的说明。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①满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且符合属地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属地城建档案馆要求;②向发包人提交盖承包人公章和工程竣工资料专用章的纸质版资料竣工图叁套,竣工资料肆套、电子文档资料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内完成移交,若逾期提交,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立卷、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施工过程中的排污、淤泥外运、环保、渣土、环卫、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办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时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干扰及影响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与临近居民或行人发生冲突,导致工程停工,所有停工损失及其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不再调整。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相关部门的处罚,则由承包人承担处罚的费用,并从工程款中扣除。②承包人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承包方,应预见施工中与综合管线等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发生的配合工作,并自主将相关配合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承包人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等已完工程的保护。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若承包人拒绝修复,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③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要求者,承包人应承担200-2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将施工现场彻底清洁完毕,承包人拒绝清洁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④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承担,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专职人员维护公共安全。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要的办公用房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提供。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交通疏导相关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费用也由承包方承担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承担。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和要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⑧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自费提供和维护有灯光、护板、格栅警告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范围内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内部班组雇用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及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负全部的赔偿责任。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各类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及验收工作等,并积极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所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拒绝配合,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⑩承包人必须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工资存储专户,按照工程进度和工人实名制登记信息,按月足额由银行代发工资。⑪如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但不得少于24日,每天在现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且应及时参加发包人、监理方组织的例会并保证现场施工及时顺畅的进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叁万元的违约金,并在发包人要求限期内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且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除应承担壹拾万元/次的违约金外,还应按照项目经理擅自离开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能胜任工作,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的7日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新的人选,报发包人批准并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后,即刻任命。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承包人应承担壹拾万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按照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认为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更换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的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新的人选,报发包人批准后,即刻任命。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承包人应承担叁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员不能擅自更换,确须调整时,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承包人承担应壹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5分包本工程禁止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工程移交/接收证书签发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予以修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损坏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或修复,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承包人拒绝赔偿或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签订合同前3日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以非现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缴纳。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满(且未因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影响)后,予以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时提供)。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时提供),但监理向承包人签发开工令(停复工令)、经济签证、工程变更时,应取得发包方同意。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向发包人及监理提供简易装修之办公场所两间,并向发包人和监理现场项目组无偿提供生活及办公用水和用电。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时提供)。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满足发包人及工程移交相关部门的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遵守并达到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已经含在投标报价内。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20天前提交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施工和维修整个工程期间,承包人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监控装置,或加防护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于工地附近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的安全均应采取防范措施。本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发生上述事故,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并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每发生一起人身损害(不包括死亡)事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发包人有权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将该违约金扣除。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监理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管。如发包人或监理发现承包人工作中的安全措施/设施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并在发包人要求期限内整改,发包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第三人的安全、现场施工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安全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和警示信号设置、门卫人员配置等作出具体安排,充分考虑施工的特殊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现场施工人员按照实名制登记备案。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进场后7天内提交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①承包人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②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发包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振动、噪声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相关的所有废弃物、垃圾搬运或投放至施工范围外的其他场地上,一旦发生且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支付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⑤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应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施工相关的所有废弃物、临时道路、生活垃圾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不得弃置在发包人区域范围内。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⑥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均需挂牌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金。⑦扬尘防控环保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7﹞53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工地扬尘污染管理规范的通知》(徐空气提升办﹝2018﹞11号)和《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徐城管发【2018】5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的扬尘防控环保要求必须符合严格按《徐建价2018年1号》文执行,扬尘污染防治费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24号文执行计取。该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当中,结算不再增加此项费用。按照《徐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和闲置;确需拆除和闲置的,应当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开挖后的建筑垃圾必须当日清除,并且覆盖运输,如因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或运输不当,造成工地周边扬尘及其他给发包人带来不利影响的事件,每查实一次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⑧因扬尘治理、环境保护等情况未到达标准,而导致甲方被处罚,处罚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⑨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的其他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含在预付款中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收到设计施工图后,应在10日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二份报总监及发包人审批;总监及发包人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10日内进行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总监及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施工顺利与否,发包人可暂缓支付相应部分的工程进度款,直至符合要求,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其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承包人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到施工单位所提出的设计方案,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发包人同意并不代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即如果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其全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勘查现场后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1、承包人保正有序、和谐施工力保不发生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2、现场分段施工的措施方案,临设搭设转移等措施项目费用;3、保护已有建筑、管网、线路等措施;4、控制现场扬尘,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必须符合我市关于扬尘管控的规定;5、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检测设备,修复设备、相关作业车辆,道路、绿化损坏后的恢复;6、垃圾外运的地点及环保措施,其它必须的环保措施。以上六点是承包人必须考虑的费用,但不限于此,承包人可以自主报价。发包人在措施费用中为承包人综合考虑了以上费用,投标人自主报价,结算时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且承包人必须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应保证按照本合同所述的工程建设进度目标进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并负责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的进度,根据本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应按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每月更新一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0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日内。施工期间,承包人每月20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下月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应于3日内返回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表”如需修改时,应于当日发回承包人修改,承包人须于次日报送修改稿。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监理方的书面开工指令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之前。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①开工前发包人现场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承包人负责现场接收。②发包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测量成果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成果上所示的所有坐标及标高均由承包人进行校验,如有差错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③承包人接收后负责保护,此后由于差错不能闭合和点位破坏或丢失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④由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对任何放线或标高进行的检查工作,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有关工程的准确程度应负的任何责任。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主张工期顺延,需具备三大前提条件:①发包人具体导致工期延误的事项的证据;②要有举证实际延误的天数;③导致工期延误的事项跟延误的天数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这三个条件,承包方必须都要举证证明且举证证明应该属实,否则发包人不予以工期顺延。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可相应顺延(但需要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④承包人应在知道上述工期事件发生28日内,向监理人递交工期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的延误仅顺延工期,合同工期作相应调整,材料差价调整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其他补偿或索赔费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工期不予调整。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中标价的千分之五违约金。总工期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按中标价的每天千分之五进行索赔。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除必须整改至招标文件要求标准外,还按一次验收不合格计,承包人承担经竣工结算确定的结算价的0.5%的违约金,且整改期间所需工期计算在总工期内,如超出合同总工期,按上款有关方法进行索赔。同时发包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工程结算时按表列价格扣除甲供材料款,承包人计取1%材料保管费;承包人节约的甲供材节约部分按表列价格一半奖励给承包人,超领的甲供材超领部分按表列价格双倍扣除。本工程无甲供材,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其采购、运输、验收、检验、保管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按合格质量要求采购(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对存在缺陷而承包人未能检测出问题的设备材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并应承担因此设备材料的使用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发包人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自行设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自行设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自行设置。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根据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及按照监理人指示进行试验并承担检测费用。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减工程和工程量清单漏项。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由于工程变更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工程预算价计价办法计算,并乘以中标价与工程预算价的比率作为结算依据。以上变更的确认,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跟踪审计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②由于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跟踪审计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确认后,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进行调整,但不得高于标底的综合单价。③由于工程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减少或工程量减少,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跟踪审计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减少部分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进行调整,但低于工程预算综合单价15%以上的按工程预算综合单价的85%调整。④中标后,承包人对投标清单工程量核对时,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5%,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5%。⑤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承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时,承包人不得已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执行通用条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14.2.2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经批准后,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2023年第2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承包人应完全承担的是技术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及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②承包人建设标准高于发包人要求标准时引起多投入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增补。③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约定给予调整的情形外的其他一切风险。④应部分承担的是主要材料风险,执行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14.2.2材料风险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应考虑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要求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范围(幅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做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招标文件第五章约定的主要材料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③人工费调整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合同价款的10%(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进场开工且财政资金到位后7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苏建价【2016】154号、苏建函价【2019】178号、苏建函价(2022)062号文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的25日前提交本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形象进度资料。如承包人未按时报送工程量,影响工程款支付的,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预付款,进场开工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的预付款保函,甲方自收到收据(收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0%)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0%)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1.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甲方出具的竣工证明。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签订、进场开工且财政资金到位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工程完成总工程量70%后,经发包人、审计单位、监理公司认可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4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且竣工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4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招标人并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财政资金到位后28日内,支付至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价款的100%。进度款与质量挂钩,如果所完成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待承包人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后再行支付。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均在竣工结算时调整,合同履行过程中不预付该款项,如发生重大变更,待报上级部门确认后,付款金额相应调整。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千分之五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后10个工作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提供完整的结算书,否则按日向发包人支付500元/天违约金。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书中应有完整的结算资料(设计变更、签证等应有详细编号,并单独分册装订)。在造价咨询单位审计过程中,不再接受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结算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发包人,不作任何增加调整。(因承包人提供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审计的意见,造成审计时间拖后,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自收到承包人结算资料3个月内。承包人在上述时间内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审计部门的审核,若承包人不配合,或双方存在争议的,审计时间相应顺延。结算审计完成后,承包人放弃对结算价款之外的任何款项的权利主张。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审计结束,收到承包人竣工资料及专用条款12.4.1约定的付款申请资料后28个工作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已办理完毕工程接收部门的移交手续后且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14日。(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结束后7日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工程结算价款的/;(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双方另行约定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承包人在中标后,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影响办理施工许可证;②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按期开工;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停工;④拒绝或不遵照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更换或拆除有缺陷的工程,不合适的材料或物资的书面通知;或执行(整改)不力的;⑤中标后被发现有出卖资质、非法挂靠行为的中标人(承包人);⑥其他执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约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转包或分包合同无效,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转包或分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发包人也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清退施工人员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收取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必须在10日内退场,并且不得提出任何对发包人不利的要求。发包人若选择接受转包或分包行为的,承包人应当与实际施工人就分包和转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能通过监理或发包人认可或不符合样品要求的,监理或发包人有权拒绝相应的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已经使用的,承包人应负责拆除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如承包人拒绝执行监理或发包人上述指令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清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或发包人有权随时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运离发包人认为不合格的任何材料或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整改所需时间计算在合同总工期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合同专用条款7.5.2执行。(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向发包人支付撤离施工现场材料或设备价值双倍的违约金。(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合同专用条款7.5条执行。(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期限进行修复;如未按时到场维修或经过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或承包人未按要求维修,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发包人、业主或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再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8)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按期开工:延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天,延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停工:如承包人施工期间无正当理由停工48小时或工期延误超过五天,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未完成工作量全部或部分发包给其他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方与其它承包人的结算价款直接从承包人结算总价中扣除,不足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须无条件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达十天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并更换施工单位,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0)拒绝或不遵照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更换或拆除有缺陷的工程,不合适的材料或物资的书面通知;或执行(整改)不力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一次性经济处罚,处罚数额为该缺陷部位工程造价的1-3倍;该经济处罚并不免除承包人的整改、更换工拆除责任及因此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11)中标后被发现有出卖资质、非法挂靠行为的中标人(承包人):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清退施工人员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收取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必须在10日内退场,并且不得提出任何对发包人不利的要求。(1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再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若不能按期改正,按以上约定执行。以上违约已明确责任,但短时间内无法量化违约金的,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相关约定。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除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外,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免费使用,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徐州市相关规定,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费用包含在人为合同价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本工程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21.2根据《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决算审核的有关规定》(徐建重办[2015]20号文),竣工审计时,工程审减额若超过送审额的7%以上(不含7%),超过部分按照审减额5%对承包人给予罚款。21.3本工程的下浮比率为(1-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工程结算时需下浮的部分按此比率下浮。21.4承包人应在办理完现场确认后7日内(如设计变更等在图纸中能明确反映,无需现场确认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应工作开始前或结束后14日内)向监理提交“工程签证单”,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签证单”的,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逾期不予补签。工程变更和签证的办理执行市重点办关于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签证、变更管理的相关约定及发包方《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承包人进场后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减工程等变更均须经设计院、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市重点办审核确认。否则不作为结算调整依据。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予以变更。变更文件中须明确原做法、变更后做法及工艺、材料名称、规格、品牌、尺寸等,标注要清晰。21.5社会保障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若由发包人缴付,则此部分费用从第一次付款节点扣回。21.6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处理周围相关事宜。21.7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现场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21.8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规定,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承包人必须在3日内缴纳费用,若未按期缴纳,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21.9对放线验线、关键工序、主要原材料检验等,发包人有权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结果合格则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则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21.10如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合同要求施工,发包人可勒令承包人暂停施工,待承包人整改完毕并报经监理人、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1.11如承包人拒绝执行发包人的合理指令,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并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处以1000-3000元/次的罚款,且执行指令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若承包人拒绝支付,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如因发包人指令错误造成的损失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21.12对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应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承包人应足额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克扣,如出现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上访事件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并直接支付所欠的民工工资,承包人对此部分扣付款项及数额无异议,并认可为已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给予以下违约处罚:(1)出现民工上访事件的,每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2)对施工企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住建局网上公布。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对此部分扣付款项及数额无异议,并认可为已付工程款。发包人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保证自身权益,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21.13承包人建造师必须参加每周例会、专题会议和发包人组织召开的需承包人参加的有关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发包人将处1000元/次罚款。21.14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辱骂、殴打、威胁发包人、监理人及跟踪审计人员,如若发生将处罚承包人1万元/次,停止支付工程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直至承包人向发包人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21.1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工期延误而产生的赔付费用。21.16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发包人无关。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21.17本工程合同备案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配合。21.18开工后,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条件,发包人可能会安排承包人分段施工,承包人需考虑时间间隔或多次进出场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并视为已体现在投标报价中。21.19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承包人务必充分考虑施工人员的组织工作,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出确保人员及工期的措施方案。中标后不得以市场工人短缺、赶工等借口拖延工期或申请追加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21.20地方关系、施工涉及的交通协调费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就此项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费用。21.21施工时,承包人不得以报价低为借口拖延施工或者拒绝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将此部分工程另行发包,并按照另行发包价从承包人合同价款内扣除此部分费用。同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照另行发包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承包人承担。21.22本合同范围内及变更增减的工程,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价格及其他等原因为借口拖延工期或拒不执行(变更增减费用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所需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拖延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5万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可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21.23如本合同经发包人解除或终止,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妥善做好施工场地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有权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承包人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21.24承包人应制定《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并采用相应措施,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出工考勤,采用刷卡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制度,在务工人员进场时就要建立人员花名册上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承包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需刷卡考勤,上述考勤记录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基本资料供发包方存档,如承包单位不提供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考勤,发包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21.25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并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21.26场地障碍物(包括地表、地下及围档增设开口)清除(包含挖填等处理)、场地内的积水处理、施工中为保证施工机械及构件进场和正常施工所发生的换填土、垫路、三边关系、周边关系相应的处理协调及其它的一切相关配合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27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畅通,当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与交通和***门协商,采取足够的交通疏导措施;交通协管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时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增加该部分费用。承包人制定运输计划时,应避开现有道路上在高峰时的运输。21.28施工时承包人需充分考虑施工对周边的影响,如果因施工对周边道路、构筑物等造成损坏,所有损失及恢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29施工时承包人需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对造价的影响,采取多点平行施工等措施可能引起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在投标时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21.30甲乙双方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其他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廉洁管理条款: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请吃、送礼行为。如有违反此规定除按有关法律规定送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外,发包人将按下列标准扣减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工程款竣工结算后被发现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按下列标准的金额索赔,这种索赔将是无时限的。(a)宴请或以其它方式提供消费的,按5,000元/次。(b)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50,000元/次。(c)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标段总造价的5%/次。22、技术要求: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颁发的现行行业规范、相关标准及相关文件。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徐州汉文化景区竹林寺建筑群修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自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进行处置或维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修理,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予以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拒绝按要求进行修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修复工程支出的实际金额。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未尽事项执行承包人投标文件中质量服务承诺相关条款。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9.承诺书致徐州汉兵马俑博物馆: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3-XZGX-C2024-0002)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分项价格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10.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2024年月日起至2024年月日止。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11.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3.本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徐州工信1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项目编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提供以下证书原件扫描件: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特此声明。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15、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付款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小写¥大写:人民币。(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1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亿~100亿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备注:非政府采购项目收费标准,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自行商议。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本项目服务费为:10000.00元。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5万元,按15万元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7.多个采购包(标段)项目按总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8.账户信息:收款人: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彭城支行账号:600601880003453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群修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