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00-JHRA-C2024-0011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通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6001383244111
南通市鸿运城市花苑18号楼裙楼
87.01(均分制)
15908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国军、丁冉、桂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收费标准的89%(折扣率)(若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收费标准*折扣率计算低于保底收费标准,则按保底收费标准计),采购(招标)代理费由委托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
联系人:许丽华
联系电话:15996665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联系人:钱舒佳
联系电话:15162861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舒佳
电话:151628619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2024年3月19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2、项目类型:服务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预算金额:1592388元5、最高限价:1592388元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4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整,下午13:30至17:30整(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3.7开评标全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磋商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电脑或手机、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磋商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磋商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1、时间:2024年4月2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联系人:许丽华联系方式:0513-8354939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9号楼A1302-A1304室联系人:沙云天电话:185514174713.项目联系方式磋商文件制作人:沙云天(18551417471)项目磋商经办人:沙云天(18551417471)软件技术支持:0519-8672280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除非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磋商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响应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磋商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3.2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供应商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3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4、响应文件的拒收4.1“苏采云”系统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响应文件的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5.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报价方式及要求:4.1本服务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4.2供应商在投标时应主动查阅本项目的有关文件、技术经济等资料。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与合同实施过程中存有偏差。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合同总价不因此而进行调整。4.3响应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优质完成本合同所有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响应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人员费用(含工资费用、高温费、福利费、加班费、夜班费、人员保险费用(包括意外险)、食宿费、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等)、上岗前体检费、设备及相关费用、管理费用、采购人安排的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的费用、公司取费、保险、利润、法定税金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4.4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相应情况和有关规范制订必要、合理的人员投入计划,其拟投入现场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项目工作的要求。4.5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项目成本的影响,采购人对合同的价格不予调整,因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种风险。4.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4.7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8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4.9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预期成交价。4.10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92388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六、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磋商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6、响应文件线上格式要求6.1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6.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6.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7.1.1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苏采云”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7.1.2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7.1.3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7.1.4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以外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7.1.5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1.6磋商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7.1.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1.8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7.1.9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而磋商竞标的;7.1.10投标人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7.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7.1.12磋商小组认定为其他情况可确定为无效投标的。7.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7.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7.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7.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七、成交通知书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在下载成交通知书后须提供3套加盖红章的系统内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八、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标的物的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3.1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3.2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成交供应商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如下:3.2.1确定融资意向。成交供应商取得成交通知书后,联系意向金融机构,商治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3.2.2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将自身融资需求告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醒(或协助)其当天在“苏采云”上传合同的同时将“供应商是否融资”选为“是”3.2.3提交融资申请。成交供应商登录“中征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查看“政采贷”融资产品,向确定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3.2.4确认回款账户。金融机构填写需要锁定的回款账户信息后成交供应商应登录“中征平台”确认账户信息,以实现回款账户的锁定。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免收。十、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服务说明为扎实做好南通内河航道养护巡查工作,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切实提升南通港航管理服务水平,拟通过购买服务实施工作船艇巡航、排档、应急等事务,通州分中心、海安分中心、南通船闸运行中心对服务人员自行管理,市中心安全机务科进行指导。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二、服务要求1.工作时间常日班,夜班和节假日应急。2.工作地点南通大市范围内。3.工作内容(1)负责苏港航通001、苏港航通301、苏港航通306、苏港航通302、苏港航通303共5艘船艇在执行巡航任务过程中的驾驶及轮机保障工作;归属海安分中心(1名驾驶)管理人员负责苏港航通309巡航驾驶任务;(2)负责苏港航通306、苏港航通302、苏港航通303共3艘船艇的日常维护、轮机保养及维修工作(不含配件费用);归属南通船闸(1名轮机)管理人员根据安排负责南通船闸排档船(苏港航通201、203)轮机保障工作。4.人员要求(1)项目组要配备6名工作人员,持证要求为1名不低于内河二类船舶驾驶人员、2名不低于内河三类船舶驾驶人员和3名不低于内河三类轮机人员,年龄在18周岁(含)至58周岁(含)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并经中标人组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身体健康,经采购人组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一律不得录用。(4)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如遇人员病、事假等请休,必须有人顶位在岗,保证本项目工作正常进行。(5)服务人员工作时,应认真遵守业主方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作风纪律、劳动纪律、文明服务、廉政建设等相关规定和制度;业主有权要求服务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换。三、项目服务内容1、船舶驾驶人员(1)当班驾驶员在航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内河避碰规则,杜绝各类碰撞事故,确保航行安全。(2)认真做好船艇卫生保洁工作,保证艇容艇貌整洁干净,经常检查船艇驾驶部的设备设施和通讯、照明等系统是否完好,认真记录台账资料。(3)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擅自离岗,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5)参与各类事故的救援与处置。(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轮机人员(1)按照规程和要求及时对船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随时能够启动机器,根据设备保养规范保养,保证船艇良好的技术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不带故障运行。(2)认真记录台账资料,如有问题要及时排除或汇报,同时做好机舱内部的环境卫生工作。(3)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擅自离岗,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5)参与各类事故的救援与处置。(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遵章守纪,服从分工,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按章操作,杜绝违章行为,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及时详细记录有关台帐日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积极做好交办的其他工作。4、注意文明用语;坚持“在岗、在行、在状态”,着装整洁,注重社会形象。六、其他内容1、本项目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2、在合同执行期间,业主不提供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其它任何生活、办公设施、交通、通讯工具、网络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另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的设备、设施与物品,均由服务人员自备。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人员全部到位履约后1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给乙方(该预付款即为第一个季度的服务费)。甲方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下旬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支付合同总额的10%到乙方指定账户上,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最后一个季度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无法按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第四部分评审程序和内容一、磋商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磋商活动。二、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三、评审步骤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第二阶段: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三阶段:以供应商价格标文件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单一分别磋商结束后,系统进入报价环节。(磋商程序见本章第四条)。第四阶段:系统最后报价环节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四、磋商的原则及方法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估和评价。商务技术分是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8、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0、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并要求其在15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1、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2、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13、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1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15、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磋商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6、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五、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本次项目磋商的技术和商务报价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商务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分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项目预成交人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7、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响应得分高者优先中标。(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响应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8、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9、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六、评审标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一)商务技术分(90分)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项评审内容1项目管理实施方案40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理念设想及规划(满分10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项目特点进行总体分析,提出总体人员服务模式及理念。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7分,一般的得4分,未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1项目管理实施方案40分针对本项目的承包管理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满分15分)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工作管理方案及计划。优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未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1项目管理实施方案4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满分10分)人员考勤、现场服务、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7分,一般的得4分,未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1项目管理实施方案40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满分5分)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船舶碰撞、消防、自然灾害等)。方案完整、合理得5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得3分;方案不够完整,合理性一般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2认证证书6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类似业绩20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人员服务外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多得12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船艇人员服务外包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多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同一项目(或同一项目不同标段)不重复计分。注:需提供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4拟投入人员(4分)拟投入的3名船舶驾驶人员资格均为二类驾驶员及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拟投入的3名船舶轮机人员中,每提供一个有效的二类轮机员及以上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拟投入人员为供应商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人员劳动合同、近一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5企业综合实力20分根据供应商的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情况、企业在本项目专业化水平进行横向比较,优秀的得20分,良好的得14分,一般的得8分;未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二)价格分(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分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2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八、评审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十、磋商争议磋商时评委对磋商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填写、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5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留的;6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7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8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10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投标供应商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4投标供应商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情形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十一、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二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六、合同条款内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书由(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商定并签署。鉴于甲方拟开展(项目名称)工作,并通过年月日的成交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为(项目名称)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即:(1)合同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2)成交通知书;(3)最终报价表;(4)合同条款;(5)技术规范;(6)磋商文件其它内容;(7)响应文件其它内容;(8)构成本合同组成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三、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乙方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人员全部到位履约后1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给乙方(该预付款即为第一个季度的服务费)。甲方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下旬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支付合同总额的10%到乙方指定账户上,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最后一个季度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无法按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若乙方工作结果未获甲方认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委派人员退回至乙方:(1)由于乙方委派人员本人原因,完不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的;(2)不服从分配;(3)不遵守甲方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的。甲方将乙方委派人员退回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立即更换其他人员至甲方提供服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乙方两次委派的人员均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双方按照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结算,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派遣3名船舶驾驶人员(类)、3名船舶轮机人员(类)。2、乙方派遣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纪律和规则,服从工作安排。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派驻人员加班的应服从安排,且乙方派驻人员的加班等相关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3、乙方派遣的人员在服务期间的安全责任等用工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八、特别约定乙方委派的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薪资报酬、工伤待遇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与乙方委派人员不形成劳动关系,也不对乙方人员工作过程中所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九、在签订本合同协议的同时,双方共同签订《廉洁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十、合同执行过程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十二、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合同费用结清后失效。双方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廉洁合同根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称发包人或甲方)与承包人(全称)(以下称承包人或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照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责任。(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三)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五)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分包项目。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五)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工作关系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工作关系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承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事,不得损害发包人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按照违纪违法认定金额的双倍承担违约金。合同款项未完全支付的,违约金在支付时予以扣减;合同款已支付承包人或未支付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承包人另行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服务期结束之日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等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发包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承包人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6)服务人员当班上岗工作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规定,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并穿戴好,项目负责人应随时检查相应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7)承包人应对服务人员进行有关驾驶船舶、维护船舶设备等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按章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同时现场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建立起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保障船闸的安全高效运行。(8)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因本项目为涉水作业,承包人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备的救生用品,如救生衣、救生圈等,进行涉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应急预案。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作完成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项目响应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资料均可采用CA电子公章)一、资格审查文件(不能出现报价、商务技术标)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4、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以下2-5项均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项目管理实施方案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3、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4、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价格响应文件1、响应报价总表(首轮);2、响应报价明细表(首轮);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注: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响应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第一部分格式: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我单位(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并郑重承诺:1.在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2.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3.无弄虚作假,无围标串标行为。4.若我方成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转包和违法分包。5.我方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并记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信用档案,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现 有 职工 人 数 资质等级证书(如有) 等 级:                   证书号:单位简介: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我公司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人员;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声明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签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第二部分格式: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以下2-5项均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项目管理实施方案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3、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4、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合同金额(元)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负责人完工日期备注                                                第三部分格式: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7:响应报价总表(首轮)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元付款条件完全接受并响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2)响应报价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执行。附件8:响应报价明细表(首轮)项目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驾驶人员费用  1.1  类驾驶员     1.2  类驾驶员     2轮机人员费用  2.1  类轮机员     2.2  类轮机员     3上岗前体检费用     4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费用     合计(转入响应报价总表)  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2)响应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优质完成本合同所有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响应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人员费用(含工资费用、高温费、福利费、加班费、夜班费、人员保险费用(包括意外险)、食宿费、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等)、上岗前体检费、设备及相关费用、管理费用、采购人安排的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的费用、公司取费、保险、利润、法定税金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2025年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通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6人,营业收入为75699.87万元,资产总额为40308.5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通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4月0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作船艇巡航服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