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三方送检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第二医院202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C2024-0113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成交优惠率
1
南京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91320104660666350Y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东麒路6号B2栋
92
普检:供应商成本在医院收费标准中占28.5%(优惠率)特检:供应商成本在医院收费标准中占30%(优惠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范围: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静、钱吉生、张永臣(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中标服务费,即人民币2816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12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钟阜路1-1号
联系人:朱颖懿
联系电话:1865169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金昕
联系电话:84795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昕
电话:8479596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南京市第二医院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项目(第二次)采购文件.doc
检测(第二次)发售稿.doc
南京市第二医院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C2024-0113项目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129采购人:南京市第二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总目录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南京市第二医院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C2024-0113项目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1291.2.项目名称: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年1.5.最高限价:见采购需求1.6.采购需求:包号名称服务期项目预算1第三方送检服务项目 (检验检测)3年120万元/年(普检);180万元/年(特检)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通用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规定。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5.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投标人实验室通过专业部门或临床检验中心资质验收,具有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资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购买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2.1方式:登陆https://www.joccon.cn进行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免费进行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企业相关信息有调整的,请及时完善;2.2投标单位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平台下载发票;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78779131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3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其后所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康复路1号采购中心联系人:秦老师联系方式:137051796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层业务一部联系人:金昕、谢影联系方式:025-847959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昕、谢影电话:025-8479596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0.3供应商如同时参与多个标段(包段)采购,则应按标段(包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一览表、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应期。每项产品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货物项目适用)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九十(9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8.1除另有说明外,供应商须准备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应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自然人可不加盖公章,仅由本人签字)。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由法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可不加盖公章,仅由法人本人签字)授权其负责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须放入正本响应文件中。18.3供应商必须将盖章签字后的响应文件正本逐页扫描为一份完整的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18.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文件予以密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9.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磋商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2)按以下的格式写明: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磋商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电挂、电话和传真。写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19.3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19.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未密封或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2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响应文件的拒收21.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2.1响应文件的撤回22.1.1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22.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2.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2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23、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响应函”。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的。26.3.2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加注“*”或“★”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27.1.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1.3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7.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1.5最后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1.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工程项目同比例调整不包括暂列金和暂估价)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流标,将重新组织招标。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针对货物项目)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提供的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4质疑函及证明材料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递交至下列地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金昕联系电话:025-84795965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l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4、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需按总中标金额按1980号文(服务)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https://www.joccon.cn平上支付。第三章合同文本(此合同范本作为参考)甲方:南京市第二医院(采购人)乙方:甲方于年月日组织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经评委会认真严格地评审,确定由乙方中标。为了给甲方的患者提供更优质、便捷、完善的医疗保健服务,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作、多赢的原则,就委托医学检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南京市第二医院选择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1、项目座落位置:南京市鼓楼区钟阜路1-1号二.组成本合作协议书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标的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格响应表;(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三.合作内容1、乙方向甲方患者提供临床检验服务,尽力满足甲方临床医生及技术人员的检验需求,协助甲方不断增强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扩大医疗服务范围、提高专业水平。2、双方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专业信息交流。交流的方式可以是:专题学术讲座和研讨会、资源共享等。二.检验项目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检测。三.服务流程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流程具体包括:样本收取、报告和其他凭证的交接;2、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流程在乙方的《标本采集手册》中详细规定。乙方的《标本采集手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四.违约责任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检测取样提供便利条件。(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检测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具有监管权利。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测试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可追溯性。(2)乙方检测时使用的设备必须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环境符合标准检测要求。(3)乙方负责提供标本运送所需的包装材料,并按照标本运输保存要求运输标本。由乙方运送保存不当造成的标本丢失、破损,乙方负全部责任。(4)乙方保证检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由于检验过程的失控而造成的检验失败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乙方签发的检验报告只对被检测的标本负责,乙方保证检验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私密性。(6)乙方根据行业标准保留检验后的标本以备复检。由于标本量不够导致无法复检的,乙方不负责复检。标本保存期7天,检测报告保存期为10年。(7)乙方仅对来样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委托书要求内容进行测试,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保证与所测试的原始数据一致。(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检测信息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诺的检测周期内出具准确可靠的检测报告,乙方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全部责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周期内出具报告,应及时告知甲方。(9)检验结果的信息化,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具体落实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五.检测结果的解读和应用1、乙方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解释各个报告结果;乙方不负责向被检测者解释报告。2、甲方负责对患者的各个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读,将结果应用于临床。甲方负责向被检测者解释报告。3、乙方检测报告供临床参考,并非诊断意见,最终诊断需临床医师结合被检测者的临床症状及其他检查结果作出判定。六.服务收费1、乙方承担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试剂、检测服务、运输、人员费用、工资、节假日加班费用、管理费用、装备费用、税费、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所有费用,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乙方收取的费用:检测服务费按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结算文件之日起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检测服务费用。3、检测服务费用结算公式:(1)单项检测项目费用=江苏省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成交费率(2)每月检测服务费用=单项检测项目费用×检测项目数量-扣减费用(如有)。七.结款凭证1、合同复印件;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经双方确认的检测项目清单;4、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八.其他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服务期三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服务情况组织考核,在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基础上,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及文件规定要求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可续签两次。续签合同时,甲方有权按最新《江苏省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擅自修改。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号参数不允许负偏离)技术要求一、具体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未开展而临床需要开展的医学检验项目进行检验。★2、供应商为项目配置2辆汽车接收标本,车辆必须配备专用车载冰箱或保温箱,冰箱或保温箱必须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每周至少一次的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3、供应商提供每周六天的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至17: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4、供应商具有规范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5、供应商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6、供应商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验。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取样。样本运输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28841-2012)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7、供应商须按照公开诊断项目本的报告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8、标本在接收及送检过程中如出现延迟、遗漏、丢失等情况,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有完善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二、其他要求★1、生物安全防护要求(1)标本运送人员采用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工作服,可戴医用防护帽。(2)标本接收人员应当为核酸检测实验室经生物安全防护培训的指定人员,采用二级以上生物安全防护。生物安全防护标准可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进行区分。进行试剂准备和核酸扩增的工作人员采用二级防护。处理标本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三级防护标准,包括:医用防护口罩或N95、单或双层乳胶手套(条件许可,可以不同颜色)、面屏、护目镜、工作服外防护服、单或双层医用防护帽,手卫生。必要时双层口罩(外医用防护口罩,内N95)。★2、采购人的所有送检标本最终由中标人依法处置(特殊情况除外),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剩余标本(若有)。3、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人员进行培训和专业指导,提供实验室人员的免费进修、邀请专家到院讲课等。4、供应商须协助设计、制作相关医学检验宣传资料。★5、检验报告单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签发,上级医师复核。唐氏孕早期孕中期筛查,新生儿筛查等项目按相关部门规定需跟有产前诊断,或新生儿筛查资质的公立三甲以上医院合作检测并由其签发报告及后续处理。如发生因中标人原因(如检测标本丢失、遗漏、混淆或检验结果错误等)导致医疗事故或采购人医疗纠纷等不良后果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6、检验结果查询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网上查询检测结果的功能,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2)为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可以与医院LIS和HIS系统对接。(并承担供应商系统接入医院LIS和HIS系统接口费)(3)提供400客服电话支持的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4)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检验结果,供应商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5)按照检测项目常规报告时间提供检测结果,并能满足采购人急诊项目的优先检测。7、供应商须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提交采购人后允许合理修改,并接受监督;8、供应商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架构,对各项工作流程安排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监督;9、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及时整改★10、采取的检测技术方法及相关检测仪器、诊断试剂等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如有最新要求则按最新的执行),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注册,并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技术准入方可应用。同时要将该检测技术方法的产品注册证书和技术准入批准文件提前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展检测服务。1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需具备良好的网络安全保护能力。★12、供应商须对被检测人信息、标本及检验结果等资料进行保密,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等信息不得泄露,以及不得挪作它用。三、人员要求★1、人员配置岗位、数量、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医学检验技术类专业职称;检测人员不少于8人,满足本项目检测所需,具有医学检验相关经验。2、供应商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替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3、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对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的项目组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中标人的项目组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中标人替换项目组成员。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项目组成员,调整后的负责人、检验人员职称等资格不得低于原负责人、检验人员资格。4、供应商负责其派往本项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等,并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供应商对拟派本项目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6、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证书等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书面报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中标供应商应同时备案变更人员的资料,调整后的应同时备案变更人员的资料,调整后的人员要求不得低于本项目原投入人员的要求。商务要求1.履约期限与地点:1.1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三年。第一年服务周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续签下一年合同。1.2履约地点:钟阜路院区及汤山公共卫生中心院区。2.履约形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任何履约服务内容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与法律责任。3.项目验收3.1验收前供应商需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提供验收标准。3.2经验收检验检测程序不合规或检验检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需重新返工重新检测,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承担重新检验检测而导致不能按期履约交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则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需费用根据结果由过错方承担。4.考核要求(1)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采购人每月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评内容根据检验检测中心《受委托实验室的选择和评审程序》,检验科不定期对受委托实验室进行检查与监控,评估与受委托实验室和顾问的协议,确保受委托实验室的质量持续符合要求。监控内容可包括:检测过程、各种原始记录、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情况、仪器设备状态、人员素质状况等,并随机抽查检验报告单,确保检验报告单的准确性及可溯源性。5.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内容应包含为完成本检验检测任务而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含社保费用)、各类保险、运输、通讯、设备购置及维护与损耗、采购代理服务、检验等费用。(2)供应商所报费率不得高于《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及其增补目录收费标准的100%,中标供应商最终结算价=收费标准*报价费率*实际检测样本数量。(报价说明:报价包含收取样本、检测样本、出具报告、临床报告解读、会议培训等为实现本项目目的的全部费用。)注:若报价费率为90%,则中标供应商最终结算价=收费标准*90%*实际检测样本数量。6.付款方式(1)检测服务费按月结算。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结算文件之日起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上个月的检测服务费用。(2)检测服务费用结算公式:a.单项检测项目费用=江苏省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成交费率b.每月检测服务费用=单项检测项目费用×检测项目数量-扣减费用(如有)。(3)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服务费:a.合同复印件;b.中标通知书复印件;c.经双方确认的检测项目清单;d.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一、价格 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特检)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80/300(小数点保留两位)(普检)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20/300(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人最终价格得分总分=(特检)投标报价得分+(普检)投标报价得分二、实验室检测技术和质量保证14分2.1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认可,认可项目数量≧115项得8分,100-115(不含)得5分,80-100(不含)得3分,<80(不含)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2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如有,需提供证明)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肿瘤诊断与治疗项目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2.3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如有,需提供证明)近5年获得重点实验室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三、为项目配备的实验室团队情况 4分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如有,需提供证明)为本项目配备具有的副高及以上实验室人员:10人及以上的得4分;7-9人得3分;4-6人得2分;1-3人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与上述人员的聘用合同或为其近三个月任一时间的缴纳社保作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四、学科力量和技术支持 8分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如有,需提供证明)2023年发表SCI论文≧45篇得8分,35-45(不含)篇得5分,25-35(不含)篇得3分,15-25(不含)篇得1分,<15篇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五、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认证 3分投标人实验室所使用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三级及以上,提供***认可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备案证明得3分,否则不得分。六、服务方案49分6.1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等,从实施方案的明细化实施步骤、操作性进行评审 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2 质量管控措施:对质量管控的全面、系统、适应等内容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3 项目重难点分析: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对应措施等进行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4 保密方案:对保密制度与保密方案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5 样品处置的管理制度:对样品检验、样品处置管理制度内容等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6 异议处理、结果上报的管理制度:对异议处理、结果上报的管理制度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7冷链及运输保障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标准样本冷链物流方案,如样本采集、保存、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样本温度和接收转运信息等)、质控等信息、运输路线安等综合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七、技术商务响应 12分满足标书第四章基本技术商务要求得12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说明: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货物/服务项目10%,工程项目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联合体投标时,如果满足要求,需要分别提供,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④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文件格式评分索引表格式一:磋商响应函格式二:报价一览表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格式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六: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七:业绩表格式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九:其他声明函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评审索引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详细评分办法中的各个打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备注注:行数应根据实际内容自行增减格式一磋商响应函致: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工程(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报价截止日期起计算的90日,在此期间,本报价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报价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格式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价格备注1普检供应商成本在医院收费标准中占xxxx%2特检供应商成本在医院收费标准中占xxxx%服务期:是否为小微企业或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 (有/否)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优惠条件:(如果有的话)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此表的投标总价中已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承诺书(第____次报价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本页《最后报价承诺书》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盖公章或签字后带至磋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格式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响应/偏离证明材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标注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格式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需求)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响应/偏离证明材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商务需求逐条作出响应,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2、其他商务偏离也须在上表中逐条列明。3、如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供应商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格式六: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如果有)格式自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七: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签约日期同类或相似合同价业主 名称地址/电话/传真1 2 3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标的内容,选择对应版本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格式九:其他声明函(参考格式)(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代理人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公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2.资格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须按“磋商邀请要求,并按下列格式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三: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四: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五: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格式六*****(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注:1、以上凡标注原件的,是指响应文件的正本中必须是原件,副本的制作仍按“供应商须知”执行。2、建议供应商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格式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发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有权机关的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格式三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四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五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南京市第二医院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C2024-0113项目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129采购人:南京市第二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总目录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南京市第二医院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00-HWZX-C2024-0113项目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1291.2.项目名称:第三方送检服务(检验检测)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年1.5.最高限价:见采购需求1.6.采购需求:包号名称服务期项目预算1第三方送检服务项目 (检验检测)3年120万元/年(普检);180万元/年(特检)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通用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规定。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5.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投标人实验室通过专业部门或临床检验中心资质验收,具有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资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购买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2.1方式:登陆https://www.joccon.cn进行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免费进行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企业相关信息有调整的,请及时完善;2.2投标单位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平台下载发票;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78779131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3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其后所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康复路1号采购中心联系人:秦老师联系方式:137051796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层业务一部联系人:金昕、谢影联系方式:025-847959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昕、谢影电话:025-8479596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0.3供应商如同时参与多个标段(包段)采购,则应按标段(包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一览表、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应期。每项产品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货物项目适用)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九十(9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8.1除另有说明外,供应商须准备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应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自然人可不加盖公章,仅由本人签字)。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由法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可不加盖公章,仅由法人本人签字)授权其负责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须放入正本响应文件中。18.3供应商必须将盖章签字后的响应文件正本逐页扫描为一份完整的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18.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文件予以密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9.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磋商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2)按以下的格式写明: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磋商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电挂、电话和传真。写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19.3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19.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未密封或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2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响应文件的拒收21.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2.1响应文件的撤回22.1.1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22.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2.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2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23、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响应函”。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的。26.3.2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加注“*”或“★”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27.1.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1.3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7.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1.5最后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1.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工程项目同比例调整不包括暂列金和暂估价)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流标,将重新组织招标。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针对货物项目)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提供的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4质疑函及证明材料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递交至下列地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金昕联系电话:025-84795965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l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4、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需按总中标金额按1980号文(服务)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https://www.joccon.cn平上支付。第三章合同文本(此合同范本作为参考)甲方:南京市第二医院(采购人)乙方:甲方于年月日组织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经评委会认真严格地评审,确定由乙方中标。为了给甲方的患者提供更优质、便捷、完善的医疗保健服务,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作、多赢的原则,就委托医学检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南京市第二医院选择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1、项目座落位置:南京市鼓楼区钟阜路1-1号二.组成本合作协议书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标的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格响应表;(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三.合作内容1、乙方向甲方患者提供临床检验服务,尽力满足甲方临床医生及技术人员的检验需求,协助甲方不断增强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扩大医疗服务范围、提高专业水平。2、双方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专业信息交流。交流的方式可以是:专题学术讲座和研讨会、资源共享等。二.检验项目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检测。三.服务流程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流程具体包括:样本收取、报告和其他凭证的交接;2、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流程在乙方的《标本采集手册》中详细规定。乙方的《标本采集手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四.违约责任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检测取样提供便利条件。(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检测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具有监管权利。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测试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可追溯性。(2)乙方检测时使用的设备必须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环境符合标准检测要求。(3)乙方负责提供标本运送所需的包装材料,并按照标本运输保存要求运输标本。由乙方运送保存不当造成的标本丢失、破损,乙方负全部责任。(4)乙方保证检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由于检验过程的失控而造成的检验失败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乙方签发的检验报告只对被检测的标本负责,乙方保证检验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私密性。(6)乙方根据行业标准保留检验后的标本以备复检。由于标本量不够导致无法复检的,乙方不负责复检。标本保存期7天,检测报告保存期为10年。(7)乙方仅对来样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委托书要求内容进行测试,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保证与所测试的原始数据一致。(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检测信息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诺的检测周期内出具准确可靠的检测报告,乙方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全部责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周期内出具报告,应及时告知甲方。(9)检验结果的信息化,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具体落实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五.检测结果的解读和应用1、乙方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解释各个报告结果;乙方不负责向被检测者解释报告。2、甲方负责对患者的各个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读,将结果应用于临床。甲方负责向被检测者解释报告。3、乙方检测报告供临床参考,并非诊断意见,最终诊断需临床医师结合被检测者的临床症状及其他检查结果作出判定。六.服务收费1、乙方承担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试剂、检测服务、运输、人员费用、工资、节假日加班费用、管理费用、装备费用、税费、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所有费用,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乙方收取的费用:检测服务费按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结算文件之日起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检测服务费用。3、检测服务费用结算公式:(1)单项检测项目费用=江苏省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成交费率(2)每月检测服务费用=单项检测项目费用×检测项目数量-扣减费用(如有)。七.结款凭证1、合同复印件;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经双方确认的检测项目清单;4、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八.其他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服务期三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服务情况组织考核,在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基础上,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及文件规定要求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可续签两次。续签合同时,甲方有权按最新《江苏省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擅自修改。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号参数不允许负偏离)技术要求一、具体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未开展而临床需要开展的医学检验项目进行检验。★2、供应商为项目配置2辆汽车接收标本,车辆必须配备专用车载冰箱或保温箱,冰箱或保温箱必须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每周至少一次的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3、供应商提供每周六天的上门接收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至17: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4、供应商具有规范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5、供应商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6、供应商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检验。标本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取样。样本运输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28841-2012)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7、供应商须按照公开诊断项目本的报告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8、标本在接收及送检过程中如出现延迟、遗漏、丢失等情况,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有完善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二、其他要求★1、生物安全防护要求(1)标本运送人员采用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工作服,可戴医用防护帽。(2)标本接收人员应当为核酸检测实验室经生物安全防护培训的指定人员,采用二级以上生物安全防护。生物安全防护标准可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进行区分。进行试剂准备和核酸扩增的工作人员采用二级防护。处理标本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三级防护标准,包括:医用防护口罩或N95、单或双层乳胶手套(条件许可,可以不同颜色)、面屏、护目镜、工作服外防护服、单或双层医用防护帽,手卫生。必要时双层口罩(外医用防护口罩,内N95)。★2、采购人的所有送检标本最终由中标人依法处置(特殊情况除外),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剩余标本(若有)。3、供应商须对采购人的人员进行培训和专业指导,提供实验室人员的免费进修、邀请专家到院讲课等。4、供应商须协助设计、制作相关医学检验宣传资料。★5、检验报告单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签发,上级医师复核。唐氏孕早期孕中期筛查,新生儿筛查等项目按相关部门规定需跟有产前诊断,或新生儿筛查资质的公立三甲以上医院合作检测并由其签发报告及后续处理。如发生因中标人原因(如检测标本丢失、遗漏、混淆或检验结果错误等)导致医疗事故或采购人医疗纠纷等不良后果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6、检验结果查询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网上查询检测结果的功能,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2)为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可以与医院LIS和HIS系统对接。(并承担供应商系统接入医院LIS和HIS系统接口费)(3)提供400客服电话支持的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4)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检验结果,供应商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5)按照检测项目常规报告时间提供检测结果,并能满足采购人急诊项目的优先检测。7、供应商须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提交采购人后允许合理修改,并接受监督;8、供应商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架构,对各项工作流程安排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监督;9、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及时整改★10、采取的检测技术方法及相关检测仪器、诊断试剂等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如有最新要求则按最新的执行),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注册,并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技术准入方可应用。同时要将该检测技术方法的产品注册证书和技术准入批准文件提前交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展检测服务。1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需具备良好的网络安全保护能力。★12、供应商须对被检测人信息、标本及检验结果等资料进行保密,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等信息不得泄露,以及不得挪作它用。三、人员要求★1、人员配置岗位、数量、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医学检验技术类专业职称;检测人员不少于8人,满足本项目检测所需,具有医学检验相关经验。2、供应商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替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3、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对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的项目组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中标人的项目组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中标人替换项目组成员。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项目组成员,调整后的负责人、检验人员职称等资格不得低于原负责人、检验人员资格。4、供应商负责其派往本项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等,并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供应商对拟派本项目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6、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证书等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书面报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中标供应商应同时备案变更人员的资料,调整后的应同时备案变更人员的资料,调整后的人员要求不得低于本项目原投入人员的要求。商务要求1.履约期限与地点:1.1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三年。第一年服务周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续签下一年合同。1.2履约地点:钟阜路院区及汤山公共卫生中心院区。2.履约形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任何履约服务内容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与法律责任。3.项目验收3.1验收前供应商需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提供验收标准。3.2经验收检验检测程序不合规或检验检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需重新返工重新检测,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承担重新检验检测而导致不能按期履约交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则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需费用根据结果由过错方承担。4.考核要求(1)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采购人每月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评内容根据检验检测中心《受委托实验室的选择和评审程序》,检验科不定期对受委托实验室进行检查与监控,评估与受委托实验室和顾问的协议,确保受委托实验室的质量持续符合要求。监控内容可包括:检测过程、各种原始记录、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情况、仪器设备状态、人员素质状况等,并随机抽查检验报告单,确保检验报告单的准确性及可溯源性。5.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内容应包含为完成本检验检测任务而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含社保费用)、各类保险、运输、通讯、设备购置及维护与损耗、采购代理服务、检验等费用。(2)供应商所报费率不得高于《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及其增补目录收费标准的100%,中标供应商最终结算价=收费标准*报价费率*实际检测样本数量。(报价说明:报价包含收取样本、检测样本、出具报告、临床报告解读、会议培训等为实现本项目目的的全部费用。)注:若报价费率为90%,则中标供应商最终结算价=收费标准*90%*实际检测样本数量。6.付款方式(1)检测服务费按月结算。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结算文件之日起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上个月的检测服务费用。(2)检测服务费用结算公式:a.单项检测项目费用=江苏省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成交费率b.每月检测服务费用=单项检测项目费用×检测项目数量-扣减费用(如有)。(3)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服务费:a.合同复印件;b.中标通知书复印件;c.经双方确认的检测项目清单;d.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一、价格 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特检)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80/300(小数点保留两位)(普检)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20/300(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人最终价格得分总分=(特检)投标报价得分+(普检)投标报价得分二、实验室检测技术和质量保证14分2.1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认可,认可项目数量≧115项得8分,100-115(不含)得5分,80-100(不含)得3分,<80(不含)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2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如有,需提供证明)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肿瘤诊断与治疗项目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试点单位》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2.3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如有,需提供证明)近5年获得重点实验室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三、为项目配备的实验室团队情况 4分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如有,需提供证明)为本项目配备具有的副高及以上实验室人员:10人及以上的得4分;7-9人得3分;4-6人得2分;1-3人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与上述人员的聘用合同或为其近三个月任一时间的缴纳社保作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四、学科力量和技术支持 8分投标人或控股投标人的总公司(如有,需提供证明)2023年发表SCI论文≧45篇得8分,35-45(不含)篇得5分,25-35(不含)篇得3分,15-25(不含)篇得1分,<15篇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五、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认证 3分投标人实验室所使用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三级及以上,提供***认可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备案证明得3分,否则不得分。六、服务方案49分6.1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等,从实施方案的明细化实施步骤、操作性进行评审 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2 质量管控措施:对质量管控的全面、系统、适应等内容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3 项目重难点分析: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对应措施等进行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4 保密方案:对保密制度与保密方案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5 样品处置的管理制度:对样品检验、样品处置管理制度内容等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6 异议处理、结果上报的管理制度:对异议处理、结果上报的管理制度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7冷链及运输保障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标准样本冷链物流方案,如样本采集、保存、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样本温度和接收转运信息等)、质控等信息、运输路线安等综合评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较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七、技术商务响应 12分满足标书第四章基本技术商务要求得12分,正偏离不加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说明: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货物/服务项目10%,工程项目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联合体投标时,如果满足要求,需要分别提供,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④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文件格式评分索引表格式一:磋商响应函格式二:报价一览表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格式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六: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七:业绩表格式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九:其他声明函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评审索引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详细评分办法中的各个打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备注注:行数应根据实际内容自行增减格式一磋商响应函致: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工程(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报价截止日期起计算的90日,在此期间,本报价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报价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格式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价格备注1普检供应商成本在医院收费标准中占xxxx%2特检供应商成本在医院收费标准中占xxxx%服务期:是否为小微企业或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 (有/否)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优惠条件:(如果有的话)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此表的投标总价中已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承诺书(第____次报价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本页《最后报价承诺书》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盖公章或签字后带至磋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格式四: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响应/偏离证明材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标注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格式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需求)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响应/偏离证明材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商务需求逐条作出响应,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2、其他商务偏离也须在上表中逐条列明。3、如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供应商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格式六: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如果有)格式自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七: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签约日期同类或相似合同价业主 名称地址/电话/传真1 2 3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标的内容,选择对应版本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格式九:其他声明函(参考格式)(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代理人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公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2.资格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须按“磋商邀请要求,并按下列格式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三: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四: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五: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格式六*****(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注:1、以上凡标注原件的,是指响应文件的正本中必须是原件,副本的制作仍按“供应商须知”执行。2、建议供应商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格式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发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有权机关的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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