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中标结果公示(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
二、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20000(元)
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温岭市泽国镇汇富路1号6F60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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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
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
温岭市泽国镇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秉信,张强,段聚佳,卢朝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金斌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协商价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0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岭市泽国镇东河南路 88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972547
质疑联系人:许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06866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下保路58号(峻岭山庄城市展厅)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664832、0576-81663388
质疑联系人:郑滢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6633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传 真: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附件信息:
(定稿)招标文件-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doc445.7K
中小企业声明函-森然.pdf833.0K
(定稿)招标文件-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森然.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农产品,1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会计服务,1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农药,化肥,其他农用物资,农业服务,其他农林牧副渔服务,3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44台州杰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台州杰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台州杰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40675(玖拾肆万零陆佰柒拾伍元整)33台州超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台州超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台州超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46700(玖拾肆万陆仟柒佰元整)22温岭耀佳农机服务有限公司温岭耀佳农机服务有限公司温岭耀佳农机服务有限公司1081000(壹佰零捌万壹仟元整)(修正后:1114800(壹佰壹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11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920000(玖拾贰万元整)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0309:00:002024-04-0309:00:00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ZJXSJ2024-WL02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4台州杰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符合3台州超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温岭耀佳农机服务有限公司符合1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0309:00:00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4台州杰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符合3台州超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温岭耀佳农机服务有限公司符合1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4-0309:00:00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评审专家签名:1/1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ZJXSJ2024-WL02)2温岭耀佳农机服务有限公司1081000元(壹佰零捌万壹仟元整)(修正后:1114800元(壹佰壹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43台州超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46700元(玖拾肆万陆仟柒佰元整)34台州杰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940675元(玖拾肆万零陆佰柒拾伍元整)21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920000元(玖拾贰万元整)1√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4月03日1/1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的(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17万元,资产总额为18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3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的(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17万元,资产总额为18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3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采购人(章):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章):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95763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3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预算金额(元):14859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4859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特定资格条件:无。(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4、投标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未按规定编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5、温馨提醒: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线上电子招投标(非现场方式),在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供应商需保持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便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供应商因未参加线上开标活动而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7、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地址:温岭市泽国镇东河南路8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972547质疑联系人:许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9068669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下保路58号(峻岭山庄城市展厅)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俊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664832、0576-81663388质疑联系人:郑滢质疑联系方式:0576-816633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 项目内容: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和“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a.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解密。 b.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当天9:00(北京时间)。c.投递邮箱:1049391271@qq.com d.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e.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投标人应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8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踏勘现场□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10样品□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不提供11演示□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要求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3是否进口□ 允许进口■ 不允许进口1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15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16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8供应商注册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9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还:①履约保证金在采用非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②采用保函或保单形式的,在合同终止并无异议后自动解除。20代理服务费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 534 号文,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8折计取,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报价;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21现场组织实施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049391271@qq.com),联系人:赵霞,电话:15958664832。2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3其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 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4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25中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书面存档(至少一式一份),要求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1.1.1.一、总则1.1.1.2.(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1.3.(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1.1.4.(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1.1.5.(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若分包如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1.1.1.6.(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1.1.7.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4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格式、内容自拟6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附后7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9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可选择性提供)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如有)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4投标承诺书(投标单位须对项目质量、设备、人员等招标文件中要求做出承诺的内容做出相应承诺)如有5拟派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内容自拟6拟投入设备工具一览表格式、内容自拟7服务方案格式、内容自拟8技术、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3、报价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签字部分,可以采用线下签名后,再扫描上传。)(5)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6)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8)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a、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b、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开标(一)开标事项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二)开标流程(两阶段)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前附表)(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五、评标(一)评标: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二)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签订及公告1.1.1.8.(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1.1.1.9.(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1.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二、评标方法(一)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出现两份或两份以上投标文件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抽签决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效的最低价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次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三、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无效标情形(一)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服务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服务出现重大偏差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的;(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预算单价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七)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八)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九)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十一)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十二)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解密投标文件的;(十三)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十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五、废标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1.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串通投标未出现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3.价格评审1.评审要求(1)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③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⑤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结果汇总及排序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出现两份或两份以上投标文件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抽签决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次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五)评标报告撰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六)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3.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3.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3.1-3.4规定处理。4.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涉及早稻约1000亩、连作晚稻约1100亩、单季晚稻约500亩,早稻和单季晚稻需购买并施洒土壤调理剂、购买并施洒2次叶面阻控剂,连作晚稻需购买并施洒2次叶面阻控剂,早晚稻的秸秆都需进行回收并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安全处置。二、采购内容1、采购内容要求:序 号产品名称预算单价数量小计备注1调理剂施洒250 元/亩1500 亩375000元包含翻耕土地的费用2叶面阻控剂施洒25 元/亩·次2600 亩130000元每季施洒 2 次3秸秆回收650 元/吨720吨468000元4土壤调理剂购买1644 元/吨225 吨369900元土壤调理剂主要技术指标:符合 NY/T 3034 标准,具有土壤 污染防治功能。5叶面阻控剂购买55 元/升2600 升143000元1)、Si ≥85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2)、pH 5.0-12.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3)、Na≤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4)、水不溶物≤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注: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采购清单中采购数量为暂定用量,但投标时不得变更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终采购数量,供应商充分考虑报价风险。2、施用服务技术要求:①叶面阻控剂施洒、调理剂施洒、秸秆回收技术要求1)、早晚稻叶面阻控剂喷施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水稻叶面阻控剂喷施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投标人负责在水稻分蘖期和拨节期分别在治理区的水稻上喷施采购人提供的叶面阻控剂,用量为1L/亩,具体施用方法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投标人根据说明书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支付投标人喷施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两季面积合计预计不超过2600亩,每季两次。2)、早稻和单季晚稻土壤调理剂施用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的土壤调理剂施用服务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中标单位负责在水稻直播前10天,利用拖拉机或旋耕机等农机具,通过人工或加挂漏斗的方式进行机械化施用采购人提供的土壤调理剂,施用后进行充分匀田,使材料与土壤充分混匀。其中土壤调理剂每年用量约为150kg/亩-200kg/亩。中标单位根据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补助中标单位施用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面积合计预计不超过1500亩。3)、早稻和晚稻秸秆回收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早晚稻秸秆收集、运输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水稻收割后,投标人及时进场,将水稻秸秆收集打捆后,运送至指定地点。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数量补助投标人秸秆收集费用(包括绳子、柴油、机械、运输、人工、作业人员保险等),回收秸秆的吨数预计不超过720吨。②叶面阻控剂技术要求1)、Si≥85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2)、pH5.0-12.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3)、Na≤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4)、水不溶物≤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注: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③土壤调理剂技术要求1.、符合NY/T3034标准,具有土壤污染防治功能。三、其它要求1、服务要求(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计划组织人员将调理剂、叶面阻控剂施用到指定区域农田,具体施用方法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供应商根据说明书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支付喷施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2)秸秆收集运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秸秆收集、运输工作由供应商负责。早晚稻收割后,供应商及时进场,将早晚稻秸秆收集打捆后,运送至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按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早晚稻种植户签名核实、收集单位过磅单等有效证明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数量支付秸秆收集费用(包括绳子、柴油、机械、运输、人工、作业人员保险等等)。(3)项目完工期:①叶面阻控剂施洒、调理剂施洒、秸秆回收服务期限:1年,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指定范围内完成施用服务。②叶面阻控剂交货期:2024年5月10日前交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③土壤调理剂交货期:2024年4月10日前交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4)供应商在施用服务过程中,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或供应商组织的服务人员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2、施用服务验收(1)供应商在施肥前需通知农户、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及农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作好施肥现场工作记录及施肥面积登记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现场照片、施肥材料和面积确认表,经农户及经办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施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施用技术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改进。(2)项目完成验收时,供应商须提供施肥相关作业施用资料。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3、货物验收(1)供应商应提供供货产品的有效检验证书和出厂合格证,经采购方确认,与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2)采购人可随时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物资进行抽检,交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测定化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供应商需承担所有检测费用,退还货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4)若产品使用后增加耕地重金属污染程度,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4、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配套技术的指导和培训。5.货物质保期:1年。质保期从交货之日起计算。6、本项目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格=实际采购数量×成交综合单价。成交综合单价含施用服务费用、运输装卸费用、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7、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起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全部施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税务发票后30日内付清剩余结算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甲方:乙方:根据年月日采购(招标编号:)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施用服务及货物技术要求:①叶面阻控剂施洒、调理剂施洒、秸秆回收技术要求1)、早晚稻叶面阻控剂喷施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水稻叶面阻控剂喷施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投标人负责在水稻分蘖期和拨节期分别在治理区的水稻上喷施采购人提供的叶面阻控剂,用量为1L/亩,具体施用方法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投标人根据说明书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补助投标人喷施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两季面积合计预计不超过2600亩,每季两次。2)、早稻和单季晚稻土壤调理剂施用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的土壤调理剂施用服务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中标单位负责在水稻直播前10天,利用拖拉机或旋耕机等农机具,通过人工或加挂漏斗的方式进行机械化施用采购人提供的土壤调理剂,施用后进行充分匀田,使材料与土壤充分混匀。其中土壤调理剂每年用量约为150kg/亩-200kg/亩。中标单位根据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补助中标单位施用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面积合计预计不超过1500亩。3)、早稻和晚稻秸秆回收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早晚稻秸秆收集、运输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水稻收割后,投标人及时进场,将水稻秸秆收集打捆后,运送至指定地点。投标人根据合同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数量补助投标人秸秆收集费用(包括绳子、柴油、机械、运输、人工、作业人员保险等),回收秸秆的吨数预计不超过720吨。②叶面阻控剂技术要求1)、Si≥85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2)、pH5.0-12.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3)、Na≤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4)、水不溶物≤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注: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③土壤调理剂技术要求1)、符合NY/T3034标准,具有土壤污染防治功能。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详见投标报价文件。合同金额包括为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乙方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招标文件虽未明示,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供应商应该预计到的费用等,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所涉及的人工与机械设备投入、验收配合、安全经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技术措施、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安全伤亡事故等各项应有费用。注: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单价按投标报价执行。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五、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①履约保证金在采用非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②采用保函或保单形式的,在合同终止并无异议后自动解除。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①叶面阻控剂施洒、调理剂施洒、秸秆回收服务期限:1年,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指定范围内完成施用服务。②叶面阻控剂交货期:2024年5月10日前交货,送至甲方指定地点。③土壤调理剂交货期:2024年4月10日前交货,送至甲方指定地点。2.履行方式:提供服务。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全部施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后30日内付清剩余结算款。九、验收1.施用服务验收(1)乙方在施肥前需通知农户、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及农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作好施肥现场工作记录及施肥面积登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现场照片、施肥材料和面积确认表,经农户及经办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施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施用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改进。(2)项目完成验收时,乙方须提供施肥相关作业施用资料。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2.货物验收(1)乙方应提供供货产品的有效检验证书和出厂合格证,经甲方确认,与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2)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所提供的物资进行抽检,交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测定化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物资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乙方需承担所有检测费用,退还货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4)若产品使用后增加耕地重金属污染程度,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十、货物质保期1年。质保期从交货之日起计算。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5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其余用于财政备案及代理机构存档。5.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附件;(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及其补充文件;(5)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前后文件有矛盾时,同一文件按排列顺序在前者为准,不同文件按文件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附件2)2、授权委托书(附件3)(若有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5);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附件2投标声明书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授权委托书(如有)(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我单位全权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盖章: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4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2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5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附件7: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时间:1.2.1.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附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 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技术、商务偏离表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投标人若有偏离的应将偏离条款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差。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投标人无偏离的可不填写本偏离表或在本页上写“无”,视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2………………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0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实施时间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123…要求: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招标要求填写);2.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下列内容如有可提供:2、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附件121.2.1.11.2.1.2.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开标一览表序 号产品名称投标综合单价数量小计(元)备注预算单价1调理剂施洒 元/亩1500 亩包含翻耕土地的费用250 元/亩2叶面阻控剂施洒 元/亩·次2600 亩每季施洒 2 次25 元/亩·次3秸秆回收 元/吨720吨650 元/吨4土壤调理剂购买 元/吨225 吨土壤调理剂主要技术指标:符合 NY/T 3034 标准,具有土壤污染防治功能。1644 元/吨5叶面阻控剂购买 元/升2600 升1)、Si ≥85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2)、pH 5.0-12.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3)、Na≤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4)、水不溶物≤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注: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55 元/升投标总报价(1+2+3+4+5):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注:1、投标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招标文件虽未明示,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供应商应该预计到的费用等,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所涉及的人工与机械设备投入、验收配合、安全经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技术措施、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安全伤亡事故等各项应有费用。2、开标一览表不得涂改,请按规定要求填报,未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4、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单价按投标报价执行。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8.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9.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 14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采购人(章):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章):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95763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3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预算金额(元):14859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4859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特定资格条件:无。(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4、投标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未按规定编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5、温馨提醒: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线上电子招投标(非现场方式),在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供应商需保持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便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供应商因未参加线上开标活动而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7、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地址:温岭市泽国镇东河南路8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972547质疑联系人:许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9068669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下保路58号(峻岭山庄城市展厅)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俊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664832、0576-81663388质疑联系人:郑滢质疑联系方式:0576-816633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项目编号:ZJXSJ2024-WL02 项目内容:温岭市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和“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a.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解密。 b.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当天9:00(北京时间)。c.投递邮箱:1049391271@qq.com d.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e.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投标人应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8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踏勘现场□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10样品□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不提供11演示□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要求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3是否进口□ 允许进口■ 不允许进口1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15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16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8供应商注册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9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还:①履约保证金在采用非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②采用保函或保单形式的,在合同终止并无异议后自动解除。20代理服务费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 534 号文,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8折计取,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报价;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21现场组织实施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049391271@qq.com),联系人:赵霞,电话:15958664832。2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3其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 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4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25中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书面存档(至少一式一份),要求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1.1.1.一、总则1.1.1.2.(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1.3.(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1.1.4.(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1.1.5.(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若分包如下: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1.1.1.6.(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1.1.7.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4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格式、内容自拟6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附后7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9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可选择性提供)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如有)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4投标承诺书(投标单位须对项目质量、设备、人员等招标文件中要求做出承诺的内容做出相应承诺)如有5拟派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内容自拟6拟投入设备工具一览表格式、内容自拟7服务方案格式、内容自拟8技术、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3、报价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封面格式附后2目录内容自拟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签字部分,可以采用线下签名后,再扫描上传。)(5)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6)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8)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a、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b、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开标(一)开标事项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二)开标流程(两阶段)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前附表)(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五、评标(一)评标: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二)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签订及公告1.1.1.8.(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1.1.1.9.(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1.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二、评标方法(一)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出现两份或两份以上投标文件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抽签决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效的最低价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次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三、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无效标情形(一)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服务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服务出现重大偏差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的;(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预算单价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七)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八)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九)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十一)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十二)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解密投标文件的;(十三)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十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五、废标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1.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串通投标未出现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3.价格评审1.评审要求(1)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③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⑤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结果汇总及排序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出现两份或两份以上投标文件最低报价相同时,则抽签决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次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五)评标报告撰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六)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3.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3.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3.1-3.4规定处理。4.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泽国镇2024年耕地安全利用区域涉及早稻约1000亩、连作晚稻约1100亩、单季晚稻约500亩,早稻和单季晚稻需购买并施洒土壤调理剂、购买并施洒2次叶面阻控剂,连作晚稻需购买并施洒2次叶面阻控剂,早晚稻的秸秆都需进行回收并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安全处置。二、采购内容1、采购内容要求:序 号产品名称预算单价数量小计备注1调理剂施洒250 元/亩1500 亩375000元包含翻耕土地的费用2叶面阻控剂施洒25 元/亩·次2600 亩130000元每季施洒 2 次3秸秆回收650 元/吨720吨468000元4土壤调理剂购买1644 元/吨225 吨369900元土壤调理剂主要技术指标:符合 NY/T 3034 标准,具有土壤 污染防治功能。5叶面阻控剂购买55 元/升2600 升143000元1)、Si ≥85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2)、pH 5.0-12.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3)、Na≤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4)、水不溶物≤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注: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采购清单中采购数量为暂定用量,但投标时不得变更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终采购数量,供应商充分考虑报价风险。2、施用服务技术要求:①叶面阻控剂施洒、调理剂施洒、秸秆回收技术要求1)、早晚稻叶面阻控剂喷施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水稻叶面阻控剂喷施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投标人负责在水稻分蘖期和拨节期分别在治理区的水稻上喷施采购人提供的叶面阻控剂,用量为1L/亩,具体施用方法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投标人根据说明书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支付投标人喷施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两季面积合计预计不超过2600亩,每季两次。2)、早稻和单季晚稻土壤调理剂施用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的土壤调理剂施用服务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中标单位负责在水稻直播前10天,利用拖拉机或旋耕机等农机具,通过人工或加挂漏斗的方式进行机械化施用采购人提供的土壤调理剂,施用后进行充分匀田,使材料与土壤充分混匀。其中土壤调理剂每年用量约为150kg/亩-200kg/亩。中标单位根据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补助中标单位施用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面积合计预计不超过1500亩。3)、早稻和晚稻秸秆回收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早晚稻秸秆收集、运输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水稻收割后,投标人及时进场,将水稻秸秆收集打捆后,运送至指定地点。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数量补助投标人秸秆收集费用(包括绳子、柴油、机械、运输、人工、作业人员保险等),回收秸秆的吨数预计不超过720吨。②叶面阻控剂技术要求1)、Si≥85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2)、pH5.0-12.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3)、Na≤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4)、水不溶物≤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注: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③土壤调理剂技术要求1.、符合NY/T3034标准,具有土壤污染防治功能。三、其它要求1、服务要求(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计划组织人员将调理剂、叶面阻控剂施用到指定区域农田,具体施用方法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供应商根据说明书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支付喷施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2)秸秆收集运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秸秆收集、运输工作由供应商负责。早晚稻收割后,供应商及时进场,将早晚稻秸秆收集打捆后,运送至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按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早晚稻种植户签名核实、收集单位过磅单等有效证明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数量支付秸秆收集费用(包括绳子、柴油、机械、运输、人工、作业人员保险等等)。(3)项目完工期:①叶面阻控剂施洒、调理剂施洒、秸秆回收服务期限:1年,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指定范围内完成施用服务。②叶面阻控剂交货期:2024年5月10日前交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③土壤调理剂交货期:2024年4月10日前交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4)供应商在施用服务过程中,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或供应商组织的服务人员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2、施用服务验收(1)供应商在施肥前需通知农户、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及农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作好施肥现场工作记录及施肥面积登记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现场照片、施肥材料和面积确认表,经农户及经办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施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施用技术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改进。(2)项目完成验收时,供应商须提供施肥相关作业施用资料。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3、货物验收(1)供应商应提供供货产品的有效检验证书和出厂合格证,经采购方确认,与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2)采购人可随时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物资进行抽检,交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测定化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供应商需承担所有检测费用,退还货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4)若产品使用后增加耕地重金属污染程度,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4、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配套技术的指导和培训。5.货物质保期:1年。质保期从交货之日起计算。6、本项目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格=实际采购数量×成交综合单价。成交综合单价含施用服务费用、运输装卸费用、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7、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起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全部施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税务发票后30日内付清剩余结算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甲方:乙方:根据年月日采购(招标编号:)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施用服务及货物技术要求:①叶面阻控剂施洒、调理剂施洒、秸秆回收技术要求1)、早晚稻叶面阻控剂喷施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水稻叶面阻控剂喷施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投标人负责在水稻分蘖期和拨节期分别在治理区的水稻上喷施采购人提供的叶面阻控剂,用量为1L/亩,具体施用方法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投标人根据说明书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补助投标人喷施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两季面积合计预计不超过2600亩,每季两次。2)、早稻和单季晚稻土壤调理剂施用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的土壤调理剂施用服务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中标单位负责在水稻直播前10天,利用拖拉机或旋耕机等农机具,通过人工或加挂漏斗的方式进行机械化施用采购人提供的土壤调理剂,施用后进行充分匀田,使材料与土壤充分混匀。其中土壤调理剂每年用量约为150kg/亩-200kg/亩。中标单位根据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作业面积补助中标单位施用费用(包括器械、油料、运输、人工等),面积合计预计不超过1500亩。3)、早稻和晚稻秸秆回收作业服务: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区域早晚稻秸秆收集、运输工作交付给投标人,面积可向采购人咨询,期限为2024年度。水稻收割后,投标人及时进场,将水稻秸秆收集打捆后,运送至指定地点。投标人根据合同要求作业完毕后,编制清册并经水稻种植户签名核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核查,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按实际的数量补助投标人秸秆收集费用(包括绳子、柴油、机械、运输、人工、作业人员保险等),回收秸秆的吨数预计不超过720吨。②叶面阻控剂技术要求1)、Si≥85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2)、pH5.0-12.0(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3)、Na≤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4)、水不溶物≤10g/L(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为准)注: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③土壤调理剂技术要求1)、符合NY/T3034标准,具有土壤污染防治功能。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详见投标报价文件。合同金额包括为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乙方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招标文件虽未明示,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供应商应该预计到的费用等,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所涉及的人工与机械设备投入、验收配合、安全经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技术措施、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安全伤亡事故等各项应有费用。注: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单价按投标报价执行。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五、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①履约保证金在采用非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②采用保函或保单形式的,在合同终止并无异议后自动解除。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①叶面阻控剂施洒、调理剂施洒、秸秆回收服务期限:1年,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指定范围内完成施用服务。②叶面阻控剂交货期:2024年5月10日前交货,送至甲方指定地点。③土壤调理剂交货期:2024年4月10日前交货,送至甲方指定地点。2.履行方式:提供服务。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全部施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后30日内付清剩余结算款。九、验收1.施用服务验收(1)乙方在施肥前需通知农户、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及农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作好施肥现场工作记录及施肥面积登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现场照片、施肥材料和面积确认表,经农户及经办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施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施用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改进。(2)项目完成验收时,乙方须提供施肥相关作业施用资料。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2.货物验收(1)乙方应提供供货产品的有效检验证书和出厂合格证,经甲方确认,与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土壤安全治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